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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庄子论天命(1)(1/2)

    六、庄子论天命(1)

    内容提要:

    庄子承认命运是存在的,并且认为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庄子主张在命运面前保持一种超然的达观的态度。在庄子看来,以这样一种达观的态度对待一切,才能够保守心灵的宁静、淡泊与自由。心灵的宁静与自由,是庄子哲学所追求的精神生活,也是庄子天命论的立足点。如果不把庄子的天命论与庄子的人生追求联系起来,就不可能理解庄子,就不可能理解庄子的天命论。

    讲到庄子,还不得不讲到一个问题,就是庄子关于天命的理论,庄子对待命运的态度。

    1. 关于天命的观念

    天命是决定人生贵贱祸福的、带有必然性的、有神秘色彩的某种异己的力量。作为一种人力所不能左右的异己的力量,天命也称作命运。

    东汉时期著名的道家代表人物严遵在《老子指归》里讲道:“所授于德,贫富贵贱,夭寿苦乐,有宜不宜,谓之天命。”

    南北朝时期的刘峻作《辨命论》,指出:“所谓命者,死生焉,贵贱焉,贫富焉,治乱焉,祸福焉,此十者,天之所赋也。”

    一个人一生中总有一些事情是人力所不能左右的。你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就得到这些,为什么就失去了这些,人们把它称作“命”。你命该如此,你命当如何。

    天命的概念,在中国出现得非常早。远在商代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尚书·商书》里讲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诗经·商颂》也讲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里就把夏灭商兴说成是由天命决定的。

    这样一种观念,后来也为周代人所接受。《尚书·周书》讲:“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商朝的灭亡、周朝的兴起,也是由天命支配的。

    但是周人在天命观念上也有所发挥,这个发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