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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1/2)

    “这么说,彼得,这事你连考虑一下都不干?”约翰·布朗先生说着,一面把紧身长外套扣在胖得恰到好处的身子上,戴好手套,“你真不肯照我说的价,把这座摇摇欲堕的旧房子连同它底下和四周的地皮卖给我?”

    “那个价不行,再加两倍也不行”,面目憔悴,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彼得·戈德思韦特回答。“布朗先生,实话说,你必须另找地方盖你的砖楼,心甘情愿让我的房子跟着它眼下的主人。明年夏天,我打算在旧房的地下室上面再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

    “呸,彼得!”布朗先生拉开厨房门,“还是好好造一座空中楼阁吧,那儿的地皮比地球上便宜得多,更甭提无须破费砖头灰浆钱了。那号基础对你的大厦才坚固呐。可我的房子要的是咱俩脚下这玩意儿,所以咱俩各得其所。再商量商量怎么样?”

    “还是我先头那句话,布朗先生,”彼得·戈德思韦特答道。“至于空中楼阁嘛,我要盖的还没那么宏伟,不过大概会挺结实,布朗先生,就跟你这么急着要取代我旧房的那种下层干货店、裁缝铺,上层律师事务所的气派砖楼一个样。”

    “那钱呢,彼得,呃?”布朗先生边走边有些冒火地问。

    “那玩意儿,我想你随便就能从哪家银行兑支票吧!”

    约翰·布朗与彼得·戈德思韦特二、三十年前在商界是出名的合伙人,开办着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可是这种合作关系很快就完蛋了,因为双方生来意见相左。打那以后,约翰·布朗就与其他许许多多约翰·布朗一样,费尽心机,埋头苦干,结果生意兴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位约翰·布朗。可是彼得·戈德思韦特恰恰相反,他的宏伟计划倒不少,本该把全国的硬币纸币统统赚进自己钱箱,到头来却成了个肘部打补丁的穷汉。他与他从前合伙人之间的差别可以简单记录在案。布朗从不指望运气,可总是吉星高照;而彼得把运气视为一切项目的首要条件却老是时乖运舛。财力尚济之时,他的投机买卖规模还挺不小,但近年来主要限于捣弄彩票这类小本生意。有一回,他还跑到南部采金冒险,结果傻乎乎地把自己弄得更加山穷水尽。而其他人,不消说,都一把把往口袋里塞着当地的块金。最近,他又开销了祖产中的一两千美元,购买墨西哥的股票,于是成为一个省的业主。然而,就他自己能弄清楚的而言,这地方位于他也许花同样一笔钱就能买下整整一座王国的地方——远在云端咧。寻找这块宝贝不动产归来,彼得直落得形销骨立,破衣烂衫。回到新英格兰,连玉米地里的稻草人都冲着他点头。

    “那不过是给风吹的罢了。”彼得道。不,彼得,稻草人这是招呼自家兄弟呐!

    到咱们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彼得全部可见收入连支付这座他住的旧房子的房产税都不够了。这是幢锈迹斑斑,青苔遍布,有许多尖顶的木头房子。这种房子在许多老镇随处可见。上层比下层凸出一截,对周围的新房子怒目而视。这座祖传旧宅坐落在市中心,本可以给彼得带来一大笔进项,但明智的他自有不肯出手的道理,不论公开拍卖还是私下交易。彼得与他的出生地似乎果真休戚与共。他从前常常濒临破产,现在也如此,但他从未被迫把房子押给债主们。于是他就在这儿跟坏运气长相厮守,直到有一天好运来临。

    当时,就在他的厨房,有着一星之火可以驱赶11月黄昏寒气的唯一房间里,彼得接待了如今腰缠万贯的前合伙人。谈话快结束时,彼得低头扫一眼自己的衣裳,颇有些难为情,这衣裳跟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的年头一样长啦。上身是件颜色混杂的紧身外套,底色褪尽,两肘各打一块补钉。里头一件绒毛磨光的黑上衣,有几颗金丝钮扣已被不同形状的钮扣所代替。最后,尽管他还不缺一条灰色的裤子,可这东西真破,并且由于主人常常守在惨淡的炉火旁,膝盖以下都烤成了褐色。彼得本人与他的漂亮衣裳倒十分相配,花白头发,眼窝凹陷,面色苍白,瘦骨嶙峋。他正是那种好高骛远,耽于空想,到头来既不能以此类无益废物填饱肚皮,又吞不下实实在在东西的人。不过,尽管如此,这个傻头傻脑的笨蛋彼得·戈德思韦特,若将自己的想象力花在做诗这类逍遥自在的事情上,而不听任这魔鬼在他生意上捣乱作恶的话,说不定已成为世上一个光彩夺目的人物。说到底,他不是个坏人,而是个孩子般天真、诚实正直、生就的绅士,与任何生活缺乏规律、境况艰难窘迫的人能做到的一样。

    彼得站在壁炉前高低不平的砖地上,环顾愁眉苦脸的老厨房。两只眼睛开始发出从不长久背离他的热情光芒。他举起一只手,攥紧拳头,用力一击炉子上方被火熏黑的护墙板。

    “时候到啦!”他道,“有这么一笔财宝在手,再做穷鬼可太傻啦。明儿一早就从顶楼开始,不把这房子拆掉绝不罢休!”

    壁炉边的座位上,坐着位矮小的老妇人,活像黑幽幽山洞里的巫婆,正补着为彼得的脚丫子抵挡霜冻的两双长袜中的一双。脚跟烂得没法儿再补,她就从一条旧法兰绒裙子上剪下一块布,补成新后跟。塔比莎·波特是位老姑娘,六十多岁了,其中的五十五年就坐在这炉边的同一只座位上,也就是自打彼得的父亲将她从济贫院领出来开始。除了彼得,她一无亲友,而彼得也只有塔比莎这个朋友。只要彼得脑袋上面还有庇护,塔比莎就知道自己该在哪里藏身;倘若主人无家可归,她就会拉着他的手回她的老家——济贫院去。她疼爱他,必要时,会把自己仅有的一口食物让给他吃,用自己的衬裙为他蔽体。不过,塔比莎是个怪老婆子,虽从不传染彼得的疯疯癫癫,却对他的胡思乱想愚蠢行为习以为常,把它们一律看作理所当然的事。听到他吓人地声言要拆房子,她处之泰然地抬起头:

    “彼得先生,厨房最好留到最后拆。”

    “统统拆掉,越快越好。”彼得道,“住在这幢冰冰凉黑漆漆,又透风又熏人,吱吱嘎嘎,哼哼唧唧,凄凄惨惨的破房子里,我都腻死啦。等咱们搬进漂亮的新砖房,我人都会年轻些。但愿上帝保佑,明年秋天这个时候咱们就能如愿以偿啦。你会在向阳的一面有个房间,老塔比莎,家具摆设都要尽量照你自己的意思办。”

    “俺会像喜欢这间厨房一样喜欢它的,”塔比莎应道,“不过,要等壁炉边也熏得像这么黑,俺才会觉得像在家里。那只怕这百把年办不到喽。彼得先生,您又打算在这新房上花多少钱?”

    “花钱算什么?”彼得神气活现。“难道我那七十年前去世,跟我同名的曾叔祖父,彼得·戈德思韦特给我留下的钱,还不够盖上二十座这样的房子么?”

    “俺不能说他没有,彼得先生。”塔比莎穿着针。

    塔比莎完全明白彼得说的是一大笔财宝,据说藏在地下室还是墙壁中,要不就在地板下头哪个秘密的壁橱里,抑或哪个隐蔽的角落。这笔财宝,据传,是从前的一位彼得·戈德思韦特攒起来的。此人的个性似乎与咱们故事中的这位彼得惊人相似,与他一样,也是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家,一门心思满车满斗地堆积黄金,而不肯一块钱一块钱地积蓄。跟这位小彼得一样他的诸多计划也几乎毫无例外地逐一失败,若不是最后一次大功告成,只怕他那瘦筋筋灰溜溜的身上连件衣服连条裤子都剩不下了。至于他大发横财的买卖到底怎么回事,众说纷纭。这个说,老彼得是靠炼金术造的黄金;那个说他是靠妖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变跑的;第三个说得更不着边际,什么魔鬼让他自由出入古老的地方金库。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某个秘密障碍阻挡了他享用自己的财富,而且他有意要瞒过自己的继承人,或无论如何到死也没把藏宝的地方说出来。眼前这位彼得的父亲对这件事信以为真,曾将地下室挖了个底儿朝天。彼得自己也认为传说板上钉钉,毫无疑问,所以重重困难之中也总是怀抱一点安慰,觉得万一所有别的财源全都告罄,还可以拆了这座旧宅发笔大财。然而,除非他对这个金光灿灿的故事心存疑窦,就很难解释他为何让这祖传旧宅留了这么久,因为他还从未发现祖先的财富有多得连自己的保险箱都放不下的时候。但眼下危机到了,若再稍稍推迟搜寻,这房子就会从直系传人的手里溜掉,那大堆的金子也会随之而去,埋在它藏身之地,直到古老的墙壁坍圮,听任下一代陌生人把它找到。

    “对!”彼得·戈德思韦特又叫一声,“明天就动手。”

    他越琢磨越觉得有成功把握。他生性开朗乐观,即使已步入人生秋季,也常与风华少年相比。被光明的前景所鼓舞,他在厨房里蹦来蹦去,活像个淘气的妖精。精瘦的四肢动作滑稽,挨饿的五官表情丰富。不,岂止这些,心血一来潮,他抓住塔比莎的双手,带着她跳起舞来,从这头跳到那头,直到老太太风湿痛的怪相把他逗得哈哈大笑。笑声在大大小小的房间里回响,仿佛彼得同时在所有的屋子发出笑声。最后,他猛地往上一蹦,脱离了咱们的视野,跃入笼罩在厨房顶部的烟雾中,接着又平安地落到地上,尽量恢复身体重心。

    “明儿天一亮,”他又说一遍,端灯回房睡觉,“我就要瞧瞧这堆财宝是不是藏在顶楼墙壁里了。”

    “咱们没柴烧啦,彼得先生,”塔比莎还在因方才的体操气喘如牛,“立等你把房子拆掉,俺就用碎木板生堆火。”

    是夜,彼得·戈德思韦特可真做了一场好梦!有阵子,他用一把沉手的大钥匙在开启一张铁门,跟墓穴的门差不多。可打开一瞧,整整一地窖的金币,堆得就像谷仓里黄澄澄的玉米一样。还有镂花高脚杯呀、盖碗呀、托盘呀、餐盘呀、盘盖呀,全是金的或镀银的。此外还有项链啊等等珠宝,虽说因地窖的潮气有些颜色发暗,却值钱得不得了。所有人们无法找回的财宝,不论埋在地下还是葬于海底,彼得统统在这个藏宝地找到啦。不久,他就回到旧宅,还跟从前一样穷。门口却受到一个人的欢迎,此人皮包骨头,头发花白,简直就是他自己的影子,只是衣服式样更老派罢了。不过,老宅虽未失去从前造形,却变成了一座金银宝殿。地板、墙壁、天花板,银光闪闪;房门、窗框、屋檐、栏杆、楼梯台阶,金光四射;椅子纯银,配着金座;高脚衣橱金子做成,四条银腿;床架纯银,毯子金丝织成,床单银线制造。看来整幢房子已被点金术改变,因为还保留着彼得依然记得的一切标志,只是变成金的银的,不再是木头的了。小时候刻在木头门柱上的姓名缩写,如今深深留在金柱上。彼得真成了大福大乐之人。可惜眼睛老捣乱,不论何时一回头,这富丽堂皇的大厦就会黯然失色,变回昨日的肮脏阴暗。

    彼得一早起身,操起早就搁在床边的斧子、锤子和锯子,直奔顶楼。天刚蒙蒙亮,冰冷斑驳的阳光通过几乎不透明的圆形天窗照了进来。道德说教家在顶楼里可能为自己纯理论不实际的智慧找到一大把主题,这是个堆放过去岁月破烂的地方。逝去的时髦,陈年的零碎,一切只对一代人有价值的东西,一等这代人进坟墓就被扔进顶楼。不为保存,只为少碍事。彼得发现一摞摞变黄发霉的账簿,羊皮纸封面。早已过世入土的债主们在上头记下了也已过世入土的欠债人姓名。墨水如今褪色难辨,只怕他们生着青苔的碑文都比这个更清楚。他发现一些虫蛀的旧衣服,千疮百孔,不然他就会穿上身。这儿有把无鞘生锈的剑,不是战剑,是绅士们随身佩戴的法式小轻剑。这种剑从不离鞘,除非剑鞘遗失。这儿有二十多种不同的手杖,可惜没有带金头的;还有五花八门的鞋扣,却没有银制的,也不曾镶宝石。有只大箱子装满了鞋,高跟尖头鞋。一只架子上堆了无数药瓶,净是半瓶半瓶的古老药品。另一半为彼得的祖先效劳之后,剩下来的就从死人的房间直接送到这里。无须开列永远也不会参加拍卖的物件清单,这儿还有一块穿衣镜的碎片,灰尘仆仆,镜面模糊,使上述一切破烂看起来更凄惨。彼得起先不知道还有块镜子,乍一发现自己朦胧的身影,险些以为祖上那位彼得·戈德思韦特回来了呢,不是来帮忙就是来阻碍他寻宝的。那一刻,他心头闪过一个怪念头,自己就是那个藏宝的彼得,应该知道把它藏在了何处。可是,怎么就不可理喻地搞忘了呢?“喂,彼得先生,”塔比莎在顶楼楼梯上叫道,“房子拆得够烧壶茶了吧?”

    “还没呐,老塔比莎,”彼得回答,“不过马上就成——你瞧好啦。”

    话未落音,他就抡开斧头,用力砍起来。灰尘飞扬,木板碎裂,眨眼工夫老太婆就有了一围裙碎木头。

    “咱们过冬的柴火可拣了个便宜。”塔比莎道。

    好事就此开头。彼得朝眼前的一切下了手。朝托梁和屋架乒乓乱砍,拔出大铁钉,扯下木板条,热热闹闹,从早晨一直折腾到晚上。不过他留神不去碰外墙,好不让邻居疑心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没有任何幻想让彼得比现在更开心,虽说回回幻想不停就开心不止。说到底,彼得·戈德思韦特的天性中也许有着某种东西,能为它所造成的一切外部不幸带来内心的补偿。就算他衣衫褴褛,甚至忍饥挨饿,眼看就要被彻底毁灭,可只有他的**遭受磨难,而蓬勃向上的心灵却沐浴着光明前程的阳光。他生性年轻,生活方式也趋向于青春长驻。头发白了算个啥,皱纹滚滚,疾病缠身都不足挂齿。不错,他长相是老些,憔悴衰老的身材也颇令人不愉快,衣着就更甭提了。但真正的彼得,骨子里的彼得还年轻哩,初出茅庐,充满抱负。每次被新的火种一点,他那消耗殆尽的青春就会死灰复燃。此刻这青春又在欢腾雀跃了。活了这么久——不太久,正当年罢——还是个易动感情的光棍汉,心怀温馨又温柔的梦想。打定主意,一找到财宝,他就马上出发求爱,定要赢得城里最美丽的姑娘。什么样的心肠能抵挡得住他的进攻?快乐的彼得·戈德思韦特!

    每天晚上——因为彼得早已不去从前的消闲处了:保险公司啊,报刊阅览室啊,书店啊;还因为私人聚会也很少请他光临——他便和塔比莎和和美美地坐在炉火旁。这儿总是堆着他一天辛苦拆下的大堆废料。炉子的底层垫上一根大大的红橡木底柴,这东西足有上百年未挨雨淋未受潮气,但烧起来仍旧嘶嘶作响,两头直冒热气,像是才从树上砍下来一两星期。紧挨它的是些大柴棍,结结实实,又黑又沉,已失去腐朽的本性,牢不可破,除非丢进火里,就烧得如同通红滚烫的铁棍。在这个稳当的基座上,塔比莎再架上轻柴,是些门格板、雕花架之类的碎片,一点就着,跟干草似的,腾起一股耀眼火光,窜进宽敞的烟道,照亮烟炱覆盖的四壁,简直能一眼看到烟囱口。同时,厨房里的反光会被逐出蛛网悬垂的角落,离开头顶黑黝黝的横梁,被赶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而彼得呐,笑容满面,真像个快活佬。塔比莎则一副乐享晚年的神气。这一切当然都意味着只要房子拆完,主人便福星高照了。

    干枯的松柴噼啪燃烧,仿佛幻想中毛瑟枪在打着点射。彼得就坐着看啊,听啊,满心欢喜。然而,短暂的光亮与噼噼啪啪的声音,会被暗红的火光,实在的温暖,深沉如歌的燃烧声取代,它们将会持续整夜。这时候,彼得就变得话多起来。一天晚上,他第一百次逗引塔比莎再讲些他曾叔祖父的新鲜事。

    “你在这个炉边座上都坐了五十五年啦,老塔比莎,肯定听说过好多他的事,”彼得道,“你不是跟我说过,头回到这儿来的时候,就有个老太太坐在你如今坐的地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彼得·戈德思韦特的管家婆么?”

    “没错儿,彼得先生,”塔比莎回答,“她都快一百岁啦,常说跟老彼得·戈德思韦特一道在厨房的炉火边上,和和气气地待着——就跟你我现在差不多,彼得先生。”

    “那老家伙肯定跟我不止一处相像,”彼得自鸣得意,“不然绝不会变得那么阔。不过,我看他本可以把钱投得更是地方——丁点儿利息都没有!——只有安全妥当!——还得房子拆了才能到手!塔比莎,是什么原因使他藏得这么严实?”

    “因为他不能花掉,”塔比莎道,“只要他一开箱子,魔鬼就会从背后抓住他胳膊。那钱,人家都说,是魔鬼打自己腰包掏出来给彼得的。它要彼得给他这房子和地皮的契据,可彼得发誓不干。”

    “正跟我对老搭档约翰·布朗发誓一样。”彼得道,“不过这全是无稽之谈,塔比莎!我不信这事。”

    “呣,没准儿是假的,”塔比莎说,“因为乡亲们说老彼得的确把这房子让给魔鬼了,所以住在这里头的人才总是倒霉。还说老彼得一交出契据,箱盖就啪地开了,他赶紧抓了一大把金子。可是,嗨,你瞧!——抓到手的原来是把破布条。”

    “闭嘴,你这老傻瓜!”彼得气急败坏,“那全是地地道道的金畿尼,跟有英王头像的金畿尼一个样。这全部情景好像我还记得呐,是我还是老彼得,还是别的什么人,如何伸手一抓,就掏出一大把亮闪闪的金子。你说什么破布条,真是的!”

    老太婆的一个区区故事才不会使彼得·戈德思韦特泄气呐,一整夜他都沉睡于美梦之中。天亮醒来,心儿还欢喜地直跳。这可是过了孩提时代的人少有的福气。日复一日,他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