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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5部分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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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於来了,终於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著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後。她的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著,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後,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後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著实不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著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她未有轻唱支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的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连那醉鬼也悠悠苏醒,跟著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著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後,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四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值此战国之世,大国小柄杀伐不绝,像这类军曲,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後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後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著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於沙场之上。

    “公孙大娘,是公孙大娘啊!”一个武炼客商低声叫起来。听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孙大娘是武炼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极高,又是精於音律,常击剑於对敌前,敌人闻音知人,往往就此不战而逃,武炼人一向视之若胜利女神,爱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女中巾帼,登时想起了这位女英雄来。

    几个靠他近的客人,闻其言,对视而笑,却又相顾骇然,发觉对方脸上皆是两行清泪。原来五娘的琴声绝妙,听得久了,竟是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五娘琴声渐响,连隔壁几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给吸引过来,站在门口,凝神倾听。

    兰斯也难得地聆听著乐音,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适才李煜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等等,李煜是很好没错,可是他和暹罗城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东方家又是什么玩意儿。”兰斯蓦地惊醒,想起有正事没办,顾不得听琴,一把扯过有雪,问道∶“莫名其妙的东西扯了一堆,你还没解释这东方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暹罗城又有什么事了。”

    “干什么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没事来吵……”

    兰斯登时大怒,骂道∶“混帐!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要你说,你就快点说,听什么臭琴。”说著,揪起有雪,拖到一楼後院,远离琴音,以便催问,也以防自己忍不住冲出去听琴。

    “想回去听琴,就快点把东西说完。”

    有雪给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转,定了定神,没可奈何地道∶“这东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门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嘿嘿,这东方家啊……”

    兰斯心知这雪特人说话,拉杂无比,若是再给他扯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说到正题,喝道∶“没时间了,谁要听你说书,给我讲重点!”

    “重点,听重点多没意思啊,还不如……”

    “放你的狗屁,本大爷要作案,现在没时间了,快把有用的东西招出来。”

    有雪无奈,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简介。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後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长久以来,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著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但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与和氏璧齐名,皆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原来是这么回事。”兰斯点头道。记得那日缠绵过後,天已大亮,苍月草起身更衣,临去前,留了这么一句“没事的话,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罗城有桩大买卖,很是有趣,瞧瞧无妨。”兰斯虽然给弄得一头雾水,却知伊人素来多智,这样说必有其意,便长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这趟浑水。

    兰斯道∶“嘿嘿!丙然有趣,隋侯珠啊……”

    瞧这么多人为此聚集,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听起来这东方家绝不是易与之辈,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的,不过呢,这事那些人也应该知道,那他们会打什么主意?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是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嘿嘿,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了些磨练,兰斯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见习骑士、d级骑士之间的水准,东方家号称是当世七雄,想必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後,趁著四下无人,打开了步包,那是死老头每日把玩的东西,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著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著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觉得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後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後与骑士动手,没两三招就给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所谓的绝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猫的拳脚都不如。

    想到这里,兰斯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老大,讲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么好的琴不听,那么美的人不看,你不觉得这实在是……”讲完了典故,有雪开始嘟囔。

    “好了,好了,去听吧。”兰斯一挥手,正要说话,外头传来了喧闹声,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远处渐渐靠近,似乎是有什么队伍来了。

    “咦!”

    “是什么东西?”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齐道∶“难道是……”……………………………………………………………………………………………………………………………………………………

    抢将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毕,正静坐一角,饮茶休息,等著表演下一场。而大半的客人犹自静坐,恍恍惚惚,尚未能从那绝妙的琴韵中清醒过来。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著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著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苞著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著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著两三窃语声,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兰斯出身乡野,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

    柔云篇第二章难得肝胆识友朋

    更新时间:2007…4…1214:56:00本章字数:26146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晨风送爽,拂晓的天色,因为厚密的云层,而显得有些阴霾,看来,对暹罗人民而言,今天似乎不是个好天气。

    同样的,对兰斯而言,这天气也的确不好。累了一整天,东奔西跑地到处奔波,现在只想一头钻进被里,蒙头大睡,无奈还有许多事需要考虑,只得红著双眼,静静思索。

    昨天真是非常倒楣,不知所谓地出生入死几次,半分进帐也无,连用的刀都不知道在混乱中丢哪去了,实在是大大亏本的一门帐。

    在一旁,有雪自背包中取出了简陋的炊具,弄来些乾柴生火,做起早点来。雪特人习惯流浪为家,这些小本事早是熟手家生,只见他烹砖为茶,融酪成粥,没几下便弄出了几样小点。

    源五郎跟在一旁,卷起袖子帮忙。他此时已换回男装,看上去更是俊美无瑕。因为没有现成的衣服,只得向有雪借,雪特人身材多是矮胖,源五郎穿在身上自然不合,好在那裤子的质材特别,是产於自由都市的一种植物丝所编,具有相当程度的伸缩性,是以源五郎穿上去还不至於闹大笑话。

    最恶形恶状的是花次郎,一点起身帮忙的意愿也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地上,鼾声大作。自从昨晚相逢後,这人不是喝酒就是睡,兰斯可以想见这人平时的生活,真是糜烂到了极点。

    在所有人中,最令兰斯感到戒心的,就是眼前的这口睡猪。迄至目前为止,这人的来历、身份、意图,完全不明。源五郎尚可解释说是因为无处可去,感念相救之德,所以跟在自己一边。

    可那花次郎又是为了什么?虽不知这人武功深浅,但看他腰间那柄证明骑士身份的光剑,怎样也该比自己为强,兰斯实在有些不懂,这人跟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喂!开伙罗。”诸般东西调理完毕,有雪出声招呼。

    “好香啊!”花次郎把眼一睁,抢到火堆旁,拿了东西便往口中送。

    “一人一碗,大家别抢。”

    “不公平,为什么那碗比较大”

    “那碗是我……是我要孝敬给大哥的。”

    没听出有雪语气的转折,兰斯嘿嘿一笑,捧起稀粥便饮,一面打量花次郎的形貌。

    相貌是挺俊的,年纪也应该不大,可惜少了股英伟挺拔的男子气概,两眼中只有因酒而迷离的醉意,打扮又邋遢,全身上下除了那柄光剑外,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生活潦倒,不过,尽避神色很是憔悴萎靡,却不像个坏人。既然如此,他为啥像跟屁虫似的不请自来。

    “大哥,您对以後有什么打算?”碗底稀粥将空,源五郎放下碗来,出声发问。

    有雪点头称是∶“是啊!大哥,你瞧瞧咱们这夥人,要钱没钱,要粮没粮,个个都是邋遢样,真他娘的是寒酸,这么下去可撑不了几天了。”

    兰斯沈吟不语,却将眼光瞥向花次郎。

    花次郎会意,闷哼了两声,道∶“兄弟我呢,作个自我介绍,小姓花,行二,朋友们起个浑名,花次郎……”

    话没说完,有雪中途插入一句,“你姓花,和长安花家有什么关系。”

    花次郎一愣,嘿嘿笑道∶“兄弟我嘛!不在帮派不在会,三江五湖没名位。不过是花家外门一名见不得人的小角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就这么轻轻一语带过。

    兰斯问道∶“什么长安花家?”此言一出,花次郎、源五郎俱是睁大了眼睛,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

    有雪有过一次经验,连忙替兰斯解围,道∶“黑鲁曼花家,七大宗门之一,有道是∶『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就是指黑鲁曼的长安花家。”

    九州大战後,七大宗门趁势兴起,各霸一方,其中,花家以开设牧场,贩卖良马而致富,其当家主更雄心勃勃,将钜额财富投资利用,聘请高人,教育族中子弟,以人才来达成优性循环,如是数代,花家人才鼎盛,挤身当世七大宗门之列,雄踞黑鲁曼西南。

    花家马,名扬天下,而花家武学,更以轻功、腿法驰誉於风之大陆,有鉴於花家势大,天下姓花之人,无不设法攀上关系,好在行走江湖时得益良多。

    然而,花家依照祖规,历代均分长门、旁枝,旁枝的花家子弟传两代後即除名於外门,不再依照族谱命名排行,也算不上是所谓的花家人。花家年轻一代的子弟,均是“风”字辈,花次郎连族名也没有,自然是早给族谱除名的小人物了。

    花次郎道∶“兄弟我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天生的资质差劲,学艺不精,靠著几套三脚猫的武功,浪迹天涯而苟活至今,也是趣事一件了。”

    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於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乾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傻呼呼地跟过来了。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著脸皮来入个夥,希望共谋一番事业。”说著,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那他是个大大的好色之徒;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夥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著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避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