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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子论自然(1)(1/2)

    三、老子论自然(1)

    内容提要:

    道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观念。道的基本属性是自然。在老子哲学中,自然是从属于道的。道法自然,意思是道以自然为法,但这里的自然,不是名词,不是今人所理解的外在的自然界、自然物,而是自以为然、自其然而然,没有外在约束,没有外在强迫的意思。道法自然,意思是道以自己为法。道成就天地万物,完全不带有任何目的性、功利性。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根本。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根,道化生了天地万物,成就了天地万物,但道成就天地万物,完全是自然而然的,道成就天地万物不是为了谋求什么,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更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1. 道法自然

    《老子》第二十五章讲: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应当以地为效法的对象,地以天为效法的对象,天以道为效法的对象。道以什么为效法的对象?按一般人的理解,道以自然为效法的对象。

    但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台湾一名学者就这样认为,他认为在《老子》一书中,“道”并不是最高的范畴,在“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道法自然”,就是道以自然为法。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如果在“道”之外还有一个比道更高的存在,那“道”还是道吗?道之所以为道,就在于在它之上、在它之前没有任何一个比它更高、更前的存在。

    这里关键是对于“自然”一词的理解。我们现在讲自然界,讲大自然。但是自然界的这样一种提法,在中国古代基本上是没有的。也就是说,“自然”这个词,我们现在把它当成了一个名词来用,但是在古代,最起码在《老子》一书中,它不是作为名词来用的。

    “自”,就是自己;“然”,就是样态。“自然”,就是自己使自己成其为这样一种状态,而没有外在力量的强迫,没有外在压力,没有外在制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