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联邦党人文集-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 > 第十五篇 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

第十五篇 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1/2)

    (汉密尔顿)为《独立日报》撰写

    致纽约州人民:

    同胞们,在前几篇文章里,我力求用清楚而令人信服的说明向你们提出联邦对你们的政治安全和幸福的重要意义。

    我曾向你们说明:如果你们让连结美国人民的神圣纽带被野心或贪婪、妒忌或谬论切断或解开,你们就会面临错综复杂的危险。在以后的共同探讨中,我们宣扬的真理将从以前未曾注意的事实和论据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如果你们要走的道路在某些地方使你们觉得乏味或厌烦,你们就要想到,你们正在寻求能引起自由人民注意的一个最重要问题的知识,你们必须通过的?野本身是辽阔广大的,而诡辩法在路上设置的迷宫又不必要地增加了旅程的困难。我的目的是,尽可能用简单扼要的方式清除你们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而不使速度影响效果。

    在实行我为讨论这个问题所拟定的计划时,需要考察的下一个论点是“目前的邦联政府不足以维持联邦。”也许有人要问:何必要用推论或证明来说明一个根本无人辩驳或怀疑、各阶级的人一致同意、实质上为新宪法的反对者和赞成者一致承认的论点呢?必须老实承认,不管他们在其他各方面看法多么不同,一般说来在如下的意见上至少是一致的:就是说我们的国家制度存在着实质性的缺陷,必须设法使我们摆脱迫在眉睫的混乱状态。支持这个意见的种种事实,已不再是猜测的了。这些事实一般人民都已感觉到,而且终于迫使那些对使我们陷入困境的错误政策应负主要责任的人勉强承认,我们联邦政府的计划中的确存在着那些缺陷,它们早已为联邦的明智的赞助者所指出,并且深表遗憾。

    其实,我们可以正确地说,现在几乎达到国家蒙受耻辱的最后阶段了。凡是能伤害一个独立国家的尊严或降低其品格的事情,我们差不多都经历过了。在人们中间难道还存在由于我们受到各种约束而必须履行的高尚保证吗?这些保证经常遭到恬不知耻的破坏。在保持我们的政治存在的危急存亡之际,我们不是向外国人和本国公民借过债吗?对于偿清这些债务依然未作任何适当的或令人满意的准备。某个国家不是占领着我们宝贵的领土和重要的要塞,而这些按照明确的规定不是早就应该交出了么?这些地方依旧被保留,既有损于我们的利益,同样有损于我们的主权。我们能够表示愤慨或者打退这种侵略吗?我们既无军队,又无钱财,也无政府。我们能够庄严地提出抗议吗?首先必须洗刷同一条约使我们的信用蒙受的污损。根据自然条件和条约我们有资格参加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吗?西班牙把我们排除在这种航行之外。在发生公共危险的时候,公共的荣誉不是不可缺少的应变能力么?我们似乎认为它的动因无望和不可挽回而放弃了。商业对国家财富难道不重要吗?我们的商业已衰败到了极点。外国列强心目中的威望,不是能够防备外国的侵略吗?我们的政府低能,甚至禁止他们同我们进行谈判。我们的驻外大使,只是模拟的主权的装饰品。土地价格暴跌不是国家穷困的征象吗?我国大部分熟地的价格大大低于用市场上荒地数量来说明的价格,而且只能用缺少私人的和公共的信用来充分说明,这个情况在各个阶层中间流行,非常惊人,并且有一种降低各种财产价格的直接趋势。私人信用不是工业的朋友和保护人吗?有关借贷的最有用的那种信用,被缩小在最小的范围内,这主要是认为货币的不可靠甚于货币的缺少。为了把这些既不会给予我们欢乐,也不会给我们教益的详情细节减缩一下,总的说来,我们可以这样提出问题:凡是能降临象我们这样特别享有优越自然条件的社会的全国性混乱、贫穷和无意义的征象,还有什么没有成为我们普遍不幸的悲惨事实呢?

    这就是那些原理和议论把我们引入的忧郁境地,现在它们又要制止我们接受新提出的宪法;它们并不满足于把我们导向悬崖的边缘,似乎决定把我们投入那种在下面等待着我们的深渊。同胞们,在这里由于应该影响一个进步民族的每种动机所迫,让我们为我们的安全、平静、尊严和名誉坚持我们的立场吧!让我们最后把那长期以来引诱我们脱离幸福和繁荣道路的具有致命魔力的事物摧毁吧!

    前面业已指出,种种难以歪曲的事实的确使人们对我们国家制度中存在着实质性缺点这一抽象命题产生了一致同意的看法;但是联邦措施的宿敌方面所作让步的效用,却被他们对矫正方法的坚决反对所破坏,他们反对能给予一个成功机会的唯一原则。他们在承认合众国**的同时,却反对授与政府补充此种能力所需的各种权力。他们似乎依然指望相互矛盾和互不相容的事情;指望加强联邦的权力而不减少州的权力;指望联邦享有统制权,而各个成员又享有完全的独立。总之,他们似乎仍然盲目崇拜主权内的主权这种政治上的怪物。这就必须充分指出邦联政府的主要缺点,以便证明我们所经历的祸患并非来自局部的或细小的缺点,而是来自这个建筑物结构上的基本错误,除了改变建筑物的首要原则和更换栋梁以外,是无法修理的。

    目前邦联政府结构上的主要弊病,在于立法原则是以各州或各州政府的共同的或集体的权能为单位,而不是以它们包含的各个个人为单位。虽然这一原则并没有贯穿到授予联邦的全部权力之中,然而它却渗透到并且支配着那些决定其他权力的效率的权力之中了。除了按比例分配的规则,合众国还有一种征调人员和征收款项的并不明确的处置权;但是各州却无权通过约束美国公民个人的规定实现以上目的。这种情况的结果是,虽然在理论上他们的有关这些问题的决定在宪法上是使联邦成员受约束的法律,但在实际上只不过是各州随意遵守或不遵守的一种劝告罢了。

    这是人类思想不合情理的一个突出的实例,在我们从经验中得到有关此问题的所有告诫以后,仍然会发现有人反对新宪法,因为它脱离了一项原则,而该原则却是旧宪法的致命伤,本身显然是与政府的观念不相容的;简言之,该原则如果终于要执行的话,必然要用粗暴的武力来代替温和的政令。

    独立国之间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而订立同盟或联盟的主张,决不是不合理的或行不通的,同这些目的有关的时间、地点、情况和数量等方面的一切详情细节均由盟约予以明确规定,什么事情也不留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