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五章 历史和神话(2/2)

阿波罗神殿的门廊里。”这块带有题铭的石块的一部分,1778

    年在伊里索斯附近的一庭院里找到,现存雅典博物馆中。下面这种研究家能够最好地了解这类文献赋予历史以何等生动的现实性,即这种研究家从自己的书本到不列颠博物馆,并在古代钱币中看到了生着羊角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大头,他曾公然宣称为宙斯-阿蒙的儿子,而币中的这个头像就是他生活中的这一奇异插曲的纪念;或者研究家会惊异地注意到那种金币——这种金币证明辛白林(Cymbeline

    )确实是铸造带有自名字的钱币的真正不列颠王。这个辛白林,由于莎士比亚(

    Shakspere)而闻名于现代。

    这样看了早期历史材料之后,会发现这种历史是如此地有利于人的研究,我们就没有必要转到后来历史的陈腐基础上来。我们仍然要谈谈神话这个常常使历史学家们跌跤的绊脚石。不能把神话只看作是迷误和荒谬,相反,神话是人类智慧的有趣的产物。这是想象的历史,是关于任何时候也没发生过的事件的虚构故事。特别是中世纪写作的历史学家们,记录了关于真实事件的传说,这些事件跟神话纠缠在一起,因而对现在研究者来说,决定何者相信,何者排斥,这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现在的研究者,他能够采用可能的标准并确定某种事件从未发生过,因为他完全了解自然的过程,因而满有把握地排斥它发生的可能性;在这个时候,他不能不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例如,各个有文化的民族都从科学中知道,在人们头上那个好像蓝色穹窿或苍穹的天,实际上不是像古人所认为的那种坚固的拱形圆顶,而只是稀薄的空气和水蒸气。我们应当把那些关于生活在天宫中的,并在那里召开有关从地下登上或飞上天的人的会议的神的古代神话,关于在玻利翁山上堆积俄萨山,以便强占天外的高处,并跟处在他们头上的神进行战斗的巨人的古代神话,从历史中勾销,这就是上述认识的结果。除了这种把神话作为一种任何时候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的报道揭示出来的方法以外,还有另一种说明其手段的方法。如果我们了解导致某个故事臆想的原因,那么,就常常可以确信这个故事并非历史。

    我们知道,我们是如此强烈地希望解释整个世界,在野蛮人心中也同样,于是他们就根据这种愿望,想出了那些可以使他们的思想得到满足的解释。然而他们可能更进一步,他们的解释变成带有人名和地名的故事形式,于是也就变成了完整的神话。在今天,受过教育的人并不把采用这类方法编造虚构的历史看作是可尊敬的事业。但是,没有受过智力训练的人们,他们处在所谓神话创作状态下(这种状态由蒙昧时期开始,直到今天在我们中间也还没有完全结束),把他们猜想可能发生的事情,毫无顾忌地变成了一些关于那种——按他们的话来说是,已经发生的事情的最为生动活泼的故事。例如,当比较解剖学还几乎是一无所知的时候,在地下发现了巨大的骨骼化石,人们就认为它们是巨大动物和巨人或从前生活在地上的巨人的残余。新时代的科学确定这个意见是正确的,因为问题涉及到野兽,那是象、犀牛等等的古代种类,但是关于巨人的说法则是不正确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一根大骨骼,属于任何跟人相类似的构造之中。但是暂时还有人相信,这是巨人的骨骼。人类的想象力创造了关于这些巨人及其惊人事业的故事,这些故事至今还在地球各地作为关于真实事件的传说而存在着。例如,北美西部大草原上的苏人说,他们那个地方某个时候居住着巨大的动物,他们至今仍保留着它们的骨块作魔法用。他们也谈到巨人哈-奥-卡(Ha-o-kah),说他能够跨过最宽的河和最高的树;为了庆贺他,他们在盛大的祝宴上饮酒并舞蹈。原来,剑齿象的骨骼化石板可能成了土著人信仰古代巨兽的基础;而巨人也进入故事,我们对这一点不能不感到惊异。特别值得回忆一下在不远的上世纪,清教徒的传道士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曾把关于在新英格兰发现他证明是洪水时代巨人残余的骨骼的消息,传到了我们皇家社会。

    引起世界各地神话编作者的想象的另一个对象,是下面的事实:人们是作为部族或民族而生活着,其中的每一个都以特别的名称而著名,例如,奥基伯威人,阿富汗人,法兰克人。解释这种事实的最容易而又最为人所爱用的方法,就是想象,每一个部族或民族都有带有类似名字的祖先或领袖,因此,他的后裔或承继者就从他那里继承了部族的名称。实际上,有时是有地点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关于这类名祖或有名祖先的臆想的传说之产生,是由于系谱的编纂者们,一开始就假想有个叫部族名字的那样的人,然后就把他作为历史上的个人来看待。有时可以在这类虚构的过程中来了解它们。例如,在巴西和巴拉圭的土著们中间,有一种部族称作图皮人,而另一种则称作瓜拉尼人,为了解释这种区别,有一个传说这样说,有名叫图皮和瓜拉尼的两兄弟,开始是从海上带着自己孩子们到巴西这个地方定居;但是,学舌的人引起了两妯娌之间的争执,争执又发展成争吵,并以分离告终。图皮留在当地,而瓜拉尼带着自己的家族到了拉普拉塔湾地区。其实,对这个故事能够进行检验,因为据马蒂乌斯(Martius)说,瓜拉尼的意思是“战士”,是传教团的耶稣会教徒们最先把这个名称给予了南印第安人。因此,关于两兄弟一祖先的故事。应当是最近产生的神话。关于民族祖先的这类名祖神话,不只是在古时产生,而且也作为真实的历史进入了旧大陆各民族的年代记中。古代古典时代的研究家,知道关于孪生兄弟达耐和埃及的传奇,即关于达耐人(希腊人)和埃及人的传奇,和关于海伦的传奇——海伦是海伦人的祖先,他的三个儿子埃奥尔、多尔和克桑甫是伊奥利亚人、多利亚人(Dorians)等的祖先。

    研究了这两类产生自骨骼化石和民族名称的神话之后,我们认为有必要指出,这两类神话在我们本国是如何会合在一起的。在十二世纪蒙茅斯(Monmouth)的杰弗里(Geoffrey)编的不列颠人的历史中说,在古代,我们的岛称作阿尔比翁,只有少数巨人居住;但是被赶出的特洛伊公布鲁特斯(Brutus),带着信徒们登上了岛,并称作不列颠国,因而伙伴们也就称作不列颠人。跟他一起来的名叫戈利纽斯(Gorineus)的领袖,称他得到的地方为科利尼亚,而他的人民就称作科利尼亚人,即科尔尼什人(Cornish)。这部分地区巨人特别多,其中有一个名叫戈玛戈特(其他地方称作戈格玛戈格),身高十二肘,能像拔胡桃木棍一样拔出橡树。但发生战斗时,不列颠人战胜了成群的巨人,除了这个最高大的怪物以外,把他们全部消灭。这个怪物和科利尼亚人进行一对一的决斗。在决斗中,科利尼亚人抓住了巨人的胳膊,在普利茅斯附近现在叫做“戈”(鼻子)的峭崖顶上战胜了他,把他抛进了海里。由于这个原因(年代记作者说)从此这个地方就被叫做“戈玛戈特之跃”(“Goemagot's

    leap”)。无论这个传奇如何离奇,却不难找到它的意义。曾有一种各民族起源于特洛伊的习惯说法;布鲁特斯和戈利纽斯是为了解释不列颠和康沃尔(Cornwall)的名字而虚构出来的;戈玛戈特或戈格玛戈格是《圣经》上的戈格(Gog)和玛龙格(Magog),他们在这里合成了一个人,他们在传说中又被当作了巨人。但是,关于戈格玛戈格从普利茅斯附近的“戈”峭崖上被抛下的故事,是根据什么创作的呢?答案显然就是,在这个地方曾发现动物的骨骼化石,人们认为这些化石是巨人的残存物。甚至在现代,为了建筑堡垒而对“戈”进行挖掘时,发现了一些巨大的颔骨和牙齿,舆论立刻就认为它们是巨人戈格玛龙格的残存物。

    现代文明人所最易了解的神话的例子,就是如此,因为它们几乎是一些关于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物的推断或猜想;这些猜想带有图画般的详情细节,而这种细节也就使得猜想具有了现实性的形式。为了了解另一类神话,我们就应当怀有跟学校中的科学论断条件完全不同的思想情绪,而这种思想情绪,跟黄昏时幼儿室中的童话故事或夏日傍晚树林中的诗作朗诵所引起的思想情绪非常相似。前几章指出了,在古代,跟文化格格不入的人们,十分相信那类在我们中间只作为富有诗意的幻想作品而存在的观念。对于原始哲学来说,它周围世界的现象,最好是由它里面所假设的,跟人的生活相似的自然生活和跟人类灵魂相似的自然神灵来解释,这样一来,太阳对原始哲学来说,就好像成了作为君主的个人,早晨它威风凛凛地在天空升起,夜晚就疲劳而忧伤地降落到地下世界。狂风巨浪的海洋是恐怖之神,它准备吞没勇敢的航海者;森林中的野兽,在思想和语言方面有一半像人;森林中的树木,是精灵的实物住所;它们那叶子的飒飒声,像是对樵夫的话语,它们那摇动的枝条,像是对樵夫招手,而樵夫则是有些怀着杀害人的犯罪心情,来砍伐它们的干。世界当时是“那种产生幻想的原料”;身体的变化和灵魂的迁移发生了;人或神能够变成野兽、河流或树木;岩石可能是变为石头的人,而木棍则可能是变化了的野兽。这种思想状态在迅速消失着,但是还有一些部族至今仍在这种状态中生活,它们表明了编造自然神话的人是怎样的智力结构。当讲故事人生活在这类幻想国度中的时候,任何诗的幻想都成了魔法故事的依据,虽然(假如有可能想的话)他应当认识到,幻想是通过他进行工作,他所叙述的奇事不完全是历史;但是当他死去以后,他讲的故事就开始由歌手们和祭司们在若干代中传播,而怀疑他的作品的真实性,就成为不敬甚至盗窃圣物的行为。全世界都曾如此,关于自然大神的神话(色诺芬尼和阿那克萨哥拉敢于对这些神话表示怀疑,而这种怀疑给他们带来了如此不良的后果),跟现代的野蛮人像南洋岛民的神话,是同样的作品。我们研究过一些自然神话,选出了那些最清楚地表现它们如何产生的作品。

    塔希提岛人这样讲述他们的海神希罗(Hiro):有一天,当他的信徒们在大洋上航行时,他发睏并在深水中的岩洞里睡着了,于是风神就兴起了猛烈的暴风雨,要摧毁那些船,但是,航行者向希罗祈祷,希罗就升到水面上把暴风雨平息了,之后,他的信徒们平安地到达了码头。荷马史诗中的同类形象是住在大洋中岩洞里的海神波塞冬,他放出大风来,把奥德修斯那不坚固的小船抛向咆哮的恶浪,直到伊诺出来拯救奥德修斯为止。伊诺命令奥德修斯脱去衣服,向费阿克岸边游去。两个故事都提供了用自然神话的语言所表现的狂风巨浪的海洋的语言图画,只是思想的表现方法不同。新西兰讲述着玛乌依(Maui)的故事,说他除一种狂暴的西风以外,把所有其他的风全关闭起来;他未能把西风捉住,借助推到洞口的巨石把它关闭在山洞里。他所能做到的就是按季节把它赶回家去,届时西风就在山洞中隐藏起来并暂时死去。这全是对天气的神话描述,这种描述意味着西风是强有力的,它占有统治地位;而其他的风只能按季节吹。这些新西兰人任何时候也没听说过关于埃俄罗斯的古典神话和风的山洞,但是他们却如此之近地走到了同样的神话图画面前,这种神话假定风是从山的两侧类似通风口中吹出来的。西印度的黑人讲到火和水激烈争吵的神话时说,火慢慢走近了,陆续停了下来,直到风向它呼求帮助为止;风带它越过一切,当时大战也随之而来,神就从它的云层中观战。这些黑人奴隶没有任何可能在某个时候听到《伊利亚特》的第二十一首诗,不然的话,他们从诗中可以知道怎样用火神和河神大战的形式,来描写同样的古代自然力的争论:当风请火相助向前吹动猛烈的火焰的时候,鳗也好,其他的鱼也好,都到处乱蹦,因为它们感到了火舌的灼热。

    太阳通过云的间隙放射出的光束,显然,就像通过古井上的辘轳投下的带水桶的绳子那样,击中了在欧洲的人们,因为在人民的语言中,这种现象称做“太阳打水”。波利尼西亚人同样看到光束与绳子的相似点,于是就设想,太阳是被绳子固定住的。他们讲述着这样的神话,从前太阳在天上行进得较快,直到有一个神在地平线上放上了套索,在太阳下落时捉住它为止,所以现在它按照给它每天规定的路程,在路上慢慢行进。有句英国的话这样说:太阳“被黑夜吞下去了”,现在这只是一种比喻;但是它表现了一种观念,在古代和野蛮时代,人们对这种观念是在较直接的意义上去理解的,毛利人把这种观念表现在关于自己神化的英雄玛乌依之死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说,先祖玛乌依,伟大的女夜神,她在水天相连的地平线上闪烁,又像隐蔽,又像出现;玛乌依爬进她的身体,通过地干线而毫无损伤;但恰好在这一瞬间,小鸟

    tiwakawaka

    唱着愉快的歌飞起来了,唤醒了夜神,夜神吞食了玛乌依。实际上这是关于日落的神话,太阳没入黑暗时死去了。这个神话被提到的那个具有在日落时歌唱特性的鸟证实了。在世上存在的所有自然神话中,有少数传播如此之广,如关于日和夜的神话,其中,被吞食的牺牲者后来又被吐出来或被解脱,带有神话的真实性。祖鲁人的故事描述着作为国土的妖怪的肚子,那里有庙宇、房屋、家畜和生活着的人,当妖怪肚子裂开的时候,所有的创造物便脱离了黑暗,同时,带有真实而明显的自然特点。这个特点证明,讲故事人想到了霞光,公鸡发出的第一声叫喊:“咯咯打,我看见了光明!”我们英国的这个古代神话的异文,是关于小红帽的儿童故事,但是它被结尾的脱漏损坏了(结尾被德国保姆较好地保留了下来),按照那个结尾,当猎人撕开睡着的狼的肚子的时候,健康而没被伤害的小姑娘,穿着她那红绸衣裳,就从狼肚里走了出来。

    这类故事是幻想性的,但是神话编作者们的想象,还能走得更远些。迄今为止,我们所描写的神话个人,是像太阳或者最低限度是某种和我们的感情相近的,和形成某种像风或白天那样现实形象的显著对象。然而当诗人醉心于他那神话形式的时候,一切东西他都能用名词来表现,也能用动词来补充,这一切他都能够以个人来看待。如果他想说:夏天来了,睡意袭人,希望产生了,正义在召唤。那么,他就能够把夏天和睡眠、希望和正义用人的形象来表现,给它们穿上衣服,让它们走路、说话。因此,麦科斯·缀勒所说的“语言的病态”有助于神话的构成。但是这并不完全。在下一章中我们就会看到,是关于灵魂和精灵的观念帮助人们了解到了动因。当原始人的心中觉得动因就是精灵或灵魂的时候,那么夏天、睡眠、希望和正义的这种动因或精灵,很容易获得个人的形式。不知道这一点,就不可能以应有的方法来了解古代诗歌。荷马能够想象战场上的刻瑞斯,在她抓住了伤得要死的战士或者从厮杀的人群中抓住脚拖出一个人的时候,她两肩披着血衣,她的形象被描写成战败的阿喀琉斯。这个实体不只是现实化了的语言,而且也是人格化了的动因——精灵,所以杀死这一个而不是另一个。关于精灵的观念在亚述人的神话中如此广泛,以致它又重新出现在诺曼人中。在诺曼人那里,这个民族的每一支在每次战斗时,都派出一些姑娘们,她们在瓦尔哈拉宫中的宴会上为英雄们的精灵服务,给他们的大高脚杯中斟满酒;这些姑娘是指导胜利并挑选那些应当阵亡的战士的瓦尔基利亚女神。另一类十分著名的神话则表明,那种对于我们新时代的人来说,只是表现在语言中的概念的东西,在古人的思想中却采取了个人的形式。在希腊和罗马的古典书籍中,我们读到了命运的三织女,即摩伊赖或帕耳开,和她们在《埃达》中的斯堪的纳维亚的同类形象,那是作为三个智慧妇女而出现的,她们住在宇宙树伊格德拉西尔(Yggdrasill)下的源泉附近;她们是决定人们生命的女神诺尔茵(Norns)。对这三个神话人物的解释就是,她们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化身,正如她们的名字所表明的,她们的名字就带有“过去”、“现在”、“将来”(Urdhr,Verdhandi,Skuld)的意义。

    传说经常改变和丧失它的意义,新的歌手和讲故事人一世代一世代地用新的形式来传播古代神话,以便使它们适应于新的听众。考虑到传说以这种方式发展和变化,那么就可以预料,它们的材料能够如此保存下来,同样也能够如此一去不复返地遗失。虽然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材料常常能够找到,但是,进行这种搜集工作必须慎重。机敏的作者最喜欢立即确定一切故事的神话材料,这恰恰可能是借助于敏捷周到的猜想。即使是在下面这种情况下,即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某种永远也不会强求出什么另外意义的毫无意味的东西,另一种解释者也能为它探求出重要起源。例如,一位学者,而且是一位极为果敢的神话学家解释说,我们著名的一段童话的开场白“乳牛从月亮上面跳过去了”,是古代那种把遮蔽月亮的云描写成乳牛的自然神话的遗留。解释神话极端需要的不是单纯的猜想,而是应该有原因,即为何这种猜想较之另一种猜想可能性更大。关于星座的神话,把对象的名称同它的自然条件结合了起来,这是表现单纯意义的神话的范例。在普勒阿得斯七姊妹中间,很难看到墨洛帕,神话对这种现象解释说,她为自己死去的丈夫感到羞愧,于是躲藏了起来。普勒阿得斯七姊妹被猎人依里翁赶到了大洋上,而俄里翁如荷马史诗所说,受到了绯红色厄俄斯的引诱而消失在霞光中。我们能够从印度神话中举出另一个例子——关于瓦曼(Vamana)的传说,瓦曼是一个微末的婆罗门,他为了惩治国王巴里(Bali)的傲慢,就请求国王赐给他够量三步的土地,但当国王把这种恩惠赐给他的时候,他这个侏儒就变成了毗湿奴的巨人身形,一步就迈过大地,第二步就迈过大气,第三步就迈过天空,把巴里赶入地狱,于是他就在那里一直统治到现在。在所有关于有怪力之矮人的童话中,这个故事是最精彩的,这大概就是关于太阳的神话,它作为一个小圆球在地平线上升起,然后扩展可怕威力,达到全宇宙。因为瓦曼,“侏儒”是毗湿奴的化身之一,而毗湿奴最初就是太阳。关于他的三步的观念,在《吠陀经》的圣歌中,要比它在传说中的发展较早出现,而且当时,它还只是三步就跨过了大气层的太阳的诗的比喻。“毗湿奴迈第三步,他就越过了(大地),大地在他那尘土飞扬的步子下满心忧伤。维护圣地的安全无恙的守护者毗湿奴,由此只迈了三步。”

    最后看看神话如何传播。无论何时讲有趣的传说(真实的或想象的全一样),它都变成了讲故事人储备的一部分,而讲故事人在故事中增添任何新的人名,往往不仅能成功地把它根植在民间传说中,而且也根植在历史中。在斯托贝斯(Stobaeus)的集子中有个得玛拉特(Demaratus)的片断,其中讲述了带有希腊人名、作为阿尔卡迪亚历史中的一个情节的庄严传说,我们把它看作是罗马历史事件,即关于霍拉提(Horatii)和库里亚提(Curiatii)的传说。很明显,罗马历史只是从较早的故事中借用这个传说,正如最近的瑞士历史从较古的民间传说中,借用了关于弓射出的箭和苹果的传奇,来丰富民族英雄特尔(Tell)的形象那样。为了证明这个传奇开始是由许多历史材料和神话材料组成的,我们把欧洲著名童话之一分解为若干部分。蓝胡子是历史人物,就是吉勒斯·德·雷茨(Gilles

    de Retz ),苏尔·德·拉瓦尔(Sieur de Laval),法兰西元帅。由于他的胡子有黑蓝色闪光,因而获得了蓝胡子的绰号。一个意大利的炼金术者曾劝说他,使他相信他的力量通过沐浴小孩子的血可以复原,为了这个可耻目的,他引诱了许多孩子到他在卢瓦尔河(Loire)畔的尚普托塞(Camptoce)城堡里去,它的遗迹现在还能看到。最后,农民们对所发生事情的可怕猜想被证实了,这个恶魔于1440年在南特(Names)被处火刑。但却只字未提被他杀死的妻子们。实际上,历史上的蓝胡子是个凶恶的杀人犯,他显然承继了布列塔尼人(Bretons)关于杀妻者的古代传奇故事。那个杀妻者即可诅咒的科莫尔(Comor),波赫尔(Pober)的康特(Count

    ),传奇性的史册把他的名字和行为归属于一万年前左右,把他描写成篡位者和暴君,他一次娶了许多妻子,又一个接一个地把妻子杀死,直到最后,当他杀死绝色的特丽芬(Trifine)的时候,遭到了复仇的惩罚,而被执法者的手打伤、杀死了。不容易说明这是否某种更古传说的异文,或是所有这些的某种历史基础。如果英国的亨利八世(Henry

    Ⅷ)生活在那个时期,那么这类传说很可能以他的名字为中心。蓝胡子最新的另外一些特点,在特丽芬的故事中已经表现出来:当她发现以前的妻子们被害而感到威胁,知道危险的时候,她是如何地去求助于自己的亲属。但是,后者不是采取最新的传奇形式来表现;特丽芬下降到小礼拜堂里,在危险的时刻进行祈祷,在这里,四个被害死的妻子的陵墓在她面前敞开着,她们的尸体在棺材上面,同时,每一具尸体的手中都拿着刀或绞首绳,或另一种使她们丧生的工具。除了这种极为恐怖的场面以外,现代的异文带有早就熟悉的关于禁室的情节,这种情节早就成为讲故事人在适当的时机行动的资本,这种情节也可以在《阿拉伯之夜》中找到。关于特丽芬的古代传奇是具有特征性的。凶夫把特丽芬赶入森林,斧砍掉了她的头,但是圣吉尔达斯(St.Gildas)命令她的身体带着头返回科莫尔城堡,他向它扬了一把砂子,毁坏了这个城堡,然后他又把头安在特丽芬身上,而她也就退入修道院度其余生。晚期的讲故事人比较喜欢这种虽然较为鄙俗但却较为愉快的结尾。

    刚才引出的带有奇迹的传奇,使我们重新回到了这一章开头所谈到的历史对神话的采用上去。关于圣吉尔达斯的故事进入了历史。吉尔达斯让美丽的特丽芬手中拿着她的头回到城堡中,然后把她的头安上。这个故事表明着那个时代的智慧的性质。当时人们认为讲述这类由圣者们所做出的奇迹,是极富有教益的,因为当时人们相信,圣者们能够真的创造这些奇迹。因此,我们认为是荒诞不经的古代故事能够具有历史价值,同时它们指出了那样一些时期,当时人们编出这些故事,是由于人们相信它们事实上是可能的。甚至对于伊索的寓言来说,这也是真实的。当时人们相信,人的灵魂能够住进动物体内,狼的身上能够具有我们敌人的灵魂,或者,我们的某位祖先能够屈身在某条蛇体内的中心点上:在这种思维状况下,关于具有智慧的动物的故事是最合情理的。在佛教徒那里,关于野兽的故事早就成为道德寓言,它们作为关于多次托生或移居在伟大的宗教创始人的不同体内的传说而传播着。在鸟体内的佛,他又从狮子口中抽出身来,为此受到口头奖励,而躲开得如此神速,他应当感到自豪。生于农民体内的佛,他听到蒙着狮皮的驴子的话,就告诉它,它不过是一头驴。对于千百万人来说,这一切都好像是“新旧约全书”的一部分,都是研究文明时的极为有趣的事实,同时也预先警告我们,不要轻视任何只因为获得了神话形式好像就没有价值的故事。为了理解以前世界各民族的思想,它们的神话能告诉我们非常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未必能从它们的历史中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