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七讲 症候的意义(1/2)

    在前一讲中,我曾说过临床的精神病学是不问个别症候有何种形式或内容的;至于精神分析则以此为起点,以为症候本身各有其意义,而且与病人的生活经验有相当的关系。1880至1882年之间,布洛伊尔研究并治愈一个癔病病案,从此之后,此病便大为人所注意,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就是他第一个发现的。法国让内也得到同样的结果;事实上,让内刊布其结果要较早于布洛伊尔,后者到了十年之后(1893—1895,即我和他合作的时期内)才将他的观察结果刊布于世。究竟谁先发现,那是没有多大重要性的,你们知道每一发现都经过一次以上,不是一次可以完成,而且成功也不必和劳绩成一正比。譬如美洲本不以哥伦布为名。在布洛伊尔和让内之前,有名的精神病学家劳伊莱特便说过狂人的妄想,我们如果能加以诠释,都不无意义可寻。我承认自己向来很重视让内对于神经病症候的解释,因为他曾将这些症候视为占据病人心内的“隐意识观念”(“ideesinconscientes”)的表示。但是后来让内的态度异常慎重,好像他以为“隐意识”一词只是一个名词,一个权宜的名词,并没有明确的意义。从此,我就未能了解让内的学说;但是我相信他已无缘无故地丢掉了自己的伟大的地位。

    神经病的症候,正和过失及梦相同,都各有其意义,而且也像过失和梦,都与病人的内心生活有相当的关系。这是一个要点,我想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我只能说(虽然还不能证明)无论何种神经病都莫不如此;无论何人只要作一番观察的工夫,都可以相信这一点。但为着某种理由,我将不在癔病中取例,而取例于另一种很特殊的神经病,其起源则和癔病相近。关于这种病我必须先说几句开场白。此病名强迫性神经病(theobsessionalneurosis),不及癔病普通,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没有那么喧嚣,常隐藏而为病人的心事,几乎全无身体上的表示,只有精神方面的症候。精神分析最初就是以强迫性神经病和癔病两种病的研究为基础的,而我们的疗法也在这两种神经病上收到治疗的功效。但就强迫性神经病而言,精神的感受既没有一跃而为**的表示,所以比起癔病更容易因精神分析的研究而使人理解;我们已知道它所表示出来的神经病组织的特点远较癔病为显著。

    强迫性神经病的形式如下:病人心内充满着实在没有趣味的思想,觉得有特异的冲动,而且被迫做些毫无乐趣而又不得不做的动作。那些思想(或强迫观念)本身也许是毫无意义的,对病人只是感到乏味的;或常常是愚蠢的;然而无论如何病人总不免以这些观念为耗损精神的强迫思想的起点,他虽极不愿意,却也无法抵制。他好像面对着生死存亡的问题,劳心苦思,不能自已。他内心所感觉到的冲动也似乎是同样地幼稚而无意义的;它们都是些可怕的事,例如犯重罪的诱惑,病人不仅视为与自己身分不合而加以拒斥,而且胆战心惊地逃避它们,用种种预防的方法来防止它们的实现。事实上,他确实一次也没有实现过这些冲动;而预防和摆脱没有一次不获得最后的胜利。他真正干的都是些绝对无害的琐事——即我们所称的强迫动作——都是日常动作的重复和加工的排演,致使那些普通必要的动作——如上床,漱洗,穿衣,散步等——都变为异常艰难繁重的工作了。那些病态的观念,冲动和动作,并不依相同的比例混合而为强迫性神经病;大概地说,这些表示总有这种或那种占较重要的地位;其病的名称就由此而定;但一切形式所共有的特征仍很显著。

    这显然是一种癫狂的病症。我想精神病学者虽欲逞其最荒唐的幻想,也必不能捏造出这种病来。假使我们没有每天亲眼看见这种现象,也必不敢信以为真。你们不要以为治疗这种病人,可以劝告他力图摆脱,不要注意这些荒谬的观念,不要实行这些无聊的动作而代之以合理的动作,那正是他所愿意的,因为他未尝不知道自己的境地,也未尝不赞同你对于他的强迫性症候所持的见解,而且这种见解,他自己也会提出。但是他只觉得情不自禁;在强迫性情境中所做的动作,似有一种大力在后,非常态精神生活中的力量所能违抗。无办法中的办法只有一个——他只能交换代替;他可以用一个比较缓和的观念代替原有荒谬的观念。他可以用另一种预防的方法代替原有的一种,他可以做另一动作以代替原来的繁文缛节。总而言之,他能以此易彼,但不能把它完全打消。这种症候的交替(包括其原来形式的根本改变)就是此病的一种主要特征;更可注意的是,就此病而言,其精神生活中所有的相反价值(oppositevalues)或极值(polarities,译按:即强弱明暗等相反的观念)似乎分化得更为显著。除了受积极性和消极性的强迫之外,理智方面也出现怀疑态度,甚至逐渐发展到本常以为真实的事情也充满着疑虑。凡此种种都足以使病人日益犹豫徘徊,丧失精力,而减少自由;虽说强迫性神经病病人都富有精力,善于判断,一般具有超出常人的智力。他通常富有道德心,且常怕做错事,一般是无罪可言。你们可以想象得出,在这种矛盾的品性和病态的表示的迷惑之中,要追求其得病的原因,确是一种艰难困苦的工作。我们现在的目的只是对于此病的某些症候加以解释而已。

    你们听了前面一段的讨论,也许想要知道现代的精神病学对于强迫性神经病究竟有什么贡献;那不过是很贫乏的一种贡献。精神病学只给各种强迫行为予以相当的名称;此外便谈不上什么了。只说患这些症候的病人是“退化的”(“degenerate”)。这可不能使我们得到满足;这不过是一种价值的评判,或竟是一种贬抑之词,决不是一种解释。我想我们每易断定退化的结果自然产生各种怪态。我们原相信有这种症候的病人必与一般人不同;然而他们果然比其他神经病者,癔病患者,或精神错乱者更为“退化”吗?这个形容词显然太浮泛了。你们如果知道那些有奇才异能,功留后世的男女们也可以表现出这种症候,便不免怀疑这个形容词究竟是否妥当了。由于伟人们自己的慎重和其作传者的失实,我们一般不易知道他们的本性,然而他们也不免有爱真理若狂的,如左拉(参见陶拉斯,“爱弥儿·左拉”,《医学心理学研究》,巴黎,1896年),而且我们还知道他终身患有许多古怪的强迫性习惯。

    精神病学称这些患者为“退化的伟人”(“dégéneréssuper-ieurs”)便算完事。然而由精神分析的结果看来,这些特殊的强迫性症候也能像那些没有退化的患者所有其他各病的症候一样,都可永远消灭。我自己便已常常取得这种成绩了。

    我将仅取二例以说明对强迫性症候的分析;第一个是旧例,但是我还没有发现更好的例子,第二个则为新近遇见的例子。因为这种叙述既须明白,又须详尽,所以我们仅以此二例为限。

    一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患有很严重的强迫性症候,我本来可能治愈她,假如不是我的工作由于命运的突变而遭破坏的话——这一层以后或者可以告诉你们。她在一天之内,除了其他动作之外,总有若干次做下面的一个奇怪的强迫性动作。她常从自己的房间跑入邻室,在室内中央的一张桌旁站定,按电铃召女仆来,或嘱咐她作一件琐事,或无事挥之使去,然后又跑回自己的房间。这种现象原没有危险性,但仍足以引起我们的好奇心。至其原因如何,则由病人很简单地说出,并未经分析者的帮助。我决不会猜出这个强迫性动作的意义,也决不能予以解释。我曾多次问病人何以有此行动,或其意义何在,她总说不知道。但是有一天,在我劝说她在某种举止上不必怀疑之后,她忽然知道了强迫性的意义,因为她细述了这一强迫性动作的经过。十年前,她嫁了一个年纪远较她大的男人。在结婚那一夜,她知道了这个男人是缺乏性能力的。那夜,他多次从自己的房间跑入她的房间,想一试自己的本领,但终至于失败。第二天早晨,他羞愤地说:“这未免给铺床的女佣人太瞧不起了。”因此随手拿起一瓶红墨水倒在褥单上面,但没有倒在这种斑点恰恰应在的位置上。我起初不懂这一回想和刚所讨论的强迫动作究竟有什么关系;因为我看这两种情境除了一个仆妇,和从这个房间跑入另一房间的动作之外没有其他相似之点。其后,病人引我入邻室内,我看见了桌上台布的大红斑。她更说明自己站在桌旁,务使仆妇一进来,就能看见这一红斑。因此,这强迫动作和结婚之夜的情景的关系遂无可怀疑了,虽说关于此事,我们仍有再加查问的必要。

    第一,我们可以知道病人以自己代替丈夫;由这房间跑入另一房间,她正在演出他的动作。为了保持相似之点,我们还要假定她以桌和桌布代表床和床单。这一点似乎太牵强附会;但是我们有梦的象征的研究可资参证。桌在梦内常为床的代表;“床和桌”合而有结婚的意义,所以床可代表桌,桌也可代表床。

    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强迫动作富有意义;似可视为重要情景的重复排演,然而我们也不必停留于这一相似之点;假使我们更仔细地考查这两种情境的关系,或更可以推知其强迫动作的目的。这个动作显然以召仆妇前来为中心点。病人向仆人示以红斑,恰恰针对着自己丈夫所说的“这未免给仆人太瞧不起了!”那一句话。她既重演丈夫的动作,因此,她的丈夫乃不为仆人所轻视,因为红斑已出现在所应占的位置了。所以她不仅重复排演旧有的情景,而且加以引申,予以修改,务使情景毫无可以指摘的缺点。此外还有一层,就是将那夜悲剧所以产生和红墨水所以必需的情境即丈夫性能力缺乏的那件事,加以修正。这种强迫的动作似乎是说:“不对,他并没有在仆妇面前丢脸,他不是无性能力的。”她像在梦中一般,在当前的强迫动作内,满足了她这个**,借以恢复丈夫倒红墨水之后的信誉。

    关于这一病人所有的其他事实,都足以使我们对于她的很难了解的强迫动作,作上面的解释。她已久和丈夫分居,而且那时正想决心和他依法离婚。然而她的心总摆脱他不开;她强迫着自己对他忠实。她于是离群索居,以免受他人的诱惑,而且在幻想里,饶恕了他,并将他理想化了。她的病的最秘密的目的在于使他不受恶意的毁谤,使自己和他分居有理由可说,他虽失去了她,却仍可舒服地生活着。所以我们分析了一种无害的强迫动作,结果却立即发现了发病的主因,同时又推知了一般强迫性神经病的特性。我很希望你们能对此例多多加以研究,因为一切强迫性神经病难以逆料的情形都聚会于此了。其症候的解释是病人一刹那间发见的,未经分析者的指导或干涉,其解释又不发生于幼时已被遗忘的事件,而是起源于病人成年时明白记得的事件。因此,批评家所常加诸于我们对于症候解释的种种攻击,到此都站不住脚了。这种好例子确是不容易遇到的。

    还有一事!这一无害的强迫动作竟直接地牵及病人最秘密的事件,岂不使你们感到惊奇吗?一个女人最不愿意告诉他人的几乎莫过于她的结婚之夜;我们现在竟尽知其性生活的秘密,这难道是事出偶然,完全没有特殊的意义吗?你们或者可以说,我特意选择此例是为了自圆其说。我们且不要匆忙下这一结论;暂时请注意第二个例子。这第二个例子和第一个例子性质完全不同,乃是一个普通的例子,是上床前的预备仪式。

    一个长得很好的聪明的女子,年纪十九岁,她的父母只生养了她一个,她在教育和智力上都较他们优越,她的性情本极活泼,但是近年来忽然无故地神经异常。她经常动怒,尤其是对她的母亲;她抑郁不满,怀疑犹豫,后来竟自称不再能单独走过广场和大街。关于她的复杂的病状,我们不想详述,由她的病状看来,至少可以有两种诊断:即广场恐怖症(agoraphobia)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