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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诚信为本一诺千金(4)(1/2)

    第四章 诚信为本一诺千金(4)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犹太人对理性算计特别感兴趣,即合理追求效率或者叫作投入产出比。通俗一点的话,即同样的投入能有多大的回报。犹太人在其经营活动中不仅追求一个高产出,而且追求一次或一项投入可以有多次或多项产出。

    例如美术商贾尼斯在对待顾客方面,特别注意招徕潜在的买主,特别是那些公关学校或大学中的女孩子。因为这些女孩子即将步入社会,一旦培养出她们对现代美术的兴趣,那么不仅她们会经常光顾,将来她们还会偕同自己的丈夫来购买美术品。

    在买卖中把握双赢的技巧,这不仅是莱曼兄弟的经商手段,也是大多数犹太商人采用的手段,从而使得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犹太人这种“一笔生意,两头赢利”的赢钱之道是符合现代经商原则的。根据这一原则犹太人认为:

    第一、过去,公司为了赚钱,总想独霸市场,一心想着挤垮同行。他们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多是互相诋毁、互相攻击、互相欺骗。不仅信奉“同行是冤家”,而且坚持“三十六行,行行相妒”。如今,现代社会的企业,提倡竞争、鼓励竞争,但竞争的目的是为了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并最终一起发展。

    第二、两军相争,你死我活,非胜即败。在市场竞争中,谁都想胜不想败。说市场竞争的各公司是“敌手”,因为他们在彼此竞争中带有以下性质:一是保密性,竞争者在一定阶段下,都有一定的保密性;二是侦探性,竞争者几乎都在彼此刺探情报,以制定战胜对方的策略;三是获胜性,竞争诸方无一不想胜利,都想获取一定利润,让自己的产品占领市场;四是克“敌”性,假若市场不能容纳下全部竞争者时,任何企业都想保存自己而“灭掉”对方。即使市场能容纳下全部竞争者,他们也还是都想以强“敌”弱。

    第三、虽然竞争公司之间有点像战场上的“敌手”,但就其本质来说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公司经营的根本目标是为社会做贡献,公司的产品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司赚的钱也被国家、公司和员工三者所用。公司间的竞争手段必须是正当合法的,在这种意义上讲,公司之间完全可以相互帮助、支持和谅解,应该是朋友。

    第四、市场竞争是激烈的,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是相通的,不应有冤家路窄之感,而应友善相处、豁然大度。这好比两位武德很高的拳师比武,一方面要分出高低胜负,另一方面又要互相学习和关心,胜者不傲、败者不馁,相互间切磋技艺,共同提高。

    第五、在市场竞争中,对手之间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竭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