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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美食系列谈(2)(大结局)(2/2)

味道厚重无比,跟我们平时所谓的火锅大不一样!四川口味,以麻辣为主,这火锅,则是集麻辣之大成。朋友热情劝菜,说你要是能受得了这麻辣,四川其他什么菜都不会再怵的。旁边三个女孩子更是热情有加,不仅劝菜,而且劝酒,我心情好,喝一口烈火酒,就一口麻辣菜,几个回合下来,我的汗就出来了。酒喝得口大一些,麻辣就来得更迅猛,立马就大汗淋漓!

    不出汗不知道妙处,这汗一出来,立即跟刚才的感觉迥然不同。这汗,让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都张开了口,透着气,无一处不舒服。这时候的麻辣,已经不复刚才的麻辣,而是与身体浑然一体,无论是肉类的麻辣,还是青菜的麻辣,竟然越吃越上口,越吃越通泰,那汗水顺着背直往下流,隐隐约约会感觉到那汗珠划过的印痕。啊,此时此刻世界渐行渐远,眼前只有那熊熊火锅,口味里仅是麻辣,肉片不再是肉片,青菜不再是青菜,心里涌动的,还有朋友的盛情,那时我已将丢钱的事忘干净了,身心达到与麻辣融会贯通之境,我不由得叫道:“痛快呀——”

    朋友四人,同时笑道:“叫了,他叫了!”这个意思,跟河南人请人喝酒一样,喝多了,主人就高兴,会愉悦地笑道:“高了,高了。”后来演变之,河南人喝酒,喝舒服了,就叫:“得劲,得劲!”

    人生在世,能真正舒服的时候不多啊!所以一旦吃得愉快了,你就喊出来吧。

    我与红烧肉,不得不说的故事

    我年龄不算小了,花边的故事不敢有了。可是我与红烧肉的故事,却时常萦绕于心头,以至于有一天,我不得不说了。

    我属于无肉不欢的一类人。有时跟要减肥的女士同桌吃饭,她们都只点青菜,而我又没有发言权时,就觉得苦不堪言。这个时候,就让我想起肉,尤其是红烧肉!

    各地的红烧肉,做法不尽相同,有大名的,当然是所谓毛氏红烧肉,因为与领袖攀上亲戚,所以湖南的毛氏红烧肉,就显得来路清晰,于是就吃得明白。吃东西,讲究一点的,跟写字一样,都要有来历。书法家爱说,这一撇,出自颜真卿的哪里,那一捺,出自王羲之的哪里,说的就是渊源。吃东西,也是这样。不清不楚的一道菜端上来,要是没有介绍,一定吃得一头雾水,莫名其妙。于是这毛氏红烧肉,来历就显得相当清楚。有人也许会抬杠,说当年**之所以喜好这一口,是因为没有别的选择,如果放在现在,也许他的口味会变。杠子是两人抬的,我设了假想敌,当然现在要反驳。我的观点是,人的口味,有时跟地位还真不成绝对关系,换言之,一个人喜欢吃什么,或者嗜好吃什么,跟他的童年时期有较大关系。所以即使以后地位变化,对童年时期留下的这个依恋,可能不会有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