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下休息。”
叶锦溪把箫放在一旁,接过药碗:“小白眼狼,给我当儿子多好,我对锦江都没对你这么好。”
叶锦溪喝药如边城人饮酒,十分豪爽,看得出是已经习惯了。
接过启明递给他的茶水漱口,喝了两口就递还给了启明:“今天平型关有个集市,带了个好玩意给你,过来。”
说完就弯下了腰,给桌子上翻的乱七八糟摸索起来,他看不清,人都快拱到了桌子下面,启明只好无奈道:“你要找什么?我来吧。”
然后,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已经这么大了,不要没事弄一堆小孩子玩的东西给我。”
你那捣乱的功夫,还不如让我有时间看点书,不过这话只能在心里转圈,对着叶锦溪那张脸,觉得话说出来总会伤了他似的。
叶锦溪是个混吃等死的,自己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也就得了,在这一年时间,总是拖着启明一起,不是去骑马涉猎就是去赶集,关键是叶锦溪的腿还不利索。
有一次叶锦溪还给她抱来一只‘小狗崽’让他养着玩,他这个眼瘸的义父,哪里是只狗娃子,分明是条狼崽子,吓得她的脸都绿了。
何百夫长经常不在家,为人老实,对启明很好,但为人木讷不善言谈,细算起来,生活这十年说的话加在一起也不过区区百句。这一年,还真是叶锦溪这个‘坑儿’专业户在她身边陪着。
一个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小少年,要有多大定性才保证了自己不被叶锦溪带到沟里去?
往事不堪回首,却也有许些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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