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七讲 症候的意义(2/2)

强迫性神经病;现在仅请注意这个少女上床前的种种预备仪式,结果引起她的父母的极大忧虑。大概地说,常态的人在上床前也可说都有一种仪式,或者,至少也需要某种条件,否则就不能入睡;这种自醒至睡的经过往往形成一定方式,每夜都照例演出一次。然而一个健康人所需要的睡眠的条件都可作合理的解释,假使外界的情境使此仪式有改变的必要,他也能够迅速适应。至于病态的仪式则一成不变,往往要作很大的牺牲以维持其无聊的仪式;在表面上,也以合理的动机为借口,而和常态不同之处仅在于实行起来似乎小心太过。但如果加以更细密的观察,便可知这种借口没有充分的理由,而其仪式的所有惯例也不能用所举的理由加以掩饰,有些惯例且直接和理由相抵触。病人为了求得睡眠起见,宣称她在夜间需要环境安静,必须排除一切声音的喧扰。她因此做两件事:她将房内的大时钟停止不走,并将其他一切小时钟移出室外,就连床边桌上的小手表也不例外。所有花盆和花瓶之类都慎重地放在写字台上,务使它们不在夜间跌落破碎,以免惊扰她的清梦。她也知道这些求安静的预防理由很难成立:小手表纵使放在床边桌上,那滴滴之声也一定听不见;我们又都知道时钟有规律的滴达声决不至于侵扰睡眠,反可引人入睡。她也承认花盆花瓶即使在夜里放在原处,也必不至于坠碎,这种惧怕都是过虑。至于就仪式中某些他种动作而言,却又不符合这个求静的动机;譬如硬要自己的卧房和父母的卧房之间的那扇门半开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乃置种种障碍物于门口),她似乎又召致了声音的来源;然而最重要的仪式都和床有关。床头的长枕必须不和木床架接触。小枕必须叠跨长枕之上成一菱形;她然后将头恰恰放在这个菱形之上。盖上鸭绒被之前,她必抖动鸭毛,使羽毛下降;但又必定把被压平,使鸭毛重新分配。

    关于仪式的其他各种细节,我将略而不述;因为这些细节既不能供给我们以新材料,叙述起来又不免离题太远。然而你们不要以为这些琐事都进行得很顺利。她每做一事,总耽心没有做好;势必试而又试,演而又演;她先怀疑这一点,又怀疑那一点,结果不免过了一两个小时之后,自己才好睡觉,或让犯愁的父母安睡。

    这些病状的分析不象前一例的那么简单。我须供给一点关于解释的意见,而她则或坚决否认,或讪笑怀疑。但是她在最初拒斥了我的解释之后;其后又将这个解释所提起的可能性加以考虑,注意所引起的联想,回忆所可有的关系,结果,乃自愿地接受了这些解释。接受之后,她开始逐渐减少了那些强迫动作,治疗尚未终结之前,她已抛弃全部的仪式了。但是我还得告诉你们,像现今我们所做的分析工作决不持续地集中于一单独的症候,直到它的意义完全明了才止。因为我们常常要丢开那正在研究的主题,而在另一方面又要将它提起。所以我现在要告诉你们的症候的解释,实在是许多结果的综合;这些结果,因为研究在其他方面的中断,往往过了若干星期或若干月之后,才可求得。

    病人乃逐渐知道夜间将钟表移到室外是因为它们是女生殖器的象征。我们知道钟表除此之外,也许还有其他种种象征,其所以有女生殖器的意义是因为它们也有周期的动作和规律的间隔。女人常自夸经期之来,如钟表之有规律。这个病人最怕钟表的滴滴声会扰乱她的清梦。钟表的滴滴声可比作**激动时阴核的兴奋。这个感觉确曾有几次使她从梦里惊醒;她因为怕阴核的勃起,所以每夜将一切钟表尽行移开。花盆花瓶,和一切容纳器相同,都是女生殖器的象征。所以防止它们在夜间跌破确实都有意义。我们知道订婚时打破一个花瓶或盆子的风俗流行很广;在场各人都取去一碎片,表示不再认新妇为己有,这个风俗也许随一夫一妻制而起。病人对于这一部分的仪式也引起一种回忆,几种联想。她在孩子时,曾拿一玻璃杯或瓷瓶,忽失足跌倒,割破手指,流血很多。她长大时对于**等事已有所知,深怕自己在结婚之夜,或因不流血而有不是处女的嫌疑。她怕花瓶跌碎,就是表明要抛弃那整个关于贞操和初次交媾流血等事的情结,也就是要摆脱会不会流血的焦急。这些顾虑和防止声音一事的关系其实是相离很远的。

    有一天,她想到了仪式的中心观念,忽然了解到自己所以不使长枕接触床背的缘故。她说,由她看来,长枕常像一个妇人,而直挺挺的床背像一个男人。因此,她好像是用一种魔术的仪式,将男人和妇人隔离;那就是说,把父亲和母亲隔开,不使有交媾发生。在尚未有此仪式的多年以前,她曾用一种更直捷的方法,以达到这个目的。她假装胆小,或利用惊惧的倾向,好使她的卧房和父母的卧房之间的门开着。这个办法仍然是现有的仪式之一;因此,她可以窃听其父母的举动;此事曾使她失眠数月。她这样打扰自己的父母还不满足,她那时有时还睡在父亲和母亲之间。于是“长枕”和“床背”真地被阻而分离了。后来,她长得太大了,不能舒服地和父母同床,因此,乃有意假装胆怯,使母亲和她交换,自己好和父亲同睡。此事确实是幻想的起点,结果如何,在仪式中显然可见。

    假使长枕代表女人,那么她抖着鸭绒被使毛羽下降,使之隆起,也确有一种意义。其意为何?意即怀孕;但是她也未尝不希望母亲免孕;因为她数年来很怕父母交媾的结果,又会生一个孩子,使自己多一敌手。反之,假使长枕意即母亲,那么小枕只能代表女儿了。为什么小枕斜放在大枕之上成一菱形,而她的头恰巧放在那菱形的中心呢?她不难记起菱形常用于画内或墙上以代表女生殖器。她于是以自己代表男人(或父亲)而以自己的头代表男生殖器。(杀头为阉割的象征可以考证。)

    你们会问,处女心内竟有这种可怕的思想吗?那是我承认的;但是你们可别忘记了我并未创造出这些观念,我只是把它们揭露出来。临睡前的这种仪式也是够奇怪的,你们可不能否认在仪式和幻想之间因解释而显露出来的类似之点。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你们应当记住这个仪式不是一个单独幻想的产品,乃是几个幻想的混合产物,不过那几个幻想总会汇合于某点而已。你们还要记住,她的仪式的细节对于**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关系,一部分是**的表示,一部分是对于**的反抗。

    假使我们将这个仪式和病人的其他一些症候联系起来,也许分析的结果所得更多。然而这可不是我们现在的目的。你们现在只须知道病人幼时曾对于父亲有过一种“**”(erotic attach-ment)。这种**曾使她颠倒若痴。也许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她对于母亲的感情才如此恶劣。还有一层,我们也不能轻轻放过;就是,这个症候的分析还涉及了病人的性生活。我们对于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和目的了解越深入,则凡此一切就越不足为怪了。

    从上面所引二例,已可使你们知道神经病症候的有意义与过失和梦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那些症候都和病人的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可是我能希望你们因此二例的力量就相信我这句话的价值吗?那当然是不对的。然而你们能希望我继续举例,等到你们信服才止吗?那也是不对的;因为每一病人都须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所以我要是把关于神经病理论的这一点充分讨论,那就不免要一个星期讲五小时,一个学期才能讲完。因此,我不得不仅以此二例作为我所说的证明;你们可再参阅那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如布洛伊尔对于他的第一个病案(即癔病)的症候的经典解释,荣格对于所谓早发性痴呆(dementiaprcox)的症候的出色说明(那时荣格仅为一精神分析家,尚未期望成一理论家,)以及后来我们各杂志上所刊布的种种论文。这一类研究非常丰富。神经病症候的分析和说明既很引起分析家的注意,于是神经病的他种问题就暂时被忽视了。

    你们无论那一位如果对于这个问题有过相当的研究,则必深深地感到证据材料的丰富。但是也会遇到一种困难。我们已经知道,一个症候的意义在于与病人生活的关系。症候的形成如果越随个人而异,我们就越可清楚地看出这种关系之所在。因此,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为每一无聊的观念和每一无用的动作,求出从前这个观念所以产生和这个动作所以需要的情境。那位跑到桌边按铃召唤仆妇的病人的强迫动作,就是这个症候的完满模式。但是完全与此不同的症候也是屡见不鲜的。譬如有一些典型的症候,实际上为各病例所共有,其所有个别差异都不复存在,以致不容易求出其与病人生活或旧时特殊情境的关系。我们请再讨论强迫性神经病吧。那位在睡前做种种琐事的病人可引以为例,虽说她也表示出许多个别特点可用来作一种“历史的”解释。然而一切强迫性神经病患者总提出某种动作,不断地作有规律的排演。有许多病人终日洗濯。还有那些患广场恐怖症已不再被认为是强迫性神经病者,却已被分类而为一种焦虑性癔病的患者也是不耐烦而单调地表现同样的病态特点。他们怕的是围绕起来的空地,宽敞的广场,长的直路或小路;假使有人同伴或有车追随其后,他们便觉得受了保护似的。但除了这些基本成分的共同点以外,各个病人都各有特殊的情态,彼此显然有别。譬如甲只怕狭径,乙只怕大路;丙只看见周围人少,丁只看见四面有人,才敢前行。癔病也是如此,除许多随各人而不同的特点之外,常有许多为本症所共有的症候,似不易以各人的历史为解释的根据。然而我们可不要忘记只是因为有了这些症候,才可用来下一诊断。假如我们已知道癔病的一个特殊症候,起因于某一经验或某组经验(例如一种癔病的呕吐起因于一组恶臭的印象),现在如果发现另一种呕吐的症候似乎起因于完全不同的经验,那就不免令人迷惑了。癔病的病人似乎总因为某种不可知的原因而呕吐,而且由分析而发觉的那些历史的原因,似乎只是病人因内心需要或随机捏造的一些托辞,用以达到其掩饰的目的的。

    因此,我们只好得出这令人沮丧的结论,即神经病症候所有各人的不同方式,虽然确能根据病人的经验以求得完满的解释,但是我们的科学可不能说明这些病案所有远较常见的典型的症候,而且在追求一个症候的历史的意义时所引起的种种困难,我也未对你们说起。我不准备对你们说,因为我虽不愿在你们面前有所隐藏,然而我却不必在我们共同研究的开始之时,使你们感到迷惑或惊异得发呆。我们对于症候解释的了解,固然刚刚才开始,然而我们却想坚持已有的知识,逐步征服那些未知的困难。我想用下面这种想法来鼓励你们:就是,这个症候和那个症候之间,几乎难以假定有基本的区别。假使各人的不同症候可释以病人的经验,那么与某一经验有关的典型的症候也未尝不可释以人类所共有的经验。神经病所有常见的特征,例如强迫性神经病的重复动作和怀疑等,也许是些普遍的反应,病人因病理的变化而被迫将这些反应变本加厉而已。总而言之,我们确没有灰心丧气的理由;我们要看更有什么东西可以发现。

    在关于梦的理论内,也曾遇见很相类似的困难,不过这个困难,我们在前次讨论梦的时候,未能加以论列。梦的显意,本很复杂,随各人而异;因分析这种内容而得到的结果,我们已详细讲过。但是也有些梦可说是典型的,为各人所共有的,其内容既都相同,所以分析起来也感到同样的困难。例如梦见跌落,飞行,浮水,游泳,被掣时,裸露身体,以及他种焦虑的梦;这些梦随梦者不同而其解释亦异,至于何以为各人所共有,还没有任何的说明。但是我们注意到就在这些梦里,其公共的基本成分也点缀着各人不同的特性。也许是由他种梦的研究而得到的关于梦的生活的知识,可以用来作为这些梦的解释——不必加以曲解,只须逐渐扩充我们对于这些事实的含义便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