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自我推广而且试图替人做主,这种文化侵略是导致对话失败的根本原因。一个有趣的例子是所谓“全球伦理”Hans kung and Karl?Josef Kuschel:A Global Ethic:The Declaration of the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The Continuum Pub,1993或者“普世价值”。有人竭力在不同文化中找到一些仿佛相似的金科玉律,认为这意味着全球伦理。可是西方力推的“普世文明的思想在其他文明中几乎得不到支持”[美]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56页。,其中必有原因。首先,全球伦理之类的普世价值以圣经的金规则以及自由主义原理为底本,就像巴黎的标准米尺,要求其他文化都向它看齐,这是文化单边主义。从各种文化中挑出一些相似准则其实并非难事,但这远远不足以建立全球伦理。一般来说,人们在不喜欢的坏事上有较多共识,但是对好事却未必有那么多的共识,所谓各有所好。即使在好事上也有些共识,人们对好事的偏好排序或优先次序也大不相同。比如说,价值(A、B、C、D)在一种文化中的重要性排列顺序为(1、2、3、4),而在另一种文化中,它们的排列顺序也许是(3、8、2、9)。由于时间和条件的限制,人们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偏好,于是,优先次序就在事实上决定了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因此,只有优先的价值才是具有决定性的价值。例如中国的仁义忠孝之类在西方价值体系中也有类似价值,但显然并不优先,同样,西方的个人自由和民主也会为中国人所喜欢,但未必优先。如果将价值之间的一些固定搭配关系考虑进去,情况甚至会更复杂,比如,当且仅当A∧B时,A才是优先的,或者,当且仅当B∧D时,B才是好的,诸如此类。所有这些意味着,找到某些普遍价值,对于一个价值观的整体画面并没有什么决定性意义,真正决定一种价值观的关键因素是其价值排序方式。另一个更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人权。对于常见的那些基本人权项目,人们很少存在分歧,但在人权问题上总是存在大量争论,原因何在?恐怕就是因为人们对各种价值的偏好排序不同,而价值排序不同又是因为不同的哲学理论。例如西方以个人为基本根据所以强调个人权利优先,而中国以关系为基本根据所以要求相互责任优先。要解决文化之间的深刻冲突,对话本身必须能够进入深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