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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学理论与哲学理论相比较(1/2)

    (一)从历史上说,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出发点无疑是不同的。本章的目的在于确定这种区别的性质,并估量其重要性与可能的持久性。我打算先一般阐明一下这种区别;然后考察一下社会经验——换言之,就是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或各种情况——的来源;因为社会理论要受到社会经验的影响,并必须对之加以探讨;最后,还要对社会学与社会哲学根据经验的范围各自提出的独特任务形成一些看法——整理这些经验正是社会理论的功能。

    从维科的①《新科学》开始,在现代欧洲不止一次地有人试图创立作为一门新学科的社会科学。但是,被称为社会学的这门学科的发展尽管至少已有半个世纪之久,最先把它所特有的现代精神表达得正确无误的乃是奥古斯特·孔德。他最先把这门学科称作社会学或社会物理学,这是一个独具特色的现代概念。其要旨在于把人类社会纳入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之中;其口号是规律和原因——仅指实证主义所要探索的原因——以及科学的预言。①孔德哲学中关于统一体的广泛概念确实与希腊社会哲学家所坚持的原则有很多共同之处。一切社会现象的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以及道德理论和政治理论与数理科学体系的必然互相关联等观念,可能是孔德直接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借来的。不过,现代的出发点与古代的还是迥然不同。现代的探索者——诸如社会学家——是根据孔德的思想,用物理学的语言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人类集合体起作用的规律和原因是什么?可预测的结果又如何?古代哲学家——伦理学家和形而上学家——面对的问题主要是:“人类最完满和最实在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后者的思想从卢梭和黑格尔起已由现代唯心主义哲学所恢复,并在英国找到了第二故乡,而前者的思想则已在社会学研究的特定范围与传统中发展起来,尤其在法国和美国的土壤上获得了累累硕果。这两股思潮继续沿着各自的轨道向前发展,并非毫无合流的迹象,却是19世纪文化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考察它们的合流有多大的必要或可取的程度如何,乃是本章——而且从广义上说也是全书——将要探讨的问题之一。

    ①参看帕尔格雷夫的《政治经济学辞典》(Dictn.)“社会科学”部分中关于J.D.罗杰斯的条目。

    ①参看吉丁斯的《社会学》(Sociology),第6页。

    (二)毫无疑问,每一门学科在某种程度上都要作一些类比;但是,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复杂性与非物质性迫使社会学带有的这个特点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若不试图运用白哲特先生在他的《物理学与政治学》一书中提出的研究方法,就不可能说明社会学思想与哲学思想的发展趋势。一些突出的经验模式和类型必然给整个思想活动染上特别的色彩,而且如前所述,这种影响特别容易波及不能有效地通过直接实验或感官观测进行研究的部门。因此,对于提供了适用于社会学说的观念的经验,我必须力求简要地考察其主要的部分,并指出在研究社会时由于专心致志于进行这种或那种特殊的类比而出现的一些偏向。

    1.牛顿的万有引力学说是进入现代科学世界的大门。弄清“这门学科的牛顿何时会出现”①是研究任何可知事物的现代探索者的愿望。因此,这是不足为奇的:要求社会科学具有阐释的完整性和类似天文学或数理科学所显示的预言能力,应该是人类社会已被纳入可确知事物范围的象征。社会物理学这个名称就体现了这一思想。对孔德来说,这个名称和“社会学”是相同的,可以相互代替。不难看出这种思想的价值和危险:它体现了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却是根据迄今为止的社会学观点推测出来的。任何一门科学都必然是一门自然科学,而且任何一门自然科学都必然是精确的科学吗?——这些是用数学观念研究社会所涉及的根本问题。这种做法是要达到最高度的协调与精确,就这一点来说是无可指责的。唯一的问题在于:是否可以提供一种恰当的比较模式,比方说,是否可用曲线定律来说明一种制度的成长。那种认为人类的各种关系与自然界的各种规律之间具有连续性的一般看法确实完全符合柏拉图精神,并显示出一种称得上是伟大事物本源的科学热情。特别是在经济学领域中,某些比较简单的假说业已基本上证明是有效的说明手段,能够被用来分析一些复杂的现象,这从某种程度上证明希望建立一门精确的科学是有道理的。

    ①摩根:《悖论集》(Budget of Paradoxes),第355页。

    2.但是,在政治思考的初期就有人认识到:在精确的自然科学的一般观念中,有关生物有机体的比较专门的类比与社会现象有特殊关系。从古代起,就有人把作为一个社会统一体“成员”的个人同生物体的各个部分或器官相比,甚至同构成一种思想的成分相比。到了现代,这种类比业已为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新创造所扩充和增强。因此,连续感增强了,从而具有“进化”这个现代术语所包含的完全相同的含义。这就给社会学的研究带来了大量的启发性材料,但同时也使它产生了一种也许现在才开始要摆脱的特殊偏向。这一特点大致说来就是:用比较低级的现象去阐明比较高级的现象——前者是指在未开化的民族或动物界中那些比较容易观察到或推断出的现象,后者是指更为明显的人类现象。任何通晓逻辑的人都懂得,这种偏向往往由于一种微妙而自然的成见而加重了。该成见断言:由于早先暂时地连续出现而显得本身是所谓“原因”的现象,具有高度的真实性。这种偏向在社会学家当中非常严重,以致那些主要对文明社会的特征与成就感兴趣的学者也不由得草率地宣称:社会学家①根本很少认真研究真正的社会现象,而是把他的注意力集中于原始人和低等动物,偶尔用间接提及的方式来说明这些领域的研究,而并未显示出对文明社会的实际情况有什么真知灼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意见会变得越来越没有道理,社会学也会摆脱那些研究低级生物的学科的强烈影响而恢复正常。从“比较低级的”或比较纯自然的方面出发进行研究的方法还会在社会学的终极特点中保留多久,是我们要在本书中探讨的涉及社会学性质和命运的主要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仍然可以这样说,而且注意到这一点很重要:以社会学的名义并用社会学特有的方法进行研究的人至今尚未达到许多对自己的问题直接感兴趣并直接从事研究的人已经取得的重大成就;无论在政治经济学特有的范围内,还是探讨有关社会价值与道德价值的各种问题,如贫穷、博爱、环境卫生、教育、居民状况、比较政治学等,抑或分析物质条件与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与艺术发展的反作用,情况都是如此。

    ①我说的“社会学家”是指专门研究社会学的著作家。任何独立的研究,如韦布夫妇的《工业民主》(Industrial Democracy),当然可以归入“社会学”的范畴。但是,这类著作通常都没有使用社会学著作家的特殊方法和语言。

    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的是:我们所谈到的时代与影响已经把一份具有不朽价值的遗产留给了社会理论。简言之,这份遗产已经使我们对事物的连续性,从而也对它们的统一性重视起来。它使我们看到了人类、他们的国家、宗教、美术和科学所取得的光辉成就,这是远在原始的有机世界就已出现的一些倾向所达到的顶点,这些倾向一开始就是互相关联的——像宗教的各种实际情况一样——只是在它们高度地单独发展时,这种联系很容易被忽视。“回归自然”和“高尚的野蛮人”已被赋予一种永志不忘的意义,是批判永远也抹煞不掉的。这就是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大部分时间通过生物学与人类学对社会学作出的一般贡献的主要内容。

    特别要指出的是:必须根据类比的内容来注意生物学对社会学的双重影响。

    (1)由于生物学对社会理论的促进作用,现在仍然在人们心目中显得非常重要的思想无疑是生存竞争或适者生存的观念。应当引起注意的是:把这种类比应用于社会时,不是把某个人类社会与单个的动物有机体相比较,更不是与一个人相比较,而是与某一种动物的整体,甚至与所有动物的集合体相比较,其依据是各种动物或之间或种内均处于彼此竞争的状态之中。社会学理论有一个方面完全是以运用这种生物的类比为基础的,斯宾塞先生曾坚持不懈地鼓吹这一方面,而且被他当作他的原则的那个悖论也自称是直接仿效自然界与动物个体的关系而得出的。这种悖论主张,分配利益时对成年人应当把利益直接当作他们的贡献,而对未成年人则应当反过来把利益当作对他们的贡献。这就是他的社会学的基本原则。如果为了适应人类社会而用慈善之心或利他主义来修改这个原则,那么即使做得非常好,也只能表明它是不恰当的。不过,我们可以认为:生存竞争这种类比业已表明,生物在任何既定的情况下都要有能够适应那种情况的特定本领才能维持生存。尽管这个原则本身看来很刻板,但把它应用于人类社会决不是不必要的。

    (2)有一个比较新的学派坚决主张作补充性的类比,这种类比可以说是把社会与单个的有机体相比较。应当提醒注意的是:这里正是这一思想领域中最初引起古代社会哲学家注意的相似之处。但是,据说在动物界中各个动物之间有互助的一面,这跟单个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协同作用并无二致。可以断言:只看到动物界存在自相残杀的竞争的观点在解释各种实际情况时过于草率和肤浅。因此,有人认为,社会成员的合作同互相竞争的现象一样,均可在较低级的自然界中找到其根源;也许社会学不久就会承认竞争与合作不过是同一个常见的事实——分工、功能的重要性和真正由个人提供的服务的独特性等事实——的消极面与积极面。如果有一种对有机体的类比认为,生物的存在取决于是否具有适合其所要占有的位置的能力,那么,另一种类比则显然表明:能够满足占有某种地位的要求的能力大体上和原则上就是能够实现一种为整体服务的功能的能力。

    由于受到具有启发性的批评,在斯宾塞先生的学说中上述两个方面具有非常明确的关系;①他对这种批评特别耐心地作了回答。如果说人类社会相当于单个的有机体——斯宾塞先生的著名学说以许多方式这样说过——那么,一个完善的有机体所具有的绝对中心控制系统一旦出现在人类社会中,对斯宾塞先生来说,怎样会成了不完善的标志呢?回答只能是:从人类社会的许多特点来看,与其说它相当于单个的有机体,不如说它相当于某一类有机体的地方变种。这在实质上是不同的,即不是单个的有机体,因而在这一点上,就不是和单个的有机体相类比,而是和一类或一种有机体相类比。

    ①《社会学》,第1卷,第586页。

    但是,斯宾塞先生实际上并不是说,人类社会在其成员之间的内在联系上没有超过一种动物的地方变种。为了表明人类社会的真正性质,他用了一个很妙的词——但只是一个词,即“超有机的”。①这个词很重要,它使我们或许能认识到生物社会学对人类国家统一体所能提出的看法的局限性,并引导我们超出这个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人们对真正的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了解得比斯宾塞先生更为透彻,但还没有追查关于单个有机体与动物生活的互助现象的线索时,便出现了一种倾向:要切断人类和“较低级”自然界的联系,并将伦理进程和宇宙进程说成是绝对相反的。我们知道,赫胥黎先生就坚持这一观点,②这也许标志着社会学本身摆脱大量伪科学废品的时代开始了。不过,耐心细致的研究会继续认识到,竞争与合作这两个因素在人类社会中和在动物界中一样都是根深蒂固而又难以分开的;高级形式竞争的基本意义在于抛弃并压制那些不能满足不断提高的对合作能力的要求的成员;关于寄生现象③和退化淘汰现象的研究会继续告诫人们不要试图使人类摆脱宇宙秩序的严峻的一般条件。人们还会认识到,在退化现象中包含着对环境的适应。但是,与最纯粹的“适者生存”现象相比较,失败是可以理解的,④因为它显示了有机体与环境的充分协调和意义。重要的是要看到这一点:至少在刚提到的两位著名生物学家的著作中,关于单个自我——关于突出自我和自我约束之间的关系——的学说完全是一种不文明的和反社会的理论。生物学上的各种现象,至少就它们的情况而言,似乎并没有提供任何暗示,使人认为社会的自我从积极意义上说是高于较少承担社会义务的自我的。斯宾塞和赫胥黎两位先生跟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持的否定态度一样,认为“自然界”实质上是自作主张的,而“社会”实质上是自我约束的。①在这里,我们又涉及到在斯宾塞先生的“超有机的”一词上看到的局限性,而且我们感到必然会出现一种不同的观点。

    ①《社会学》,第1卷,第1章。

    ②《进化与道德准则》(Evolution and Ethics),第82页。

    ③《大英百科全书》,第18卷,第253页a,格迪斯条目:“关于退化变态的过程和一些非常重要的退化现象都不能在这里详加说明;这类变化的发生一般是由于环境简单——没有危险,食物丰富,十分平静等等(总之,就是通常被认为是完满的物质幸福的那些条件),只要对这一点比较清楚就够了。”

    ④参看萨瑟兰:《道德本能的起源与发展》(Origin and Growth ofthe Moral Instinct),第1卷,第28、29页。

    ①赫胥黎:《进化与道德准则》,第31页;斯宾塞:《人与国家》(Manv.State),第98页。

    3.政治经济学在现代社会学问世以前就存在了,而且现在仍然是现代社会学中唯一取得明显的和无可争辩的成功的一种释义科学。这一理论的胜利发展甚至对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也产生了影响,使他考虑到“资产阶级社会”与“国家”的区别。更不用说,它必然会对发展中的社会学本身产生重大的影响,因为这门学科的理想也许可以说是要把在经济问题上已经证明非常成功的研究模式推广到整个社会。这种影响已经引起社会学研究中的一种趋势,即所谓用经济的或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历史,并进而研究社会。这种观点主要是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也能用巴克尔和勒普累的许多论点来说明,并确已成为一个学派的准则。简言之,这种观点是:文明的基本结构,例如家庭的类型和社会各阶级的等级关系与发展,一向是而且必然是由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气候与食物条件所决定的。根据这种观点,只有经济事实才是实在的和构成原因的,其他一切都是现象和结果。

    在谈论这种观点的真正重要性以前,纠正一下对其性质的陈腐看法可能是有益的。从严格的哲学意义上说,唯物主义意味着只确信实在的东西或是受引力作用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根据由这一观点得出的一种不是很有说服力的推理,我们以非常不严密的和通常的方式所谈到的一切与**有关的感情和需要,都可被认为并往往被认为是“物质的”,与似乎更适合归之于非物质的精神力量相对立。但是,应当注意,这后一种说法并无重要的伦理上的含义,特别是在没有人能否认一切精神活动都与**有关的时候。像圣保罗的宗教语言中的“**”或“身体”一样,人的“**的”或“物质的”需要与**乃是精神的一个组成部分,确定它们的地位与价值,不应当根据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与“身体的”条件有关这种看法,而应当根据其它理由。经济史观之所以被视为并一向自称是唯物主义的,部分念由于我刚才所讲的那种陈腐的习惯看法,即常把某些它认为是基本的感情和需要,相对于伦理的或观念的,称之为物质的——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对立——部分则是由于我在本章开头提到的那种看法,即政治经济学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类似研究抽象问题的数学的成就。

    因此,如果抛开哲学唯物主义的那些不合理的看法,①我们在经济史观中所看到的差不多是下述意思:在政治家们争论不休时,爱与饥饿却统治着人类。气候与自然资源对历史产生影响;职业决定家庭的类型;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绝不会有同样的等级关系,而能够适应小商店零售业的经营方法或经营思想也应付不了大规模的商业活动。但是,各种经济的需要与手段并不是孤立的,可以说也不是人类生活的绝对前提②——这一事实已使“唯物主义的”这个形容同变得模糊不清了,因为事实上在经济活动中并没有真正的物质因果关系问题——因此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优先的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存在框架,有的只是人类精神活动的某些重要方面从一切其它方面被孤立出来而受到相当狭隘的理解。如果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像“生活水平”这样一种经济学概念的含义,就会明白:对于已为人们普遍承认的③在经济状况的机械压力与观念的影响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别④需要加以全新的评论和全面的重新陈述。不过,尽管对唯物主义的混乱概念和经济学的真正成就所引起的夸大说法有所怀疑,我们还是一向认为,经济史观关于人与周围环境的连续性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毫无疑问,人的生活是与地球的存在、气候和他所处的环境分不开的,可以说人乃是他的种族和国家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环境的代言人。唯一的困难在于:倘若在人和环境之间任意划一条线,使恰恰是他的生活资料的环境被当作影响他生存的异己力量,结果是把他描绘为环境的奴隶,而不是周围事物的集中反映和清晰表达。我们是否认为,如果荷马不是希腊的代言人,但丁不是意大利的代言人,莎士比亚不是英国的代言人,他们的天才会得到更伟大成更自由的发挥?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就是他自己,但这当然得由一种精神表达出来,而不是由严格意义上的物质因果关系所构成的;即使有这种物质因果关系在起作用,像炎热的气候或某种食物对身体产生影响那样,它也仍旧不能决定人类生活的类型,除非是进入了人类对自己所描述的那个世界。

    ①马克思的观点中很可能有仿效真正唯物主义的地方,如认为意志与意识是由分子运动引起的“附带现象”,也就是说它们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对这种观点不能在这里评论,但是可以指出一点,即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感情等等一点也不比道德上的“绝对命令”更具有“物质性”,所以并不更能构成原因。

    根据物质对象的占有不能分享的道理(参看本书第lxii页)类推,“物质的”要求可以被认为是指自私的要求。但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词根本不能正确地说明经济的目的,关于家庭或忠于氏族的事实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1919年。

    ②参看下页注②。

    ③参看有关著作,如迪尔凯姆的《社会学年刊》(Année Sociologique),1897年,第159页。

    ④即好像经济条件是一种要首先架起的铁梁,而文明则是它们的装饰。这是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忘记了躯体在先,骨骼在后,骨骼是寓于躯体之中而由躯体使之成型的。

    这类想法在最近的社会学说中很受重视,部分是由于有一种毫无根据的看法,认为它们有新颖之处。我们原来依靠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这些问题作出的稳妥而明智的论述大都被现代社会学家忽视了,虽然这种由现代社会学和古代社会哲学所代表的学术界的分裂是非常自然的,但也不免有点令人吃惊。

    这些现代著作家的整个社会观就是不断地应用他们的全部哲学的这个基本原则,即“形式”是“物质”固有的有组织的生存方式,因此,一个国家的较好生活,只能是它的物质条件和工业与经济组织的潜力有可能得到充分发挥的结果。最终要表现为国家的全部正义性源泉的法律,在经济活动中有其最明显的和物质的象征——柏拉图是这样告诉我们的;而且对柏拉图和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每个地点所处的环境以及工业、商业和公民的种族类型都有助于现存有机体以某种适当的个体形式产生出更高级的生活。倘若我们自问,古代关于经济因果关系的观点和“唯物主义”历史学派的观点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们就会发现答案是:前者的观点中没有上述那种不真实的孤立现象。对希腊思想家来说,“物质”或“条件”与“形式”或“目的”的联系并不是一种异己需要的压力,即不是一种敌对的环境的压力,而是原则上要经过其一切阶段连续发展的一种生活的开始。立法者的思想把各种条件的集合作为一种物质的或本能的倾向,固定在独特的意识与意志的形式之中,这种情况用一个古老的比喻来说,就像艺术家把大理石刻成雕像那样。运用这种思想,由于更富有同情心,对这种联系的探索比我们认为科学只不过是揭露人性的桎梏时所能达到的要精确得多。而且,研究古代的现代学者业已按照希腊思想家的精神致力于发现环境与历史的实际联系;对他们所取得的成就,一般的现代社会学家似乎还一无所知。当我们想到古希腊最伟大时代的历史是多么具有典型意义,而且相对来说只是多么容易孤立起来加以详尽研究时,有一点似乎令人感到意外,即在说明自然资源、商业与经济的发展同历史的伟大成果之间的关系时,通常竟没有考虑对其地理、商业和经济条件业已进行过的大量细心的研究工作。①

    不管目前的情况如何,至少在分析经济和半经济条件与各民族生活的关系方面,我们获得了一个真正的研究课题。就现在所能见到的情况来说,这个课题也许是属于纯社会学家最少争议的研究范围。它实际上不属于自然界因果关系的范围,而是精神生活中某些与客观情况相符的简单而一般的条件,这些客观情况是可以或多或少地加以明确陈述的,还可以希望将之归纳成相当可靠的统一形式。这样的例证有迪尔凯姆先生关于人口密度对分工的影响的调查,②还有吉丁斯教授对人口聚集的原因与限制条件的观察。③现在我们要谈谈一种严重滥用社会学家使用的概念的情况。

    ①例如,我从未见过任何社会学论文提到厄恩斯特·库尔提乌斯论述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地理与其历史发展关系的巨著;也没有论文提到敦克尔和毕希森舒茨的著作,以及纽曼先生编辑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波依克的《论雅典的公共经济》,(Trea-tise on the Public Economy of Athens)也只在麦卡洛克的《政治经济学文献》(Literature of Political Economy)中被轻蔑地提了一下。(我觉得上述批评对目前的大量社会学专著都还是适用的。不过,我也乐于承认国外对古希腊的研究有一种新的精神,使得社会学与考古学携手合作,二者都对文明的意义作出了有启发性的评价。吉尔伯特·默里教授的《希腊史诗的兴起》(Rise of the Greek Epic)就是我提到的结合多种研究方法的一个杰出的例子。1909年。)

    ②《社会分工论》(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阿尔坎,1893年版。

    ③《社会学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第2册,第1章。在这方面非常有趣的是普尔先生在《农村卫生》(Rural Hygiene)一书中对现代城市生活的机械条件的考察,他讲到排水与供水设施以及由于鼓励一种拥挤不堪的和有害健康的生活方式而带来的后果。

    4.研究社会学的人一旦撇开生物学的类比和经济条件,转而去考虑由法学和权利科学提供的丰富经验和思想,就会看到一片全新的景象。这时,他会确实懂得,一个实际领域的显而易见的那一面并非是唯一的一面;社会存在的各个方面之间的协调一致肯定是可以追溯的。不过,他也将能够克制把事情完全讲清楚的**,并将公正而坦率地考虑整个历史和他目前所受到的指责的含义与启示。

    (1)因为,我们在这里面对的是一些理想的论据,这是一些最清楚而又最明确无误的经验材料。作为权利科学基础的大量文献——它所提供的材料完整而全面,也许是社会科学的任何其他学科都比不上的——在任何情况下至少可以对一种社会现象即对思想与意志的一种正式活动提供证据,这种活动旨在维护某种相对正确的行为或制止某种相对错误的行为,并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得到了社会的承认。理论家们说过,正义不受事实的支配。这种说法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