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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李贽(3)(1/2)

    第二章 李贽(3)

    近闻贽且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盘惑,又为麻城之续。望敕礼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仍檄行两畿及各布政司将贽刊行诸书,并搜简其家未刻者,尽行烧毁,毋令贻祸后生,世道幸甚。”

    这份具有煽动力的上疏,前面列举李贽言论都有事实根据。至于“尤可恨者”一句以下,则是张问达使用“罗织”方法,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是道。万历皇帝对于“挟妓”之类的行为未置可否,但对于李贽离经叛道的思想言论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他决定以“敢倡乱道”的罪名将李贽逮捕治罪:

    “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刻未刻,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党徒,曲庇私藏,该科道及各有司,访奏治罪。”

    皇帝的军队立即出动,奔赴北通州(今北京通县),从马经纶家中将卧病在床的李贽带走,关进监狱。

    马经纶即上《与当道书》为李贽辩解,但无效。

    对李贽的审讯是严格按照万历皇帝的意图进行的,只要他交待其“敢倡乱道”的思想言论问题。李贽对此作了简短的申辩:“罪人著书多有,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贽在监狱里没有受到太多折磨,照样地读书写字。

    奉旨审问李贽的大金吾笑这个老头子太倔强,不复再审,建议皇帝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递解回籍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万历皇帝对此迟迟不作批复。而李贽在此之前好几年就为自己选择了“荣死诏狱”的最后归宿。

    李贽晚年不归故乡,长期寓居在外。其妻黄氏死时,嘱婿只作单圹,以示不归。入狱后,李贽听说朝廷要押解他回原籍福建,感慨地说:“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又说:“衰病老朽,死得甚奇,真得死所矣。如何不死”

    三月十五,李贽在狱中留偈:“志士不忘在沟壑,烈士不忘丧其元。我今不死更何待愿早一命归黄泉。”呼侍者剃发,遂夺剃刀自割其喉,血流遍地,尚未断气,气不绝者两日。

    侍者看到李贽鲜血淋漓,还和他作了一次简单的对话。问:“和尚痛否”李贽已不能出声,以指沾血在侍者掌心写字作了回答:“不痛。”侍者又问:“和尚何自割”李贽又用手指写了王维的一句诗以解释他的死因:“七十老翁何所求!”

    三月十六日(公历5月7日)夜子时,李贽气绝,年76岁。

    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则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