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 关于客观精神的理论(1/2)

    我认为,我们哲学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提出想象的同时又是辩论的和批判性的理论,最好是具有方法论意义的理论,以丰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西方哲学很大部分是由以身心二元论为主题的各种各样世界图景组成的,也包括与这些图景有关的方法论问题。脱离这个西方二元论主题的主要倾向,就是企图用某种一元论来取而代之。在我看来,这种企图过去没有成功,而且在一元论的面罩后面仍然隐藏着身心二元论的身影。

    1.多元论与三个世界的论点

    然而,不仅存在一元论的偏向,而且还存在几种多元论的偏向。我们只要想一想多神论,甚至只要想一想它的各种一神论变种,事情就相当清楚了。然而在哲学家看来,对世界的各种宗教解释是否能给身心二元论提供某种真正的选择余地,那是可以怀疑的。神,不管是多是少,都是加在不朽**上的精神,或者与我们自己对比来说,是纯粹的精神。

    然而有些哲学家认为存在一个第三世界,这就朝着哲学的多元论迈出了扎实的第一步。这里我想到了柏拉图,斯多葛派以及莱布尼茨,波尔察诺、弗莱格这样一些现代哲学家(但不包括具有强烈的一元论倾向的黑格尔)。

    柏拉图的形式或理念世界,在许多方面是一个宗教世界,一个更实在的世界。然而它既非人格神的世界,又非意识的世界,也不包括某种意识方面的内容。它是一个客观的,自主的,存在于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以外的第三世界。

    我支持这样一些关于柏拉图的解释者,他们认为柏拉图的形式或理念不仅不同于身体和精神,而且不同于“头脑中的理念”即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经验,因为柏拉图的形式或理念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第三世界。这些形式或理念被公认为实际的或可能的思想客体——可理解的东西。不过在柏拉图看来,这些思想客体如同作为物理物体的可见的东西一样是客观的,也就是实际的或可能的视觉客体。①

    ① 关于柏拉图对可见东西(horaton)与概念东西(noeton)的区分,可参见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509E。(比较《泰阿泰德篇》,185Dff.)关于眼睛的生理知识表明:肉眼看见可见东西的过程十分类似对思想客体作详细解释的过程。有人会指出,康德早就说过许多这类的话。)

    可见,柏拉图主义超出了身心二元论的范围。它引出来一个三分世界,或者如我所说,一个第三世界。

    但我这里并不想讨论柏拉图,而是想讨论多元论。即使我和其他一些人把这种多元论归功于柏拉图的想法错了——即使这样,我还是用对柏拉图的形式或理念论的一个著名解释作为真正超越了二元论图式的一个哲学范例。

    我宁愿把这种多元论哲学当做我讨论问题的出发点,尽管我既不是柏拉图主义者,也不是黑格尔派。②

    ②

    黑格尔继亚里土多德之后,反对柏拉图的第三世界:黑格尔把思想过程与思想客体合为一体。这样,他灾难性地把意识归属于客观精神,并把意识神化。(特别参见黑格尔的《哲学全书》末尾部分,那里引用了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中一段十分贴切的话,1072b18-30。)

    按照这种多元论哲学,世界至少包括三个在本体论上泾渭分明的次世界,或者如我所说,存在着三个世界。第一世界是物理世界或物理状态的世界,第二世界是精神世界或精神状态的世界;第三世界是概念东西的世界,即客观意义上的观念的世界——它是可能的思想客体的世界:自在的理论及其逻辑关系,自在的论据、自在的问题境况等的世界。

    这种多元论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关于这三个“世界”之间的关系。这三个世界形成这样的关系:前两个世界能相互作用,后两个世界能相互作用。①因此,第二世界即主观经验或个人经验的世界跟其他两个世界中的任何一个发生相互作用。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不能相互作用,除非通过第二世界即主观经验或个人经验世界的干预。

    ① 我这里在广义上用“相互作用”一词,所以并不排除心理物理的心身平行论:我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在其他地方我讨论过相互作用问题,比如可参见我的《猜想与反驳》,第12和13章,1963,1965,1969年版。)

    2.三个世界之间的因果关系

    这样来描写与说明三个世界的关系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即: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之间以第二世界为中介。这观点虽很少为人们所说明,我却认为它清楚地包含在三个世界的理论之中。按照这个理论,人的精神能看见物体,“看见”一词用的是本义,即眼睛参与其过程的意义。人的精神也能“看见”或“把握”算术的或几何的客体——一个数字或者一个几何图形。尽管“看见”或“把握”用的是转义,但仍然表示出精神及其概念客体(算术的或几何的客体)之间的真正关系,而这种关系非常类似本义的“看见”。这样,精神与第一世界,第二世界双方的客体都可以联系起来。

    通过这两方面的联系,精神在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之间建立了间接联系。这一点极为重要。无法否认,这种由数学理论和科学理论组成的第三世界对第一世界产生巨大的影响。比如,由于技术专家的介入确实能产生这种影响,技术专家通过应用上述那些理论的某些成果而引起第一世界的变化。顺便说一句,这些理论是别人发明的,发明人可能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理论包含有某些技术的潜力在内。可见,这种技术能力潜藏在理论本身当中,隐藏在客观观念自身当中,而这些技术的潜力是由于人们试图理解这些观念而从中发现的。

    这论点如果慎重地加以发挥,我认为可以旁证所有三个世界的客观实在性。此外,在我看来,它不仅支持这样的论点:一个关于个人经验的主观精神世界是存在的(这论点为行为主义者所否认),而且也支持这样的论点:第二世界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把握第三世界的客体。我们大家全是这样做的,因为人的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就是学习语言,而这本质上意味着学习把握(如弗莱格所称为的)客观的思想内容。①

    ① 比较戈特洛布·弗莱格的“论知觉与意义”,载《哲学与哲学批判》杂志第100期,第32页:“我通过思考去理解的不是思想的主观作用,而是思想的客观内容……”

    我认为,有朝一日我们将不得不让心理学来一场革命,办法是将人的精神看成是与第三世界的客体相互作用的器官,是理解这些客体,作用于这些客体,参与这些客体之中并使之对第一世界发生影响的器官。

    3.第三世界的客观性

    第三世界,确切些说,属于第三世界的客体,柏拉图发现的那些客观的形式或理念,往往被误解为主观观念或思想过程,即误解为精神状态,误解为属于第二世界而不是属于第三世界的客体。

    这种错误由来已久。它始于柏拉图本人。因为柏拉图虽清楚认识到他的理念具有第三世界的性质,看来他尚未意识到第三世界不仅包括象数目7或数目77这些一般概念,而且还包括数学的真理或命题,①如命题“7乘11等于77”,甚至包括错误的命题,如“7乘11等于66”,此外还包括一切非数学的命题或理论。

    ① 在柏拉图看来,真理和命题(往往)不是第三世界的观念,而是精神活动(如理解相似性之类概念这种精神活动,见《泰阿泰德篇》,186A)——这种论点好象是在《泰阿泰德篇》189Ef.提出来的。柏拉图在这里说:“思想是灵魂关于任何客体的自言自语。”比较《智者篇》,265E—264B,这里他特别强调了不出声的话语(对的与错的),肯定、否定、意见。但是《斐德罗篇》247D到249B处写道:真理是灵魂所把握的第三世界的居民之一。

    看来这是最先由斯多葛派发现的,这占派创立了一种奇妙的语言哲学。他们认识到,人类语言属于所有三个世界。②就语言由物理作用或物理符号组成这一点来说,它属于第一世界。就它表示一种主观的或心理的状态而言,或者就把握或理解语言能在我们主观状态中引起变化这一点而言,③它属于第二世界。就语言包括信息而言,就其述说或描写事情或者传达别人可以接收的任何意思或任何有意义的消息,或者同意或反对别人意见这一点而言,它又属于第三世界。理论或命题或陈述是最重要的第三世界的语言实体。

    ② 斯多葛派是唯物主义者:他们把灵魂看成身体的一部分,把灵魂跟“生命的呼吸”等同起来(第欧根尼·拉尔修,vi,156f.)。他们把推理能力描述成身体的“领导部分”(塞克斯都,《反对科学家》Vii,39ff.)。然而这种理论可以解释为身心二元论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它提出了解决身心问题的一种特殊方法。如果我们在这两个世界(或者说第一世界的两个部分)加上“已说过的”内容,我们就得出斯多葛派关于第三世界的说法。

    ③ 关于精神状态(诸如善、真)的概念看来是斯多葛派提出的。当然,它被解释为呼吸的,因而也就是身体的一种状态,比较塞克斯都上述引文。

    如果我们说,“我看到了写在纸莎草纸上的东西”,或者“我看到了刻在青铜上的东西”,我们说的是属于第一世界的语言实体,因为我们的着眼点并不在于我们能够读这些话。如果我们说,“演说的激情与说服力给我极其深刻的印象”,或者“与其说这是一个声明,不如说是发泄愤怒”,我们说的是属于第二世界的语言实体。如果我们说,“但是詹姆斯今天说的与约翰昨天说的正好相反”,或者“从詹姆斯说的可以清楚看到,约翰错了”,或者我们谈到柏拉图主义,或者谈到量子论,这时我们说的是某种客观的含意,说的是某种客观的逻辑内容,也就是说,我们说的是通过说或写而传达的信息的第三世界的意义。

    是斯多葛派最先在我们此时此刻所说的(第三世界)客观逻辑内容与我们此时此刻谈论的客体之间划了一条重要的界线。这些客体反过来又可能属于三个世界中的任何一个世界。首先,我们可以谈论物理世界(无论物理现象还是物理状态);其次,我们可以谈论我们主观的精神状态(包括我们对一个理论的掌握),第三,我们可以谈论某些理论的内容,比如某些算术命题及这些命题的真假。

    只要我们谈到第三世界意义上的语言,我认为最好想法避免“表达”和“交流”这类术语,因为“表达”和“交流”实质上是心理学术语,而这些术语的主观的或个人的含义在某种场合是危险的,在这种场合极其容易把第三世界的思想内容解释成第二世界的思想过程。

    有趣的是,斯多葛派不仅把第三世界理论从柏拉图的理念扩展到理论或命题。除了声明或宣言这类第三世界的语言实体,他们还把问题、辩论、辩论性的探讨包括在内,此外甚至包括命令、劝告、祈祷、条约,当然也包括诗歌和故事。他们还把个人对真理性的陈述与理论或命题的真理性区别开来,即与第三世界谓语“客观上是真的”所适用的理论或命题的真理性区别开来。

    4.作为人工产物的第三世界

    我们大体上可以把哲学家分为两派。第一派包括柏拉图等;他们承认一个自主的第三世界,并且把它看成超人的、神性的和永恒的世界。第二派包括洛克、穆勒、狄尔泰、科林伍德等:他们认为语言及其所“表达”和“传递”的东西是人造的,并因而把一切语言的东西归属于第一和第二世界,他们反对存在第三世界的任何说法。有趣的是:人文科学的多数学者属于否认第三世界存在的这第二派。

    第一派即柏拉图主义者所依据的事实是:我们可以谈论永恒的真理:一个命题或者永真,或者永假。有一点看来是决定性的:永恒的真理在人类存在以前就必须是真的。因此,它们不可能是我们所创造的。

    第二派学者同意说永恒的真理不可能是我们自己所创造的;然而他们由此得出结论:永恒的真理不可能是“实在的”——“实在的”不过是我们对谓语“真的”的一种用法;并且事实上,至少在一定的上下文里,我们把“真的”用作超脱时间意义的谓语。他们可能争辩说,这种用法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虽然彼得的父亲保罗可能在一段时间比彼得重,一年后又比彼得轻,然而两块金属就绝不会如此,因为一块总是本来的一磅重而另一块总是本来的两磅重。在这里谓语“本来的”在跟其他词连用的情况下起着与谓语“真的”相同的作用;事实上,我们可以用“真的”代替“本来的”。然而谁也不会否认重量可以是人为的,这些哲学家可能会指出这点。

    我认为可以持与上述两派哲学家都不同的一种观点。我以为,在承认第三世界是实在的或者(可以说是)自主的的同时还可以承认第三世界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们甚至可以承认,第三世界是人造的,同时又明明是超乎人类的。①它超越了自己的创造者。

    ① 第三世界(按照我对这个术语的理解)虽然是人造的,但是其内容是虚的而不是实的思想客体,而且无数虚的客体中只有一定数量确能变成实的思想客体,在这方面和在这个意义上,第三世界却又是超人类的。然而我们必须提防把这些思想客体解释成超人类意识的思想,比如象亚里土多德、普罗提诺和黑格尔所做的那样。关于真理的超人类性质,见我的《猜想与反驳》1963年版第29页以下。

    第三世界并非虚构,而是“现实地”存在着,只要我们考虑到它通过第二世界对第一世界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就能清楚这一点。人们只要想一想电力的输送或原子理论对我们无机界和有机界的影响,或者想一想经济理论对决定造一只小船还是一架飞机的影响就够了。

    根据我在这里所阐述的观点,第三世界(人类语言是它的一部分)是人类的产物,正如蜂蜜是蜜蜂的产物,蜘蛛网是蜘蛛的产物一样。象代码一样(也象蜂蜜一样),人类语言,以及第三世界的大部分东西都是人类活动无计划的产物,①虽说它们可用来解决生物学问题或者其他问题。

    ①

    见卡尔·比勒关于人类语言的低级功能与高级功能的理论和我对这一理论的发挥,载于我的《猜想与反驳》(1963年版,第134页以下和295页),还可参见我写的《关于云和钟》(见后面第6章),还可参见弗.阿.海耶克写的《哲学研究》、《政治与经济》(1967年版),特别是第3、4、6章。简单说,比勒指出,动物语言与人类语言是相似的,就二者经常用来表达(有机体状况的特征)和交流(信息)而言。然而人类语言又有不同,因为它另外还有一种高级功能:它可以用来描述。我已说过还有另外一些高级功能,特别是具有决定意义的那种功能,即辩论或批判的功能。

    重要的是,这种理论强调指出;低级功能是经常存在的。[所以罗宾·乔治·科林伍德在其《艺术原理》(1938年版,第262页以下)中对阿·理查兹的语言理论——《文学批评原理》(第2版,1926年)的批评没有触及比勒的那种理论。]

    关于有意识的人类行动的无意识后果所具有的意义,见海耶克的上引著作第100页,特别是注12。至于语言的起源,(我想)正是海耶克最先把我的注意力引到笛卡儿的《方法谈》第2节的一段话:笛卡儿这里把“国王的大路”的发展与改善描写成使用这些大路的无意识后果。这种理论可以用来说明语言的发展。我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1944年版,1957年版,第65页)(发表在1942、1952年出版的海耶克的《科学的反革命》之后,但写成于1942年以前)以一定的篇幅讨论过有意识行为的无意识后果问题:在一个脚注里提到休谟,提到“达尔文主义者对无计划习俗的工具性质……所做的解释”;我还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年版,特别是第ii卷,第14章,第93—98页,以及第323页以下的注11)(我感谢海耶克的批评,《哲学研究》第100页注12)讨论过这个问题。还可参见我(1967年在阿坶斯特丹作)的讲演“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现在重印为本书第3章。

    让我们看一看数的理论吧。我相信(我不象克罗尼克尔),甚至自然数也是人的创作,是人类浯言和人类思想的产物。然而有无数的自然数是人类从未读出来的,或者是计算机所无法应用的。这类自然数之间有无数个正确的方程式,也有无数个错误的方程式,它们都比我们确实能断定其正确或错误的方程式要多。

    但更有趣的是:意外的新问题作为自然数序列的一种无意副产品出现了,比如未解决的素数理论问题(哥德巴赫猜想就是一例)。这些问题显然是自主的。它们决不是由我们制造的,宁可说它们是我们发现的,而且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是被发现以前就未被发现地存在着。此外,这些未解决的问题至少有一些是不可解决的。

    在试图解决这些或其他问题时,我们可以发明新的理论。这些理论又是由我们制造的:它们是我们批判性与创造性的思维的产物,在思维中我们会从其他已有的第三世界理论得到很大帮助。但是在我们制造这些理论的时刻,它们产生出新的,无意识的或意外的问题,一些自主的问题,一些有待发现的问题。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第三世界就其起源来说是我们的产物,而就其所谓本体论地位来说是自主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能够对第三世界起作用,使之增添东西或助其成长,虽然谁也不能掌握这个世界的哪怕小小的一角。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为第三世界的成长做贡献,但我们几乎所有的贡献都是微不足道的。我们大家都想掌握这个世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脱离它而存在,因为我们大家都使用语言,没有语言我们几乎就不成其为人。①然而第三世界已经发展到远非任何个人、甚至所有的人能够掌握的地步(例如,存在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就说明这点)。它对我们所起的作用,比起我们对它所起的创造作用,已经变得更加重要了:更加关系到我们的成长,甚至关系到第三世界自己的成长。因为第三世界的成长几乎全部归功于一种反馈作用,归功于发现自主的问题这种需要,虽然其中有许多问题可能永远是我们掌握不了的,①而且发现新问题的这种刺激性的任务将永远存在,因为永远有无数的问题是没有发现的。尽管第三世界是自主的,也正因为它的自主性,独创性的工作永远有用武之地。

    ①

    海伦·凯勒已经十分生动而又令人信服地描写过她戏剧性地发现的语言给人以人性的能力,我认为,在语言的特殊的造人功能中,辩论(或批判)的作用最重要,因为这是所谓的人类理性的基础。

    ① 因为可以证明:在整数算术中的所有真命题的(完整)系统是不可公理化的,而且本质上是不可解决的(A·塔尔斯基,A·莫斯托夫斯基,R.M.罗宾逊《不可解决的理论》,阿姆斯特丹,1953年版:特别是第60页以下注13)。因此,算术里总有无数未解决的问题。有趣的是,我们能对第三世界做出这样一些意外发现,它们大部分不依赖于我们的精神状态。

    (这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回到了库尔特·哥德尔的早期著作。)

    5.关于理解的问题

    对于客观第三世界的自主存在,我这里已经提出了一些理由,这是因为我希望对理解的理论(“释义学”)有所贡献。这种理论已经由人文科学(“道德的和精神的科学”)的学者们讨论得相当多了。这里我想首先假定,正是对第三世界客体的理解构成了人文科学的中心问题。看起来这根本背离了几乎所有的人文科学家(按“人文科学”这个名称的含义来说),特别是那些对理解问题感兴趣的人们所奉行的基本教条。我指的当然是如下教条;我们理解的客体主要属于第二世界,或者说这些客体至少应该用心理学术语加以解释。②

    ②

    由胡塞尔《逻辑研究》开创的反心理主义虽然盛行,但心理主义即忽视甚或否认第三世界仍然是有势力的,特别是在那些对理解理论(“释义学”)感兴趣的人们中间。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无疑是弗莱格批判他的心理主义著作《算术哲学,心理的和逻辑的研究》(1891年版)的结果。胡塞尔在其《逻辑研究》(在这里他谈到波尔察诺)里十分清楚地谈到(第i卷第178页):“在所有的……科学里我们必须坚持划分三种相互关系:(a)我们的认识经验的内部关系…:”(这就是我这里称作第二世界的东西)“(b)各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特别是我说的第一世界,但它可以是任何其他的研究对象)“(c)逻辑的相互关系……”(这属于我说的第三世界)。但很可能是:恰恰这最重要的段落要为仍然存在的一片混乱而受责备,因为在(a)后面打删节号的地方,胡塞尔谈到“判断、顿悟、猜测、疑问”之间的心理联系,特别还谈到直觉理解的行动:“在直觉理解中一个长期被研究的理论由于顿悟被思考出来”,讨论“判断”、“猜测”和“疑问”(与“顿悟”同一水平),就会导致混乱;特别是胡塞尔在(c)里只谈论真理时,会导致排除假的命题、猜测、疑问或问题,因为他提到“一种科学学科、特别是一个科学理论、一个证明或一个结论的真理性”。(不应忘记,胡塞尔和许多更晚的思想家把科学理论看成已经证明为真的科学假设,因为科学理论具有猜测性质这个论点,在我大力宣传它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仍被广泛诋毁为谬论。)胡塞尔在这一段谈到理解的方法(还比较卷ii,第62页以下),也许应该对仍在流行的某些心理主义倾向负责。

    在术语“理解”掩盖下的活动或过程被人们公认是主观的,个人的或心理的活动。这些活动必须跟其(多多少少成功的)结果或结论,即跟理解的“最后状态”(对目前而言)——解释区别开。虽然这可能是主观的理解状态,然而它可能是一个第三世界客体,尤其可能是一个理论,而且后一点我认为更重要。作为第三世界的客体,解释将永远是一种理论。例如一个历史的说明,它为一系列论据或史料所支持。

    所以,每一个解释都是一种理论,而且象每一种理论一样,它又是存在于其他一些理论当中,存在于其他一些第三世界客体当中。而且可以提出并讨论这样一个第三世界问题:解释的价值,特别是它对我们的历史理解所具有的价值。

    但是就“理解”来说,甚至它的主观行为或意向状态也只有通过它跟第三世界客体的联系才能加以理解。因为我对理解的主观行为主张下列三点:

    (1)理解的每一个主观行为大部分存在于第三世界之中;

    (2)关于这种行为所能做出的几乎所有重要评论都在于指出这种行为跟第三世界客体的关系,

    (3)这种行为主要地在于运用第三世界客体,我们运用这些客体,似乎它们是一些物理客体。

    我认为这些话可以推而广之,用于说明“知识”的每一种主观行为:我们关于知识的行为所能说的全部重要内容就在于指出这个行为(一个理论或一个命题)的第三世界客体以及这个行为对另外一些第三世界客体(比如一些既跟这个问题又跟已知的一些客体有关的论据)的关系。

    6.思想的心理过程和第三世界客体

    甚至在承认必需从第三世界客体方面去分析(主观的)理解的最后状态的人们当中,恐怕也会有人不接受关于把握或理解的主观活动或个人活动的相应论点。因为人们普遍相信:我们不能没有这种主观过程,如和谐的理解或神入过程,再现别人行为(科林伍德)的过程,或者通过变别人的目的与问题为自己的目的与问题而把我们自己摆在别人的位置上的尝试。

    我的论点与上述观点相反。正如终于达到了理解的主观状态一样,导致这个主观状态的心理过程也必定可以从它所在的第三世界客体方面进行分析。事实上,它只能从这方面去分析。理解的过程或活动本质上是一连串理解的状态所构成。(其中是否有一个状态是“最后”状态,主观上往往只取决于疲劳感,此外别无什么有趣的东西了。)只有当达到一条重要论据或某个新证据即某个第三世界客体时,才可以更多地谈论这个过程。只有那时候,前面的那一连串状态才成为“过程”,而对已达到的状态进行批判(即提出第三世界的批判性论据)的工作才成为“活动”。或者换一种说法,理解的活动本质上就在于运用第三世界客体。

    这种活动可以用通过想象猜测和批判的方法,或者如我常说的那样,通过猜测与反驳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一般图式来表示。这个图式(的最简单形式)如下:①

    ① 关于这个四段图式及其较复杂的表示法,参见我的“关于云和钟”(现重印为本书第6章),第18节。这图式可以看成批判地解释我的论文《什么是辩证法》(1940年)所讨论的(非黑格尔的)辩证法图式的结果。该文成了“猜想与反驳’一书的第15章(1963年版)。

    P1——>TT——>EE——>P2。

    这里,P1是作为我们起点的问题,TT(试探性学说)是我们初步得到的假设性答案,比如我们第一个试探性解释。EE(排错)是对我们的猜测、我们的试探性解释所做的一个认真的批判性说明。比如说它包括对史实证据的批判利用,如果在初期我们有一个以上的猜测,它还将包括对各竞争的猜测做批判性讨论和价值上的对比。P2是问题境况,它来自我们为解决问题而做的第一次批判性尝试,它导致我们的第二次(第三次等等)尝试。如果解释,猜测性理论被证明能够阐明新问题即我们意料以外的问题,或者被证明能够解释许多附加问题,其中有些是起初未曾看到的,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解就达到了。所以我们可以说,我们能够通过比较P1与我们后来的新问题(比如Pn)来衡量我们取得的进展。

    这个图式分析用途很广,而且全部使用第三世界客体,如问题,猜测和批判性论据。然而,当我们试图去理解时,这图式是对我们在自己主观的第二世界的所做所为进行的一种分析。

    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将表明,我们总是在第三世界的背景上挑选我们的问题。①这背景至少包括一种语言,语言在其用法结构之中总是混合了许多理论(比如象本杰明,李·沃尔夫所强调指出的那样),这背景还包括许多其他理论的假定,至少暂时还未引起争议的假定。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上问题才能产生。

    ① 我这里用“背景”而不用“背景知识”,因为我希望避免争论“知识”这个术语可否用于客观第三世界的意义。(但请参见《猜想与反驳》第227页以下,关于“背景知识”参见上引著作,特别是第112页、第238页以下。)“知识”的客观意义在我的论文“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里有详细的讨论,见本书第3章。

    问题连同其背景(甚或连同其他第三世界客体)组成我们所说的问题境况。我们所运用的另外一些第三世界客体可以是(各理论之间、各问题之间、猜测的各方面之间,各解释之间以及各哲学观点之间的)竞争和冲突,可以是比较、对比或类推。必须指出,答案与问题的相互关系是一种逻辑关系,因而也就是一种客观的第三世界关系,而且,如果我们的试探性答案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那它也可能会解决一个充当代用品的问题。这就产生了被拉卡托斯称做“问题转换”的第三世界关系,拉卡托斯把问题转换区分为进步的与退化的两种。①

    ① 比较伊·拉卡托斯“归纳逻辑问题中的变化”,载拉卡托斯编的《归纳逻辑问题》,1968年,又见拉卡托斯“否证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载拉卡托斯与莫斯格雷夫合编的《批判与知识的生长》,1970年版。

    7.理解与解决问题

    我这里想提出:理解活动本质上就等于解决问题的全部活动。可以认为,象一切理智活动一样,理解活动是由主观的第二世界的诸过程构成的,然而这种主观活动可以而且必须分析为对客观的第三世界客体的一种运用。这种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使我们能对这些客体有所了解,对如何掌握这些客体有所了解。打个比方说,这可以跟一个建筑桥梁或房屋的工人的活动相比:这个工人在解决某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依靠简单的或者经过改装的工具来运用或处理各种简单的或者比较复杂的构件。

    以第三世界的构件和工具,如问题,理论或批判性论据去代替第一世界的构件和工具,我们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就能得到清楚印象——如果我们试图理解或把握某种第三世界的结构,或者试图解决其他问题而对第三世界做出贡献。但是我们得到的不只是清楚印象。我的中心论点在于:对理解活动作任何理智上有意义的分析,主要甚或完全是通过分析我们对第三世界构件和工具的处理而进行的。

    为了使这个论点更好懂一些,我也许可以重新提到,这些第三世界构件是概念的东西,也就是我们可能(或实际)理解的客体。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对我们的理解过程或其结果发生兴趣,我们就必须几乎完全依靠这些理解的客体(即概念的东西)及其相互关系去描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或正在取得的结果。其他的一切,比如描述我们的主观感觉,描述兴奋,失望或者满意,可能饶有趣味,但跟我们的问题,也就是说跟理解概念的东西,理解第三世界的客体或结构很少关系。

    然而我还愿意承认,确实有某些主观的经验或态度在理解过程中起作用。我指的是强调之类:突出一个问题或一个理论的重要性,即使它可能恰恰不是所研究的问题或理论,或者相反,忽略某个理论,不是因为它错,而是因为它与问题不相干,或者可以说,因为它对某阶段的讨论毫不相干,虽然它可能在另一阶段上是重要的,或许还因为某个理论错误并且对目前的讨论显然毫不相干而加以忽略。从逻辑上考虑,这就等于主张将这种错误与离题现象降为讨论的“背景”。

    这样降低一个理论或一个问题(或者一种叙述,或者一个“方案”)的地位的主张常常通过表情手段传达。①显而易见,从处理第三世界客体的观点看来,这些手段起一种速记作用,因为它们原则上可以用较详细地分析客观的问题境况来代替。困难在于这种分析可能是复杂的,可能需要长的时间,也可能被认为没有价值,因为分析的问题只在于论证:这里存在着离题现象。

    ① 对这类境况所作的精彩分析可以在上述科林伍德对理查兹的批评里找到,参见《艺术原理》,1938年版,特别是第164页以下,事实上,科林伍德的批评是用问题境况、它的背景和它的答案去分析第三世界客体的感情内容的范例。

    对某些感**彩进行的这种粗略分析是为了表述这样一种意见,甚至这些感**彩有时也可以通过问题境况这类第三世界客体去很好地加以理解。

    这种意见不应该跟下述更重要的意见混为一谈:说明诸如感情之类心理状态的任务会引起自己的理论问题,这些问题要通过本身的试探性理论即关于第二世界的理论(即第三世界客体)去解决。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能够仅仅或主要通过研究人的心理学理论去理解人,这也不是为了收回甚或限制我的如下论点:在全部理解包括对人和人的行为的理解中,从而在对历史的理解中,分析第三世界的境况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相反,我的主要论点之一是:行为,因而连同历史,可以解释为解决问题,而利用猜测和反驳的图式(上述第6节说明的P1->TT->EE->P2)所做的分析可以适用于历史。

    然而在进一步讨论这个重要论点以前,我想首先比较详细地讨论理解一个第三世界客体的过程的例子:一个简单的算术等式。

    8.一个极其平常的例子

    777乘111等于86,247,这是一个极其平常的算术事实。它可以写成一个等式。它也可以看成自然数理论的一个很平常的定理。

    我理解这个平常的命题吗?

    又理解又不理解。我当然理解这个断言,特别是当我见到它的书写形式时;因为不这样,我就可能无法掌握或记住86,247这么大的一个数。(我已做过这种实验,而且我把它跟86,427弄混了。)但是,当我听到这个等式时,在某种意义上我当然一下子就理解它,因为777和111是很容易掌握的,而且我理解我们谈论的这个命题被看成问题的一个答案。这问题是:在十进位制里777乘111等于什么数?

    至于解决这个问题,我当然知道有许多人用心算很容易找到它的答案;我自己可能要费很大劲儿。但如果我想使自己的答案可靠,甚至想保证自己在下一分钟不把这个得数跟一个不同的得数弄混,我就得采用布里奇曼说的“纸和铅笔运算法”,我得把这全套东西放到十进位计算法里去,那里有容易掌握的构件(当然是第三世界构件)。其中一点是:排错。已经建立的纸笔运算法使我们易于发现和排除错误。

    到目前为止,在我的解决问题图式(第6节谈到的图式P1->TT->EE->P2)里出现的四个客体之中我们已经用了三个。为了理解一个命题,一个试探性理论,我们首先要问:问题是什么?而为了排除错误,我们用铅笔和纸来进行计算。虽然我们从一个命题或试探性理论(TT)开始,但我们要由此进到理解问题(P1),然后再进到以排除错误(EE)为目的的计算方法。还会出现第二个问题(P2)吗?会的。因为排除错误的方法确实导致一个问题转换。在我们的这个例子里,导致一个极其平常的和退化的问题转换,用三个较简单的乘法问题和一个加法替换一个乘法问题。这个问题转换(从P1到P2)当然是退化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这里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理论兴趣,我们只是运用一个平常的程序,为的是使答案较易于处理与较易于检查(即排除错误)。

    甚至在这个最平常的例子里,我们也能分出各种不同的理解程度。

    (1)光是理解所说的话,在这种意义下“理解”,那我们也可能“理解”命题“777乘111等于68,427”而并不认识到它是假的。

    (2)理解是指问题的答案。

    (3)理解该问题。

    (4)理解到答案是正确的;在我们这个例子里,这是轻而易举的。

    (5)用某种排除错误的方法去检查真理性,在我们的例子里这也是容易做到的。

    理解度显然可以继续往下分。特别是(3),理解该问题,可以继续往下进行。因为有人可能理解而另外的人可能不理解:问题说成是“777乘111”,虽然没有按十进位写法写出来,正好是构成同义数“8乘10,000,加6乘1,000,力口2乘100,加4乘10,加7”的好(或更好的)方式,而“86,247”只是后面这个说法的速写方法。这样一种理解以实例说明一种理解背景的企图,而背景通常是被认为当然存在的。因此,理解就是在这个背景的范围内去发现问题。

    当然,这些理解度①通常不能排成简单的一条线,几乎可以从每一点上,特别是比较复杂的事例,分出一系列更深入、更好的理解的新可能性。

    ① 狄尔泰多次正确地强调指出理解度的存在。然而我没有十分把握,他是否始终区分开理解(的程)度(即理解的深度与全面性)与理解的确定性;我认为后者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概念,而且是一个全然错误的概念。因为狄尔泰说:“最高程度的确定性是在解释科学精神(的客体)的场合达到的”(W·狄尔泰,《文集》,第7卷,第261页)。我认为这里存在着混乱。要不然就是我错误理解了这个命题?当我们注意R·卡尔纳普《语义学引论》(1942年版第22页)里的下列说法时,就可以看到,“高确定性的理解”跟极“低程度的理解”能并行不悖。这说法是:“……理解一个句子,知道这句话所肯定的内容,就等于知道这句话在什么情况下是正确的”。我确实知道,“777X111=86,427”这个等式只有在777X111确实等于86,427(事实上并非如此)的条件下才是正确的。我从塔尔斯基的真理定义知道这一点:并且我知道对每一陈述,这种真理条件都成立。所以,如果我理解这种语言,我就一定确切地理解每一陈述:而这对于极“低程度的理解”来说,确实是真的。上述这些未必是狄尔泰或卡尔纳昔的理论的原意吧。

    因此我们能从上述很简单的例子里学到很多东西。我们能学到的最重要一点也许是:只要我们试图解释或理解一个理论或一个命题,甚至象这里讨论的等式那样平常的命题,我们实际上就是在提出一个关于理解的问题,而这总要变成关于问题的问题,也就是说,一个更高层次的问题。

    9.客观历史的理解一例②

    ②

    在这篇论文的其他注释里,我试图联系历史理解的诸问题去说明,批判地重建问题境况的第三世界方法胜过直观地重新体验某种个人经验的第二世界方法(我并不想完全否认这方法具有必不可少的启迪作用,这种作用当然还是有限的和主观的)。

    上述这些适用于理解的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的理解这个问题。我的论点是:历史的理解的主要目的全在于从假设上去重建一种历史的问题境况。

    我想再举一个例子,即借助于伽利略潮汐理论的一些历史探索来比较详细地说明这个论点。伽利略的这个理论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因为它否认月球对潮汐的影响),甚至在我们这个时代伽利略仍然因为他的武断即顽固坚持这样一个明显错误的学说而受到严厉的和人身的攻击。

    简而言之,伽利略学说认为,潮汐是加速度的结果,而加速度又是地球的复杂运动引起的。更确切些说,当正常旋转的地球围绕太阳运行时,此时正背着太阳的地球衷面上的任何一点的速度将大于同一点在12小时以后面对太阳时的速度。(因为如果口是地球在轨道上的速度,而b是赤道上一个点的自转速度,那么a+b就是该点在半夜的速度,而a-b就是该点在中午的速度。)因此,速度改变就意味着必定会有周期性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产生。但是一盆水的任何周期性的减速度与加速度,按伽利略的说法,结果跟潮汐的减速度与加速度相似。[伽利略理论的如下说法似是而非,除了地球自转产生的常数加速度即向心加速度(如果a为零,这种加速度也会产生),不会再发生任何别的加速度,尤其不会发生周期性的加速度。①]

    ①

    可能有些人说,伽利略的潮汐运动理论跟所谓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互相矛盾。但这种批评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理论上看都是都是错的。因为上面这个原理并不涉及自转运动。伽利略的物理直观——地球自转具有非相对性的力学结果——是正确的,虽然这些结果(旋转陀螺的运动,傅科钟摆等)并不能说明潮汐:科里奥利力对潮汐至少不是完全没有影响的,此外,只要我们考虑到地球围绕太阳运转的曲率,我们就可以得到(小的)周期性的运动加速度。

    我们怎样才能提高对这个常常被误解的理论的历史的理解呢?我对这个理解问题(我将用“Pu”代表它)的回答,跟我回答前面讨论的普通算式的理解问题,思路上是相似的。

    我主张,第一步而且十分重要的一步是向自己提问:伽利略理论试图解决的(第三世界)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发生的境况——逻辑的问题境况又是什么?

    很简单,伽利略的问题是解释潮汐。但他的问题境况要复杂得多。

    显然,伽利略甚至不是直接对我刚才称做问题的东西发生兴趣。使他想到潮汐问题的是另一个问题:哥白尼学说的正谬问题,地球是运动还是静止的问题。伽利略希望能利用一个成功的潮汐理论作为论证哥白尼学说的决定性论据。

    我所谓的伽利略问题境况原来是件复杂的事情。人们公认,这个问题境况需要把潮汐问题包括进去;但潮汐问题在这里起一种特殊作用:说明潮汐是为了验证哥白尼学说。然而即使这种说法也还不足以解释伽利略的问题境况。因为伽利略的试探性理论不只是试图说明变化的潮汐,它还试图在一定背景下、并且在既定的理论框架内说明变化的潮汐。尽管这背景对伽利略不成为问题,我主张称为“伽利略框架”的那个东西对他却大成问题,而伽利略充分意识到这一点。

    于是,为了解决我们说的理解问题(Pu),我们就得研究一个相当复杂的第三世界客体。这客体包括潮汐问题(伽利略理论就是对这问题的试探性答案)连同它的环境——问题的背景和框架:我把这个复杂的客体称为问题境况。

    可以这样描述伽利略的问题境况。

    作为一个真正的宇宙论学者和理论家,伽利略长时间地被哥白尼主要思想的惊人大胆和简单所吸引;这思想是:地球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