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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套第五(2)(2/2)

角色一样,都说官话,只用话头惹人发笑,不一定要故意说方言;即使说方言,也要随着地点的迁移而变化。比如,在杭州演出就说杭州的方言,在徽州演戏就说徽州的方言,要让妇女儿童都能够听得懂。听得懂的人多了,发笑的人自然就会多起来。

    ○语言恶习

    【原文】

    白中有“呀”字,惊骇之声也。如意中并无此事,而猝然遇之,一向未见其人,而偶尔逢之,则用此字开口,以示异也。近日梨园不明此义,凡见一人,凡遇一事,不论意中意外,久逢乍逢,即用此字开口,甚有差人请客而客至,亦以“呀”字为接见之声音,此等迷谬,尚可言乎?故为揭出,使知斟酌用之。

    戏场惯用者,又有“且住”二字。此二字有两种用法。一则相反之事,用作过文,如正说此事,忽然想及彼事,彼事与此事势难并行,才想及而未曾出口,先以此二字截断前言,“且住”者,住此说自以为善,恐未尽善,务期必妥,当于是处寻非,故以此代心口相商,“且住”者,稍迟以待,不可竟行之意也。而今之梨园,不问是非好歹,开口说话,即用此二字作助语词,常有一段宾白之中,连说数十个“且住”者,此皆不详字义之故。一经点破,犯此病者鲜矣。

    上场引子下场诗,此一出戏文之首尾。尾后不可增尾,犹头上不可加头也。可怪近时新例,下场诗念毕,仍不落台,定增几句淡话,以极紧凑之文,翻成极宽缓之局。此义何居,令人不解。曲有尾声及下场诗者,以曲音散漫,不得几句紧腔,如何截得板住?白文冗杂,不得几句约语,如何结得话成?若使结过之后,又复说起,何如不收竟下之为愈乎?且首尾一理,诗后既可添话,则何不于引子之先,亦加几句说白,说完而后唱乎?此积习之最无理最可厌者,急宜改革,然又不可尽革。

    如两人三人在场,二人先下,一人说话未了,必宜稍停以尽其说,此谓“吊场”,原系古格。然须万不得已,少此数句,必添出后一出戏文,或少此数句,即埋没从前说话之意者,方可如此。(亦有下场不及更衣者,故借此为缓兵计。)是龙足,非蛇足也。然只可偶一为之,若出出皆然,则是是貂皆可续矣,何世间狗尾之多乎?

    【译文】

    戏曲宾白中有“呀”字,这表示惊讶的意思。如果意料之中并没有这件事,却突然遇上了,或者很久没有见到某个人,却偶然与他相逢,这时就要用“呀”字作张口说话的开头语,以表达惊异。近来的戏班子不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是见到一个人,遇到一件事,不管是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不管是常常见到,还是久别重逢,都用“呀”字做开头语。甚至有时是主人派人去请客人,客人到了,主人也用“呀”字作接见客人的招呼语。这种谬误,还能说出来吗?所以我将它揭示出来,好让人们能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况合理斟酌并正确使用这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