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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周作人与周建人(1/2)

    就在这艰难的日子里,我发现叔叔房间里书柜顶上那台玻璃罩的显微镜突然不在其位了。这台显微镜是父母买了送给叔叔的。他专研生物,没有这工具真如砍削他的手臂、挖掉他的眼睛。若非无奈到了借贷无门,我想他是绝不愿捧出去变卖的,我不禁想起他平时谈论生物学,话题总离不开显微镜,讲得眉飞色舞,连苍白的脸色也变得红润起来。自从卖了显微镜,他再也不提这个话题了。

    周作人对胞弟的逼迫,甚至直到解放后仍不肯罢休。他唆使羽太芳子向法院状告建人叔叔“重婚”。为什么说这是周作人唆使的呢?因为羽太芳子的状子,内行人看了都觉得文笔犀利,功力非同一般;而几位知堂周作人笔名 的老友,更明确无误地判定,这捉刀人就是周作人本人。大家都不免为之叹息:知堂老人坐不住,又出山了周作人自己向外承认仅“改了几个字” 。这件官司出面的是周丰二,他以北平家族代表自居,气势汹汹,摆出一副非把建人叔叔扳倒不可的架势。

    然而,出乎周作人意料之外,他认定稳操胜算的这场官司,竟然以败诉而告终。不必讳言,官司开始时对建人叔叔颇为不利。状子写得滴水不漏,“情、理”俱全:周建人在北平已有子女,竟又在上海结婚生女。这使被告方建人叔叔显得势弱理亏。待开庭后,法庭发现了许多疑点,感到这个案件不单纯是个“重婚”问题,需要进一步取证。因此,在休庭之后,法院做了大量的调查访问,又向妇联咨询,取得许多人证和书面证明,使案情得以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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