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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开人性的本质展示文学美感(2/2)

来艺术家们都认定是雕塑家故意弄断的,而不是因为埋在地下无意弄断的,确实,没有手臂的维纳斯,身材的优美,更为突显。

    本书的作者严歌苓基本上是循着以上的美学原理,对她的人物加以刻划的。

    先介绍“叔叔”这个人物。

    叔叔是他的名字,而不是他的辈份。他是当地人,是一名神枪手,作者让他天生只有一只眼睛,所以他射击的时候,不需要“瞄准”,这一缺陷,让他神枪手的形象更为突出鲜明。

    他力大无比,他有一把没有钥匙的大锁,是从他枪毙的犯人那儿得来,从没有人打开过,只有他在激动的时候能够打开。

    女子牧马班干部的成员几乎在每次的凶险中,惊马、遇狼群、陷进沼泽地、洪水暴发、土著男子的侵犯,都会想到他——女子牧马班的指导员,用枪发出信号后,他都会及时出现,并把她的解救出来的。

    他的威猛,他的强悍,反衬出女子们柔弱的一面,只有在这个“参照物”面前,她们才象个女子。因为她们驯的是凶悍、烈性的军马,身材娇小是不可以的,再加上恶劣的气候,暴风和暴日,她们的脸都结了痂,她们早已不照镜子了。

    正如前面我们提到的“性”通常比较容易拿来显现“人性”,作者在自序中写道:“**难道不是宇宙间一切关系的根本?性中包括理想、美学、哲学、政治一切。”

    叔叔和女子牧马班的每个成员都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作者用非常含蓄的手法写出来:

    他有一个习惯,遇到难题时,就是咀嚼“橡皮筋”。当他有问题时,就会从她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发辫上取下“橡皮筋”沾四川特有的豆瓣酱来咀嚼。那个年代,全国的女孩子都一个发式、二条辫子,而且都用橡皮筋来绑,(橡皮筋就是新加坡的巴刹用来绑蔬菜的那一种),在当时是非常女性化的一个道具,男人可以说是不会用到的。每次把它从发辫上拿下时,都会缠住不少头发,这也暗示着一种千丝万缕,纠缠不清的暖昧关系。

    他杀人无数,杀狼无数,可谓天不怕、地不怕,可是当他第一次见到,具有一股邪气的惊人美貌的小点儿时,他感到了恐慌,他明白自己逃不出她的手心,他除了极力赶走她外,还选择了逃避,也可以说他间接地死在小点儿手上。

    好象他身体一部分的手枪,第一次离开他,也永远地离开了他,就是他和小点儿的一次欢好后,因为小点儿回去女子牧马班的帐篷时怕黑,借用了他的手枪,并且丢失。虽然“叔叔”认为,没有了枪的自己,更能显现真正的英雄气慨,而不是靠外在的力量,但到最后,在一次狼群的报复行动中,这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死得连一块骨头都找不到。

    小点儿:

    严歌苓在序中写道:“小点儿是个美丽、淫邪的女性,同时又是一个最完整的人性,她改邪归正的过程,恰恰是她渐渐与她那可爱的人性,那迷人的缺陷相脱离的过程,她圣洁了,她却不再人性了。

    分析她,一定要和她几个有关系的男子一起分析。

    她原本不是牧马班的成员,她在城里犯了杀人罪,在逃亡中,认识了她以前从未见过面的姑夫。可是当她见到永远躺在病床上病重的姑姑时,她动摇过,并逃走。可是,当她见姑夫为了她被人毒打时,又继续着这种**关系。

    这又是一次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矛盾的交锋,作为自然人,他们并没有错,她的姑姑是个永远不可能尽妻子义务的活着的死人,这对姑夫来说,似乎不是很人道、很合理的,虽然他们绝对合法。姑夫虽然不能从**关系自拔出来,但他并不是一个天生淫棍,在认识小点儿之前,绝对是个规矩的男人,他不仅一直关照、爱护,并给小点儿物资上的照应,他也没有置姑姑不管。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把人分成“正面人物”,或者“反面人物”。

    直到最后,因姑夫一直纠缠躲着他的小点儿,被叔叔用那把大锁敲昏死过去,小点儿才承认对这个人有过感情。但不是爱情,不是激情。

    小点儿有过一个让她产生激情的对象,他是场部一个营长,这位年轻英俊杰的营长对小点儿也有很强的感觉,但是这里的这个营长是个绝对服从上级、服从当军人父母的军人,他选择了上级兼长辈为他安排的体面人家的女儿当未婚妻,但他对小点儿并不能忘怀。作者把这两个人的微妙关系,写得非常细腻感人:

    因第一次见面时,他看到小点儿用冻坏的双手给他端水喝。在第二次见面时,虽然他假装从未见过她,却在夏天提起一个治疗“冻疮”的药方,一个用雪水浸樱桃的密方。他不敢正视小点儿,可是当小点儿的马走远了,却立刻赶到山顶上,用他的高倍军用望远镜看她,用这种方式拥抱了小点儿二次。

    他们甚至有过只是用草席隔房而睡的机会,并隔着草席能看出营长的睡姿,不过小点儿只能用心去拥抱他,却什么也没发生。

    小点儿是个聪明灵透的女孩,她当然了解营长的心,为了营长,她一直拒绝和姑夫再有**上的接触,虽然她以前可以不断地用自己的**换来各种好处,甚至为了得到叔叔的宽恕,也是用身体去解决的,因为她作弄过一次叔叔。

    营长可以说是这部书中“完美”的男性,他正派,他没有欺骗小点儿,他如实告诉她,自己已有未婚妻,小点儿也正因为这些爱他。但是,虽然他是个英武的军人,勇敢的军人,但他在自己的爱情方面,却表现得非常软弱,无主张。这非常符合当时军人的性格。

    小点儿用她的小聪明、小手段在这个团体中耽下来,并能逃避风餐露宿,她不必去驯马,所以是唯一保住美貌的女孩。但她又不是那种完全好吃懒做之人,她向她的姑夫学会了为马治病接生,她会煮菜织毛衣。

    这本书是用小点儿的淫邪,反衬女子牧马鞍山班的崇高圣洁,小点儿正因为和她们在一起,才走上了改邪归正之路。

    柯丹:

    她是唯一的当地姑娘,是女子牧马班的班长,领导着这些从城里来的知识青年,可她同样有着丰富的性格,虽然她憨直野性,抽烟,满口粗话,马鞭甩得格外响,外形也是虎背熊腰,高头大马,她的粗野、彪悍,让丑姑娘老杜有一种爱的错觉,把她当作男人来爱。但她的内心却象所有女孩子一样会嫉妒,使小性子,当她知道另外一个女孩子毛娅暗恋叔叔时,采取了报复形为。

    叔叔在柯丹被狼群包围时,把几乎全身**的她从狼口中解救出来,叔叔的粗犷、叔叔的力量正让她想起外形和内心都很“小人气”的前丈夫,那个丈夫曾经因为勾引一首长家的保姆,而被她一巴掌打得转了几个圈。而叔叔却能轻而易举地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有了“小女子”的感觉,她心甘情愿地给了叔叔,并为他生下一个儿子,生下儿子以后,她象所有雌性的动物,具有伟大的母爱。

    沈红霞:

    浓红霞是将军的女儿,作者打破传统的叙述结构上作了调整,让沈和前辈们直接对话,沈以牺牲在这块土地上的红军女战士,垦荒队员为楷模,按传统的叙述方式,可能会让沈遇到一个了解当时情况的老人,用回忆的方式来叙述。这样写明显地啰嗦、累赘,且不容易把对方的内心世界、内心的秘密展示出来。

    沈为寻找象征理想的红马,二条腿冻坏后,也就是说已牺牲了身体的一半,她认为自己做得不够。

    作者没有用贬意的词汇去描写她,一直都用正面的笔调,她的固执,僵化是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比如她对已改邪归正的小点儿的态度,连二位前辈都不能苟同,沈坚决地认为,这个圣洁的团体容不下她,她是义正词严的说出这番话的,最后,可以说是她逼死小点儿的。

    总之书里的人物都有着丰富的性格,是立体的,活生生的人物。

    兽性、畜性的描写:

    书中有不少关于动物的描写,作者是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来写的。

    按我们普通的思维习惯,狼是坏的,因为它凶残、狡猾、吃人、吃绵羊。当然这只是站在人的立场,在生物圈是无所谓好坏的。人们称这为生物链,它们一物降一物,一环扣一环,象剪刀,石头布一样简单,维持着一个生态平衡。

    作者写道:狼也有妻儿,如果它不凶残、不狡猾,它就没有繁衍的权利。

    书中写了二条狼的不同命运,这二条狼是由老母狗姆姆喂养大的。因为狼的父母叼走了,于是姆姆把二条狼仔弄回自己的窝里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大。(故事的可信性,来自一个真实的狼孩的故事。)

    长大后,二条狼走向完全相反的二条道路,一条(憨巴)认回了祖宗,回到了狼窝,并且比那些在狼窝中生活长大的狼还凶残。

    作者写道:它做了半生的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视狗,它体验过做狗的屈辱,忍受虐待,甚至去舔刚踢过它的脚,狗的自豪不过依仗人。在它回归原野重返自然时,它作为一只狼来肯定和证明自己的存在。

    另外一只狼(金眼),它象它的养母姆姆一样,始终忠于着人类,虽然一直被人类误解着、毒打着。

    是金眼背叛匪了自己的祖宗,还是憨巴忘恩负义,对自己的养母背信弃义呢?

    结语:

    我推崇她的这部作品,不是单纯说这就是最好的写作手法,或者说最好的故事内容,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去模仿,它的价值是他们的形式与内容达到了近于(乎?)完美的结合,成为了一个有机体。

    荒凉的地方,荒谬的年代,不能阻止荷尔蒙在一群发育正常的女孩子身上汹涌,叔叔是她们能够真正(??)的唯一男性,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正常中之不正常,不正常之中的正常关系,就不足为奇。她们的**同样需要渲泄。

    而作者采用的这种超现实与传统手法,就是一个比较好的表达手法。

    这些年陆陆续续写了一些作品,体验是太依赖于我们学过的创作理论,实在无法进行真正的创作,只是各种方式的模仿。今天的超现实,也是明天的传统。作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只有不断地尝试,才可能出真正的作品。

    (全文完。请欣赏下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