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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还我一本真实的《红楼梦》(2)(2/2)

衣服,也要上山采茶,怎么保证不被男人看到呢?偶尔翻翻某些姓氏的家谱,还发现闽浙一带在明清时期普遍存在一种典妻制度!另外还有打伙(一妻多夫),陕西、湖北、湖南、四川还有转房婚。如果真的存在什么封建礼教,这不是对“封建礼教”的一种极大破坏?可见要了解古代的礼乐制度,单单读鲁迅先生的几篇小说是不够的。

    其实古代有君子儒,也有小人儒,有大儒,也有腐儒。腐儒和小人儒,不管自己遵守还是不遵守《周礼》的规定,却要求别人“严男女之大防”。这种腐儒和小人儒现代也有,在大学里,教授霸占女研究生的事时有耳闻,但这些人对待学生却不一样,因为男女之防而被退学的事也时有耳闻。倒不是他们受到什么思想的毒害,而是这些人只能用这点东西来显示自己的身份了。

    大儒或者君子儒又是怎样对待“礼”的呢?《左传》记载,鲁昭公朝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左传》借女叔齐之口评说:“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左传》写到这里,觉得还不过瘾,还请出了“君子”,“君子”谓:“叔侯于是乎知礼。”《左传》中评论的君子一般就是孔子,是真正的儒家。可见真正的儒家重视的是“礼”的精神,至于《周礼》怎么规定,那是“仪”,是次要的东西。真正的儒家认为真正的礼(礼之本末)是定国安邦,不是“屑屑焉”的东西。

    孔子定《诗》三百,却以《关雎》作为首篇,可见真正的大儒却是很开明的。

    朱子本人的确迫害过唐仲友和严蕊,这也只能是他个人的品行问题,而不是整个程朱理学的看法。在先秦儒家文献中,“礼”本身就有形而上的意义,也就是说“礼”也可以表示“礼法”,表示“礼的精神”。到了程朱理学,则明确指出,隐藏在“礼”背后还有个“理”,“礼”的“理”即是“礼”的精神。邓遂夫先生不愧是出色的红学家。他引用程朱理学的文献来正面传印证《红楼梦》,这在六十年红学史上是第一次(见《庚辰校本》第三十八回注)。庚辰本第三十八回,贾母说:“横竖礼体不错就罢了。”脂砚评曰:“近之暴发户,专讲礼法,竟不知理法。此似无礼,而礼法井井。所谓整瓶不动半瓶摇。又曰习惯成自然,真不谬也!”不错,真正的儒家就应该像贾母、脂砚一样,讲“礼体”,讲“理法”,而不必拘于某种仪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