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2/2)

内心经验和直接经验的时间理论。(见布劳威尔的著作,1949年版。)这个理论无论如何都不会受相对论的影响,哪怕康德的理论受到了相对论的影响。

    因此,我们不必把布劳威尔看作是康德主义者。然而我们不可能轻易地割断他和康德的联系。因为对于布劳威尔的直觉概念和他对“直觉”一词的使用,不分析其康德哲学背景就不可能充分理解。

    对康德来说,直觉是知识的来源,并且“纯粹的”直觉(“关于空间和时间的纯直觉”)是知识的永恒来源:从它产生绝对的确定性。对于理解布劳威尔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他显然采纳了康德的这一认识论学说。

    这是一个有很长历史的学说。康德的这一思想发源于普罗提诺,圣.托马斯,笛卡儿和其他人。从原始意义上说,直觉当然指的是感觉:如果我们观察或者注视某个对象,它就是我们所看到或感觉到的东西。可是,至少从普罗提诺以来,逐步形成了直觉与推理思考的悬殊差别。直觉是上帝在一瞬间,一刹那间永恒地认识每一个事物的方式。推理思考是人类的方式:就象在一个讲演中,我们一步一步地论证一样,而那是很花时间的。

    康德当时坚持的学说与笛卡儿相反,这就是我们不具有知性直觉的能力,由于这个缘故,我们的知性——我们的概念——仍然是空洞的或分析的,除非它们确实适用于由我们的感觉(感性直觉)给予我们的材料,或者除非它们是“在我们关于空间和时间的纯粹直觉中构成的概念”。①只有用这种方式我们才能获得先天的综合知识:我们的知性本质上是推理的,它一定要通过逻辑来进行,而逻辑是空洞的即“分析的”。

    ① 见康德著作,1778年版,第741页:“构造一个概念意味着显示出相应于这个概念的先验直觉(纯粹直觉)。”此外见第747页:“我们力求搞清理性通过概念来推理的用途与通过概念结构而直觉的用途之间究竟有多大区别。”在第751页,“概念结构”得到进一步说明:“我们可以在我们的空间和时间的先验直觉中确定我们的概念,就好象我们通过一致的综合产生自在客体一样。”(着重号部分是我加的。)

    按照康德的理论,感性直觉以纯粹直觉为前提:如果没有给我们的感官的知觉提供空间和时间的框架,它们就不可能工作。因而,空间和时间先于所有的感性直觉;并且空间和时间的理论,即几何学和算术,是先天有效的。它们的先天有效性的根源在于人类纯粹直觉的能力,纯粹直觉被严格地限制在这个范围内,并且它与知性的思维公式或者推理的思维方式严格地区分开来。

    康德坚持数学公理以纯粹直觉为基础的学说(康德著作,1778年版,第760页以后);它们可以在一种非感性的“观看”或“感觉”的方式中被“看到”或“感觉到”是真的。另外,纯粹直觉渗透在几何学每一个证明的每一步中(而且一般也渗透在数学中),②为了领会一个证明,我们需要看一个(绘制的)图形。这个“看”不是感性直觉而是纯粹直觉,因为事实表明,尽管绘制得非常粗糙,该图形往往是可信的。而且事实上,一个三角形的绘制可能用一种绘制方式为我们描绘出无限可能的变化情况——一切形状和大小的三角形。

    ② 参见康德著作,1778年版,第741—764页。例如请看第762页末,那里谈到数学的证明(“甚至代数学的证明”);“所有的推理……由于明白地放在我们眼前而变得可靠。”此外,例如参见第746页上端,康德在那里谈到“一连串推理”,而且“总是由直觉引导出来的”,(在同一节里,第748页,把“构造”解释为“在直觉中描述”。)

    类似的考虑适用于算术,按照康德所说,算术是以计算为基础的,而计数的过程,基本上又是以时间的纯粹直觉为基础的。

    于是,数学知识的起源理论在它的康德哲学形式上遇到了严重的困难。即使我们承认康德所说的一切,我们仍然感到疑惑。

    对于欧几里得几何学而言,不论它是否使用纯粹直觉,它无疑使用了理性论据,使用了逻辑演绎。无可否认,数学运用推理思维。欧几里得的论述通过命题并在整本书中一步一步地推理:这并不是用一刹那间的简单直觉表述出来的。即使我们承认(为了论证起见)在单独的每一步却毫无例外地需要纯粹直觉(要我们现代人作出这个承认是很困难的),欧几里得那逐步的,推理的和逻辑的推演过程是如此清楚明白,如此著名并被(斯宾诺莎、牛顿)模仿,令人难以相信康德竟把它给忽视了。事实上,康德或许象其他人一样地了解所有这些。然而,他被迫采取这个立场,是由于(1)《批判》的结构是《先验美学》先于《先验逻辑》,(2)他截然地区分(我应该指出这是站不住脚的区分)直觉的和推理的思维。就实际情况来看,人们几乎要说,康德把推理论证排除于几何学和算术之外不仅是一个缺陷,而且是一个矛盾。

    布劳威尔却证明不是这么回事,他弥补了这个缺陷。我指的是布劳威尔关于数学与语言及逻辑之间的关系的理论。

    布劳威尔是通过在数学本身与它的语言表达和传达之间作出鲜明的区分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他说数学本身就是一种外在的语言活动,实质上是在我们关于时间的纯粹直觉基础上的精神构造活动。通过这样的构造,我们在我们的直觉中,在我们心中创造数学客体,而此后,在它们产生之后,我们可以试图描述它们并把它们传达给其他人。因而,语言的描述,推理论证及其逻辑是跟在基本的数学活动之后的:它们总是在数学客体如一个证明正被构造出来之后才产生。

    这就解决了我们揭露的康德《批判》中存在的问题。康德哲学中初一看似乎是矛盾的东西,被一种理论以非常巧妙的方法消除了,该理论即我们必须明确地区分两个层次,一个是直觉的,精神的、对数学思维必不可少的层次,另一个是推理的,语言的,只对传达才是必不可少的层次。

    象任何一个伟大的理论一样,布劳威尔的这个理论以其丰富性显示出它的价值。它一举解决了数学哲学中的三大组问题:

    (1)关于数学确定性的来源,数学证据的性质和数学证明的性质的认识论问题。这些问题是分别用直觉是知识来源的学说、我们可以直觉地看到我们已构造的数学客体的学说和数学证明是相继推定即推定的推定的学说来解决的。

    (2)关于数学客体的性质及其存在方式的性质的本体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学说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构造主义,另一方面是心灵主义,它把一切数学客体都置于我称谓的“第二世界”中。数学客体是人类头脑的构造物,并作为构造物而单独地存在于人脑之中。它们的客观性,即它们作为客体的特性和它们存在的客观性,全在于有可能任意重复地构造它们。

    因而,布劳威尔在他的就职讲演中可能意指,对直觉主义者来说,数学客体存在于人类头脑中,而对形式主义者来说,它存在于“纸上”。①

    ① 参见布劳威尔著作,1912年版,第3节末尾。布劳威尔在那里谈到的不是数学的存在而是“数学的精确性”的存在,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一节因而适用于问题(1)和(3),甚至比对本体论问题(2)还要更适应一些。但是,毫无疑问,这意味着它也适用于(2),这一节见于德雷斯顿的译文:“数学的精确性存在于哪里,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回答……直观论者回答说:存在于人类理智中。形式主义者则回答说:存在于纸上。”

    (3)关于数学证明的方法论问题。

    我们可能天真地区分对数学感兴趣的两种主要方式。一个数学家可能主要对定理——对数学命题的真和假——感兴趣。另一个数学家可能主要对证明感兴趣:对某种定理的证明的存在问题和该证明的特性感兴趣。如果第一种兴趣占优势的话(例如波利耶的兴趣似乎是这种情况),那么,它通常与关心发现数学“事实”相关,并因而与柏拉图式的数学启发法相关。如果第二种兴趣占优势的话,那么,证明就不仅仅是弄清楚关于数学客体的定理的手段,而且它们本身就是数学客体。对我来说,这似乎就是布劳威尔的情况:这些作为证明的构造物不仅仅在创造和确立数学客体,而且同时它们本身就是数学客体——也许甚至是最重要的数学客体。因而,肯定一个定理就是肯定关于这个定理的一个证明的存在,而否定这个定理就是肯定一个反驳的存在,即关于其荒谬性的证明的存在。这直接导致布劳威尔拒绝接受排中律,导致他拒绝接受间接的证明,还导致这个要求;只有用有关的数学客体的实际结构——其制作似乎是可见的——存在才可以得到证明。

    这还导致布劳威尔反对“柏拉图主义”,据此我们可能理解这个学说,数学客体具有我称谓的“自主的”存在方式,如果没有我们的构造,它们也可能存在,因而如果没有被我们证明存在,它们也可能存在。

    至此我一直在试图理解布劳威尔的认识论,主要依据这样的推测即它产生的根源在于企图解决康德的数学哲学中的困难。我现在着手完成我在这一节标题中宣布过的任务,即对布劳威尔的认识论作出评价和批判。

    从本篇论文的观点来看,布劳威尔的一个伟大成就在于,他看到数学——或许我可以补充说第三世界——是由人类创造的。

    这一观点是根本反柏拉图的,所以,不难理解,布劳威尔没有看到它可以和一种柏拉图主义相结合。我指的是象我在上面第3节所勾画的数学和第三世界的(部分)自主性的学说。

    从哲学的观点上看,布劳威尔的另一项伟大成就是他反形式主义:他认识到数学客体必定在我们可能谈论它们以前就存在。

    可是,让我转入批判这一节先前讨论的,布劳威尔对数学哲学的三组主要问题的解决。(1)认识论问题:一般意义上的直觉,特殊意义上的时间理论。

    我不打算改变“直觉主义”这个名称。既然这个名称无疑会保留下来,所以,更重要的是放弃那种关于直觉是认识的确实可靠源泉的错误哲学。

    不存在任何权威性的知识来源,也没有任何“来源”是特别可靠的。①作为灵感来源的一切,包括“直觉”,都是受欢迎的,尤其如果它们能为我们提出新问题的话。然而,没有任何知识来源是可靠的,而且我们都是难免有错误的。

    ① 我已经在我的讲演“关于知识和无知的来源”中详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该讲演构成波普尔1963年著作的导言。

    此外,也不能赞同康德对直觉和推理思维的截然划分。无论如何,“直觉”主要是我们文明发展的产物,并且是我们在推理思维方面所作努力的产物。康德关于我们共同具有一种标准的纯粹直觉(动物也许并不具有这种纯粹直觉,尽管它们有类似的感觉素质)的思想,是很难接受的。因为在推理思维中经受训练之后,我们的直觉理解就完全不同予以前了。

    所有这些都适用于我们的时间直觉。我本人发现本杰明·李·沃尔夫关于霍皮印第安人②和他们的时间直觉全然不同的报告是令人信服的。即使这个报告是不正确的(我想不大可能),它也指出了康德和布劳威尔不曾考虑过的可能性。如果沃尔夫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对时间的直觉理解——我们用以“看到”时间关系的方法——就部分地取决于我们的语言以及其中体现的理论和神话;我们自己欧洲式的时间直觉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我们希腊文明的起源及其对推理思维的强调。

    ② 参见沃尔夫著作,1996年版,“一个美洲印第安人的世界模式”。

    无论如何,我们的时间直觉可能随着我们理论的变化而变化。牛顿,康德和拉普拉斯的直觉不同于爱因斯坦的直觉,并且时间在粒子物理学中的作用不同于在经典场论中的作用,尤其不同于在光学中的作用。粒子物理学提出一个剃刀状的非连续瞬间,即划分过去和将来的“punctum

    temporis”,

    并因而提出由非连续瞬间组成的时间坐标,和一个其“状态”可能对于任何这样的非连续瞬间都是给定的世界。在光学中的情况则不一样。正象在光学中存在空间上连续的栅格,其各部分在相当大的空间距离上配合一样,也存在时间上有连续性的事件(具有频率的波),它的各部分在相当大的时间距离上配合。因而,由于光学,在物理学中不可能存在一瞬间的世界状态。这个论据应该并且确定与我们的直觉有很大的差别:据称是心理学的似是而非地现存的东西既不是似是而非的,也不仅限于心理学范围内,而是真实的并已经出现在物理学中。①

    ① 参见冈布里奇著作,1964年版,尤见第297页:“如果我们想把这种思想追索到它的逻辑结论,那么punctum

    temporis甚至不可能看作是无意义的点,因为光具有频率。”(这个论据可以通过考虑边界条件得到支持。)

    因而,不仅关于直觉是知识可靠来源的一般学说是神话,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时间直觉是有待于批判和纠正的,正象我们的空间直觉有待于批判、纠正(按照布劳威尔本人承认的说法)一样。

    我把这个重要的论点归功于拉卡托斯的数学哲学,即数学(而不仅仅自然科学)通过批评猜测以及大胆的非正式的证明而发展起来。这一点是以对这些猜测和证明的语言阐述并因而以它们在第三世界的地位为前提的。语言最初仅作为传达对前语言客体的描述的一种手段,后来由此而成为科学事业必不可少的部分,甚至在数学中也是这样,而数学本身又成为第三世界的组成部分。而且语言有许多层次或者等级(不论它们是否用一个元语言的等级来阐述)。

    如果直觉主义的认识论是正确的话,数学的能力就会不成问题了。(如果康德的理论是正确的话,我们——更确切地说是柏拉图和他的学派——为什么得花如此长的时间等待欧几里得就是不可理解的了。②)然而这是一个问题,因为甚至许多非常有能力的直觉主义数学家都可能在某些难点上有不同意见,③我们不必去研究不同意见的哪一方是正确的。指出这一点就够了:一旦直觉主义者的构造可能受到批判,提出的问题就只能以一种基本方式通过使用辩论的语言来解决。当然,必须批判地使用语言并不是要我们保证使用直觉主义数学禁用的那些论据(尽管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我们将要指出这一点)。我现在的论点仅仅是:一旦已提出的直觉主义数学构造的可接受性受到怀疑——而且它当然值得怀疑——的话,语言就不仅仅是原则上可以省略的交际手段了,更确切地说,它就成了批判讨论的必不可少的中介。因此,它不再仅仅是那种直觉主义的构造,直觉主义的构造“在哪个主体作出构造都无关紧要的意义上是客观的”:④更确切地说,甚至直觉主义的数学也象一切科学一样,其客观性是以其论据的可批判性为根据的,但是,这意味着语言作为论证和批判讨论的中介是必不可少的。⑤

    ② 参见波普尔著作,1963年版,第2章,附脚注63的那一节,关于康德对牛顿物理学的先验观点的相应评论。

    ③ 参见S.C.克林尼在克林尼和韦斯莱1965年的著作第176-183页上关于布劳威尔的评论(1951年版,第357-358页),克林尼按照布劳威尔1949年著作第1248页的注释作评论。

    ④

    海廷语,载于拉卡托斯编的书,1967年版,第173页。

    ⑤ 参见拉卡托斯著作,1963-1964年版,特别是第229—235页。

    正因为这个理由,我认为布劳威尔的主观主义认识论和为他的直觉主义数学所作的哲学辩护都是错误的。构造,批判、“直觉”甚至传统之间有一种互相妥协的关系,而他没有考虑到。

    可是,我准备承认,甚至在布劳威尔关于语言的地位的错误观点中也有部分正确的东西。尽管所有科学包括数学的客观性与其可批判性紧紧连在一起并因而与它的语言表达连在一起,布劳威尔在强烈反对这样的观点上却是正确的:数学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语言游戏,或换言之,不存在语言外的数学客体这样的东西,就是说,不存在思想物(或用我的观点更确切地称为思想内容)。如他所坚持的,数学是关于这些客体的谈论,而在这种意义上数学语言与这些客体相比是第二性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语言我们也可以构造数学:没有不断的批判检验,就不可能有构造,而不把我们的构造物置于一种语言形式中并把它们看成为第三世界的客体,就不可能有批判。尽管第三世界并不等于语言形式的世界,但它是与辩论的语言一并出现的:它是语言的一种副产品。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一旦我们的构造物变得成问题了,系统化和公理化的语言也可能变得成问题,也说明了为什么形式化可能成为数学构造的分支。我想,这就是当迈希尔教授说这话时所指的意思:“当我们的直觉形成我们的形式化的时候,我们的形式化纠正我们的直觉。”①使这个评论特别值得引用的是,既然它是关于布劳威尔直觉主义的证明所做的评论,实际上似乎是对布劳威尔的认识论作了纠正。

    ① J·迈希尔,1967年版,第175页(着重号是我加的);亦见拉卡托斯著作(1963-1964年版)。

    (2)本体论问题:布劳威尔本人有时也看到,数学客体的存在部分地归功于语言。因而,他在1924年写道:“数学的基础是记号或符号的无限序列或符号的有限序列……。”②这句话不必理解为承认语言的优先:无疑,关键术语是“序列”,而关于序列的思想以时间直觉为根据,而且还以基于这种直觉的构造为根据。然而它表明,布劳威尔意识到要实现构造就需要记号或符号。我自己的观点是,推理思维(即语言论证的序列)最强有力地影响到我们的时间意识,影响到我们的序列直觉的发展。这与布劳威尔的构造主义毫无冲突,但它与其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确实冲突。因为数学的客体现在可以成为客观的第三世界的公民:尽管数学客体本来是由我们构造的——第三世界是作为我们的产物而产生的——但是其思想内容包含它们自己的预想不到的结果。我们构造的自然数列产生了素数——这是我们发现的——而这些素数又造成我们梦想不到的问题。数学发现就是这样成为可能的。再者,我们所发现的最重要的数学客体——第三世界最多产的公民——是问题和新的批判论据。因而,出现一种新的数学存在,即问题的存在,并且也出现一种新的直觉,使我们看出问题,使我们在解决问题以前先理解问题的直觉。(考虑一下布劳威尔本人关于连续统的中心问题。)

    ② 布劳威尔,1924年版,第244页。

    语言和推理思维与更直接的直觉构造物相互作用的方式(附带地说,这种相互作用破坏了绝对显然的确定性的理想,直觉构造被认为是实现了这种理想的),海廷已经用一种非常有启发的方式描述了。我或许可以引用他的开头一段话,从这一段话我得到了激励和鼓舞:“人们已经证明,数学中直觉上清楚明白的东西并非直觉地清楚明白的。甚至有可能构造一个关于明白程度的下降的等级。最高的等级是2+2=4这样的断语。1002+2=1004属于一个较低的等级,我们指出这一点,并不是通过实际的计算,而是通过推理。该推理指出,一般说来,(n+2)+2=n+4……[象这样的陈述]已经具有一个蕴涵的特性:“如果构造了一个自然数n,那么我们可以达到用(n+2)十2=n+4表述的构造。”①在我们现在的上下文中,海廷的“明白程度”是第二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他绝妙地简单而又明确地分析直觉构造和语言表述(它必然使我们涉及到推理论证,因而涉及到逻辑论证)之间不可避免的相互作用。海廷继续说的时候已强调了这一点:“这个层次在自由变项演算中形式化了。”

    ① 参见海廷著作,1962年,第195页。

    关于布劳威尔和数学柏拉图主义最后可以说一下,第三世界的自主性是不容否认的,因此必须抛弃布劳威尔的公式“存在=被构造”,至少对于问题来说必须抛弃这一公式。这可能导致我们重新考察直觉主义逻辑问题:如果不放弃直觉主义的证明标准,明显地区分一个论点和它的证据对于批判理性的讨论可能是重要的。但是,这个区分受到直觉主义逻辑的破坏,直觉主义的逻辑产生于证据的合并,或证明的合并,以及待证明的断语。①

    ① 参见上面第5.4节。

    (3')方法论问题:布劳威尔的直觉主义数学的原动力是可靠性,即寻求比较可靠的证明方法,实际上,是寻求不可错的方法。于是,如果你想要获得更可靠的证明,你就必须更严肃地关心证明论据的可接受性:你必须使用更加软弱的手段,使用更加软弱的假定。布劳威尔本人局限于使用那种比古典逻辑方法更软弱的逻辑方法。②用比较弱的手段来证明一个定理是(而且始终是)一项非常有意思的任务,并且是数学问题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这是直觉主义方法论感兴趣的问题。

    ②

    这些评论只对直觉主义的逻辑成立,它是传统逻辑的组成部分,而直觉主义数学则不是传统数学的组成部分。亦见克林尼关于“布劳威尔原理”的评论,载克林尼和韦斯莱著作,1965年版,第70页。

    然而,我的意见是,这只适用于证明。对于批判来说,对于反驳来说,我们并不需要一种拙劣的逻辑。论证的推理法应该保留薄弱的东西,而批判的推理法则应该是强有力的。在批判中,我们并不希望限于证明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并不宣布我们的批判是不可错的,我们往往满足于指出某些理论具有违反直觉的结果。在批判的推理法中,薄弱和用词过度节省不是优点,因为经受住强有力的批判是一个理论的优点。(因而,在关于直觉主义构造的有效性的争论——元争论(metadebate)——中允许使用完全的古典逻辑,这似乎是合理的。)

    7.逻辑、概率论和物理学中的主观主义

    从第5节已说的观点尤其是关于经验主义的观点看,忽视第三世界——因而是一种主观主义认识论——仍然在现代思想中广泛流行是毫不足怪的。甚至在与布劳威尔数学无关的各个专门学科中,也常常发现主观主义的倾向。我在这里将提出逻辑、概率论和物理学中某些这样的倾向。

    7.1认识逻辑

    认识逻辑涉及这样的公式:“a知道p”或“a知道这个p”和“a相信p”或“a相信这个p”。一般都把这些公式符号化地表示为:

    “Kap”或“Bap”

    其中“K”和“B”分别代表知道和相信的关系,而a是知道或相信的主体,p是已知的或所相信的命题或事物状态。

    我在第1节提出的第一个论点隐含着这个公式与科学知识无关:科学家(我称他为“s”)既不知道也不相信。那么他做什么呢?我给列出一张简表:

    “S试图理解p。”

    “S试图考虑p的代换者。”

    “S试图考虑批判p。”

    “S对p提出实验检验。”

    “S试图使p公理化。”

    “S试图从q推论出p。”

    “S试图表明p不可能从q推论出来。”

    “S提出一个由p而产生出的新问题x。”

    “S对p产生的问题x提出新的解决办法。”

    “S批判他对问题x的最新解决办法。”

    这张表可以相当详细地扩展。它与“s知道p”或“S相信p”甚或“S错误地相信p”或“s怀疑p”的性质很不相同。事实上,相当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可能不加批判地怀疑,也可能没有怀疑地进行批判。(我们会这样做的,可参见彭加勒的著作《科学和假说》,在这一点上它可能与罗素著作《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有很大差别。)

    7.2概率论

    主观主义认识论在概率演算领域中比任何其他地方更顽固。这种演算是布尔代数(因而也是命题逻辑)的概括。它仍然在一种主观意义上被广泛地解释为关于无知或者不确定的主观知识的演算,但是,这等于把布尔代数包括命题运算解释为关于确定知识的演算,即关于主观意义上确定的知识的演算。这是少数贝耶斯派的人(象那些坚持对概率演算做主观解释的人所自称的)将会珍爱的一种结果。

    我三十三年来一直与对概率演算的这种主观解释作斗争。它基本上是由同样的认识哲学造成的,这种认识哲学认为陈述“我知道雪是白的”比陈述“雪是白的”有更重大的认识地位。

    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不应该认为陈述“根据我们现有的所有证据我确信我有理由相信雪是白色的”有更加重大的认识地位。当然,对概率陈述也可以这样处理。

    7.3物理学

    主观探讨自大约1926年以来巳在科学中取得很大进展。首先它接收了量子力学。在这里它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致它的反对者被看作是笨蛋,他们本应该稳妥地保持沉默。后来,它接收了统计力学。在这里西拉德在1929年提出了人们现在几乎是普遍接受的观点:我们不得不用物理的熵增来支付主观的信息,它被解释为一个证明:物理的熵是知识缺乏,因而被解释为主观的概念,而知识或信息等同于物理负熵。这一发展与信息论的类似发展正相适应,信息论开始是关于信息系统的完全客观的理论,但它后来与西拉德的主观主义的信息概念连结在一起。

    因而,关于知识的主观理论已经在一个广阔的战场进入了科学。最早的进口处是主观的概率论。但是灾难已散播到统计力学,熵理论,量子力学甚至信息论中。

    当然,在这次讲演中不可能把所有这些主观主义理论都驳倒。我只不过是提一下,我多年来(最近在1967年我的著作中)一直与它们作斗争。然而,我不抱有任何幻想。在这个潮流逆转(本格1967年预言)以前可能要经历很多年——如果它逆转的话。

    最后我希望讲的只有两点。

    第一,我将试图指明,从客观主义的观点看,认识论即发现的逻辑是什么,以及它怎么能够对发现的生物学作一些阐述。

    第二,我将试图在这次讲演的最后一节中指出,从同样的客观主义的观点看,发现的心理学是什么。

    8.发现的逻辑和发现的生物学

    从客观主义的观点来看,认识论成为知识增长的理论。它成为解决问题的理论,或换言之,成为对相互竞争的推测性理论进行构造、批判讨论、评价和批判检验的理论。

    现在我想,关于竞争的理论,说对它们“评价”或“估价”,或者说“偏爱”其中一种,也许要比说“接受”它更好一些.问题不在于词语。使用“接受”也不至于带来害处,只要记住所有的接受都是尝试性的,并且象信仰一样,具有短暂的和个人的意义,而没有客观的和非个人的意义。①

    ① 例如,对于拉卡托斯在他的《归纳逻辑问题的变化》中使用“接受1”和“接受2”等术语,我并无异议,参见§3(拉卡托斯著作,1968年版)。

    对竞争理论的评价或估价在一定程度上是先于检验的(如果你喜欢也可以叫先验,尽管不是在康德的“先验有效”的意义上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后于检验的(后验,也不是在有效性的意义上说的)。同样先于检验的是理论的(经验)内容,它与理论的(实际)解释能力密切相关,就是说,解决先在的问题的能力,理论是由这些先在的问题引发的,而且在这些问题上,这些理论才是竞争的理论。

    只有相对于某些先在的问题,才能够对理论(先验地)作出评价,并且比较其价值。它们所谓的简明性也只能在它们竞相解决的问题上来比较。

    内容和实际解释能力对于理论的先验评价是最重要的调节性观念。它们与理论的可检验程度密切相关。

    对于理论的后验评价来说,最重要的观念是真理,或者由于我们需要一个更容易接受的可比较的概念,我就称之为“接近真理”或“逼真性”。①重要的是,没有内容的理论(如同语反复的理论)可能是真实的,而逼真性却以真理内容的调节性观念作为基础,就是说它以理论的有意义而又重要的真实结果的价值观念为基础。因而,尽管同语反复的理论是真实的,但是它的真理内容和逼真性却是零。当然,它的概率是1。通常说来,内容和可检验性以及逼真性②可以用不可几性来度量。

    ① 参见波普尔著作,1963年版,特别是第10章第3节和附录6:此外见波普尔著作,1962a,特别是第292页。

    ② 参见波普尔:“关于真理内容的一条定理”,载于费耶阿本德和麦克斯韦编的书(1966年版)。

    对理论的后验评价完全取决于理论经受严格的和精巧的检验的情况。但是,严格的检验又以高度的先验可检验性或先验内容作为前提。因而,对理论的后验评价主要取决于它的先验价值,先验地乏味(即内容很少)的理论并不需要接受检验,因为它们的可检验程度低,从而先验地排除了它们会受到真正有效并且有意义的检验这种可能性。

    另一方面,高度可检验的理论是有意义的和重要的,即使它们未能通过它们的检验;我们可以从它们的失败中学习很多东西。它们的失败可能是富有成效的,因为它会现实地提出如何去构造一个更好的理论。

    然而,对先验评价的基本重要性的所有这些强调,也许被解释为归根结底是由于我们对高度的后验价值感兴趣,即对获得具有高度真理内容和逼真性的理论感兴趣,尽管它们当然始终都是推测的、假设的或尝试性的。我们的目标是:不仅仅在理智上令人感兴趣并高度可检验,而且实际上比它们的竞争者更好地通过了严格检验的理论,因而是更好地解决了自己的问题的理论,如果其推测性质由于自己被反驳而显示出来,就会提出新的、预想不到的和富有成果的问题的理论。

    因此我们可以说,科学始于问题,并且从问题进到它批判地评价的竞争理论。尤其重要的是评价理论的逼真性。这需要严格的批判检验,因而以高度的可检验性为前提,可检验性依赖于理论的内容,因而可以先验地得到评价。

    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且也是在大多数最使人感兴趣的情况下,理论终究会被推翻并因而提出新的问题。并且,根据原来的问题和由于理论被推翻而产生的新问题之间的智力差距,可以对取得的进展作出评价。

    这个循环又可以用我们反复使用过的图式来描述:

    P1——>TT——>EE——>P2;

    即,问题P1->尝试性的理论->评价性地消除错误->问题P2。

    评价总是批判性的,而其目的是发现和消除错误。知识的发展或学习过程,不是重复或累积的过程,而是消除错误的过程,是达尔文式的选择而不是拉马克式的指示。

    这是从客观主义观点对认识论所作的简要描述,即旨在发展客观知识的方法或逻辑。然而,尽管它描述了第三世界的发展,但是它可以被解释为对生物进化的描述。动物甚至植物也是问题解决者。并且它们也用竞争的尝试性解决和消除错误的方法来解决它们的问题。

    动植物体现到自己解剖体和自己行为中的尝试性解决是生物学上类似于理论的东西,反之亦然:理论(正如许多蜂巢之类的体外产品,尤其是蜘蛛网之类的体外工具)相当于体内的器官及其活动方式。正象理论一样,器官及其活动是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的尝试性适应。而且正象理论或者工具一样,新的器官及其功能以及新的行为对它们会帮助变化的第一世界发生影响。(一种新的尝试解决——一种理论,一个器官,一种新的行为——可能发现一种新的潜在的生态小环境并因而把一种潜在的生态小环境转化为一种实在的生态小环境。)新的行为或器官也可能导致新问题出现。这样,它们可能影响到进一步的进化进程,包括出现新的生物学价值。

    这一切也适合于感觉器官。尤其是,感觉器官使类似理论的期望具体化。象眼睛这样的感觉器官准备对某些经过选择的环境事件即对它们所“期望”的那些事件,并且仅仅对那些事件作出反应。象理论(和偏见)一样,它们通常对其他事件是盲目的,即对它们不理解的那些事件,对它们不能解释的那些事件都是盲目的(因为它们与机体尝试解决的任何特殊问题都不相配)。①

    ① 参见我在拉卡托斯和马斯格雷夫所编书中的评论,1968年版,第163页。

    古典的认识论把我们的感性知觉看作是“被给予的”,看作必须通过某种归纳过程从而构成我们理论的“材料”。这种认识论只能说是前达尔文的认识论。它不能说明这样的事实:所谓的材料事实上是适应性反应,因而是兼有理论和偏见的解释,而且象理论一样,是孕育着推测性期望的解释,不可能有纯粹的感觉,纯粹的材料,正如不可能有纯粹的观察语言一样,因为所有的语言都孕育着理论和神话。正象我们的眼睛对不能预言或不能预想的东西是盲目的一样,我们的语言也不能描述它(尽管我们的语言可以发展——象我们的感觉器官可以在体内和体外发展一样)。

    考虑这个事实:理论或期望是嵌入我们的每一个感官中的,这就表明,归纳的认识论甚至在它迈出第一步以前就垮台了。它不可能从感觉材料或感觉出发并且把我们的理论建立在它们之上,因为没有不建立在理论(或者期望——即用语言阐述的理论的生物学前身)之上的感觉材料或感觉这样的东西。因此,“材料”不是理论的基础,也不是理论的保证:它们不比我们的任何理论或“偏见”更可靠,如果有区别的话,只不过是更不可靠一些(为了争论,我们假定感觉材料存在而且不是哲学家的发明)。各感觉器官结合着原始的并且未经批判就接受的理论对应物,这种理论对应物不如科学理论那样经受了广泛的检验。而且,不存在脱离理论去描述材料的语言,因为神话(即原始的理论)是与语言一起出现的。如果没有问题和它们的尝试性解决(这是理论的对应物),就不存在生物,也没有动植物了,尽管没有感觉材料也可以有生命,或者看起来是这样(至少在植物中)。

    因此,生命象科学的发现一样从旧的问题发展到发现新的、梦想不到的问题。而这个过程,发明和选择的过程,本身包含一种合理的突现理论。导致新层次突现的步骤首先是新问题(P2),它是通过消除对旧问题(P1)的尝试性理论解决(TT)的错误(EE)才产生的。

    9.发现、人本主义和自我超越

    对于一个人本主义者来说,我们的探讨可能是重要的,因为它提出了一种新的方式看待我们本身(主体)和我们竭力追求的客体(即发展着的客观知识、发展着的第三世界)之间的关系。

    旧有的主观探讨把知识解释成为主观精神与已知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罗素把这种关系称作“信念’或‘判断’,这种主观探讨把那些我看成客观知识的东西仅仅当作精神状态的表达或表现(或者当作相应的行为)。这种探讨可被描述为认识论的表现主义,因为它十分类似表现主义的艺术理论。一个人的作品被看作是他的内在状态的表现:它强调的全是因果关系,而且是人们都承认、但又被过高估计的事实即客观知识的世界就象绘画和音乐的作品那样,是由人创造的。

    这种观点应该用一种非常不同的观点来取代。必须承认,第三世界,客观知识的世界(或更一般地说是客观精神的世界)是人造的。然而必须强调,这个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地存在的,它产生它自己的问题,尤其是与发展的方法相关的问题:它对我们当中任何一位甚至最有独创力的思想家的影响,大大超过我们任何人能对它产生的影响。

    但是如果说到这里为止,那会是错误的。我所认为最重要的论点,并不是第三世界有绝对自主性和第三世界五个性特征,也不是人们公认很重要的观点即我们总是把几乎一切都归于我们的前辈和他们创造的传统:因而我们特别把我们的理性归于第三世界,也就是说,把我们的主观精神。批判和自我批判的思想方法的实践和相应的意向归于第三世界。我想比所有这些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和我们的作品之间的关系以及从这种关系中我们可以获取的东西。

    表现主义者相信,他可以做的一切就是让他的才智,他的天资都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结果好坏取决于作者的精神状况或生理状况。

    与此相反,我提出,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作品之间的给:取关系,取决于我们提供给第三世界的产品,也取决于产品对我们的经常的反馈,可以通过有意识的自我批评来增强的反馈。关于生命、进化和精神发展的难以置信的事情正是这种给—取方法,正是我们的活动与活动结果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这样的相互作用我们不断地超越我们自己,超越我们的才智,超越我们的天资。

    这种自我超越是一切生命和一切进化尤其是人类进化中最惊人和最重要的事实。

    在有人类以前的阶段,自我超越当然是不太明显的,因而,确实可能被误当作自我表现之类。然而在人类的水平上,对自我超越是很难忽视的。正象它发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一样,它也发生在我们的理论中:它们的趋向基本上与前几代的理论关系不大。并且正象它可能发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一样,它也发生在我们的理论中:我们可能从理论中获得比我们原来给予理论的更多的知识。

    学习的过程和主观知识的发展过程总是基本上相同的。它是富于想象力的批判过程。我们超越我们的空间和时间环境的方法是:试图考虑超出我们经验的环境,即对那些我们看来似乎(或者哲学家可能描述)是被“约定的”或作为“习惯”的、具有普遍性或结构必然性的东西进行批判,试图发现、构造、发明新的环境,即检验环境、批判环境,并且试图找出、检查我们的偏见和习惯假设并向它们提出挑战。

    我们就是这样依靠自己的力量使我们自身从无知的困境中挣脱出来的;我们就是这样向空中抛出一条绳然后沿着它爬上去的,只要绳子紧紧套上了无论多危险的细枝。

    我们的努力与一个动物或一条变形虫的努力的差别仅在于,我们的绳子可能在批判讨论的第三世界即语言的世界,客观知识的世界中套住了一个支撑点。这使得我们有可能抛弃我们的竞争理论中的某些东西。所以,如果我们幸运,我们可能成功地保留我们的错误理论中的某些东西(并且它们大部分是错误的),而变形虫则将抱着它自己的理论、它自己的信念和它自己的习惯死去。

    从这个眼光来看,生命就是通过试验在我们的想象中构思出来的各种可能性来解决问题和作出发现,即发现新的事实,新的可能性。在人类的水平上,这个试验几乎完全是在第三世界中做的,采用的方法是:尝试用这个第三世界的理论越来越成功地描述我们的第一世界或许还有我们的第二世界,争取比较地接近于真理,即比较地接近于一个更充分、更完全、更有意义、在逻辑上更有说服力而且和我们的问题更有关的真理。

    在人类的水平上,可称为第二世界(即精神世界)的那些东西,越来越变成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的中间环节:我们在第一世界中的一切活动都受到我们的第二世界对第三世界的了解程度的影响。这就说明,为什么如果不理解第三世界(‘客观精神”或者“精神”)就不可能理解人类精神和人类本身,并且说明,为什么不能把第三世界解释为仅是第二世界的表现,也不能把第二世界解释为仅是第三世界的反映。

    “学习”这个动词有这三种意义未被知识理论家们充分加以区分:“发现”;“模仿”;“使惯于”。所有这三者都可看作是发现的形式,并且所有三者都通过含有(不太重要但通常被过高估计的)偶然因素的试错法而起作用。“使惯于”包含的发现意义最少,但是它为进一步的发现扫清道路,而它显而易见的重复性又使人误解。

    在学习知识,获得知识或者产生知识的所有这些不同方面,其方法都是达尔文式的,而不是拉马克式的:即是说它是选择,而不是重复地指示。(然而,我们不应忽视这个事实,拉马克主义有点近似于达尔文主义,并且选择的产物因而常常看起来就象是拉马克的适应的产物,就象是重复地指示的产物。我们可以说,达尔文主义类似于拉马克主义。)但是,

    选择是一把双刃剑:不仅环境选择和改变我们,而且我们也选择和改变环境,这主要通过发现一个新的生态小环境进行。在人类水平上,我们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与一个全新的客观世界——第三世界合作,与客观的尝试性知识的世界(包括客观的新的尝试目标和价值在内)合作。我们并不通过在第三世界中表达我们的精神状态来塑造或‘指示’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不指示我们。我们本身和第三世界都通过相互斗争和选择而得到发展。这似乎也适用于酶和基因的水平:遗传密码可以推测是通过选择或拒绝而不是通过指示或命令而起作用的。并且它们似乎充分适用于一切水平,乃至适用于我们理论的表达得清楚有力的,批判的语言。

    对这一点再作更充分的说明。有机系统可以看作是尝试性行为的客观产物或结果,这种尝试行为在有机系统内部环境(尤其是遗传构造)和外部环境所限制的某一领域中是“自由的”,即非决定的。这样,自然选择是把不成功而不是成功导向比较确定的成功的反应方向。可以这样推测,遗传密码是以同样的方法支配蛋白质的合成的:通过防止或消除某种潜在的化学合成而不是直接地刺激或直接地指示。这就使我们可以理解遗传密码是通过选择而发明的。这就使它的表面的指示变为禁令,变为消除错误的结果。而遗传密码象理论一样,不仅是选择的结果,而且它也通过选择、禁令或者防止而起作用。这当然是一种推测,但我想这是个引人注意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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