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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权运动”始末(1/2)

    《新月》是一个以文艺为主的月刊,鼓吹所谓“为艺术的艺术”,与当时的左翼文学相对峙。但胡适是“发愤要想谈政治”的人,1929年,他便在《新月》杂志上发起了关于“人权问题”的讨论。

    首先出马的是胡适本人,他发表了《人权与约法》一文。① 这开头一炮颇为猛烈,直对着国民政府、党部机关以致蒋介石本人,对国民党政府侵犯人权的状况有所揭露。

    他这文章是由国民政府的一道命令引起的。那时,屠杀**、侵犯人权的事本来屡见不鲜,但“在这个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剩余的时候”,国民政府却要装模作样,于4月20日下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其语意含糊,其中只提到“个人或团体”均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权,却不提及“政府机关”。胡适看了很失望,在文章里写道:“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在这方面完全不给人们什么保障,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胡适的文章矛头明确地对着了国民党政府。文中列举了三件事实:

    一件是报载国民党三全大会的一项提案——“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其中说到,法院往往过于拘泥证据,致使反革命分子容易漏网,故提案说“凡经省党部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就应该以反革命罪处分之。如本人不服,可以上诉,但上级法院如接到党中央的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② 胡适认为,这样以党代法,“只凭党部的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岂不是用党治代替法治,实际上根本取消了法治吗?

    一件是驻唐山的军队一五二旅随意拘禁商人,严刑拷问,使其致伤致残,而商会的代表只能去求情,人身权利完全没有法律的保障。

    另一件是安徽大学的校长刘文典受蒋介石召见时称蒋为“先生”,而不称“主席”,被蒋以“治学不严”为借口当场拘押,“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胡适说:“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③

    什么是法治呢?胡适认为法治绝不只是对着老百姓和民众团体的,也应该是对着政府、党和军队的所有官员的。他指出:

    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一五二旅的军官都同样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国民政府主席可以随意拘禁公民,一五二旅的军官自然也可以随意拘禁拷打商人了。……在这种状态之下,说什么保障人权?说什么确立法治基础?④

    因此,胡适呼吁:“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1如果有侵犯人权的,“无论152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这篇《人权与约法》登出以后,以它对国民党政府批评的尖锐和勇气,在当时影响颇大。国内外报纸有的转载,有的翻译,许多读者给《新月》写信,于是,关于人权问题的讨论便以《新月》为中心展开了。

    在讨论中,胡适还就国民党“以党治国”,进一步提出了党与法的关系问题。他说:

    不但政府的权限要受约法的制裁,党的权限也要受约法的制裁。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⑤

    他对国民党中国的“党治”与“法治”的关系,分析确是一针见血,颇为深刻。

    接着,《新月》又陆续发表了胡适的《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专家政治》、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等一系列文章。这些文章也都尖锐泼辣,提出了法治、宪法及思想言论自由等许多重大问题。他们批评国民党的所谓“训政”,主张实行“宪政”。

    胡适指出,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只讲“训政”,取消约法之治,这是“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他认为,“训政”不能只训人民,党国的衮衮诸公尤其要有宪法的训练,法治的训练。他说:

    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而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虽愚,岂易欺哉?⑥

    罗隆基也说,如果对政府官员没有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则“某个人,某家庭,或某团体霸占了政府的地位,打着政府的招牌”来蹂躏人权,那就比“明火打劫的强盗,执枪杀人的绑匪”更加可怕!所以,他主张“争人权的人,先争法治;争法治的人,先争宪法”。⑦

    总之,法治和宪政是他们这次人权讨论始终注意的一个中心。

    他们又大力鼓吹思想言论自由,对国民党有相当尖锐的批评与指责。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中指出:

    新文化运动的一件大事业就是思想的解放。我们当日批评孔孟,弹劾程朱,反对孔教,否认上帝,为的是要打倒一尊的门户,解放中国的思想,提倡怀疑的态度和批评的精神而已。但**和国民党合作的结果,造成了一个绝对**的局面,思想言论完全失了自由。上帝可以否认,而孙中山不许批评。礼拜可以不做,而总理遗嘱不可不读,纪念周不可不做。⑧

    胡适甚至宣告:“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看来,国民党是反动的”,国民党的中央宣传部长“是一个反动分子,他所代表的思想是反动的思想”!这批评够尖锐、够严重的了。

    罗隆基的文章题目就火辣辣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而且拉出孙中山先生来做挡箭牌,说中山先生是拥护言论自由的,因此“压迫言论自由的人”就是“反动或反革命”。罗氏又举出中国的宣统皇帝、洪宪皇帝,以及外国的许多**帝王,没有一个不压迫言论自由,但也没有一个不以失败而告终。⑨

    只有梁实秋的调子相当和缓。他鼓吹思想自由,反对思想统一,文末还追加了一个宣传文艺自由的尾巴,既反对“三民主义的文学”,也反对“鼓吹阶级斗争的文艺作品”。他认为,凡是宣传任何主义的作品都没有多少价值:“文艺的价值,不在做某项的工具,文学本身就是目的。”⑩ 这是梁实秋的一贯主张。

    他们又鼓吹专家政治,抨击中国目前的政治是“武人政治”,“分赃政治”。他们指出,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的行政到党的行政,都由一班毫无政治知识、毫无政治训练的武人支配,其结果自然可悲了。特别是:

    如今中国这几十万官吏,从最高的院长、部长,一直到守门的门房,扫地的差役,是怎样产生出来的?既没有选举,又没有考试,这几十万人是不是由推荐、援引、夤缘、苟且的方法产生出来的?试问一个国家的官吏,专靠推荐、援引、夤缘、苟且的方法来产生,这是不是拿国家的官位当赃物?这种制度是不是分赃制度?11

    这种批评,可说是击中了中国官制的要害,触到了中国**制度的一种很深的遗毒。他们主张用“正当的选举和公开的考试”来建立真正的专家政治,而且断言,在20世纪的今天,“只有专家政治,才能挽救现在的中国”。说得自然也有道理,而实际上也反映了他们一班人参政的愿望,是《努力》时代“好人政治”的延伸。

    这次人权讨论,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突出内容,是对国民党的缔造者、“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公开批评。胡适不仅指责孙先生取消“约法之治”的《建国大纲》,指摘他颂扬中国固有文明的保守态度,还写了《知难,行亦不易》一篇专文,批评孙氏的“知难行易”学说。

    《知难,行亦不易》一文,从政治角度对孙文学说也有所肯定,说:

    行易知难的学说是一种很有力的革命哲学。一面要人知道“行易”,可以鼓舞人勇往进龋一面要人知道“知难”,可以提倡多数人对于先知先觉者的信仰与服从。信仰领袖,服从命令,一致进取,不怕艰难,这便是革命成功的条件。所以中山说这是必要的心理建设。

    胡适认为,孙中山死后,北伐之所以成功,正是奉行他的遗教、建立“共信”的功效。

    但是,胡适的文章重点是批评“行易知难”说的错误。他指出:“行易知难”说的第一个根本错误,在于“把‘知’‘行’分的太分明”,把“知”“行”分做两件事,分做两种人做的两类事,这是错误的。“因为绝大部分的知识是不能同‘行’分离的,尤其是社会科学的知识”。“行易知难”说的第二个根本错误,是因为“知固是难,行也不易”,尤其是治国,是一件最复杂最繁难最重要的事,知行都很重要。卤莽糊涂,胡作胡为,自然要害国害民;就是有了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会祸民误国。但在国民党政府里,有些人借“行易”之说,把治国看得太容易,“故纨绔子弟可以办交通,顽固书生可以办考试,当火头出身的可以办一省的财政,旧式的官僚可以管一国的卫生”,这样怎么谈得上治国呢?

    所以,胡适指出:

    今日最大的危险是当国的人不明白他们干的事是一件绝大繁难的事。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要把这件大事办的好,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充分请教专家,充分运用科学。然而“行易”之说可以作一班不学无术的军人政客的护身符!

    当时,胡适的一些朋友看了他的这些文章,担心事涉当局不许批评的孙中山先生,怕惹麻烦,都劝他不要发表,并要那时做《新月》编辑的梁实秋把稿子抽出。12 上海暨南大学文学院长陈钟凡看了文稿,对着胡适吐舌头,说:“了不得!比上两回的文章更厉害了1他也劝胡适暂时不要发表,“且等等看”。但胡适还是坚决要发表。后来,果然招致麻烦,而胡适还居然大胆声言:“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这就很有一点资产阶级自由派的胆略与无畏精神,在当时知识界思想界和政界影响极大。许多人写信给胡适,称赞他的文章有声有色,有识见,又有胆量,连高梦旦家最守旧之九兄也称赞说:“不特文笔纵横,一往无敌,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兄拟上胡先生谥号,称之为‘龙胆公’,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之义。”13

    胡适等人搞的这场所谓“人权运动”,其实只是一班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呼声,表现出相当强烈的法治和民主自由精神,当然有它的积极意义。但对于广大被压迫的劳苦大众,对于被“围剿”被屠杀的**人,他们并没有说什么话。对于国民党当局虽有某些微辞,有所指责,有的也还相当尖锐,但他们其实也只不过希望蒋介石的党国搞一点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而已。胡适等人的态度也是很明白的,他说:“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14

    当时国民党出版的批驳胡适的书

    然而,在党国治下,即使像胡适《新月》那样谈人权也是不允许的。一时上海的《民国日报》、《光报》、《时事新报》、《大公报》、《觉悟》、《星期评论》等许多报纸都刊文批判胡适,并由上海市第三区党部发难,呈请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接着又有上海、青岛、天津、北平、江苏、南京等几个省市的党部呈请政府“严予惩办”,15 国民党中央常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