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端了叶先生熬好的药,进了他那捡了大便宜的义父屋里。
叶锦溪的屋里也只有一盏可怜兮兮的小油灯,豆大点的光晕,星星似的火苗。
他靠着窗户坐着,大半张脸都映在灯影里,只有微微露出一点脸廓来。叶锦溪本来就不会自己束发,大概是要要睡下了,披头散发的,还真像只鬼。额间处长了一颗朱砂痣,圆圆的一个点。屋里那点微光似乎也被盛在了那颗痣里。正是外貌清秀俊美,肤色白净,眉心一点朱砂闪烁流华。
尤其是在这灯下,竟比平常还要漂亮三分。
人生就喜欢美丽之物,爱人之心,人皆有之。就算是看惯了,启明仍然觉得呼吸有点急促,心如小鹿一般乱扑腾。
启明眨了眨眼,像是要把他那晃眼的朱砂和面孔踢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喊道:“锦溪,吃药了。”这话响的她自己耳朵疼。
女子的声音带着清脆,外人也只当启明还没有变声。跟这听力有问题的人说话很费力气,好在就一声这叶锦溪竟然听见了,那夺人命的箫声终于停了。
叶锦溪眯着眼方才看清站在眼前的启明,训斥道:“没大没小。”
叶先生也就是比启明年长个十岁,这叶锦溪也就是比她大十四五岁的光景。三十的人了,还没能娶个老婆,大概是对自己要打一辈子光棍有了认识,做好了一直烂泥糊不上墙混日子的打算,好不容易灵光一次就捡了便宜儿子,恨不得天天靠上去绑在一起,有事没事都要拿自己‘爹’这个身份提示一下。
启明也不把他这话放在心上,把药碗小心翼翼的端到他跟前:“趁热喝了吧,喝完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