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节 打假(1)(2/2)

那么固定几个,全国性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数量往往也是有限的,造假与售假的手法、规律虽说不断更新,但毕竟还没到“我变敌变”的程度,因此若能有计划地积累有关重点制售假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住址、体貌特征等)、各重点市场的情况(现场平面图、主要贩假档口号码、周围仓库所在地、建筑结构)、制售假手法与防范打击的手法更新等,对于一个调查员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资料库,迅速走向成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

    (二)化装钓鱼

    化装钓鱼也是打假调查员常用的一种线索收集方式。对于任何一个制售假公司和个人来讲,取得巨额暴利都是他们的最终目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条,只要调查人员设计周密,几乎很难有制售假者(特别是假货的经销商)能逃过这种精心设计的圈套。

    “化装钓鱼”顾名思义就是化装成假货的购买者引诱制售假者露出马脚。一次精心设计的钓鱼行动至少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具体接触制售假人员的调查员在身份与装扮上预先进行设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查员的个人气质、体态、背景、谈吐安排合适的身份,如采购员、贸易公司经理、普通消费者等。对于重大案件或必须让经验不足的调查员出场时,还应事先就有关接触询问要点、对方可能提出的试探性问题列出提纲,预先排练,做到对答如流且无破绽后方能正式出动。

    2.准备各种必要的证件、名片、可查询地址、电话,安排好人员接待并事先统一口径。

    3.在重大或危险性较大的案件中,安排好外围策应人员及联络暗号,以防意外发生。

    在“钓鱼”的具体实操过程中,出发前应注意清理身上确无任何可能证明自己真实身份或可能引起怀疑的各种物品,如自己或有关执法人员的名片、有公司抬头或印刷图案的稿纸、笔记本、钢笔等。

    接触应对中则主要应注意个人谈吐与所扮人员的一致性,若有多人参加,还应注意各人说法的统一。

    化装钓鱼中的偷拍要领

    在调查中,有时根据客户的要求、执法部门的意见或为了以防万一(如有时制售假老板只在第一次接触看样品时出现,真正交货时便故意不在场以逃脱罪责)确保能有效地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化装与制售假者接触时也需要使用密拍手段,这里就简要地谈一下这方面的一些要领。

    1.装备配备。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与体制的限制,所有这些民间的所谓侦探都没有刑事侦查权(打假达到一定数额应该可以算做刑事案件了),当然更谈不上使用国外同行的那些先进刑事技术装备了(当然也有犯规的,但已经不属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范畴了),因此国内侦探们配备使用的多是民用的拍摄与录像器材,只不过有的经过了自己的改装。

    就打假钓鱼的偷拍而言,用得多的一般是平常记者用来暗访时使用那种摄录器材。一个索尼掌中宝数码摄像机(须接收外来视频信号),外加一个针孔型摄像头,再加上视频、音频联线———摄像机放在随身的提包或腰间,针孔型摄像头放在香烟盒或手袋中,适当地加以伪装,再用视频、音频联线(也有无线的,不过图像与声音效果受周围环境影响较大,与有线摄像相比质量不够稳定)连起来,就基本搞定了,既可摄像又可录音。当然摄录效果主要取决于器材性能与调查员本身的操作技巧。

    还有两种用得不是很多的偷拍器材:摄像机都是一样的,关键是这两种摄像头有它的特别之处。一种摄像头外形如一支很粗的钢笔状,镜孔就在笔的顶端,使用时摄像机缠在身上或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摄像头部分拿在手上,两者通过贴在手臂上的联线相接。这种摄像头的优势是相对较隐蔽,国内一般人很难想到钢笔上居然还有一个摄像头;缺点是:由于其联线必须通过手臂,这

    就要求偷拍者必须穿长袖衬衣,这样在夏季和南方高温地带也是比较容易引起怀疑的。另一种是使用眼睛型的取景器,原理跟以上两种差不多,关键是液晶体的取景器质量要过关。

    2.实操要领。鉴于上述器材的局限性与制售假者草木皆兵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要选一个较好的拍摄角度、距离,又要不被发现还是需有一定技巧的。

    首先,现场应至少确保有两人,一人与制售假者进行接触,分散其注意力,另一人携带全套装备,伺机进行摄录。

    摄像机一般耗电量较大,一般的微型摄像机使用的时间普遍不长,像我的摄像机买得较早,一般就只能用两个多小时(现在的一些新产品在这方面要强多了,因此应注意一定要在接近有价值的目标后再开机———毕竟合适的偷拍机会不是每次都有。

    拍摄人员要熟悉机器在各种条件下的拍摄效果,并以此对拍摄时间、角度、距离做出调整:在偷拍过程中,由于具体拍摄环境难以预料,因此,拍摄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掌握拍摄分寸就尤为重要。要不,还没拍下真正清晰有效的人物、场景图像,就急不迭地“逃离现场”,那可真是有点丢人。另外,就距离而言,一般保持在三至五米较合适,太近易被发现,太远图像不够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