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法-贡斯当 > 第三编 征服的精神和僧王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下)

第三编 征服的精神和僧王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下)(1/2)

    本书的目的绝不是对不同的统治方式加以理解和考察。

    我想把一种正当的统治和一种不正当的统治加以对比;我不打算在正当的统治之间进行比较。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已不再宣称君主制度是一种违反自然的权力;我也不是在这样一个国家写作,它硬要人把共和国说成是一种反社会的制度。

    二十年前,一个给人留下恐怖记忆的人——一定不能让他的名字再站污任何作品,因为死亡已公正地惩罚了他—一在研究英国宪政时宣称:“我在那里看到一个国王,我恐怖地退了回来。”就在十年以前,还有一些匿名的个人,向共和政府发出了相同的诅咒。不言而喻,在特定的时代,让所有的蠢行恢复理智是十分必要的。[3]

    就我的立场来说,我不会加入共和国诋毁者的行列。古代的共和国使所有高尚的灵魂充满了深邃而独特的情感,在那里,人们的天赋可以在如此广阔的范围内得到发展,以致人们对自己的力量深信不疑,由于感受到自己的活力和尊严而朝气蓬勃。可以说,一想到先民们所处的那种古老的自然环境,似乎就能使我们意识到自身的环境。我们现时代的共和国,少了些辉煌,多了些和平,喜欢发展另一些天赋,创造另一些美德。瑞士的名字叫人想起历五百年而不衰的个人的幸福和公众的忠诚;荷兰的名字会令人想到保持了三百年的活力、理智、忠贞和一丝不苟的诚实,即使在国内的反对派中、甚至在外国人统治之下也是一样;而看上去无足轻重的日内瓦,为科学、哲学和伦理学的历史所作的丰富贡献,远远超过比它庞大百倍的强盛帝国。

    另一方面,要是看看我们时代的君主制度,我们就应当向它们表示敬意——在这些君主制国家,人民与国王由于相互信任而团结在一起,结成了真正的联盟。谁要是看到人们热烈欢迎他们的旧君复辟而无动于衷,谁要是目睹忠诚的激情—一这也是人类最高尚的快乐之———而满不在乎,他很可能就是不通人性。

    最后,当我们认为英国是个君主制国家的时候,我们会在那里看到,公民的所有权利都不受侵犯,甚至表面看上去还有些滥用;民众的选举使政治机构生气勃勃,出版自由受到尊重,而天才肯定会获得成功;当我们发现,所有阶层中的个人都怀有那种包含在他们国家法律中的令人自豪而恬静的安全感,而我们在自己不幸的大陆上甚至对安全感已失去记忆,我们怎能不对带来这种幸福的制度说句公道话呢?仅仅几个月之前,我们每个人不是还满腹疑惑,假设英国被征服了,还能到哪里找一个僻静的避难所去写作、交谈、思考和呼吸吗?

    但是,僭主政治既不能给人们提供君主制的好处,也不能提供共和国的好处:僭主政治不是君主制。这个真理之所以一直遭到忽视,原因就在于人们看到两者都是由一个人掌握权力,但许多人未能充分认识到,这是它们惟一的相似之处。

    注释:

    [3]如果一个人抱着荒诞不经的党派精神和冥顽不化的愚昧态度,他就会希望归纳出一些简单的说法在共和制与君主制之间进行选择:仿佛前者是许多人的统治,而后者仅仅是一个人的统治。按照归纳出的这些说法,前者不可能保证和平,后者不可能提供自由。那么,在尼禄、图密善或赫利奥加巴卢斯统治下的罗马,在狄奥尼修斯统治下的叙拉古,在路易十一或查理九世统治下的法国,又有什么和平可言呢?在十人团、长期国会、国民公会甚或督政府的统治下,又有什么自由可言呢?我们可以想像得到,一个民族虽然表面上是自己选择了某些人来进行统治,但如果那些人在国内组成了一个宗派,而他们的权力又不受限制,这个民族仍然享受不到任何自由。我们同样可以想像得到,一个服从于某个领袖的民族,如果那个领袖既不受法律限制也不受舆论限制,这个民族还是不能享受和平。另一方面,共和国也可以组织得井井有条,以使政治权力强大得足以维持秩序。至于君主制,仅举一个例子就足够了:谁能否认,过去的一百二十年来,即使与法国的共和制试验所得到的相比,英国人民也享受着更大的个人安全和政治权利?谁能否认,尚未成型、尚不完善的共和制度反而扩展了专横权力且造就了大量的暴君?

    此外,还有如此之多的细节问题需要逐个检验!几百年前创立的君主制度和最近才出现的君主制度可以相提并论吗?在位时间几乎已无法追忆的王族——例如于·卡佩的后人们,或者本为外国血统却被人民的意志召唤到王位之上的君主——就像欧洲绝大部分国家的情况那样,仅仅一个家族自抬身价并被迫创造的没有先辈的贵族阶层,或者像德国那样的封建贵族阶层,像过去法国那样的纯荣誉性的贵族阶层,像上议院那样构成一种行政机构的贵族阶层,能是一回事吗?

    2.僭主政治和君主制目的差异

    习惯,在所有人的心中觉醒,

    使他们满怀敬意,却又万般惊恐;

    它操纵着不可战胜的神圣权力

    施用于群氓,迷失于瞬间。

    时间的遗产,记忆的礼拜,

    总是把现在带回到过去。

    ——席勒:《华伦斯坦》第四幕第二场

    新统治者总是残酷无情的。

    ——埃斯库罗斯:《普罗米修斯》

    存在于多数欧洲国家中的君主制,是一种经历了时间的修正和被习俗软化了的制度。它的周围环绕着一些既支持它、同时又限制它的中介团体。它的正规、和平的交接使人更易归顺,权力本身也更少令人猜疑。君主在某些方面是一种抽象的存在。人们在那里看到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人,而是整个一批国王,一个几百年的传统。

    然而,僭主政治却是一种不可能被修正或软化的力量。它不可避免地要打上僭主者个性的印记,而这种个性,因为它反对所有先存的利益,必然处在一种持久的挑战和敌对状态之中。

    君主制度不是一种以损害他人为代价给予一个人的优越地位。它从一开始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权力:它抑制野心,却不冒犯虚荣心。僭主政治则是强迫所有人立即退位以支持一个单独的个人。它会激发所有的野心,使所有的利己心骚动不已。如果对佩达莱特[1]的评价落在三百个人身上,那就不会像落在单独一个人身上时那么难以出口。

    自称为世袭君主是不足以服人的。并不是一个人想要遗传王位就会成为世袭君主,而是要得到遗传的王位才行。只有到了第二代以后,一个人才能被称为世袭君主。到了那时,僭主政治才可能把自己完善为君主制度;但它仍会保留着建立起僭主政治的革命的骚动。这些自封的新王朝或像内讧一样动荡,或像暴政一样酷虐。它既像波兰的无政府状态,又像君士坦丁堡的**政治,但往往是两者兼备。

    一个登上祖传王位的君主会沿着一条并不是按照他的意志开始的道路前进。他没有必要制造声望;他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人能和他攀比。一个僭主者则要面对怀着懊恼、嫉妒和希望的所有人的攀比。他要被迫证明他登上宝座是合法的,他让王位承担起了不成文的义务,要开创伟大的前程,并带来伟大的成果。他肯定会担心被他有力煽动起来的公众的各种期望落空。人们极为合理、目的极为明确的无动于衷,对他来说成了一种危险。“必须每隔三个月就给法国人一些新的东西。”一位精于此道的行家喜欢这样说,而且他也照这话去做了。

    毫无疑问,当普遍利益需要它的时候,它是一个适于创造伟大业绩的有利条件。但当普遍利益不需要它的时候,为了一个人的声望而把它强加于人,那就是一种罪恶。人们指责过许多国王不理朝政。愿上帝把不理朝政还给我们,我们宁肯不要一个僭主者的勤奋!

    这种地位的坏处,又由于性质邪恶而雪上加霜:因为僭主政治包含着不少邪恶,而且它会产生其他邪恶。

    僭主政治需要的背叛、暴力和背信弃义竟是如此之多!僭主者当然会乞灵于原则,但只是为了践踏它们;当然会签订合约,但只是为了撕毁它们;他会骗得一些人的忠诚,从另一些人的软弱中捞取便宜,他要唤醒蜇伏的贪欲,鼓励隐藏的不义和担惊受怕的**,简言之,他好像一定要把所有的罪恶激情放进一间暖房,那样它们就可以尽快成熟,获得更大的丰收。

    一位君主是高贵地登上他的王位。僭主者则是踩着泥泞和鲜血溜上他的王位,当他坐定王位的时候,他那污痕累累的长袍便会展示他所经历过的生涯。我们能相信挥舞着魔杖获得的成功就会洗刷他的过去吗?恰恰相反,成功将足以使他**,假如他还没有**的话。

    王储们受到的教育可能在不少方面都有缺陷,但至少具有这样的长处:它让他们做好准备——尽管并不总是值得这样——履行其至高无上的地位所担负的职能,至少不会被王位的辉煌搞得手足无措。一位王子在接过权力时,并没有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从他一出生起,他就平静地享受着他习惯性地认为是他自己的东西。他被推上高位时不会晕眩。但僭主者的头脑决不会坚强得足以经受住自己的一步登天。他的理智不可能承受他整个生活中的这种巨变。人们早就注意到,一介乎民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巨大财富,就会产生狂乱的**、幻觉和非非之想。用不完的财富使他们陶醉,因为财富是和权力一样强大的力量。同样的事情为什么就不会发生在某些非法攫取全部权力和侵占所有财富的人身上?我说非法,是因为对合法性的意识中存在着某些超自然的东西。对此,我们这个积累了各种各样丰富经验的世纪,为我们提供了显著证据。让我们看看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是被民族的愿望和国王的收养召唤到王位上的;另一位则仅仅依靠自己的意志和恐怖压迫下的同意把自己推上了王位。第一位平静而自信,过去的经历就是他的同盟。他不惧怕他所承继的祖先的荣耀:相反,他还要用自己的荣耀将其发扬光大。第二位焦躁而又苦恼,不相信他已经僭取到那些权利,尽管他强迫世界承认了它们。非法性像鬼魂一样纠缠着他。他徒劳地想从显赫与胜利中寻求庇护。在他的庆典上和战场上,那个鬼魂与他如影相随。他颁布法律却又篡改它们;他制定宪法却又侵犯它们;他建立帝国却又颠覆它们。他绝不会对他建在沙地上的房子心满意足,因为房子的基础已沉入地狱。

    如果我们详细考察一下内政外交,就会看到一些处处都对君主制度有利而对僭主政治不利的差异。

    一个国王用不着去指挥他的军队。其他人能够代表他去打仗,而他的和平美德能为他赢得人民的热爱和尊敬。僭主者必须永远充当自己的禁卫军的头领。假如他不是他们的偶像,他就会成为他们蔑视的目标。

    孟德斯鸠说,“那些腐蚀了希腊各共和国的人们,并没有统统变成暴君。原因在于他们更喜爱的是雄辩术而不是兵法。但是在我们人口众多的社会里,雄辩术不起作用,僭主政治除了军队没有其他支持。武力对于建立、保持乃至维护僭主政治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僭主者统治下烽烟不断。这为他提供了让卫兵前呼后拥的借口,也给了他机会把那些卫兵塑造得惟命是从。战争使他能够迷惑人心,虽然他缺乏古人的威望,却能让他赢得征服的威望。僭主政治使我们重返战争体制,从而带来我们已经在那种体制中看到的全面倒退。

    合法君主的荣耀会由于环绕在他周围的人的荣耀而更加光彩夺目。他会由于尊重他的大臣而获益。他没有竞争的威胁。僭主者先前和他的帮凶们平起平坐,或者甚至是他们的下级,现在他不得不降低他们的身份,以免他们成为他的竞争对手。他羞辱他们,是为了利用他们。因此,如果你进一步观察,你就会看到,所有高傲的心灵都离他而去,当这些人离他而去后,留下的是些什么人?那些只知俯首贴耳不知如何打仗的人,那些拍主子的马屁,在主子垮台后又会首先辱骂他的人。

    这使僭主政治比君主制度有更大的花费。它首先要支付它的帮手以使他们**;然后它还得支付这些**的帮手,好让他们有用。金钱必会取代主见和荣誉。但是,这些帮手虽然**而热情,却不擅长统治。不管是他们还是他们的主子,都不知道如何使用智慧克服障碍,一遇到某些困难,他们马上就会想到他们认为永远不可缺少的暴力。就算他们不想当暴君,他们也会仅仅由于无知而成为暴君。在君主制下,你会看到一个制度能够持续几百年而不坠。在僭主政治中,你会看到,哪一个篡权者都会不止二十次地废除他自己颁布的法律、破坏他刚刚建立的规范,像一个既无经验又无耐心的工人毁掉自己的工具。

    一位世袭君主可以和一批源远流长的杰出贵族并存,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就是贵族之首。他像他们一样富有历史的回忆。但是,在君主看到支持者的地方,僭主者却看到了敌人。所有在僭主者僭取权力之前即已存在的贵族,必定会给僭主者投上阴影。为了支持他的新王朝,他必须册封一批新贵族。[6][7]

    某些人有感于那种已被公认的继承制的好处,因而断定创立一种新的继承制也有可能得到这些好处,这真是头脑错乱。贵族身份使一个人及其子孙获得的不仅是未来几代人的尊敬,更是当前这一代人的尊敬。最后这一点确实最为困难。如果一个人发现这个传统在他出生时就已经被认可,那就很可能接受它。但是,如果亲眼见到这种许诺,他根本不可能对它心悦诚服,除非他是受益者。

    继承制既能够出现在纯朴的世纪,也能够出现在征服的世纪;但它不可能创立于文明时期。文明时期将会保留它,但不会创立它。享有威望的制度从来不是意志的产物:它们是环境的杰作。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被划分得方方正正,但只有大自然才能创作出如画的景观和效果。继承制如果没有一种令人敬重的、半神秘的传统的支持,它就不可能控制住人们的想像力。激愤之情不可能束手就擒,恰恰相反,这种激情会更加亢奋,会抵制突然在它们面前建立起来并给它们造成损害的不平等。当克伦威尔试图组建一个上议院时,遭到了英国舆论的全面抵制:前贵族拒绝成为它的成员,国民则拒绝承认那些接受他邀请的人为贵族。

    如果仍要册封贵族,必将遭到反对,而那时整个贵族阶层的荣耀都会集中在他们身上。但是如果你同时创造了躯体及其四肢,荣耀将来自哪里呢?

    类似的考虑可以适用于某些君主制国家那些为人民说话或者代表人民的议会。英国国王在他的国会中令人肃然起敬。但这是因为——我们再说一次——他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他还代表着传位于他的国王们的悠久血统。他不会因国民代表黯然失色。但是,一个从群众中冒出来的身份十分卑微的人,他为了保住自己的体面,必定会变得有点可怕。在僭主者统治下,人民代表必须成为他的奴仆,不然就会成为他的主人。在所有的政治灾难中,最糟糕的莫过于国会仅仅是某个人的工具。如果代理人宣称自己是国民意志的自由解释者,他恐怕谁也不敢以自己的名义希望让他们的愿望符合自己的命令。想一想提比略的元老院,想一想亨利八世的国会吧。

    我就贵族阶层所谈到的观点,同样适用于财产权。那些家世古老的有产者是一个合法君主的天然支柱;他们是僭主者的天敌。我认为应当同意这个观点:对一个希望太平的政府来说,权力和财产权必须协调一致。如果你要分割它们,必然会发生一场斗争,而斗争的结局,或者是财产权受到侵犯,或者是政府被颠覆。

    册封新的财主看上去当然要比册封新的贵族容易。但这等于是在假设,让那些掌握了权力的人成为富人,同把权力赋予生来富有的人是一回事。财富并不具有相反的作用。突然把它赠与某些个人,既不会增强他们对自身地位的信心,也不会使他们放弃狭隘的私利,更不会给他们带来细致的教养这类财富所具有的主要好处。获得有产者的精神,并不像获得财产那样容易。如果我这里的意思是说,财富必然会构成一种特权,那不免有违天意。所有与生俱来的天赋,就像所有优越的社会地位一样,只有在政治组织中才能找到它们的用途,而才智当然是与财富一样的宝藏。但是在一个组织完善的社会,才智会带来财产。因此,旧有的有产者群体会吸收新的成员,而这是循序渐进、难以察觉并且总是局部性的变革的淮一途径。缓慢而又逐渐地获取合法财产,不同于靠暴力征服从别人手中掠夺财产。靠勤奋和天赋致富的人,知道自己的财产是理所应得;靠掠夺致富的人只能变得更不配他所占有的东西。

    在我们最近的动乱中,我们那些昙花一现的主人们,不止一次地听到我们反复谈论有产者统治的问题,于是他们也企图成为有产者,以便自己的统治[9]显得更加理直气壮。但是,如果他们凭借他们称为“法律”的一次任意行为,在几个小时内把大量财产据为己有,人们就会和他们一样清楚,由法律给予的,法律也可以夺走。财产始终需要靠制度来保护,而不是需要它来保护制度。财富和其他东西一样,并不能抵消时间的作用。

    此外,为了让某些人富有,他们必须使其他人陷于贫穷:要创造新的有产者,必须剥夺旧有的有产者。总体的僭主政治必须以局部的僭主政治作为外围工事来保卫自己。它每赢得一个获利者,都会有十个人拿起武器反对它。

    因而,尽管僭主政治和君主制存在着容易使人受骗的相似外貌,以为两者都是权力掌握在一人手中的统治方式,但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这两者更为不同。一切强化后者的事物都在威胁前者;一切在君主制下导致团结、和睦与和平的事物,在僭主政治中都会导致对抗、仇恨与颠覆。

    如果把这些论点用于那些由来已久的共和国,也丝毫不会失去它的力量。这些共和国与君主制国家一样,也拥有一笔传统。惯例和习俗的遗产。僭主政治却要毫不遮掩地一意孤行,要剥去所有那些东西,为了替自己遮羞,它兵刃在手,漫无目的地游来荡去,四处搜寻它在掠夺中撕碎并粘满了血污的破衣烂衫。

    注释:

    [1]

    佩达莱特(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斯巴达将领,在希俄斯保卫战中阵亡。——译者注)在离开一次会议——他要求投票表决却无人理睬——时说,“谢天谢地,在我的国家里还有三百名公民比我更值得奖赏。”普卢塔克:《论国王和指挥官》(Saying

    of Kings and Commanders),弗兰克·科勒·巴比特(Flank

    Cole Babbitt)译,洛伊的图书馆, 15卷本,伦敦和剑桥,1968年,第3卷,135页。——译者注

    [7]我这里所写的仅仅适用于我当时考察过的体制,就是说,假设一个僭主者要毁灭所有的古代制度并以某个个人创建的制度取而代之。已经发生的那场革命正好印证了我的许多反对意见。例如,对于贵族阶层来说,新旧两种制度的结合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自由观念,旧制度将会赋予新制度以古代的荣耀;而新制度——所幸大部分是人们以古代的荣耀所构成——则会由于它的天赋而带来军事成功的辉煌。在这种情况下,就像面对几乎所有困难时一样,现行宪法巧妙地克服了它们,并把一个整体上令人痛恨的政体中的所有优点保存下来。要评价我的著作,一定不要忘记它是在四个月前付样的:那时我能看到恶,但无法预见善。

    [8]一本克伦威尔时期出版的反对所谓“高级议院”的小册子,就是在这种制度下政治权力软弱无力的突出证据。见一个尊贵的下院议员所作的有关其他议院的充满说服力的演讲,1959年3月。

    3.僭主政治比绝对**更为可恨的一面

    我当然不是**制度的信徒。但如果让我在僭主政治和稳固的**制度之间进行选择,我会奇怪何不选择后者。

    **制度排除所有形式的自由;僭主政治需要这些自由的形式,以便证明它的颠覆活动是正当的;但是它在盗用它们的时候又亵读了它们。[1]因为公益精神的存在对它是危险的,既然公益精神必然出现,因此僭主政治先用一只手打击人民,压制他们的真实意见,再用另一只手打击他们,强迫他们违心地表达合乎需要的意见。

    当大特克把一个失宠的大臣送上绞刑架时,刽子手和他们的牺牲品一样默不作声。僭主者要想判处一名无辜者死刑,他会命令人们一再重复自己的诽谤,直到使它看上去像是国民的判决。暴君禁止讨论,只是强迫人们服从;僭主者会坚持进行装模作样的审判,以此作为公众认可的前奏。

    这种假冒的自由,把无政府状态下的所有罪恶与奴隶制的所有罪恶融为一体。企图逼迫人们表示同意的暴君,不会受任何限制。谁沉默不语,会被诬为漠不关心,谁精力旺盛,会被当做危险人物;服役期无休无止,蛊惑人心的煽动毫无乐趣。这种煽动不像是精神生活,倒是更像骇人听闻的骚乱,是一种可恶的而不是有益的艺术,把它用于僵尸并不能使它们恢复活人的气息。

    僭主政治发明的那些虚假的支持,[2]那些单调乏味的庆典,那些俗不可耐的颂词,同样还是那些人,会在所有的时代都使用几乎同样的语言,拿这种颂词去吹捧截然相反的措施。恐惧被打扮出一副勇气的外表以祝贺着自己的无耻,对自己的不幸连声道谢。真是独具匠心的伎俩,却骗不了任何人!这种不会打动任何人的编造出来的闹剧,早就应当遭到嘲笑。不过,嘲笑可以抨击一切,却不能毁掉任何东西。人人都想利用嘲讽来恢复自己独立的名声,人人都满足于用言辞谴责自己的行为,又满不在乎地言行不一。

    谁会看不到,一个政府越是暴虐,心怀恐惧的公民就越是会急忙热情地向它表示敬意?难道你们没有看见,告密者和士兵们在登记册上签字时,每个人的手都在颤抖?难道你们没有读到过把任何投票反对政府的人都指责为帮派分子或煽动分子的布告?如果它并不想得到反对派的名单以便随时能够认出并消灭他们,它使用监狱和专横权力审问一个民族又是怎么回事呢?

    篡权者记录下了这些热烈欢呼和夸夸其谈:未来将会根据他所竖起的纪念物对他作出评价。[3]

    据说,哪里的人民表现卑劣,哪里的政府就不得不实施暴政。罗马没有拜倒在马可·奥勒留面前,却拜倒在提比略和卡拉卡拉面前。[4]

    **政治压制出版自由,僭主政治拙劣地模仿出版自由。一旦出版自由被彻底粉碎时,舆论便鸦雀无声,但它不会被愚弄。反之,某些被收买的作家染指舆论时,却头脑发昏,好像真有某种对立面;他们破口大骂,好像真有人会反驳他们。他们的荒唐诽谤,是野蛮审判的前奏;他们残忍的幽默,是非法控罪的序幕;他们提出的证据,或许会让我们以为他们的受害者正在进行反抗,这与下面的情形相同:如果有谁远远看到一群原始人围绕正在遭受他们折磨的俘虏狂舞,很可能会以为他们正在和那个就要被他们吞噬的不幸者进行搏斗。

    简而言之,**政治靠沉默的手段统治,并且它留给了人们沉默的权利;僭主政治则强迫人们讲话,它一直追查到他的思想最隐秘的栖身之处,迫使他对自己的良心撒谎,从而剥夺了被压迫者最后这一点安慰。

    如果一个民族只是被征服而没有堕落,那么它的处境还有改善的可能;幸运的机会一旦出现,它不会辜负这种机会:**政治至少给人类留下了这种机会。腓力二世的统治和阿尔巴大公[5]

    的绞架都没有使勇敢的荷兰人堕落;但僭主政治在压迫一个民族的同时还要使它堕落。它要使它习惯于践踏自己过去尊敬的东西,奉承自己过去瞧不起的东西,它还使它作贱自己,而且,无论僭主政治多么短命,它都会使所有的自由和所有的改良变得不可能——即使在它垮台之后。康茂德[6]被推翻了,但古罗马近卫军把帝国拍卖了,而人民服从了买主。

    回想那些被歌颂了千百年的著名僭主者,惟一让我感到不解的事情,就是人们对他们的赞赏。被称为奥古斯都的恺撒和屋大维就是这种典型:他们从屠杀罗马的所有显贵开始,接着又贬斥仍然保留高贵特征的一切,结果把世界拱手让给了维特利乌斯。图密善、赫利奥加巴卢斯[7],最后还有哥特人和汪达尔人。

    注释:

    [1]

    第一版和第四版为“亵渎了它”,而不是“亵渎了它们”:单数形式讲不通,明显是印刷错误。——译者注

    [2]

    第一版为“那些假冒的人民的认可,那些表示支持的演说,……”——译者注

    [3]

    斯塔尔夫人也曾这样写过:“决不能根据那种暂时的成功去评价暴君,那正是授予他们权力的原动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即他们的国家由于他们的死亡或阵亡而同归于尽,如果这就是他们的统治所留下的后果,那么他们的本来面目也就昭然若揭了。”见《论法国大革命》(Considerations

    sur la revolution francaise),《斯塔尔夫人全集》(

    Oearescompletes)第12卷,第2章,第1部分,45页。

    [4]

    马尔古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古罗马皇帝,160-180年在位,斯多噶学派著名哲学家,著有《沉思录》传世。提比略(公元前42-公元37),古代罗马第二代皇帝,公元14年继位。后因渐趋暴虐,引起普遍不满,终被近卫军长官杀害。卡拉卡拉(188-217),211-217年在位,嗜杀成性,被近卫军长官刺杀。——译者注

    [5]

    腓力二世(philipII,1527-1598),西班牙国王。阿尔巴公爵(Duke

    ofAlba)(1507 -1582),西班牙将军,腓力二世的大臣,1567年血腥镇压尼德兰人起义,1580年征服葡萄牙,本名菲南多·阿尔瓦烈斯·德·特莱多.阿尔瓦(Fernando

    Alvarez de Toledo Alva),称号阿尔巴大公。——译者注

    [6]康茂德(Commodus,161-192),古罗马皇帝,177年即位,残忍暴虐,精神逐渐失常,自以为是大力神赫丘利转世,经常到斗兽场充当角斗士,被一摔跤冠军勒死。

    [7]维特纽(vitellius,15-69),短命的古罗马皇帝,在位不到一年即死于敌手。图密善(Domtian,51-69),古罗马皇帝,专横暴戾,终被其妻及廷臣谋杀。黑利阿加巴鲁斯(Heliogabalus,204-222),221年即罗马皇帝位,荒淫放荡,被近卫军所杀。——译者注

    4.僭主政治不可能在我们这个文明时代幸存

    在这幅僭主政治的画面[1]

    之后,展示一下僭主政治在今天是一个与征服体制同样严重的时代错误,将是一件令人快慰的事情。

    共和国的生存有赖于每一个公民深刻意识到他的权利,意识到人类只有获得自由才能享受幸福、理性、安宁与活力;君主制则有赖于过去几代人所耗费的时间、形成的惯例和确立的神圣性;而僭主政治只有通过僭主者个人的霸权地位才能建立起来。

    人类历史的某些时期,并不存在那种实现僭主政治所必需的霸权地位。在希腊,从庇西特拉图被驱逐到马其顿的腓力二世就是这样一个时期;在罗马,从塔昆的垮台到内战的头五百年也是这样一个时期。

    在希腊,人人都能出人头地并领导人民;他们的帝国是天才的帝国:一个辉煌而短暂的帝国,很快就能争取到手,又很快从手中被夺走。伯里克利屡次眼看自己的权力到了从手中滑走的关头,为了握紧权力,只有豁着性命向打击他的灾难开战。米太亚德、阿里斯蒂德、地米斯托克利和亚西比德,[2]

    都是掌握权力之后几乎未经任何动乱就丢掉了权力。

    在罗马,不存在任何个人霸权地位的情形更是引人瞩目。有五百年时间,在共和国数不胜数的伟大人物中,竟找不到一个统治了相当长时间的人。

    但在另外一些时期,对人民的统治看来是属于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十个野心勃勃的人物,才具过人,富有冒险精神,一直试图征服罗马共和国,但却徒劳无功。恺撒用了二十年时间,历经危难、艰辛和胜利,才迈上帝位的台阶,但在登上宝座之前被人谋杀了。克劳狄乌斯藏在一幅挂毯后面,士兵们在那里发现了他:他成了皇帝,在位十四年。

    这个差异不仅是因为人们经过漫长的骚乱之后感到了厌倦,还应归因于文明的进步。

    当人类仍然深陷于无知与堕落的环境中时,几乎完全缺乏道德禀赋,在知识上也几乎是一片空白,因而也缺乏物质的手段,各民族像羊群一样,不仅会服从具有某些卓越品质的杰出人物,而且会听从因某种机运而成为人群头领的人。由于启蒙带来的进步,理性使这种机会的合法性受到了怀疑,以比较的方法进行思考,则使人们在个人之间看到了平等,它反对任何排他性的霸权地位。

    正是这一点使亚里土多德认为,他那个时代很难存在任何真正的忠诚。他接着说,“功绩,在今天总是能找出它的匹敌者,而且没有一个人拥有比其他人更出色的美德,使他可以宣称只有他自己具备天赋的统帅能力。”[3]使这段话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它是这位哲人在亚历山大统治年代写下的。

    居鲁土在制服野蛮的波斯人时所需要的努力和才华,也许还不如十六世纪意大利最小的暴君维持其篡夺的权力时所需要的多。马基雅维里的忠告证明了这种日益增长的困难。

    确切地说,不是开明观念的程度,而是开明观念的平等分布,为个人的霸权地位设置了障碍。这与我们前面说过的每个世纪都期待着一个代表人物并不矛盾。这不是说每个世纪都能找到一个:文明越是进步,代表它就越是困难。

    在这个问题上,二十年前的法国与欧洲的形势接近于上述时期的希腊和罗马的形势。出现了一大批同样开明的人物,但没有任何个人能够从他个人的优势中获得排他性统治权力。因而,在我们动乱的头十年间,没有一个人能成功地使自己脱颖而出。

    不幸的是,在任何这样的时期,总有一种危险笼罩着人类。就像把冷水倒入沸水、从而降低了后者的热度一样,当一个文明民族遭到蛮族的入侵,或者当愚昧的大众侵入它的心脏、接管了它的命运时,它的进步就会停滞不前,它就会开始倒退。

    例如,希腊的衰落是由于马其顿势力的介入,罗马是由于接连吞并被征服的民族,最后,整个罗马帝国则是由于北方游牧民族的突然闯入。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霸权地位以及随之产生的僭主政治,再次成为可能。皇帝几乎都是由野蛮人的军团造就的。

    在法国,当革命的动乱使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阶级占据了统治地位而让有教养的阶级失去信心时,这种新式的野蛮人入侵也产生了一种类似但不算持久的影响,因为失衡状态尚不十分突出。我们中间那个立志篡权的人,一度曾被迫离开文明的道路:他求助于那些更愚昧的民族,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纪,他正是在那里奠定了他卓越功勋的基础。既然他不能把愚昧和野蛮带到欧洲的心脏,他便带领一些欧洲人去了非洲,看看能否成功地用野蛮和愚昧塑造他们;然后,为了保持他的权力,他竭尽全力拖着欧洲向后倒退。[4]

    过去,人们随时准备为个人而作出牺牲并以此为荣。在我们今天,个人却被迫装作一心为了人民的利益和福祉。有时会听到他们试图谈论自己,谈论世界对他们个人的责任,试图恢复自冈比西斯和薛西斯[5]时代就已走向衰微的风气。但是没有人会作出响应,甚至他们的奉承者都会以沉默的方式否认和他们有关系,于是他们不由自主地退回到一种伪善——向平等献殷勤。

    如果仔细审视一下那些正在遭受篡权者压迫、表面上服服贴贴的地位卑下的阶层,就会看到他们凭着某种混合的本能,已提前盯住了这位僭主者可能垮台的时刻。他们的热情稀奇古怪地混杂着分析和嘲讽。他们非常缺乏自信,似乎要在喝彩声中麻痹自己、靠戏弄别人减轻自己的痛苦,并且预想着那个荣耀成为过去的时刻。

    你们想看到事实已多么清楚地表明征服和僭主政治在现阶段已更不可能吗?回想一下过去六个月来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变吧。作为征服的结果,欧洲许多地区都建立了僭主政治,而那种僭主政治,甚至被那些自己的利益不为这种政治所承认的人所认可并承认为合法,采取了一切有利于长治久安的形式。它时而威胁、时而奉承着各国人民;它成功地集结了大量武力以制造恐怖,拼凑出各种诡辩以迷惑人心,签订了大量协定以消除人们良心上的疑虑;它赢得了几年的时间来掩盖它的本来面目。已被它摧毁的那些政府,无论是共和制的,还是君主制的,都没有明显的希望或者可行的对策:但它们仍然活在它们人民的心中。二十次失利的战役并不能把它们从那里驱逐出去:只需一次胜仗[6]

    就能使人们看到僭主政治的全面溃退。在它的统治并未遭到反对的几个国家,如今旅行者已很难找到它的任何踪迹。

    注释:

    [1]

    第一版为“真实的画面”。——译者注

    [2]米尔西德(Miltiades,约公元前554-489),希腊名将,在马拉松战役中打败波斯军队。阿里斯蒂德(Aristides,约公元前530-468),雅典政治家和将军,提洛同盟的创建人之一。特米斯特克勒(Themistocles,约公元前527-460),雅典执政官。亚西比德(Alcibiades,约公元前450-404),雅典政治家和将领。——译者注

    [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5卷,第10章。

    [4]贡斯当是在强烈否定波拿巴1798-1799年间对埃及的军事远征。有关对埃及战役的评价,见克里斯托弗叫·哈拉德(Christopher

    J.Herald),《波拿巴在埃及》(Bonarparte in Egypt),纽约,1962年。——译者注

    [5]冈比西斯(Cambyses),公元前?-522,即冈比西斯二世,古波斯帝国国王(公元前529-522在位),居鲁士大帝之子。赫勒克斯(Xerxes),公元前519?-465,波斯国王(公元前485-465在位)。——译者注

    [6]指1813年10月

    16-19日拿破仑在莱比锡的战败。——译者注

    5.僭主政治不能靠暴力维持吗?[1]

    僭主政治不能靠暴力而永世长存吗?它不是像所有的政府一样,也有狱卒、镣铐和士兵在为它效劳吗?那么,保证它的长期统治还需要什么东西呢?

    因为占据了王位的僭主政治一手握着黄金一手握着斧头,人们便一直以不同方式令人吃惊地重复着这一推论。经验本身似乎也在为它作证;然而,我敢说,这种经验值得怀疑。

    因为需要排除无处不在的障碍,这些士兵、狱卒和镣铐,对于正当的统治来说是最后的手段,对篡权者而言却必定是家常便饭。正当的统治只是危机时刻让它们的臣民偶尔体验一下**统治,而对僭主政治来说,它是一种永恒的状态和日常习惯。

    **政治的学说可以得到作家或演说家的花言巧语的辩解,因为他们的语言能力使他们能够轻易地表达出任何谬论;但是持久地实行**统治在今天是不可能的事情。**政治就像征服和僭主政治一样,是第三种时代错误。

    我们可以发挥一下这个论断。[2]首先应当指出,谁也不会相信我们这一代人打算让自己任由**政治摆布,因为它降临到我们头上时,带来的是愚昧、顽固和粗野,它不再容许各种形式的自由,随后又以自由的名义展示出一种比历史留在我们记忆中的任何暴政都更为可怕的暴政。它会产生一种对自己的盲目的恐怖,使自由沦入最凄惨的被奴役状态,这是不足为怪的。

    所幸**政治已经尽力纠正了我们这种可耻的错误,我们真该为此而感谢它。它已经证明,它那种不加掩饰和辩解的本相所产生的罪恶,与所谓的自由所产生的罪恶至少是不相上下。如果想对有关这个问题的一些合理观点加以思考,现在正是时候。

    6.上世纪末提供给人类的那种自由

    上世纪末提供给人类的自由来自古代的共和国。本书第一部分所展示的若干环境因素,作为古人好战气质的原因,也有助于说明他们能够享有一种已不适用于我们的自由。[1]

    那种自由在于对集体权力的积极参与,而不在于和平地享受个人独立。为了确保那种参与,公民甚至必须牺牲大部分这种享受;但是要求现阶段的人民再去作出这种牺牲,不但荒唐,而且是不可能的。

    在古代共和国,狭小的领土范围意味着每个公民在政治上都有举足轻重的个人作用。可以说,行使公民权利就是所有人的职业与乐趣。全体人民都在参与立法、宣判、决定战争与和平。个人所分享的那份国家主权,决不像现在这样是一种抽象的虚构。每个人的意志都有真正的影响力;行使这种意志是一种活生生的、能够一再体验到的快乐。因此,古人随时准备去保护他们政治上的重要地位,保护他们在管理国家上的参与权,并随时准备放弃他们私人的独立性。

    实际上,这种放弃是必然的;既然要保证一个民族享受尽可能广泛的政治权利,就是说,使每个公民都可能拥有一份主权,必须建立一些制度去维护平等,阻止财富的增长,禁止差别,反对财富、天赋甚至美德的影响。[2]显然,所有这些制度都在限制自由,威胁着个人安全。

    因此,我们今天所说的公民自由,大多数古代民族根本就一无所知。陈雅典以外的所有希腊共和国,都是让个人服从于一种几乎不受限制的社会权力。这样的个人服从也是罗马数百年伟大时代的特征;作为国家组成部分的公民,是以某种方式让自己变成国家的奴隶。他让自己完全服从统治者的决定,服从立法者的决定;他承认后者监督他的行动、限制他的意志的权利,不过理由在于,当轮到他的时候,他本人也是那个统治者和立法者;在一个小到足以使每位公民都可以拥有一份权力的国家,他为自己的参政权所具有的价值而备感骄傲;他的这种自身价值的意识就是对他的丰厚回报。

    现代国家的情形完全是两回事。因为它们的领土要比古代共和国大得多,不管它们采用何种统治方式,它们的众多居民都发挥不了任何积极的作用。他们最多被要求通过代议制度,就是说,以一种假定的方式行使主权。

    古代人理解的那种自由带给人民的好处,实际上只属于统治者阶层;这是一种真正的好处,是一种奉承盈耳、家产殷实的快乐。自由给现代人带来的好处,是被人代表,是利用自己的选择形成代表。这毫无疑问是一种好处,因为它是一种安全保障;但是直接的快乐并不那么强烈;它没有包含任何权力的快感;它是一种思考的快乐,而古代人的快乐是一种行动的快乐。显然前者并不怎么具有吸引力;不能强求人们为赢得并保持这种自由做出太多的牺牲。

    同时,这些牺牲一定会更为痛苦:文明的进步,贸易的时代趋势,各民族间的相互交往,肯定使追求个人幸福的手段日益多样化。为了获得幸福,人们仅仅需要在涉及他们的职业、事业。活动范围及幻想的所有方面获得完全的独立。

    古代人在他们的公共生活中会感到更大的满足,而在他们的私生活中感到的满足却较少;所以,当他们为政治自由而牺牲个人时,他们失去的很少,得到的却很多。现代人的所有快乐几乎都寓于他们的私生活之中。绝大多数人始终被排斥在权力之外,他们在公共生活中只能得到一种转瞬即逝的利益。所以,一旦模仿古人的做法,现代人的牺牲将会更多,所获将会更少。

    社会的内部关系比过去更为复杂,也更加广泛,即使那些看上去相互敌对的阶级,也被不易觉察但又不可分解的纽带联结在一起。财产同人的生存的相关性更为密切,因此人们对所受到的打击会体验到更多的痛苦。

    我们已经迷失在我们从知识中获得的想像力之中,结果,我们甚至没有能力保持一种情感;古代人在他们的道德生活中充满青春活力,我们却已届壮年,也许进入了老年;我们身后总是拖着某种产生于经验、且能击败热情的后顾之忧。热情的首要条件就是不要过于严厉地关注自己。我们如此害怕成为傻瓜,尤其害怕看上去像个傻瓜,以至于我们在思想最为骚动不安的时候也总是在审视自己。古人事事都能表现出完全的自信,而我们几乎对所有事情,只具有微弱而动摇不定的信心;但即使信心不足,我们想把自己弄成瞎子也属徒劳。

    幻觉这个字眼在古代语言中根本找不着,因为这个字眼只有在事物已不存在时才会出现。

    立法者必须抛弃所有习惯的干扰及所有的试验,[3]以便对舆论采取强制行动。利库尔戈斯们死了,努马们也死了。

    今天,把一个被奴役的民族改造成斯巴达人,可能要比把自由人变成斯巴达人容易得多。过去,哪里有自由,哪里的人们就能忍受艰难困苦;现在,哪里有艰难困苦,哪里的人们就需要被奴役以承受这种艰难困苦。

    在现时代,最喜爱自由的人民也是最喜爱快乐的人民。它视自由高于一切,因为它已经开化得足以认识到自由是它快乐的保证。

    注释:

    [1]

    请将本章及随后两章阐述的论点与1806

    年的《原理》初稿进行比较;见F·霍夫曼:《政治学原理》,第2卷,417-455页,“论古代社会的权力机关”。——译者注

    [2]

    因而有了贝壳放逐法、橄榄叶放逐法(用橄榄叶投票方式决定流放)、地权法、检察制度等等。

    [3]孟德斯鸠说:“爱好政治的希腊人,生活在平民政体之下,不承认品德之外的任何其他力量;而今天的希腊人所谈论的仅仅是工艺、贸易、财政、财富,甚至奢侈。”见《论法的精神》,第3章,第3节。“论民主原则”(Du

    pricipe de la democratie),(《孟德斯鸠全集》,第2卷,152页。——译者注)他认为这种差异分别反映了共和制和君主制的特征,我们则应认为它反映了古代和现代精神的悬殊。无论是共和国的公民还是君主国的臣民,都希望享受快乐与安逸,实际上,无论社会现状如何,没有人不希望快乐与安逸。

    7.古代共和国的现代效仿者

    直到上个世纪末,这些真理还完全被那些自信肩负着人类复兴重任的人们所忽视。我不想毁谤他们的意图;他们动机高尚,目标慷慨。有望踏上自己似乎就要打通的道路,我们谁不会感觉到自己心脏在激烈跳动?承认错误并不等于放弃仁爱之友世代相传的原则,凡是没有感到有必要宣布这一点的人,甚至今天也会受到诅咒。但是这些人却把这样的作者视为自己的向导:他们自己没有想到,两千年的时间总会使各民族的气质和需求产生某些变化。

    也许有一天我会仔细审视那些作者中最出类拔革之辈的理论,找出它的荒谬和不可行之处。我相信——这是不言而喻的——《社会契约论》那种狡猾的形而上学,在今天只能用来为各种各样的暴政——一个人的、几个人的或所有人的暴政——提供武器和借口,使之以合法形式或通过大众暴力实施压迫。[1]

    另一位哲人,虽不及卢梭雄辩,他的原则却与卢梭同样严酷无情,实际上在运用原则上甚至更为极端,他对法国的改革者们产生了几乎同样的影响:这个人就是德·马布利神父。我们可以把他视为无数善意的或恶意的蛊惑者的代表,他们在高高的讲坛上、在俱乐部里和在小册子中,大谈民族至高无上,结果是让公民更加驯顺;大谈人民的自由,结果是让每个人都陷入彻底的奴役状态。

    这个德·马布利神父,像卢梭和其他许多作者一样,误将权力当做自由,对他来说,凡是能将权力扩展到对不服管束的那部分人采取行动的手段,都是值得称道的手段,而人的独立却使他感到懊恼。这种懊恼情绪在他的著作中无处不在,他懊恼的是,法律只能管束人的行为;他还希望它能管束甚至稍纵即逝的思想和感觉,能够毫不留情地追赶着人们,不给他们留下任何可能逃避权力的余地。只要他了解到什么压迫手段,不管是谁在使用它,他会立刻认为那是自己的一个发现,就建议把它作为一个模式。他就像憎恶自己的敌人一样憎恶个人自由;每当他遇见一个剥夺个人自由的民族,甚至是没有政治自由的民族,他就会禁不住对它大加赞赏。他对埃及人心醉神迷,他说,因为埃及人的一切事务都被法律规定好了。小至每一次消遣,每一种需要,凡事都服从立法者的绝对统治。一天中的每时每刻都被某些责任安排得满满的;甚至爱情也要服从这种公认的干预,就连婚床四周的帷帘也由法律来开合。[2]

    把共和国形式与个人奴役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斯巴达,在这位哲学家的灵魂里激起了更加高昂的热情。那种禁欲主义的兵营在他看来就是一个自由共和国的理想。他特别瞧不起雅典,而且乐于像一位博学的大贵族[3]评论法兰西学院一样,评论希腊这个一流的民族:“多么骇人听闻的**主义!那里每个人都在做他喜欢做的事。”

    在法国革命期间,当事变的潮水为那个国家的首脑带来一批满怀哲学偏见和民主狂热的人群时,这些人对卢梭、马布利神父及其学派的所有作者崇拜得五体投地。

    前者的狡猾,后者的严酷,尤其是后者的偏执,他对所有人类激情的仇视,奴役他们的渴望,他关于法律权能的极端原则,他提出的建议同以往现实之间的差别,他反对财富乃至财产权的雄辩——所有这一切必然会让那些陶醉于他们近期胜利的人着迷,他们获得了一种被称为法律的权力,他们迫不急待地要把这种权力用于所有可能的目标。对他们来说一种宝贵的权威是,那些对此不感兴趣并宣称王权应予诅咒的作者们,早在王位被推翻以前很久,就已经把在共和国的名义下建立最绝对的**统治所必需的原则变成了公理。

    我们的改革家希望能像他们的指路人所说的古代自由城邦那样行使公共权力。他们认为,凡事都必须为集体权力让路,对个人权利的所有限制,都会通过参与社会权力得到补偿。他们试图通过大批**法律驯服法国人,而这些法律已经严重侵犯了法国人最为珍视的一切。他们建议一个在快乐中成长起来的民族牺牲所有这些快乐。他们把本应是自愿的东西变成了义务。他们甚至限制对自由的庆祝,他们困惑地发现,人们保存了几百年的记忆竟然没有随着一日内颁布的法令而转瞬即逝。法律作为普遍意志的体现,在他们看来必定胜过任何其他的力量,甚至胜过记忆和时间的力量。儿时印象缓缓产生的影响,长年受想像力支配的倾向,在他们看来都是反叛行为。他们把习俗叫做病态的意志。人们不免会想,那种病态的意志一定具有魔法般的力量,由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奇迹,它经常迫使人们违背自己的意志行事。他们把斗争的困难归咎于人们的反对,好像权力实行激起反对的变革永远是合法的,好像这些变革遇到的困难本身不是对它们的始作涌者的裁决。

    不过,他们所有的努力由于他们自己的肆意妄为而不断遭到破坏。在最偏僻的村庄,最无足轻重的圣徒也能成功地抵抗对他摆开战斗架势的全民权力。[4]社会权力无孔不入地损害着个人独立,这是它毫不讳言的需要。国民并未感到对一种抽象主权的空洞参与值得他们遭受眼前的种种苦难。有人学着卢梭的腔调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说,“自由的法律比暴君的统治还要严酷一千倍。”结果是,国民不想要这些严酷的法律,它只是从道听途说中了解了暴君的统治,因此它想,它还不如选择那种统治为好。[5]

    注释:

    [1]

    我不希望加入卢梭的诋毁者行列。现在这支队伍已经足够庞大。一批奴颜卑膝的灵魂,由于怀疑一切勇敢无畏的真理而得计于一时,吵吵嚷嚷地要去诽谤他的荣耀:这一点本身就是一个在批判他时要十分慎重的附加理由。他是第一个使我们自己的权利意识深入人心的人;他的声音唤醒了慷慨的心灵和独立的头脑。但是他未能把他感受如此强烈的东西确切地加以界定。《社会契约论》的若干章节使人想起了十五世纪的经院作家。我们享有的权利越多,我们离这些权利就越远,这样的权利有什么意义呢?一个人越是由于自由而无拘无束,就越是要全身心地违背自己的意志去行事,这样的自由又是什么呢?**政治的支持者们能够从卢梭的原则中得到巨大的好处。我知道他们中间的一位,他和卢梭一样相信,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存在于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之中,这意味着把它转让给那个社会的代表,他把那个社会代表定义为人格化的人类,个性化的联盟。就像卢梭强调社会团体既不能伤害其成员的整体也不能伤害其成员中的任何个人一样,这位作家强调,那个掌权者——即构成社会的那个人——不可能伤害社会本身,因为既然他本人就是社会,他对社会的任何伤害都会使他自身遭受全部的苦难。类似的还有,卢梭说个人不可能反抗社会,因为他已经把自己的权利毫无保留地让渡给了社会,另一位作家就强调被授予权力的权威是绝对的,因为一个社会中的任何成员都不可能与整个联盟对抗;掌权者无论如何不可能尽职尽责,因为没有任何个人能够要求整体——他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对他作出解释,而整体对他的答复也只能是叫他决不应破坏秩序。

    不过,为了消除我们的疑虑,他又补充道:“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权力(掌权者的权力)不是专横权力的原因: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他是整个一个民族。”这种措辞的变化提供了一个多么绝妙的保证!所有此类作家都会指责卢梭在抽象概念上迷失了方向,这不令人奇怪吗?当他们对我们讲述个性化的社会,抑或主权者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民族的时候,他们也许就能避免抽象概念?

    马布利论述立法的著作是一个人可以想像的最完整的**政治法典。他的三个原则是:(1)立法权不受限制。它必须适用于全体,而全体必须服从。(2)个人自由是一个祸根:即便你不可能消灭它,至少也要尽可能地限制它。(3)财产权是一个罪恶。即便你不可能毁灭它,至少也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削弱它的作用。根据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把君士坦丁堡宪法和罗伯斯庇尔的宪法合为一体了。[见加布里埃尔·博诺·德·马布利(Gabriel

    Bonnot de Mably):《论立法或法律原则》,巴黎,1776年;《罗马人与法国人的政府制度对比》,巴黎,1740年,两卷本;《弗西翁对话录——论道德与政治的关系》,译自希腊文原版,阿姆斯特丹,1763年。——译者注〕

    [2]我们不时听说,和埃及人差不多的同一类荒唐事在法国也一再发生。我们一直被要求效仿一个民族,那是一个备受奴役的牺牲品,被它的祭司们挡在任何一种知识殿堂的门外,它被划分为种姓等级,其中最低等级所处的社会地位丧失了一切权利;它永远不会长大成人;它是个一成不变的群体,既无启蒙能力又无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成为首先侵入它领土的征服者的战利品。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埃及的新辩护士比那些同样对埃及赞不绝口的老哲学家更始终如一;他们把自由、把我们人性的尊严、把智力活动、把思想天赋的开发看得一钱不值。他们为了能够成为**政治的工具而对它推崇备至。

    [3]黎塞留公爵。——译者注

    [4]贡斯当本人担任过吕扎尔什公社的社长,曾细致地考察过革命时期的历法和节庆。见俄尼斯特·坦布尔,《圣艾奥西省革命研究》,巴黎,1913年.276-339页。——译者注

    [5]这些措施和法国人的气质之间的不和谐,从一开始——远在它登峰造极之前——就被所有的有识之士感觉到了。但是由于一种奇怪的误解,这些人断定,必须加以改造的是国民,而不是施之于国民的法律。尚福尔在1789年写道,“国民议会已经给了人民一部比他们本身更强大的宪法。它必须迅速把国民也提高到同样的高度。立法者们必须像高明的医生治疗筋疲力尽的病人一样,在使用补药的同时辅之以健胃药物(即催吐剂)。”在这种比喻中,不幸的是,我们那些自称医生的立法者们本身就是病人。你不可能把国民维持在一个它自身气质所达不到的高度上。为了使它保持那个水平,你必须对它实施暴力,而一旦实施了暴力,它就会一蹶不振,最终会比过去更加堕落。[引文见《尼古拉-塞巴斯蒂安·罗克全集》中“准则、思想、性格与轶事”,P.R.奥基(P.R.Auguis)编,巴黎,1824年,5卷本。〕

    8.为现代人提供古代人的自由所采用的手段

    掌权者无论犯下什么程度的错误,都不可能像平民个人的错误那样单纯。[1]暴力总是等在这些错误身后,随时准备出借它那令人恐怖的资源。

    古代自由的信徒愤怒地看到现代人不愿按照他们的办法实现自由。他们加倍坚持他们的要求,人们就加倍对他们进行抵制,罪行很快随他们的错误接踵而至。

    马基雅维里说,为了实行暴政,必须改变一切。[1]同样,人们也可以这样说:为了改变一切,你需要暴政。我们的立法者懂得这一点,宣称**政治是自由不可或缺的基础。

    有一些格言因为简短而显得精辟。狡猾的人把它们像食物一样抛向人群,愚蠢的人捡起它们,因为它们可以省去他们思考的麻烦,他们重复这些格言,给人留下他们深谙其味的印象。稍一分析就可以看出,那些荒唐得令人发笑的主张,就是这样渗入了千万人的头脑,被千万张嘴巴重复着,迫使人们不得不一再去解释那些显而易见的道理。

    我们刚刚引用过的格言也属于这一种。它已经在法国所有的论坛上回响了十年。然而它的含义是什么呢?自由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只因为它使我们的头脑得以健全,使我们的性格得到力量,使我们的灵魂得以升华。但这些益处不都是要取决于自由的存在吗?如果为了实现自由,你求助于**政治,最终你将会建立起什么东西呢?只有空洞的形式:内容将永远与你无缘。

    要让一个民族明白自由的好处,应该对它说些什么呢?没有自由,你会遭受享有特权的少数人的压迫;许多人会为一小撮人的野心做出牺牲;不公平的法律支持强者,欺凌弱者;你享受的只是不稳定的快乐,虎视眈眈的专横权力随时都可以把它夺走。你既不能对法律的制定、也不能对地方长官的选举发挥一份作用。有了自由,所有这些弊病都将消失,你的一切权利都将恢复。

    但是,那些要求通过**政治实现自由的人将会说些什么呢?公民不会受到任何特权的压迫,但每天都有受到猜疑的人被悄无声息地杀掉。品德将是首要的、实际上是淮一的荣誉,但那些最为积极地实施迫害和使用暴力的人,将会形成一个采取恐怖手段维护暴政的显贵集团。法律会保护财产,但是受到猜疑的个人或阶级却注定会遭到剥夺。人民会选举他们的官员,但如果他们不按照预先规定的要求进行选举,他们的选择将被宣布无效。言论是自由的,但是任何反对言论——不仅是针对整个体制的,甚至还包括微不足道的就事论事的——都将会以叛逆罪受到惩罚。

    这就是多年来法国改革者所使用的语言,这就是多年来他们的实践。

    他们赢得了表面的胜利,但是那些胜利与他们想要建立的制度的精神是矛盾的。他们既然不能使被征服者心悦诚服,他们当然也无法消除征服者的疑虑。为了让人们为自由做好准备,他们用死刑的恐怖笼罩着人们。已被废黜的权力对思想自由的攻击被人牢记并夸大,而对思想的奴役恰恰是新政权的突出特征。他们声称反对暴虐的统治,却建立起了最为暴虐的统治。

    他们争辩说,自由必须被推迟到派斗灭亡以后;但是派斗只有在自由不再被推迟的时候才能灭亡。为了推进公益精神而采取专横的暴力措施,却阻碍了那种精神的产生。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人们展望的是一个肯定永远不会达到的时代,因为所选择的手段和想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弛。愈演愈烈的暴力使更多的暴力成为必然。愤怒哺育着愤怒。法律锻造得像是兵器,法规成了战争宣言,而那些盲目的自由信徒,认为能够通过**政治把自由强加于人——将会激起所有人的反对,支持他们的将只剩下那些问权力献媚的卑鄙之徒。

    我们的煽动家不得不与之作战的头号敌人,是受益于已被推翻的社会组织的所有阶级,然而,他们的特权——也许被滥用过——却一直是安逸、改良和启蒙的手段。有财产支持的真正独立,是对抗种种卑鄙和罪恶的保证。切实受到尊敬,能够防止人产生浮躁而敏感的虚荣,这种虚荣总在想像自己会受到污辱,猜疑自己会受到轻视:这是一种难以平息的激情,它会以犯罪手段报复现在遭受的痛苦。绅士风度的惯例和优雅精致的习俗,能使灵魂获得细腻的感受力,使头脑变得敏捷而灵活。

    这些宝贵的品质应该得到充分的利用。[3]骑士(贵族)精神[4]不允许有任何可以滥用的特权,只允许用它来自由展示自己的优良品质。希腊人饶恕厂会背诵欧里庇得斯诗句的囚犯。最微弱的一线知识之光,最微小的一点思想萌芽,最细微的高贵情感或优雅举止,都应受到精心保护。它们是社会幸福不可缺少的元素。必须把它们从暴风雨中拯救出来,这对于正义和自由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都为走向自由发挥着或多或少的直接作用。

    为了再次点燃仇恨之火并火上浇油,我们狂热的改革者们混淆了不同的年代。正像他们的先辈求助于法兰克人和哥特人以支持暴虐的荣誉一样,他们求助于这些先辈,为自己颠狂的暴虐寻找借口。虚荣心在故纸堆和编年史中搜寻荣誉称号。一种更为激烈。志在报复的虚荣心则利用它们作为控罪的法令。他们拒绝考虑时代变迁,拒绝区分细微的差别,拒绝安抚焦虑,拒绝饶恕一时的社会野心,拒绝平息无用的怨言,拒绝停止幼稚的威胁。他们记住了对自豪感的所有保证。在那些他们本想废除的东西之中又增加了一种新的荣誉——迫害,而且在他们伴随着严酷的非正义的废除行动中,却满怀着某种希望要去伸张正义。

    在所有的暴力斗争中,高尚见解的背后都会紧跟着利益,就像战役之前的军队后面都会尾随着食肉鸟一样。仇恨、报复、贪婪、忘恩负义,都在不知羞耻地拙劣模仿着最高贵的榜样,因为被人盲目推荐的都是这些榜样的赝品。不忠实的朋友、不守信的债务人、暗藏的告密者、撒谎的法官,都发现他们的辩辞已被当代的语言写好。爱国主义成了所有罪恶的陈腐辩词。伟大的牺牲,奉献的行为,严酷的古代共和政体对自然倾向的胜利,都成为自私激情大发作的借口。因为过去那些严厉而公正的父亲曾宣告自己犯罪的孩子有罪,于是他们的现代模仿者就把无辜的敌人交给刽子手。即使生活最不引人注目、生存方式最不积极、名字最默默无闻,也起不到什么保护作用。态度消极似乎就是一种罪行,注重家庭亲情似乎就是漠视祖国,追求幸福似乎是一种可疑的**。迫于威胁、同时又受到榜样诱惑而堕落的大众,战战兢兢地重复着规定的套话,甚至听到自己的声音都会受惊每个人部是群众的一分子,而由每个人的参与构成的群众,却把每个人吓得惊恐万状。这就是曾经蔓延到整个法国的莫名其妙的狂热,它被称为恐怖时期。[5]如果人民抛弃这样的目标——他们的统治者打算率领他们通过如此可怕的途径去实现的目标,谁还会感到意外呢?

    各种极端行为不但相会,而且还互相促进。一种夸张总是会引起相反的夸张。当某些观念已经与某些字眼结为一体时,再去论证这种联系之谬误就无济于事了:在很长时间内,只要一提起这些字眼,就会使人想起同一种观念。正是在自由的名义下,我们曾被赐予监狱、断头台和数不胜数的迫害;有无数令人作呕的暴虐手段以它为名义被采用,因此它必会激起仇恨和恐惧。

    不过,能否由此断定,现代人倾向于顺从**政治呢?他们为什么顽固抵抗给予他们的所谓自由呢?他们有着坚定的决心,既不想牺牲自己的和平,也不会牺牲自己的习俗,更不会牺牲自己的快乐。假如**政治是所有和平与快乐最势不两立的敌人,从这一点不就可以得出结论,现代人在认为他们憎恶自由的时候,实际上只是在憎恶**政治吗?

    9.现代人厌恶这种假冒的自由是否急味着他们喜欢**政治?

    我所说的**政治,当然不是指那种权力虽不受明显的限制,但是存在着中介组织的统治,在那里,自由与正义的传统约束着行政机构,权力得体地对待习俗,法庭的独立受到尊重。这样的统治可能并不完善:它们所建立的保障制度越是得不到维护,它们就越不完善。但它们并不是纯粹的**统治。我所说的**政治,是指主子的意志是惟一法律的统治;那里的政治团体——如果存在的话——只是他的工具;在那里,主子会自视为帝国的惟一所有者,臣民仅仅被看作享有收益权的人;在那里,公民的自由可以随时被剥夺,用不着掌权者屈尊去解释原因,也用不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