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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庄子论人性(3)(1/2)

    四、庄子论人性(3)

    自由而自在是动物的本性,又何尝不是人的本性?

    《马蹄》篇讲:

    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

    普通的民众,也有他的本性。这个本性,庄子把它叫做常性。这个常性是什么?就是本然的一种生活状态,就是男耕女织,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天放”。“天”为天然、自然;“放”为自在、自由。普通民众的本性、常性,就是自然、自在而自由。生活很朴素,但是很自然,也很自在,也很自由。

    普通民众的耕而食、织而衣,就像马的“龁草饮水,翘足而陆”,就像野鸡的“十步一啄,百步一饮”,在庄子看来,这是一种自然的状态。这种自然的状态,同时又是一种非常美好的状态,是后代文明人所无法得到的一种状态。

    这样一种状态,庄子把它叫做“至德之世”。

    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

    “填填”,就是一副满足、自足的姿态。“颠颠”,就是双眼直视对方,就是两眼清澈透明,就是完全一种天真无邪的目光。

    在这样一个时代,人只是万物中普通的一物。人与动物可以同游,可以同处共居。人可以攀援鸟巢,但鸟并没有觉得人会危害它。

    在这样一个时代,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君子、小人之分,“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无知而无欲,这是一种自然的素朴状态。

    正是在这样一种自然素朴的状态,人才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本性,人的常性才不至于丧失,“素朴而民性得矣”。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素朴就是人的常性、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