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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5部分阅读(1/2)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著,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的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炳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著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著兰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後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後终於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了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於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扁嘴摇头,就像是『连这都没听过,你怎么不去死一死再回来』的眼神,望向兰斯,只是瞥见兰斯拳头重新握紧,赶忙又堆满笑容,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对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提起这些後生晚辈。

    有雪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著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之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兰斯本是粗人,对各国局势解不多,此刻虽然听的有趣,却还是一个头两个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释。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护国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於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骑士团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所任非人,国势如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斑。

    “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发现兰斯开始注意桌上的残羹剩菜,有雪打了个嗝,不动声色的把话带开。

    丙然,兰斯的注意力又被引开,问道∶“什么四大公子?”

    “嘿!所谓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陆上,四个具有王侯身份的奇男子,他们分属四大势力,豪侠好客,养士蓄财,翻手为云覆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鲁曼的『定远君』旭烈兀,武炼的『长乐君』石崇,雷因斯·蒂伦的『信陵君』白无忌,和香格里拉的『唐殇君』李煜。”

    “李煜?”兰斯皱皱眉头,疑惑道∶“怎么这名字好熟啊!”他彷佛记得听很多人提起过。

    “熟是当然了,剑仙李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闯黑鲁曼王城,於千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有雪顿了顿,发现椰汁已给喝完,便乾咳两声,谄媚地对著兰斯笑起来。

    “行了行了,我再叫便是,别用那种眼光看我,呕心到家了。”兰斯招招手,想再点一份,旁桌的客人已自动递了壶满满椰汁水来。

    为了谋生,雪特人多是说故事的能手。有雪显然也是个中好手,一轮说话,条理分明,言语滑稽有趣,反将酒楼上几百人的注意力全都引来。

    “嘿!谢谢。感谢大家赏光。”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当作响,扯开嗓门放声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当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更是赢得满堂喝采。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後王,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喷饭,可他一面唱,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一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大陆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历史事迹、人文典故,只能从神职人员处学习,或是於祭祀庆典时,由吟游诗人表演中听来。

    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多托以神意,听来大失其真;吟游诗人的演唱虽然优美,有时也失之艰涩,所以,一种古老职业,遂应运而生,就是所谓的说书(说话)人。

    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他们将历史故事、流行小说,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换上俚言俗语,使之浅显易懂。有时为了增加戏剧性,自也会夸大事实,窜改原意,但听者明知如此,仍是听得津津有味,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

    由於说书人的流动性高,与雪特人习性相类,加上“雪特人是噪音与废话之友”、“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两相一凑合,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於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於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而李煜行事又确有可议之处,三年来两面评价在人心。加以非亲非故,眼见旁人听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先生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配合连环图,或唱数来宝,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有雪虽只是对兰斯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後一句,尾音特别拉长……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听众固然听得有趣,但其中也不乏大皱眉头之人。雪特人的说书戏剧性够,却由於该民族的天性,往往尖酸刻薄。这倒也不是存心找打,只是雪特人总会觉得,热闹的纷争胜过无味的平淡,与其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话,还不如语不惊人死不休,“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句话在某层面上,有百分之百的真实性。

    也因此,有许多案例证明,不少可怜的雪特说书人,只唱完开场,还没来得及正式开讲,就遭到愤怒的群众斩杀当场,这也使得该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

    “咚!”

    拌声一停,但闻左侧一声响,却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终於醉得滚跌下桌去,恰巧把头栽进空酒坛,在坛里闷打著醉嗝。

    众人见状,又是一阵大笑。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黑鲁曼南方小柄,唐国的王子,拜在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有雪仔细道来,说明李煜当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气风发,如何比武招亲而结怨;怎样惨遭下毒而家破人亡,又怎样全身残废而被赐死,其中紧张处,自不免加油添醋,说的活灵活现,彷佛他亲眼目睹全程一般。

    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此时听有雪这般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有道是∶“雅人做俗事,再俗也雅;俗人做雅事,再雅也俗”,兰斯不愧是煮鹤焚琴的能手,听了故事,面不改色,只是一个劲地追问,“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有雪摇摇头,没好气的说∶“国家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後宫了。”

    兰斯“哦”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给他这句话气白了脸,本欲发作,却顾虑到兰斯与说书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说。有人甚至刻意贴近兰斯看看,怀疑他是不是改装後的雪特人。

    有雪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黑鲁曼鸿福齐天。”

    兰斯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责怪“怎么叫人家小子,真没礼貌”,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有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後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著,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後,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黑鲁曼人。破穹骑士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三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黑鲁曼没能人了吗?”兰斯惊奇道。

    “此後九个月,黑鲁曼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南到北,直入武炼,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後来,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

    兰斯点点头,道∶“听来挺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雪微笑道∶“主义自然是不错,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有雪这么说,兰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说,道∶“你说李小子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的时候,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了。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黑鲁曼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黑鲁曼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著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竟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兰斯又惊又羡,咋舌道∶“那接下来呢,又死了多少人?”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已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黑鲁曼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黑鲁曼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几名天位强者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後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後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後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後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後,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後,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於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日,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後,大陆上关於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後,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掩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嘻嘻……绿帽乌龟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後来,竟是放声大哭。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蔚为奇观。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由後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後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著一人之力,睥睨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