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8 公债与资本(1/2)

    ①

    一

    关于某些观念与它们的后果的概要历史

    对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来说,对资本的消费本身是一种贪污行为,即使是对收入的全部消费,也被看成是一种极端的挥霍行为。通常的节俭观念要求人们把收入中的一部分积存起来,以增加资本存量。在他们那个世界中,资本一旦被创造出来,实际上就是一种永久性的财产了,无论是从每个家庭各自的资产选择角度看,还是从统一的国民总资产的角度看,资本都是永久性的。进一步说,在家庭遵循的财政节俭戒律与一个国家要遵守的财政节俭戒律之间,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在维多利亚时代,法律体制、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基本上也采取同样的态度。格拉斯通的信徒们并不渴望永生,然而他们就象能永远生存似地活动着,他们的行为与道德戒律是一致的。(李嘉图的关于公债与税收相等的原理,实际上可能是对于维多利亚时代某种行为的一种描述。)

    如果我们把资本主义严格地定义为公众“为了满足某种**而把一些财富储存起来”,从而使人类的能力积累起来并且保持下去这样一种普遍的态度,那么,我们离开“资本主义的最美好的时光”已经有整整一个世纪了。

    现在我们离开维多利亚时代已有多么远了啊!在观念与态度上,我们已经经历了不少转变。即使是在凯恩斯以前,经济学家们就对古典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论债与私债相等的定律提出了挑战。在凯恩斯主义者以前,就有人提出了总量分析的谬见。诸如“我们欠自己的债”之类的观点对于本世纪来说根本不是新的了。这种总量分析的谬论,在它被接受的范围内,使政府的财政节俭戒律多少有点松弛,尽管预算平衡的原则仍把公共债务的创造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过,在凯恩斯与凯恩斯主义关于“节俭的悖论”传播之前,关于私人资本的积累与保存的规范仍然是渗透到各个方面的。但是,在凯恩斯主义影响下,连作为私人规范的个人节俭原则也被削弱了。充斥于赤字社会的,不是储蓄,而是花费两个字。伴随着私人规范上的这种颠倒,凯恩斯主义者关于公共政策的理论也直接削弱了坚持政府预算平衡的理论基础。于是,公共挥霍与私人挥霍的现时代,也就诞生了。②

    意识形态上的观念是通过它们对公众与政府态度的影响而产生结果的。然而,这种结果的产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间存在着相当长的时滞。凯恩斯之后,反古典主义、反维多利亚时代的观点的种种观念在学术界以及知识界的对话中确立了其地位。然而政治是反映政治家的行为的,而政治家的观念变化是缓慢的。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几年中,许多政治家所恪守的仍然是传统形式的财政节俭戒律,只有在学术界与知识界人士的眼里,政治家的这种行为是不光彩的,因而受到蔑视。我们当中的一些人还把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一段话当作一个笑柄,这位受人尊敬的总统当时说,公债是栽们孙辈的负担。

    在本世纪50年代后期以前,根植于经济学家心中的偏导数变换了方向。古典学派关于公债的后果与效应的观点实质上被复活了。这些观点当然还没有为正宗的经济学家们所接受,然而,对总量分析的谬误的挑战并未受到有力的驳斥。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团体内,关于公债的讨论渐渐地也变化了,这种变化是迈向真理的第一步,在60年代与70年代中,变化发生了。

    然而,在30年前,当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刚刚开始进攻时,公众的政治态度是落在学术界出现的这种观点的后头的。而60年代与70年代的政策决策者却完全吸取了凯恩斯主义者关于宏观经济政策与公债的种种教导。他们生动地并且十分乐意地把适用于30年代的政策要旨搬到60年代与70年代的政策环境中来,因为这些政策条文对他们的喜好消费而不愿纳税的自然癖好公然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支持。于是,我们就肩负着一个看来永久性的并且日益增长的政府赤字的时代,这个时代我们至今还不能摆脱。

    在80年代中期,我们只能希望,80年代后期的政治决策者与90年代的政治决策者会熟知后凯恩斯主义者对总量分析谬论的挑战,他们会用跟古典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私人节俭与公共节俭戒律相类似的东西来为八、九十年代的政策的形成提供依据。从最好的方面说,恢复被谬论长期代替的旧观点,也要比接受从无暇的传统来看一直被贯彻的论点困难得多。我们可以希望,这种对旧观点的恢复过程会继续下去。在1985年,在这方面,既有令人鼓舞的进展,又有使人扫兴的迹象。在本世纪最后的十几年中,财政政策会如何变化,现在还难以预料。

    二  基本逻辑

    一种债务工具(汇票、借据或债券)对于一个人或一个经济实体来说是一种契约性的义务,它规定在契约订立后的一连串指定时期内支付明确数额的东西(或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这就是说,债务是以后要支付的义务。因此,资产的特有者不断订立的借债合同,就等于根据从这些拥有的资产得到的预期的净收益流量提出的索取权。这些索取权当然会削减资产的现值,而资产的现值是通过对预期的净收益流量进行贴现来决定的。从这种非常基本的逻辑上来说,发行债务就相当于摧毁资本价值。

    发行债务与资本价值的摧毁之间的上述联系由于复式簿记或资产负债会计所施加于我们的根深蒂固的影响而被我们所忽略掉了。发行债务,必然在将未遭致债务支付,这种债务或多或少被视为是双边契约关系的一个方面。债券的发行者是借者,他从契约期内得到了一种转移支付。现在所得到的支付要与日后所应兑现的支付相交换。在这种双边协议中,借方的资产负债表上通过把债务的现值加到账面上的负债一头而把现在得到的支付的现值加到账面上的资产一头,从而得到调整。在净价值上不发生变化。这样,整个个人资产结构或者整个企业的资本价值看上去没有受到损害。

    这种复式簿记方怯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以下隐含的假定之上的,即与债务工具交换所得到的现在这笔钱将被用到生产性开支上,至少部分具有预期收入的性质。当借钱人把现在借到的钱简单地花掉或者消费掉时,这个假定就不再有效了。在这种场合,分离的或一头的债券发行模型比双头模型要有利得多。发行债券纯粹就是“耗尽”资本价值。

    当然,这种关于债务的逻辑只适用于短期间的契约。在个人借贷企业借贷、机构借贷与公共借贷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所有这些场合,发行债券都是为了为现在的使用或消费筹措资金,这都等于削减预期的资产收入源流的资本价值。这个基本命题的确立是与资产选择的价值无关的。如果资本不存在价值,在这种场合,发行债券就会产生负的资产。如果资本价值—开始就是负的,那么,发行债券就会增大该负值。

    三  公债与公共消费

    第二节关于债务的基本逻辑与第一节所叙述的观念发展的概要历史之间有什么联系?这种基本逻辑与我们在这一书所列的标题与这节的目的之间具有什么联系?这种联系应该是足够清晰的。美国政府在日益增长与显然具有永久性的预算赤字的政体中所招致的公债是为公共消费或政府消费提供资金的,而不是为公共投资或政府投资提供资金的、古典的财政节俭规则在双重的意义上被破坏了:一方面政府不能“按期偿还”;另一方面,政府又不能把所借来的钱用于生产性的开支。在资产的一头,没有什么项目可以抵消由债务所代表的净负债的增加。国民经济中的收入源流的资本价值已被削减,只要债券一张张发行出去,负债的现值每上涨1美元,则资本价值就减少1美元。③

    因此,合适的会计核算就要求按照未偿还的国债的现值来重新调整与估计一国的“国民资本存量”,该存量本来只是通过对净国民收入的折现来推算的。上述观点换一个稍微不同的说法。就是指将来的国民收入中的一个可预见的部分已经被指定用作债务的分期还本付息了。这部分国民收入显然不能按照那些在将来正常地挣得收入的人们的意愿与偏好来自由地支配了,无论是公共地支配这部分国民收入,还是由私人来处置这部分收入,都不再是自由的了。因此,国债是一种超负荷的义务,是一种负担,它是一种没有资产或所有权为补偿的负担。对于公民来说,国债完全相当于一种由于过去的狂热的消费所招致的私人债务。

    有人可能会对我的对国家财政政策的重大问题所采取的简单方法持批评态度。他们也许会提出一个初步的、也许是不复杂的论点,说联邦政府的开支(这些开支被承认是部分地靠债务筹资的)并没有被浪费掉

    把政府开支看成是与私人狂热的消费类似的行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不过这种论点毕竟是指出了政府财政开支是用在提供商品与劳务上的,而这些商品与劳务则被认为是满足集体福利的,包括对穷人与别的有着合理要求的人们的转移支付。

    然而,我的分析并不是说政府的开支从上述任何意义上说是“浪费”的。在70年代与8O年代通过借债或赤字筹措资金的政府开支也许确实提供了一些福利,这些福利的价值可能超过当时对于债务负担所估计的现值。但是,同样的观点也适用于狂热的私人消费时期的个人开支。一个可怜的懒汉,在花完了一个星期的工资以后,借到了一笔钱,能在当地的小酒店里快活地度过周末,他也许会尽情地亭受到周末之夜的好处,这种好处在他当时看来,其价值可能比他估计的债务的机会成本还要高。然而,不管他在上星期六晚上所作的选择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不能影响他在下一周的支付日所面临的债务负担。当然,这位懒汉可能一想到他上星期六的快乐就兴奋愉快,他也许会说,“这很值得”。但是,当星期五又来临时,他就会发现,如果他上星期六不是在酒店里度过,他现在可以支配的净收入就会多几个美元。通过借钱所享受到的利益与快乐可能会大于、等于或小于恰当估计的受选择影响的机会成本这个事实的结果如何,都与选择后的机会成本的现在的估算毫无关系。不管借钱所得到的利益是大还是小,反正这种利益已经被人享受掉了。现在人们所要忍受的只是选择后的结果。④

    四  公债与公共投资

    人们在提出更为深奥微妙的论点时,也许会明确地说,联邦政府由债务筹集的政府支出并没有全部用于现在的公共消费。这个论点实质上暗示着,联邦政府支出中的一部分代表着对长期资产的投资支出。只要联邦政府支出是属于投资支出的,那么,依靠发行公债来为财政筹措资金就是合适的。在这方面,政府的行动与一般的商业程序并无差别,可信赖的财政计划肯定允许通过借债为真正的资本项目的购买提供资金。从以上论点可以引出一个有实践意义的结论:政府的财政账户应该把消费项目与投资项目分开,把现在经常性的消费与资本预算分开,有时就是指把线上项目与线下项目分开,把这些项目进行分离可改进财政核算体系。以上这些区分,在一些国家里已经成了公共核算程序的一个特征了。

    粗略的观察说明。这个论点是经过仔细考虑的。如果说,在实际上联邦政府靠发行债券而筹措的政府支出大体上相当于在公共资本上的投资支出,那么,在国民经济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一方就有了一个抵消项,该项将会抵消负债一方上由债务所代表的价值。在这个场合,契约双方都有记录,无论是债券的发行,还是资产的购置,都无需国民资本存量的净价值发生变化。如果在净资本存量的意义上,政府投资支出会具有更高的生产性,那么,对于资产现值的适当的衡量就应在记录上反映出若干增加。

    问题看来是经验性的。在所观察到的赤字年代里,联邦开支中有多少是属于公共资本的投资?在全部财政开支中属于投资的开支是否在实际上相当于由发行公债所筹措的资金?

    为了精确地说明预算支出中哪些才算是公共资本投资项目,需要谨慎的态度。从这里的分析要求来看,光是资产的耐久性一条,还不足以保证对该资产的购置就肯定属于资本投资。为了确保一项政府开支是属于一种净资产,该项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必须具有抵消债务负债项的正的现值,必须在客观上具有净收入的增值,从而直接有助于资产的增值。

    我们可以举出一个不能算作我们这里所说的公共资本但属于长期存在的一种资产的例子,比如说,纪念碑就是一种永久性存在的财物。然而,纪念碑没有什么可以衡量的收入流量。尽管在将来纪念碑也可能会带来可预见的利益,不过,这种可预见的利益不会成为税收的一种源泉,用来支付在建造纪念碑时靠债务筹集的费用。

    从税收的公平准则来看,以后可以预见的利益的源流看来会表明,借债比直接税更为合适。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象纪念碑这样的公共“资本”开支是与经常性的公共消费开支完全不同的。当公共物品被实际消费时,从公共消费中产生的利益是自然增长的。可是,来自纪念碑的可预见利益只增加心理收入与心理效用。在将来某个时候,关于效用水平的衡量应该包括这些来自纪念碑的可预见的利益的价值。然而,要注意,当人们接受纪念碑的这些利益时,对于这种利益所采取的形式是不能选择的,而且,看来也没有希望把这些收入利益转化为有助于对债务进行还本付息的别的收入形式。

    象纪念碑这样的公共“资本”,看来还包括政府持久的投资项目(如公共建筑、国防武器),这些投资就象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一样,其目的是为了在将来产生消费利益。作为一个例子,我们考虑一下关于音乐或艺术欣赏上的经费支出。在一个漫长的时期中、可预见的利益是增加的,在该时期中得到的效用比当初不进行该项目的投资所得到的效用要大。但是,一旦最初的支出投下去之后,这种利益就“紧锢”在里面了;它们就是不能与投资的实物形式相脱离的东西,不能把这种利益转化为能实现的货币等价物。一个人如果以借债方式来从事艺术欣赏方面的投资,他也许能够享受关于艺术的知识,然而,他在这方面的效用的提高不会减轻他在对债务进行还本付息时所承受的超负荷的债务负担。如果复式簿记法能够以效用的方式记账,则以精神上效用的增加来表示的资产一方价值的增加可以抵消债务的负债一方,这种做法也不失其合理性。然而,通常采用的复式簿记法只是记入可实现的价值与可执行的义务。只要这种基于节俭的谨慎原则被人们所遵守,那么,人们也许从效用的角度看确实是富有的,但他们将会发现自己处在濒于破产的境地。

    对于政府来说,这种财政节俭戒律将意味着,一种资产,只有当它可以在以后带来可衡量的可实现的货币收入流量时,它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公共资本”,记入能抵消负债的资产项目上。比如说,如果政府建造了能征收通行税的高速公路或城市交通网,那么,就有理由把这些可预见的设施的预期收入流量通过折现折合为一种资产的资本价值,这种资产的价值正是该设施所代表的。当然,这种资产价值只限于实际能期望的收费水平的折现价值。如果在设施上的收费不能补偿成本,那么,在设施上所投入的成本支出就不能全数算人折现的价值中。政府不愿意在靠借债建造的施设上向使用者收取能全部补偿成本的费用,这实际上就等于说,政府把一部分非设施收入贴补在里面了。以上结果,就相当于把由借债获得的资金用于经常性的公共消费一样。

    因为即使从最广泛的定义出发,公共资本投资也只占政府支出中的一个相对较小的份额,而在这个相对较小的份额中,只有更小的一部分是投资在能带来直接收入的设施和项目上的,所以,把整个公共支出现为经常性的公共消费,这在分析上并不为过,并且不足以造成很大的偏差。这个结果本身并不奇怪,因为,联邦政府的财政核算账户并不是按经常性支出与资本支出的区分加以编排与讨论的,关于赤字规模的决策是从来不与预算的编制发生关系的。

    五

    我们最终还是自己欠自己的债

    基本的逻辑已经揭示出,以发行公债来支撑6O年代、70年代、8O年代的巨大的持续的财政膨胀,从各个方面看,都相当于摧毁资本的价值。我们将来收入中的一个相当大的甚至日益增大的份额就边样被预先占用了。在国民经济的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的资产项目可以抵消这种损失。

    我在第一节里已经指出,这种公债狂热是广泛接受总量分析的谬论的结果,至少部分可以归因于这种谬论。这种理论在凯恩斯时代以前,早就有人提出来了,经过凯恩斯主义者的宏观经济学方法的论证,它就被公认为是合理的了。在这里,我们仔细考察一下,种方法论在摧毁维多利亚时代的古典的公共债务理论过程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这番考察看来是有用处的。

    为了进行这种考察,让我们回到个人消费贷款的基本逻辑上来。让我们假设个人B为借款者,他在时期t0中想要的资金超过了该时期中他能支配的收入。为了得到他所需要的资金。他就订立了借贷的契约;他发行债券;着手为其在t0时期中的消费支出筹措资金。当他把这笔借来的资金消耗完了以后,按照契约,他面临着偿还债务的压力,于是。B就处于其净财产减少的悲惨境地。他在实际上吃掉了自己的资产,他已把自己将来的预期收入的一部分抵押给别人了。

    B在t0期间所用掉的资金是来自资金借出者的,我们叫这位借出者为L。她在t0时期放弃一笔资金,换到B所开出的债务证件,该证件规定B在以后要对她支付。现在让我们看一下L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调整过程。在t0期间,处于契约期内,她的现金账栏上减少苦干款项,但在能收到的票据栏上增加了相应的数额,这两个栏目都是总账上的资产这一头的子项目。因此,

    在交易过程中L的净财产没有发生变化。

    现在让我们使B和L结婚,把两个分离的资产负债表合

    为一个单一的家庭账户。这个合成的资产负债表将记录B的负债项目,又将记录L所能收到的票据,两者之间看来是会相

    互抵消的。但是,结婚以后、在t1时期的结账时,

    刻上述资产负债表将不会直接反映该交易的历史了。把这个资产负债表与要是B没有卷入消费热而会有的家庭资产负债表相比较一

    下,就会发现,上述资产负债表中的家庭净财产正好减少了债务负担这个部分。

    以上的分析确实是直接了当的、简单的、基本的。但是,许多优秀的学者正是由于在这些简单的步骤中没有成功,因而在他们关于公债的分析过程中误入歧途。这里的核心错误在于,他们把不相关的东西拿来进行比较。在我们关于两个人的最简单的例子中,宏观经济分析方法也许已经把B与L的结合的账户作为一个资产负债表的快照摄了下来、不管他们两人之间的婚姻有否发生。这个快照将会揭示,B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