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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恩迪科特①与红十字(1/2)

    两百多年前一个秋日的中午,萨勒姆民团②的旗手打起英国旗,奉约翰·恩迪科特之命集合练兵。那年头,流落异乡的清教徒们常常披盔戴甲,操练武艺。自从新英格兰开拓首块殖民地以来,前程从未如此暗淡。查理一世与臣民们之间的争端在当时及以后数年只限于国会的讲坛而已。反对派对自己拿起武器抵挡王室不义的力量信心不足,使得国王与内阁更为专横暴虐。顽固而骄横的大主教,就是那个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一手操纵这个国家的宗教事务,大权在握,很可能将普利茅斯与马萨诸塞这两块清教徒殖民地彻底摧垮。历史记录表明,我们的先辈看出了危险,但决心奋起保卫自己年轻的家园,哪怕面对国王左右臂的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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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恩迪科特(约翰·恩迪科特John Endicott,又作decot,1589?—1665):出生于英国的北美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总督,任首届总督(1628—1630)直至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hthrop)到来。系一名狂热清教徒,曾迫害贵格会教徒与托马斯·莫顿(Thomas Morton)的信徒。除本故事外,美国著名诗人朗费罗所著《新英格兰悲剧》中也提到过此人。请参看《欢乐山的五月柱》一文注释。

    ②美国历史上16至18世纪辅助正规军的民兵队。

    当时局势就是如此。英国旗舒展开来,上面标着红十字,飘扬在一支清教徒队伍的头上。他们的首领便是大名鼎鼎的恩迪科特。此人相貌严峻刚毅,加之一部花白胡须在胸甲上方飘拂,效果更其强烈。胸甲擦得锃亮,四周一切均映在它闪闪发光的钢片上,反射出的画面正中是座简陋的建筑,既无尖塔也无大钟——但毕竟是座教堂。荒郊野外,危险四伏,一颗面目狰狞的狼头便是证物,赫然挂在教堂门廊上方,是刚在小镇附近杀死的。依照领赏的惯例挂在这里,鲜血还在往台阶上滴。此时此刻,还可以领略许多那个时代的其它特点与清教徒的习俗,所以,且让咱们费些笔墨录下所见所闻,尽管远远比不上约翰·恩迪科特锃亮的胸甲反射得那般生动逼真。

    紧挨教堂就是清教徒权威的重要工具,鞭刑柱——周围的土壤都被接受制裁的犯罪者们踏平了。教堂的一角摆着颈手枷,另一角是足枷。咱们的见闻录运气不错,赶上前一种刑具正可怕地套在一名主教派教友兼天主教嫌疑犯的脑袋上。而后一种刑具则套住了另一名罪犯的双腿,这家伙竟敢吵吵嚷嚷,为国王的健康大灌黄汤。教堂的台阶上,并肩站着一男一女。男的又高又瘦,枯槁憔悴,十足宗教狂模样,胸前挂着块牌子——上书胡作非为的福音传道士,说明他竟敢未经一贯正确的神职与非神职统治者的许可,擅自讲解《圣经》。看他尊容,异教的狂热丝毫未泯,即便绑上火刑柱。那女的舌头上夹了根劈开的小棍,她大胆放肆,摇唇鼓舌,反对教会长老,才遭此应得报应。瞧她神色举止,满有理由让人担心,一旦拿掉小棍,她必重犯旧恶,到时还需想出新招严办才是。

    上述人等已被判处在正午时分,以种种耻辱方式示众,为时一点钟。但他们当中,有的将终身受罚,或耳朵给割去一块,像小狗崽耳朵一样;或面颊给烙上所犯罪孽的打头字母;这一个鼻孔被划开并烫焦,那一个脖子被套上条绞索,永不准摘下来,也不得藏到衣裳下头。依我看,人家心酸起来,一定会想把这东西的另一头系到什么方便的房梁或树枝上去。还有位少妇,容貌标致,灾难便是在胸前佩戴字母A①,当着世人和自己亲生孩子的面,就连她的孩子也知道这个字母的含意。这个身败名裂不顾廉耻的女子,就拿自己的丑事寻开心,用金线将这命中注定的标记绣在红布上,而且精工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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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英文adultery一词,意为通奸。霍桑著名小说《红字》中也描写过这类情节,女主人公海丝特胸前便绣着字母A,以示犯有通奸罪。

    这样别人也许会以为这大写字母是可敬可佩或其它别的意思,而不是指淫妇。

    读者诸君且莫以这种种劣迹为凭,便认为清教徒时代比咱们如今更加堕落,虽然今天沿着本文所说的这条街往前走,已看不到任何男女戴有任何耻辱的标记。咱们祖先的方针是,查出即便最隐秘的罪过,也不存顾虑,不予偏心,统统把它们暴露于正午时分的光天化日之下,公诸于众。倘若如今还是这般风俗,说不定咱们发现的素材再做一篇见闻录,其刺激程度绝不会比上述场面稍逊一筹。

    除了已讲过的那些罪犯与病弱者外,全城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子都站在民团行列中。几位神气活现的土著,一身原始印第安人的富丽堂皇,站在一旁观看这场面。他们的燧石箭头与清教徒的火绳枪相比,不过儿戏罢了,射到士兵恰似座座堡垒的钢盔铁甲上,只会铿锵作响,却伤不到一根毫毛。英武的恩迪科特自豪地一扫坚定的部下,准备继续苦练当天的武艺。

    “来吧,勇士们!”他拔剑喊道,“咱们要叫这些可怜的异教徒瞧瞧,操起刀枪来,咱们都是大力士。他们要以为咱们说话不算数,就让他们瞧好啦!”

    铁甲兵们整好队,人人都将火绳枪沉重的枪托收近左脚,只等长官一声令下。可是,恩迪科特将前排左右一扫,发现不远处有位老先生,他必须面见才是。此人身披黑色斗篷与饰带,头戴高顶帽,下头衬一顶丝绒便帽,浑身清教徒牧师的打扮。他手里还握着一根拐棍,看样子才从林中砍来。一双鞋泥迹斑斑,大概在荒野泥沼中跋涉良久,完全一副朝圣者模样,使徒般的气派更突出了这一点。恩迪科特看到他时,他正放下拐棍弯腰饮水,那是一股喷涌而出的清泉,距教堂屋角大约二十码远。但是,虔诚的人饮水之前先仰头感恩,这才一手挽起灰白胡须,另一手窝起掌心掬一口水。

    “嘿!这不是好人威廉斯先生么?”恩迪科特叫道,“欢迎重归咱们安宁的小城。可敬的温思罗普①总督好么?波士顿有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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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温思罗普(约翰·温思罗普JohnWinthrop,1588—1649):生于英国,随清教徒移居北美殖民地,几度担任马萨诸塞州总督。信奉正教,为人严厉,在早期新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