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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1/2)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晨风送爽,拂晓的天色,因为厚密的云层,而显得有些阴霾,看来,对暹罗人民而言,今天似乎不是个好天气。

    同样的,对兰斯而言,这天气也的确不好。累了一整天,东奔西跑地到处奔波,现在只想一头钻进被里,蒙头大睡,无奈还有许多事需要考虑,只得红著双眼,静静思索。

    昨天真是非常倒楣,不知所谓地出生入死几次,半分进帐也无,连用的刀都不知道在混乱中丢哪去了,实在是大大亏本的一门帐。

    在一旁,有雪自背包中取出了简陋的炊具,弄来些乾柴生火,做起早点来。雪特人习惯流浪为家,这些小本事早是熟手家生,只见他烹砖为茶,融酪成粥,没几下便弄出了几样小点。

    源五郎跟在一旁,卷起袖子帮忙。他此时已换回男装,看上去更是俊美无瑕。因为没有现成的衣服,只得向有雪借,雪特人身材多是矮胖,源五郎穿在身上自然不合,好在那裤子的质材特别,是产於自由都市的一种植物丝所编,具有相当程度的伸缩性,是以源五郎穿上去还不至於闹大笑话。

    最恶形恶状的是花次郎,一点起身帮忙的意愿也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地上,鼾声大作。自从昨晚相逢後,这人不是喝酒就是睡,兰斯可以想见这人平时的生活,真是糜烂到了极点。

    在所有人中,最令兰斯感到戒心的,就是眼前的这口睡猪。迄至目前为止,这人的来历、身份、意图,完全不明。源五郎尚可解释说是因为无处可去,感念相救之德,所以跟在自己一边。

    可那花次郎又是为了什么?虽不知这人武功深浅,但看他腰间那柄证明骑士身份的光剑,怎样也该比自己为强,兰斯实在有些不懂,这人跟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喂!开伙罗。”诸般东西调理完毕,有雪出声招呼。

    “好香啊!”花次郎把眼一睁,抢到火堆旁,拿了东西便往口中送。

    “一人一碗,大家别抢。”

    “不公平,为什么那碗比较大”

    “那碗是我……是我要孝敬给大哥的。”

    没听出有雪语气的转折,兰斯嘿嘿一笑,捧起稀粥便饮,一面打量花次郎的形貌。

    相貌是挺俊的,年纪也应该不大,可惜少了股英伟挺拔的男子气概,两眼中只有因酒而迷离的醉意,打扮又邋遢,全身上下除了那柄光剑外,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生活潦倒,不过,尽避神色很是憔悴萎靡,却不像个坏人。既然如此,他为啥像跟屁虫似的不请自来。

    “大哥,您对以後有什么打算?”碗底稀粥将空,源五郎放下碗来,出声发问。

    有雪点头称是∶“是啊!大哥,你瞧瞧咱们这夥人,要钱没钱,要粮没粮,个个都是邋遢样,真他娘的是寒酸,这么下去可撑不了几天了。”

    兰斯沈吟不语,却将眼光瞥向花次郎。

    花次郎会意,闷哼了两声,道∶“兄弟我呢,作个自我介绍,小姓花,行二,朋友们起个浑名,花次郎……”

    话没说完,有雪中途插入一句,“你姓花,和长安花家有什么关系。”

    花次郎一愣,嘿嘿笑道∶“兄弟我嘛!不在帮派不在会,三江五湖没名位。不过是花家外门一名见不得人的小角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就这么轻轻一语带过。

    兰斯问道∶“什么长安花家?”此言一出,花次郎、源五郎俱是睁大了眼睛,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

    有雪有过一次经验,连忙替兰斯解围,道∶“黑鲁曼花家,七大宗门之一,有道是∶『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就是指黑鲁曼的长安花家。”

    九州大战後,七大宗门趁势兴起,各霸一方,其中,花家以开设牧场,贩卖良马而致富,其当家主更雄心勃勃,将钜额财富投资利用,聘请高人,教育族中子弟,以人才来达成优性循环,如是数代,花家人才鼎盛,挤身当世七大宗门之列,雄踞黑鲁曼西南。

    花家马,名扬天下,而花家武学,更以轻功、腿法驰誉於风之大陆,有鉴於花家势大,天下姓花之人,无不设法攀上关系,好在行走江湖时得益良多。

    然而,花家依照祖规,历代均分长门、旁枝,旁枝的花家子弟传两代後即除名於外门,不再依照族谱命名排行,也算不上是所谓的花家人。花家年轻一代的子弟,均是“风”字辈,花次郎连族名也没有,自然是早给族谱除名的小人物了。

    花次郎道∶“兄弟我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天生的资质差劲,学艺不精,靠著几套三脚猫的武功,浪迹天涯而苟活至今,也是趣事一件了。”

    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於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乾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傻呼呼地跟过来了。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著脸皮来入个夥,希望共谋一番事业。”说著,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那他是个大大的好色之徒;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夥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著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避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後,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

    “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乾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夥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後,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於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著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於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像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源五郎道∶“大哥,我瞧情形不大对,趁早脱身吧!”

    兰斯点头道∶“没错,大家快点入城。”说著,却是一把扯过有雪,不让他有叫嚷的机会。雪特人的记录不良,倘若他突然发挥起民族劣根性来,那後果可是大糟特糟。

    花次郎嘟囔道∶“不过是群守城兵,有什么好怕的呢,退却对骑士来说是种侮辱啊!”但是因为团体中的非骑士占大多数,这名醉眼惺忪的骑士也只得跟著偷跑。

    四人混在出城的人群中,蹑手蹑脚地出了城门,有雪回头探望,确定没有他人跟著追来,心下大定,长长吁了口气。

    “呃……大概是我们太敏感了吧!”兰斯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却闻後方一声沈闷巨响,城楼上拉动绳索机阀,两扇城门缓缓地关了起来。已进城的民众被赶的四处奔走,还没来得及进城的民众大声呼叫,想趁缝隙挤进来,却给兵丁挡在门外,情形乱成一团。

    事情发生的突然,兰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还想庆幸自己动作快,进城的早,源五郎在旁低声道∶“不好了,大哥,这是瓮中捉鳖啊!”

    兰斯随口应道∶“什么瓮中捉鳖?”说到一半登时省悟,对方定是怕擒拿不成,反给自己逃出城去,抓拿不易,所以故意放自己入城,再关上城门,断绝後路,好来个“囊中取物”。

    一想通这道理,兰斯登时大叫不妙,道∶“不好,大家快跑,官兵马上要来了。”话虽如此,兰斯仍摸不著头脑,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大案子,能闹得这么劳师动众。

    四人狂奔而去,没跑过几条街,刚跑到条十字路口中央,只听得一声呼哨,人马声哗动,数十名守备兵自街头街尾窜出,潮水似涌了过来。

    “抓拿淫贼。”

    “莫走了那淫贼,捉到了重重有赏。”

    “小心,上头说这淫贼的武功厉害,可别给他跑了。”

    呼喝声中,四人已被遥遥围住,困在中央,守备兵似是顾忌四人反扑,并不一下挤上,只是慢慢逼近。有雪脸有惧色,推推兰斯,道∶“老大,怎么你平常做的是这等买卖?”

    兰斯道∶“别胡扯,这事与我无关。”他兰斯大爷最多也不过拦路行抢,至於掳劫妇女,虽然平日反覆想过好几遍,但因为被人盯的紧,连摸摸手的机会也没有,何来淫贼之说。

    不是自己,当然也不会是雪特人,那最有可能的人是……?没等兰斯开口,花次郎从葫芦中喝了口酒,横了兰斯一眼,冷然道∶“不是我。”

    “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可能是这猫眼浑球。”兰斯把掌一拍,道∶“五郎,你老实招来,不要连累兄弟们,你是不是有奸淫良家妇女过啊?”

    源五郎一呆,正不知该怎么答话,有雪怪叫道∶“大哥,你别开玩笑了,凭五郎那副样子也能奸淫良家妇女?他是被良家妇女奸淫啊!”

    一旁花次郎心下暗笑,源五郎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样,说他是淫贼还真没人肯相信,倒是那张天生丽质的俊脸,说是有女子投怀送抱,这才是一点也不稀奇咧。

    因为罪名太过费疑猜,四人对被包围的事实都有些欠缺真实感,你一言我一语地脱罪起来,所幸守备兵似乎对他们非常顾忌,虽是团团包围,却不敢进逼,这才让四人有时间大唱双簧。

    有雪喃喃道∶“伤脑筋,刚进城就被围起来,这是出师不利啊!”

    “各位大哥,不知道我们犯了什么罪,这么劳师动众啊!”兰斯展开以往的谈判功夫,一面胡扯,一面观察可以逃脱的路线,“如果是要抓淫贼的话,那就先抓走旁边这个胖子好了,他是雪特人,雪特人一向好色,你们要找的淫贼一定就是他……”

    “无耻淫贼,还在瞎扯。”一名领头的官儿排众而出,却又刻意保持了相当的距离,显是忌惮兰斯一行人的武功厉害,他厉声道∶“你这无耻贼人,上月在雷因斯连坏三十三家闺女名节,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後行抢七户富商,罪大滔天,雷因斯特别发下通缉公文,要求四方邦国联手缉拿……”说著,手一扬,便是一张图像清晰的海捕公文。

    鲍文上,三个大字写明了匪徒的姓名,“柳一刀”;上方另用朱笔批了『悍匪』二字,其下尽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书,讲清匪徒的罪行,末了还标明了“悬赏金币五百枚”的重量级悬赏。而在文字之下,一张虬髯汉子的图像,虎背熊腰,昂首顾盼,看来甚是威武,且有一种满不在乎的倨傲气势。

    而那正是兰斯现在的模样。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

    兰斯几乎是傻了眼。他是为了隐藏相貌所以才特别戴上假须,哪想到反而惹来这等麻烦,更妙的是,图像中人的神韵活灵活现,完全就是自己平时的缩影,此刻便是摘去了胡子,只怕也没人肯相信这不是同一人。

    朝另外三名伙伴望望,兰斯无由地一叹,不是“只怕”,是百分之百的肯定。那画像更有一古怪处,画中人的眼神,不知怎地看来非常邪恶,任是谁看了都会认定这是大奸大恶之徒,这更是教自己百口莫辩,虽然熟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其中的差别,但这当口却是去哪找熟人。

    “天杀的,怎么天底下真有这么巧合的事?”兰斯心里大呼冤枉,知道一场硬战必然无幸,当下脑筋急转,筹谋脱身之计。对方的阵营里好像没有骑士级的人物,也难怪,这里是农业都市啊……嗯!如果只是单纯的人多,应该逃走有望……

    “柳一刀,你别自恃武功高强,雷因斯几次围剿都抓不住你,老实告诉你,我自由都市可不是……”

    那官儿杂杂絮絮的说了一堆,猛然惊觉,公告上说柳一刀是一流高手的级数,数度逃过雷因斯政府的追缉网,武功非常厉害,不然也用不著五百枚金币的重金悬赏。

    自由都市的武装参差不齐,暹罗是农业都市,实在没有多少高手,全仗东方家的背後庇荫,换言之,凭这么点兵力想缉捕他归案,岂不是自找死路。

    这一想,那官员的背後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当他仔细打量兰斯一遍後,心下却是一定。公文中虽未明言柳一刀的武功特长,但既然连名字都叫做“一刀”,想当然尔是用刀高手,而眼前这人衣衫单薄,并未带有兵器,功夫至少去了一半;而这四名匪徒看来个个都是饱尝风霜,一副殆然欲毙的模样,还没打就先倒了,全不似公文中说的可怕。

    “常言道∶『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也有落难时』,这四人定是为了逃避追捕,千里跋涉,早累掉了半条命,说不定还有暗伤在身……这……这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悍匪成了天上掉下来的大功劳,官员大喜,喝道∶“还等什么,快快把这四人给我拿下。”守备兵哄然应声,挥舞著刀剑向兰斯这边涌去。

    “糟糕,敌人杀来了,计策还没想出来,如何是好?”兰斯正著急,有雪凑过身来,低声道∶“大哥,你是我们的龙头,身娇肉贵,万万不能有失,等会儿我们全力护你冲出去便是了。”

    兰斯听得一呆,显是没想到这雪特人会如此讲义气。有雪又道∶“大哥,小弟有几枚秘密配方的烟幕弹,十分管用,等一下我把烟幕弹一丢,趁著烟雾四起,我们四人并肩子往东闯,集中力量,一定能把大哥送出去的。”

    源五郎道∶“是啊,大哥,你如果有失,我们就群龙无首,请您先保重自己吧!”说著,向花次郎招手道∶“花二哥,你没有意见吧!”花次郎哼了一声,冷然道∶“多数人决定的事,我没什么意见。”

    兰斯大是感动,想不到这群新结交的同伴,在危难时居然如此舍己为人。这么好的伙伴,倘若自己丢下他们一走了之,那岂非是猪狗不如。

    见兰斯犹疑未决,源五郎道∶“大哥,当机立断啊!他们的目标只是你一人,只要你逃走,守备兵就会散去,不会对我们怎么样的。”谁都知道这是假话,守备兵以将他们四人当成同夥,走了兰斯,正好抓他三人抵帐,岂会因为首犯不在就散去,但源五郎说话时语音充满诚挚,完全是出於一片真心,让兰斯感动的几乎掉下泪来。

    有雪急道∶“大哥,快点决定吧,守备兵靠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走一个是一个啊。”

    兰斯眼见情形危急,再不做决定,反而辜负了同伴们的一番心意,当下拍拍两人肩头,道∶“好,果然患难见真情,你们真是一群忠肝义胆的好兄弟,今天我忍辱负重,只要有一口气在,一定会回来救你们的。”他却没想到,若这几人等会儿给当场榜杀,那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收尸了。

    旁观三人慷慨陈词,花次郎不置可否,只是微微摇头,提起酒葫芦又饮了一大口——

    守备兵越逼越近,有雪低声道∶“烟雾一起,大家全力往东面街口闯啊!”说著,右手用力往下一挥,“噗”的一声轻响,浓浓的黑烟,迅速冒起,向四面散去。

    有雪用的烟幕非常奇怪,虽然只是小小一粒,引爆後散发出的烟雾却是出乎意料的多,不仅多,而且传播极快,风吹不散,顺著风势,转眼间便笼罩了整条街。如此神效,怕是千百年来雪特人在血泪史中发展出的救命宝物。

    烟幕中,人人伸手不见五指,惊恐与哗噪声齐响,惨叫同劈风声共鸣,队伍大乱,前人踢到後人,立刻便乱成一团。

    兰斯也给这烟幕的神效吓了一跳,但总算还记得当初计画,烟雾一起,呼喝一声,立即发足往东面急奔,途中拾起一根事先看好的木条,当作棍棒狂挥,要再烟幕散去前打出一条路来。

    他手中舞的虽急,步子却不敢太快。有雪的烟幕冒起的太奇,出乎原先意料,自己独自往东面冲,也不知道剩下那三人有没有跟来。

    往前冲了老大一段距离,混乱中似乎也打倒了几个人,街道距离有限,眼看即将脱出重围,兰斯忍耐不住欢喜,低声呼道∶“几个小子,大家都在吗?”

    棒著烟幕,左面传来声冷哼,似乎是花次郎所发,而源五郎则在背後模糊应了一声,兰斯大喜,忽听得後方长声惨叫,“大哥……五郎……你们快走……不要管我……啊!”声音隔的远了,若断若续,听来有些不清晰,但出声者已遭横祸的事实却是不言自明。

    兰斯心中一痛,“可怜的小雪特人,已经壮烈牺牲了”,虽然仅仅相识一日,但他对待自己著实不错,临难时又首先慷慨赴义,而自己对他百般欺负,还一直担心他临阵倒戈,现在想来真是不该。

    “可怜的有雪,你会永远活在我心中的。”虽然是雪特人,却是兰斯出道以来首次有同伴阵亡,此时心情百味陈杂,又是懊恼又是悲伤,兰斯心神大乱,奔跑间忘了注意前方的动向。

    “该死的柳一刀,快快纳命。”烟幕尽头,有人事先守住街口,迅雷不及掩耳间,一柄光剑已笔直地斩落下来。

    “糟!怎么会有骑士。”兰斯惊呼一声,偏头带侧身,想避过这临头一招,却是距离太近,而对方动作又太快,闪让不及,眼看就要中剑了。

    “这下惨了,不死也半条命……咦!”

    说时迟,那时快,兰斯向後急退中,好似撞到了什么人,一股真气,猛地自背後大椎穴透入,沿著脊椎,直冲脚底涌泉穴,再从右脚处爆发出来,一蹬足,踏裂了方圆三尺的土地。劲力透土而传,只听对面那骑士闷哼一声,光剑脱手,显是吃了大亏。

    兰斯见光剑将落地,大有便宜可捡,连忙夹手抢过,而此时又一道潜劲从地底涌来,全震在兰斯脚底,劲道之大,将他整个人托的离地而起,穿过包围网,腾云驾雾般从空中飞了出去。

    “柳一刀在东边。”

    “柳一刀用轻功逃跑了。”

    “快追,莫让那淫贼走了。”

    虽然长街上烟雾弥漫,但青天白日之下,看见兰斯腾空而出的人实在不少,顿时又引起了另一阵惊叫。只见兰斯人在空中,手脚不停地舞动,彷佛划水似的,不明就理的人还以为“柳一刀”正在施展独门轻功,哪晓得连他自己亦是惊骇莫名。

    这边引起的骚动还未停止,那边又乱起来。

    “西边有人闯关。”

    “有贼人从西边溜了。”

    “是雪特人。”

    “他妈的,那该死的雪特人从西边溜走了。”

    “唉呀!中计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连走了两个人,守备兵的士气大受打击,纷纷惊讶於江洋大盗的一流手段。

    烟幕中,花次郎微微冷笑,如果说这是声东击西之计,那尚留在街上的自己,又该算是什么呢?

    是弃子吧!

    丙然,不久就听到另一声呼叫,“千万别再放过剩下的那两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见尸,有本事便见见看吧!”花次郎自言自语道。走了两人,换言之,还留在街上的,就是自己与源五郎了。这样很好,闲杂人等全都不在了,正是出手掂掂那人斤两的好时候,这才是当初的本来目的,为了这个,和那票荒唐家伙胡混了半天,真是浪费时间。

    彷佛一早就锁定了源五郎的所在,花次郎漫步踱去,一点也不受烟雾的影响。

    源五郎的运气并不好,他虽然也学有雪蹑手蹑脚走路,但走没两步就给人撞上,三个守备兵追著他猛打,源五郎在刀光剑影中左避右闪,大呼小叫,情形狼狈到了极点。

    “唉唷,救人喔——”

    “五郎吗?”

    “是二哥吗?快救小弟一命啊。”

    “好,这不是来了嘛!”

    话音方毕,光剑划破烟幕而来。剑未至,冷冽的剑气有若实质,将源五郎笼罩於其中。

    “二哥,你刺错了……”声到中途,嘎然而止。花次郎的一剑,取势极为刁钻诡异,刺到一半,速度忽然不可置信地增快,就似一条暴起伤人的毒蛇,电光一闪,便已到了面前。

    这一剑,可说是尽得海南诡狐剑派的精义,全无其他厉害後著,就只凭单纯的快剑制敌,却也因为快到了颠峰,敌人根本避无可避,方见剑光便被利刃断喉,自也毋须其馀後著相辅。就单是一个“快”字,只要发挥到颠峰,一样有惊人的神效,而能使出这等快剑的,就连诡狐剑派内也不出五人。

    能挥出这样一剑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个c级骑士!

    花次郎期待著将面临的回应。为了某个不为人知的理由,花次郎对源五郎的出身极感兴趣,故而尾随其後,一直想找机会试探一番,空等了一晚,这机会终於来了。

    要在这一剑下逃生,必须是特级骑士以上的级数。而根据某件事的结果来看,花次郎有信心,源五郎逃过这一剑的可能性高达九成,但是,无论他是挡架、闪躲、以护身真气硬接,都势必会暴露本身武学来历,自己也就可藉此获得想要的答案了。

    “唉呀——”

    剑光隐没在烟雾中,源五郎长声惨呼,似是给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

    大吃一惊的反而是花次郎。手上的确是有刺中东西的感觉,难不成源五郎果真如此不济,一招就给了了帐。

    “难道他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武功级数在特级以下,但是,他又明明……”花次郎给弄至一头雾水,不由得深悔用的是诡狐剑派的快剑,一剑便将对手刺死,全无其他资料可判断武功级数。

    “等等,刚才的触感有些不对……”自己的剑术已经到了收发由心、无不如意的境界,仔细回想起来,刚才光剑触物的瞬间,那触感有些异常,莫非事有蹊跷?

    正自猜疑,脑後警兆忽现,花次郎头也不回,光剑反手挥出,与敌人兵刃相交,火花四溅。花次郎心中一惊,手臂上承受的力道大乎寻常,绝对不是普通刀剑,而是其他的重型兵器。

    “不是光剑,是实体兵器,会是什么呢……”花次郎意念飞转,猛地想起一事,大叫不妙,“不好,是东方家好手到了。”

    眼角馀光回瞄,见到一把赤柄小矮凌空劈来,正是东方家扬名大陆的独门兵器,用者必是东方家好手无疑。

    “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後患无穷。

    “藉著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矮,花次郎趁机後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於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於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

    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日、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著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著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矮猛震过来,小矮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著,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矮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著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

    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liu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