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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才自精明志自高——贾府的“布拉格之春”(16)(2/2)

得了南安太妃呢?你以为就你聪明,别人都想不到吗?所以,贾母还得把探春叫出来应个景。或许贾母觉得探春是庶出,南安太妃应该看不上。但是,出乎贾母意料的是,南安太妃偏偏看上了!或许南安太妃那个孙子也不是什么好门庭,阴差阳错地就算是心照不宣地定了亲。在第七十七回,似闲笔一般写道:“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探春有什么事呢?既然是“媒婆”出面,当然说的是婚事,又是“官媒婆”出面,则极有可能是为南安太妃这样的皇亲说媒。也就是说,贾探春与南安太妃家某位孙子的婚事已然确定了,这便是两只凤凰风筝代表的探春第一桩婚事。

    计划赶不上变化,当这桩婚事还处在意向性沟通阶段的时候,朝廷却因为政治需要,安排与爪哇国和番。当然,这样的蕃属国并不需要真正的公主下嫁,一个郡主也就够那帮蛮荒之民乐开花了。因此,和番的任务估计就交给了南安太妃家。对南安太妃而言,真可算得上是倒了大霉,她哪里舍得让自己的亲孙女如流放般远嫁呢?

    但是,皇命不可违,抗旨是要被抄家的,怎么办呢?是牺牲个孙女保全家人,还是全家老小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刀?南安太妃苦思冥想,愁闷不堪,却一时计上心来、心花怒放,她把目光投向了探春这个准孙媳妇身上。南安太妃想,把探春收作干孙女,不就能解决这个困局了吗?当然,这样做必须要得到圣上的首肯。对于圣上而言,只要能完成这件政治任务,你爱让谁嫁就让谁嫁,是女的就行。因此,南安太妃的提议,得到了圣上的认可。

    就这样,圣上下了旨意,令南安王收探春为义女,代表天朝上国远嫁和番,这就是“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的风筝的来历。无论家人如何不舍、自己如何不愿,探春也只能服从命运的安排,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贾府和南安太妃府,分别作为探春的本家和干亲家,在探春临行之际为她送行,这就是画页上“两人放风筝”的寓意。

    探春的远嫁,令贾母、王夫人、赵姨娘、宝玉等人肝肠寸断,也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遗憾。这个遗憾,早在第二十二回的脂评里就点明了。在探春的谜语后面,脂评写道:

    “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

    是啊,如果探春能够留在贾府,凭她的管理才能,足以凭借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时的谋划,为贾府维持一份微薄的产业,让后代子孙得以延续。只可惜,历史从来没有“假如”。

    “人生如梦,一杯还酹江月”,命运的捉弄,除了换来探春满腔的热泪以外,更有我们长久不息的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