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导论-德-康德 > 三、神学的理念

三、神学的理念(2/2)

的。因此理性在这些理念上给我们提出来的问题都不是通过对象,而是理性为自身的满足,通过理性公理,提出来的。这些问题都必须是能够圆满解决的;而在指出它们都是为了把我们的理智使用引导到全面一致性、完整性和综合统一性上去的一些原则,指出它们仅仅对经验——对经验的整体——有效的同时,也就解决了这些问题。

    ①普拉特纳先生[1]在他的《箴言录》第728节和第729节里讲得很精辟:“如果理性是一个标准,那么就不可能有什么概念是人类理性所不能理解的。——只有在现实的东西里才有不可理解性。在这里,不可理解性是从获得的观念之不充分而来的。”因此,假如我们说:自然界里有不少不可理解的东西(如生殖的能力),但是当我们升得更高一些超出自然界,则一切在我们又都是可理解的了,这话听起来不过是奇谈,但也并不奇怪;因为那样一来,我们就完全离开了能够给我们提供的对象,我们对待的问题就只剩下理念了,而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很可以理解理性通过理念给理智在经验的使用上所制订的法则,因为这种法则是理性本身的产物。

    [1]ErnestPlatner(1744—1818),著有《哲学箴言录》。——译者

    ②德文埃德曼和舒尔茨版是“psychologischen”(心理学的),施密特版是“physiologischen”(生理学的、形而下的)。——译者

    尽管经验的绝对整体是不可能的,但是根据一般原则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的一个整体的理念是唯一能够给予这种知识一种特殊种类的统一性,即一个体系的统一性的;没有这种统一性,我们的知识就是支离破碎的,不能做最高目的(最高目的永远是一切目的的体系)之用。在这里我指的不仅是实践的目的,同时也是理性的思辨使用的最高目的。

    因此先验的理念表示理性的特殊用途,即做为理智使用上的一个体系统一性原则。这些理念只是用以使经验在它本身以内尽可能接近完整性,也就是说,用只能是以属于经验本身的东西来限制它们的前进;假如我们把这种认识样式的统一性认为是属于认识的客体的,假如我们把这种不过是制约性的东西视为构成性的东西,假如我们以为我们能够通过这些理念把我们的知识超验地扩展到远远超出一切可能的经验,假如我们这样做,那么这就是在我们的理性的特殊用途以及其原则的评价上的一种纯粹误解,是一方面混淆了理性在经验上的使用,一方面也使理性本身陷入一分为二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