历史

倾听李劼?(2/2)

呢?李劼的书里说,由于希特勒对英、法两国人都没有像对犹太人那样必欲赶尽杀绝的仇恨,因此在敦刻尔克战役下达了穷寇莫追的命令。记得有一份材料说,希特勒对斯大林实际上抱有好感,以意逆志,或者就是所谓"惺惺相惜",然而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实。曾有人说文学评论是"灵魂的探险",那末对历史人物的评论更是"灵魂的探险"了。李劼关于希特勒是"一个具有行为艺术家特征的政治领袖"之论,也许还有待进一步论证,但是已经给我们提示了一个新的视角。

    李劼《论世纪现象》这一卷中的《论世纪现象》这一章,也是他笔酣墨饱指点激扬的一章。**是阶级论者,在1942年整风文献中经他审阅下发的有关文字里,强调没有脱离阶级性的人性,只有党性和人性的统一,而党性则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的《人的阶级性》一文,也是指定的学习文件,其中论到农民阶级时,不失准确地指出,他们具有狭隘的报复心理。我们从历史上的农民暴动和农民领袖的实践当中,不难印证这一论断。报仇和雪恨是我们以农民为主体的民族文化中,最富有煽动性和凝聚力的因素之一。在当代生活里,习以为常的政治工作口号中,就有以"民族仇,阶级恨"来启发觉悟的传统。而在人际关系包括内部斗争的具体运作中,个人恩怨不仅常常是导火索,甚或是更深层的致乱之由。**、叶群之间,就以"你有什么仇人,我替你去报仇"作为政治结盟的黏合剂。李劼书里有关个人雪耻的推导,就不是全无根据的揣测。

    历史,有时候是需要一个适当的距离才能看得更真切,品评得也更加客观一些。对希特勒固然如是,对中国国内的大小人物,也莫不然。比如对**,在身受其害的人们恨之入骨的年月,只有万里之外的美国人可以代她不平,说中国对**的指责,如"爱看美国电影""爱骑马"怎么能成为罪状?"不听**的话"--妻子为什么一定要听丈夫的话呢?我们国内直到不久以前还津津乐道,在**与**结婚时党的中央政治局曾限定**不得参与政治生活云云;假如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作此超出党章和法律的规定,是不是有干预个人生活过多,并且侵犯了党员政治权利之嫌呢?粉碎"四人帮"已有二十二年,**亦死多年,今天这样提出问题,该不会被人疑为要为**翻案;正如我们今天指出要为姚文元定罪,完全不必抬出他五岁的时候拜国民党特务头子徐恩曾为干爹一事,这样的定案材料,虽是针对有民愤的姚文元其人,但那思路,跟整个文革时期和文革前历次运动中的办案者动辄对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思路,其实是并没有两样的。

    我们,包括李劼,也包括在这里发言的我,能够接触这样的话题,当然不是茶馀酒后的闲聊;这是多少年来多少人付出各种形式的牺牲换来的一点小小权利,也是我们社会的一点小小进步吧。

    199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