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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的兴起与条件(1/2)

    (一)首先,用简单的几句话阐明“哲学理论”的含义,以别于不自称为哲学的那些理论,这将是恰当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用哲学观点探讨问题时,是把事物当作一个整体并且是为了它自身而进行研究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研究可以跟一个小孩或一个艺术家注视一件东西相比拟。就是说,要探讨其研究对象的总的完整印象。这就要求弄清事物的真相,充分了解其全部特征和实质及其在世界总行动中的成就。历史、解释、对原因和条件的分析,只有在它们有助于对所研究的某一实际整体的性质和性能作出明智的估计时才是有价值的。我们都知道,一朵花对几何学家来说是一回事,对化学家来说是另一回事,对植物学家来说是另一回事,对艺术家来说又是另一回事。那么,哲学当然并不自以为能够同任何一个专家在该专家的研究领域内去争衡。但是,哲学所承担的任务,其性质一般是要尽可能借助于各行专家训练有素的洞察力,以期了解这朵花作为世界这部巨著中的一个词或字所具有的全部意义。而且我们把这称作如实地研究它,毫无保留或不带先决条件地为了它自身而研究它。为了进行哲学的探讨,可以设想,每一件事物都有自己的特征,值得按其本身的价值并为了它自身而加以研究;就人类的政治生活而言尤其是这样。它的各个阶段是怎样产生的,哪些原因或条件对它的发展起过作用,是另外一些很值得加以研究的问题。但是,哲学的问题并不是要去追溯我们的研究对象的历史或分析其因果关系,而是要如实地观察它,弄清它是什么,可以说,就是要估量它在世界上自我维持的性质与程度。

    不过,不要让“它是什么”和“为了它自身”这一类说法把我们引入歧途。这类说法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我们所体验到的任何实际事物的性质脱离生活与知识的一般领域而孤立地作出评价。恰恰相反,这类说法的意思是:当我们根据最恰当的观点,全面、公正地进行研究时,我们的研究对象就会显示出其真实地位及其与人类能够从事和能够了解的所有其它事物的关系。这种地位和这些关系便构成其在全部经验中的地位或意义,而这种价值或意义——就目前情况而言,即我们所讲的这种生活方式能使人类做什么和变成什么样子——就是我们所说的研究对象“自身”的特征,或其完整的特征,或根据恰当的观点“为了它自身”而作周密研究的意义。至于恰当的观点和有偏向的或受限制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区别,以及前者与后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在下一章中进一步加以说明。

    (二)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凡是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就有“国家”。也就是说,从来就有某种规模比家庭大而且不承认任何权力高于它的联合组织或自治组织。但是,这种按“国家”一词的一般含义而说的国家的经验,显然是与真正的政治经验不相同的,必须有比这更明确得多的东西才能唤起人们的好奇心:想知道自己感到是其成员的那个政治共同体具有怎样的特征和价值。

    这种好奇心已被唤醒,而且经久不衰,其主要原因(如果不是唯一原因的话)在于两种相似的共同生活的类型——古希腊的城邦和近代的民族国家。如果我们对导致政治哲学的兴起(与前者有关)和复兴(与后者有关)的种种特征略加注意,就会认清我们所研究的问题的性质。

    在联系政治哲学的诞生研究希腊城邦时,引起我们注意的有三点:(1)它们所提供的经验模式;(2)这种经验所包含的精神模式;以及(3)这种精神从这种经验得出的阐释模式。

    1.希腊城邦与盛行于非希腊地区的人类联合体的种种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城邦具有明显的个性。毫无疑问,埃及人或亚述人、腓尼基人或以色列人的生活与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特征。但是,在近代世界开始以前,在希腊城邦中存在过也只在那里存在过这样一种共同体:它和一个人一样,有明显的青春阶段、成熟阶段和衰落阶段,而且几乎是自觉的;其成员的言谈举止和戏剧中的角色一样,具有可识别的声调与神态;它在人类活动经久不衰的各种领域中表现它的精神很像一个艺术家在其天才的创作中表现他的个性。严格意义上的政治意识是这种国家经验的一个必要的因素。要求“自治权”——根据自己的法律管理——和要求“同等的政治权利”——根据平等的法律管理——乃是希腊人的天性,尽管往往远未得到满足;而在历史的曙光中震撼着希腊世界的革命阵痛和为立法而作的不懈努力都显示了这种天性的勃勃生机。就我们所知,从事一切政治活动的手段正是由希腊人发明的。用以进行有秩序的选举以及使少数人愿把多数人的意志当作自己的意志予以默认的简单方法,是在希腊政治生活中第一次成为日常作出决定的方法的,这是与杠杆或车轮的发明同样确定无疑的一项发明。

    2.这种经验模式包含着一种相应的精神模式。科学与哲学的诞生应归功于创立政治学的天才,这是不会令人感到惊讶的。因为政治学讲的是把人与人联系在一起的种种关系的道理,而科学与哲学讲的是把人类全部经验连接起来的种种关系的道理。精神若能在国家的法则中实际上认识自己,便能在自然的法则中从理论上认识自己。科学虽然开始时不会但最终会变成哲学,因为在空间与时间中看到的东西引起好奇心之后,注意力就会转向人类本身存在的关键与中心问题;而精神、行为和政治意识本身就会成为思考的对象。众所周知,这种好奇心从外部转向内部——实际上是从局部转向整个世界——的情况曾表现在苏格拉底的著作中。苏格拉底把自己伟大的智慧和品格赋予了时代要求的一场无法避免的运动。于是便引出了他的两个后继者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它们恰恰兴起于希腊独特的政治生活开始衰落的时期。

    3.这种哲学和所有真正的哲学一样,是对当时的经验所作的阐释;既然如此,这种阐释就是由一些其本身就是他们所反思的现象的一部分的有才智的人做出的。这样的人,尽管他们可能感到自己与时代精神是对立的,也不论他们多么热情地发出改革或革命的呼吁,仍然是时代精神的代表;他们的阐释尽管可能更改甚至歪曲了当时的情况,但还是极其清晰地显示了当时的主要力量与原则。因此,柏拉图对家庭以及其他似乎是希腊文明不可缺少的因素所作的否定性的探讨,并没有妨碍他无比有力地掌握并表达他周围生活的主要原则。正如我们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著作中所看到的,希腊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是:人类精神只有在一个精神的共同体中才能获得完美而高尚的生命。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只有一种精神的共同体,这种精神虽然在该共同体的每个成员的生活与行动中表现各异,但其本身却始终是一致的。这一思想还可以用另外一些用语表达,如“国家是自然的”,就是说国家是一种发展或演变,没有这种发展或演变,蕴含于人类起源中的目的便无法达到;“国家比个人重要”,就是说有一种构成个人生活基础的原则或条件,除非由国家生活所构成的整个领域或活动场所实际上被认清,那种原则或条件便不会容许个人生活成为依据它所应有的那个样子。这种观念的全部含义可以用亚里士多德的名言来概括:“人类是生来就适于过城邦生活的动物。”正如我们在柏拉图的国家中所看到的,这一观念的形成是令我们感到奇异的;但是,其难以企及之处恰恰在于它既质朴无华又直截了当;而且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正确的政治哲学不是柏拉图思想的具体化。其核心观念是:在这个共同体里,每一种人——政治家、军人、工人——都具有某种使其成员适应其职责的独特的精神模式,而且这个共同体实质上存在于这些精神模式相互关联的活动之中,这种联系使他们服从共同的利益。上述的活动或调节显然最终有赖于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心灵最深处所具有的品质;因此,社会的外部组织确实好像是一举一动都反映某种精神特征的**。我们不应在此停止不前,而应继续探究这种概念的后果。但是,那些思考这个问题的人立刻会看出其含义,即每一个体精神都必须以不同的方式充分表现自己的特性,以适应——实际上是促进——形成这个共同体的各种关系与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精神都是一面镜子,或者说是从各自特有的角度对整个社会的反映。柏拉图思想的道德主张或原则是:一个健全的国家组织会通过某种必要的联系使个人心灵的特性得到健全的平衡与调节,反之亦然。本书的后半部分将试图进一步说明这个原则。这里我们所关心的只是柏拉图思想——具有希腊政治哲学特征的思想——的一般性质。

    重要的是注意到这一点:在这种哲学的社会观形成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强有力的对立观点。一个人除非能够拒绝承认他所在的共同体,他就不能在其中随意地发现并发挥他自己的特长;正如一个逻辑学家可能会说,否定的可能性对于真正有意义的肯定来说是必要的。所以,我们便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时代发现了对那些似乎与他们的思想截然相反的近代思想的最惊人的预言。我们发现,已经有人认为自然不是成熟的充实状态,而是生命的空虚的起点;我们看到了素食主义、以水代酒、把穿着减少到最低限度等现象,总之是一些为大家所熟知的渴望“回归自然”的种种表现及其全部寓意;我们发现,法律和政治统一被当作一套计谋与惯例,个人不屑承认自己是某一国的公民,而声称是外来人,是世界的公民。要证明这些观念并非毫无道理,只须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带有抨击奴隶制的用意,而这种制度,作为一种团结的形式,至少在有限的意义上是受到亚里士多德的支持的。这种否定性批评的存在足以表明这位希腊的才智非凡的人是多么清楚地看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善于分析的有才智的人们中间把这种关系保持得如此密切该具有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