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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2/2)

保护自己免受这种竞争的影响,企业寻求有效的办法在市场上组织卡特尔,也就不足为奇了。非正式的卡特尔安排是在其间的每一企业都列出可供选择的安排技术。全国市场的出现,改变了相对净收入,从而诱致了诸如此类的组织形式。然而,在法律体制既定的条件下,传统技术并不是十分有效的,其解决的办法是期待新安排形式的发明:这一安排形式将在相同的资源成本下允许更大程度的卡特尔控制。

    由美孚石油公司发明或至少是由它首创的托拉斯就是这样一种创新。不过它还仅仅是一种自愿合伙的创新,它的成本并不比早期占支配地位的非正式安排的组织的成本低,但它的结构避免了卡特尔决策中行骗的可能性。况且,尽管进入是自愿的,但法律的强制力会制止其成员退出,除非托拉斯中大多数股票持有者同意他这样做。再举一个例子,尽管州际商业委员会是因多种目的而创立的,但它在铁路行业中则变成了一种政府认可的有效的卡特尔工具。从铁路的观点来看,与早期的松散的合作所支付的成本相比,现在这种形式的成本要低得多,而以有效的卡特尔规则衡量的收入则要大得多。在上述两个例子中,发明被创新了,但是它们的创新并不一定依赖于要素成本的改变或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技术发展的第三种形式一样,制度安排同样也有“外在的”类型,一旦一种安排在一个部门被创新出来(可能由于净收入的缘故),在其他有关的行业也倾向于产生出类似的发明。因此,从激烈的地区间的铁路竞争开始,到州际商业委员会作为一个有效的收入再分配的工具,其间间隔了20年,而完成卡特尔又花掉了33年。然而,在卡特尔化的安排还没有被创新以前,航空工业几乎是很难被开创出来的。研究产业的学者确定了运载客人服务的可行时间是从1937年引进DC-3S开始,《1938年国家航空条例》又给予了美国航空局有效的控制权。假定任何一个政治酝酿期为正,那末,安排创新几乎都要早于因有效的卡特尔化所促使的潜在利润的形成。

    安排创新理论

    我们在第二部分简要地概括了整个理论。在第三部分,从安排性变迁与技术变迁引出了一个类推。下面我想用更精细的理论说明使之贯穿于后面的研究过程,上面的类推在这里被作为说明精细理论的一个基础,正如我们已了解到的,这一模型是试图预测新安排的层次、外部利润的出现与新安排创新的产生间的时滞长度。利润最大化的厂商理论以及它的技术选择为预测上述两个问题提供了基础,但两者仍有差别,让我们先来检验层次问题。

    如果单单一种类型的制度安排就能够捕获外部利润,决策规则就会很简单——你创新了那种安排。但是,如果存在着几种选择,决策最好通过略作修正了的投资模型来检验。在进一步分析之前,让我们作如下解释:

    1.PV表示决策单位期望从某些特定的组织形式的创新中能够获取的净收入现值。下标i,v,g代表组织的层次(个人的,自愿合作的和政府性的),数字1,2…m表示特定的安排。

    2.R代表初级行动团体从新安排创新中获得的预期报酬,下标1,2…n表示预期报酬的年份,上标i(1,2…m),v(,2…m),g(1,2…m)分别表示一种安排的层次和名称。

    3.r是与决策单位所包含的选择相适应的贴现率。

    是组织一个上标中的特定层次与特定名称的新安排的预期成本。

    5.Cs表示有关上标所不期望的决策带来的预期“阻滞”成本,阻滞成本为相反决策的成本乘以它们发生的概率。

    是决策单位在确定的上标n年中对某种安排所承担的预期经营成本。在个人安排的例子中,可作如下排列:

    PVi1=(Ri11-Cr

    i11)/(1+r)+(R i12-Cr i12)/(1+r)2+…+(

    Ri1n-Cr i1n)/(1+r)n

    PVi2=(Ri21-Cr

    i21)/(1+r)+(R i22-Cr i22)/(1+r)2+…+(

    Ri2n-Cr i2n)/(1+r)n

    ………………………

    PVim=(Rim1-Cr

    im1)/(1+r)+(R im2-Cr im2)/(1+r)2+…+(

    Rimn-Cr imn)/(1+r)n

    现值计算的有关成本与收入是行动团体所期望得到的,这些预期值是成本或收入的估计数乘以反映事实上能够实现的估计水平的某些因子(P)的结果。因此,我们可将上面等式中的n年的收入成本项作如下修正:

    实现条件下的概率。这一附加使表述变得非常困难,因此我们没有将它直接包括进去。但是,读者应该意识到,某一具体安排的现值可因为相应的成本收益的估计发生变化而变化,也可能因为它们实现的概率的变化而变化。

    像在任一模型中成本和收入在时间上会推延一样,这些流量的现值也因未来的美元价值低于现值这一事实而打折扣。在成本方面,如果账单要到明年才偿付,那么货币在这一年是可以赚取利息的,所以成本的现值就是它的美元值减去账单到期之前这笔钱的投资所得。而在收入方面,则可运用相反的逻辑得出结论。(它们的价值要低于现期收入,因为你可能放弃了从现在到到期日期的投资总额所可能获取的利息。)当然合适的贴现率是决策单位能够借贷的利息率,或者是它们对自己资源的可选择使用时所期望获得的利率。

    举例来说,某一具体的个人安排的现值(PVil)等于每年的预期报酬的贴现值减去行动团体所承受的安排运作成本以及该安排预期生命期间的年度自然增长利息的总和。任何其他可选的个人安排的现值(PViz…PVim)都可用同样的办法计算,尽管成本和收益当然是对每种特定的安排才适用的,在个人安排中,由于不存在组织费用,也不会遇到因对某一决策的厌恶而引起的“阻滞”情景,所要考虑的只是由安排运作中所必然带来的成本。

    在自愿合伙组织的条件下,公式须稍作变动。尽管成本和收入流量看起未仍以相同的顺序出现(当然它们并不一定如此),但存在了一个附加项,即组织成本。而且,成本必须有人承担,所以,它不经任何折现:

    PVv1=-Cov1+(R1v1-Cr1v1)/(1+r)+(R2v1-Cr2v1))/(1+r)2+…+(Rnv1-Crnv1)/(1+r)n

    PVv2=-Cov2+(R1v2-Cr1v2)/(1+r)+(R2v2-Cr2v2))/(1+r)2+…+(Rnv2-Crnv2)/(1+r)n

    ………………………

    PVvm=-Covm+(R1vm-Cr1vm)/(1+r)+(R2vm-Cr2vm))/(1+r)2+…+(Rnvm-Crnvm)/(1+r)n

    最后,在可能的政府性安排的报酬表达式中,不仅包括了组织成本,也包括你不喜欢的决策的“阻滞”成本。后一方面成本存在于组织的整个生命期,因此,它是需要折现的。然而,我们假定,这类成本至少可以从一个阶段转移到未来,而且,在政府组织的条件下,并非所有的运作成本都要由创新团体来承受,有时它可能把成本的一部分转移到国家身上。这样,只有必须由创新单位承受的成本才和我们相关,公式如下:

    PVg1=-Cog1+(R1g1-Cr1g1)/(1+r)+(R2g1-Cr2g1))/(1+r)2+…+(Rng1-Crng1)/(1+r)n

    PVg2=-Cog2+(R1g2-Cr1g2)/(1+r)+(R2g2-Cr2g2))/(1+r)2+…+(Rng2-Crng2)/(1+r)n

    ………………………

    PVgm=-Cogm+(R1gm-Cr1gm)/(1+r)+(R2gm-Cr2gm))/(1+r)2+…+(Rngm-Crngm)/(1+r)n

    为了选出一种最有利的安排,决策者将比较每种可选择的竞争性组织的净现值,从中选出一个最大正现值的形式。如果所有现值为负,那么,就不会有什么创新。一直要等到收入上升或成本降低到足以产生一个经济上可行的安排后才会有创新,尽管这个表达式过于简单,但仍显示出一些有意义的结果。

    1.由于用于报酬和成本的贴现在时间上会延滞,因此,支付与收入的时间结构对所选择的安排水平可能具有重要意义。在美国历史上,有三个方面对制度安排结构的决定显得特别重要。第一,由于组织成本是不能推迟的,所以当利息率较高时,组织与首笔报酬的实现之间所经历的时间就特别重要。由于自愿联合的成员间的协议常常取决于广泛的和过于长时间的讨价还价,因此,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当利息率较高时,政府恰当地提供了选择的安排。进而,用相同的理由可以部分地解释自愿合作团体若能重新调整一下现存组织的目标,而没有导致一个新安排的整个组织成本,那么,自愿合作团体的收入可能会自然增长。

    第二,贴现率愈高,从一项组织创新的安排变迁中获取较小的但是稳定收入的预期能诱致组织创新的可能性愈小,同时,如果有一个较大的预期初始报酬,尽管它持续时间很短,也能诱致一个即便是具有较高贴现率的创新。

    第三,由于创新时必然产生组织成本,则那些决策所不期望的“阻滞”成本也会存在于安排的整个生命期。如果其他方面相同,那末,可以预料,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当利息率较高时,会存在一种选择政府性安排的倾向,因为政府性安排的现值相当低,因此其中有一部分成本是长期被延滞的。

    2.政府安排的运作成本并不总是由决策单位来承担的。如果社会根据利润比例来分摊成本,就不会发生问题。例如,如果社区活动的资金是靠财产税支持的,那么分区委员会这一安排的成本和收益亦由社区内的每一个财产所有者合理地均等分摊。然而,如果获利团体能够将安排运作的部分成本转移给他人,那么,即便在组织成本和收益完全相等的情况下,政府层次的净现值也可能高于“最好的”私人和自愿安排的净现值。在上述条件下,就形成了政府性替代安排变成事实上的选择方案的一种倾向。这一事实可能为下述偏好提供了至少是部分的解释,即在某些商业团体中,对通过准立法机关的政府委员会决策来对之施加影响(两个适当的例子是州际商业委员会ICC和FCC),而不是通过可选择的自愿合作来施加影响。

    3.由于个人和个人组成的团体有着不同的内含贴现率,安排的选择就会因为相应决策单位掌握资本市场的途径不同而有所差异。团体所面临的贴现率越高,决策机构的组织成本增加越大,行动团体就越有可能选择倾向于当前报酬流量的安排。因此,模型预言容易进入资本市场的大商业企业将更有可能组成自愿合作的安排,而小商贩、劳动者和消费者团体则愿意获得政府水平的制度安排。

    投资理论似乎提供了一种安排性选择的模型,但是,正是技术变迁理论和现代政治科学理论帮助我们解释了对现在制度安排的外部利润的认知和能影响它们的内部化的安排创新之间存在时滞的原因。

    遗憾的是,无论是技术变迁的理论还是现代政治科学的著作都没有像投资理论那样得到详尽的说明。结果,我们无法从分析中获得在“层次”决策中得到的那种预测性(或解释性)的含义。相反,我们自己也是将我们的关于时滞的理论尽量看作是建议性的,我们从政治学和技术理论方面找到一些事先的制约条件,并在很大程度上要用历史来检验它们的有用性,而不是用理论来解释历史。

    从说明的观点看,把总时滞分成四部分,并构造一种能够独立预测每个时滞的模型来看是有用的。然而,读者需要记住的是,总时滞并不必然是各部分的加总,它可能会更少些(例如,某一个时滞阶段需用执行的活动有可能在其他时滞阶段与其他活动一起执行)。第一,有一种“认知与组织”的时滞——从辩识外部利润到组织初次行动团体所需要的时间。第二,如果不知道的安排可以使外部利润内部化,或者如果它们只能以成本侵蚀全部所得为代价而被内部化,那末,另外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发明一种新“技术”。第三,有一种“菜单选择”时滞,搜寻已知的可替换的单子和从中选定一个能满足初次行动团体利润最大化的安排的时间,这一时滞同技术变迁理论中最佳适用技术的传播也要时间这一点是一样的。第四,可选择的最佳安排和开始旨在获取外部利润的实际经营之间存在着时滞,我们将这个时滞称为“启动”时滞。J.施模克勒的著作为第二个时滞的分析提供了某些有益的见解,W·索尔特的著作则为第三时滞的分析提供了有益的见解。现代政治科学的著作(特别是布坎南和图洛克,A.当斯和W·赖克的著作)为第四种时滞的性质作了一些说明,而政治科学的著作和技术变迁著作共同为我们提供了一组关于“认知与组织”时滞长度的假说。

    从这一工作在其他领域里的成果中,我们作出了有关四个别滞的一组事先约束条件,它们成为我们分析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发生的实际制度滞后的基础。在每一情形下,我们都假定其他情况不变。

    时滞1:认知和组织

    1.一种安排创新中得到的潜在利润愈大,时滞愈短。如果收益愈大且愈接近于时点,且所获知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的确定性程度愈高,则这些利润愈大。

    2.已知的合法安排选择单子愈长,时滞愈短。选择单子愈长,某种创新获取利润的可能性愈大。因此,加速行动团体的组织的理由也就愈多。同时,如果制度环境排斥了某些潜在选择,那末,菜单上的这些选择对时滞的影响要比那些没有受到此类约束的选择少。然而,一个十分确定的事实是,某些非法的安排选择的存在有可能比那些不知道可选择安排的场合产生更少的时滞。

    3.组成有关行动团体的成员愈少,时滞将愈短。组织是既费成本又耗时间的,成本包含在利润计算中,但时间并没有包括进去。所以,要组织人数更多的组织,需要的时间将更长。

    4.如果组成有关行动团体的成员的原型组织已经存在的话,时滞将较短,理由同3类似。如果这一团体存在,不仅进行重组的代价不会很大(成本考虑已包括在现值计算之中),而且它也可能比从头组织一个相同团体的时间更少。

    5.通讯和交通条件愈好,时滞愈短。组织本身包含着把行动团体渗合在一起的含义,这样便于做出统一的决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交通和通讯的条件愈好,组织就能进行得更快一些。

    时滞2:发明

    1.如同施莫克勒在很窄的意义上对发明者所作的论述那样,假定安排的发明者也是利润最大化者,这看来是有用的,从新安排中能够实现的利润愈大愈确定,发明时滞就愈短。这些利润愈大,给予成功的发明者的报酬就愈高,那末,相比于其他的可能的发明而言,投入于该发明的创造性活动必定愈多。

    2.以完整的形式被借用或以修正了的形式运作于其他行业或经济中的相似安排数目愈多,时滞就愈短。如同狭义的技术可以在不同的社会中转换,安排也是可以转化的,当这样的借用是可能的时,发明的时滞就会缩短。

    3.基于法律和政治环境的经济安排愈可靠,能为将来安排的广延性提供基础的现存安排数目愈多,发明的时滞就愈短。假定其他方面相同,由于发明者能以一些“子装配线”为基础,因此,安排的基础愈大愈牢固,一个安排中的“新”的部分就愈简单。

    4.经济环境对可选择方案的制约愈少,时滞就愈短。非法解决办法的范围愈大,任何给定的发明落入该范围的可能性也愈大,从总体上而言,产生一个落在该范围之外的发明或改变“合法”安排的选择单的时间愈长。

    时滞3:菜单选择

    1.在已知菜单上可行的安排选择数目愈多,时滞就愈长。如同餐馆里长长的菜单会导致选择的延迟,一长列合法安排的选择会增加对潜在选择的评估(如执行比较检验)的时间。

    2.显现在菜单上的选择方案的现值分布愈大,时滞将愈短。如果一些选择明显优于另一些,选择时间将缩短。但是,如果所有各串的选择都很接近,则作出一项选择所需的时间会增加。在一家餐馆的菜单上,在牛排(我喜欢的)和烂胡椒(我无法忍受的)之间的选择无需费多长时间,但在牛排和龙虾(都是我喜欢的)或在烂胡椒和新英格兰煮食(都是我不能忍受的)之间作选择,所费时间就比上面长得多。

    3.对外部利润内在化至少能起部分作用的现存安排的总成本中固定成本部分愈大,时滞愈长。尽管更新更有“效率”的安排会替代现存的安排,但只有当旧安排运作的可变成本大于新安排的总成本时,替代才可能在短期内发生。组织是沉淀资本成本的安排性部分,由于对组织的投资常常没有折旧,这一短期确实也可能是非常长的。

    时滞4:启动时间

    A.个人安排

    潜在利润愈大愈确定,启动时间愈短。利润愈大,行动团体花时间来解决新安排创新中的疑难问题就愈值得。

    B.自愿合作安排

    1.潜在利润愈大愈确定,启动时间愈短,理由同上。

    2.初级行动团体成员间的意见一致的程度愈高,而且成员间对潜在利润的分配愈公允,启动时滞愈短。如果团体范围内分歧很大,谈判就会花费时间,如果一些成员觉得他的收益比别人少得多,那么,他们就会“采取行动”试图抬高他们的所得比例。

    3.初级行动团体的成员规模愈小,启动时间愈短。成员愈少,在意见分歧的条件下达到某种协调的时间愈少。

    C.政府性安排

    1.潜在利润愈大愈确定,启动时间愈短,理由同上。

    2.选举频率愈高,时滞愈短。如果选择包括某些必要的法律修改,那么,有必要通过动议方式或选举新的能够间接影响这类立法的代表来通过新的立法。在上述两种方式中,选举的时间间隔愈短,改变受影响的法律结构的时间愈短。

    3.相互对立的政治联盟的力量愈是平衡,在这一特定问题上受初级行动团体影响的代表的热情愈少,时滞就愈长。当政治议题通过某种间接选举的形式得到解决,以及当这些间接的团体(如州立法机关)面临数个议题(安排创新只是其中之一)时,如果反对一项计划的人数很少,以及如果当支持此议题的人很热情而反对此议题的人相对不热情的话,我们就能预料,这时的决策将快得多。政治力量的平衡及感情力量的逆转必定会导致时滞的延长。

    如同对选择问题的更精确的公式允许我们作出某些预言性表述一样,有关时滞决定的这一类说明(尽管它不像我们期望的那样明确)也使我们能预测某些外生变量对安排总时滞长度的影响程度:对四个时滞结构的检验使我们能够预测,个人安排的总时滞应该小于自愿合作的安排的总时滞,反过来,前两种安排的总时滞又要小于政府性替代安排。由于“菜单”规模对两种不同的时滞起相反的作用,就不可能对扩大菜单规模所能产生的净效应作出预测(例如,制度环境的变动能使原先不能接受的安排变成为合法的或社会上可接受的安排);任何增大潜在利润规模或确定性的行动都将减少总时滞,任何扩大相应行动团体规模的行动都有可能产生一个较长的总时滞。当然,只有在考察了美国历史经验后才能判断,我们的模型是否有助于解释安排创新的时间,或者我们事先的理论化是否需要根据实际经验来修正。

    结论

    下图是一张流程图,这张图试图将我们已经勾勒的安排变迁理论作一个直观的概括。某些外生性变化(如技术、市场规模、相对价格、收入预期、知识流量或者政治和经济游戏规则的变化)使得某些人收入的增加成为可能。但是,由于某些内在的规模经济、外部性、厌恶风险、市场失败或政治压力等原因,上述可能的所得并不可能在现存的安排结构内实现。所以,那些创新出能够克服这些障碍的制度安排的人(或团体)才能够获得潜在利润。

    某些人或这些人组成的团体意识到潜在利润的存在,经过一段时滞后,它们将受影响的当事人组成一个初级行动团体,或者重新调整方向,将已经建立的行动团体的目标调整到获取这些潜在利润。“认知与组织”时滞的长短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利润规模(如确定性状态),也取决于初级行动团体获取利润的安排技术是否能够得到。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技术的存在,使上述行动在成本少于利润的情况下实现,较长的时滞就会发生。同时,在这段时滞里,就一直会有发明新技术或修改旧安排的尝试出现。如果一个或多个经济可行的安排确实存在,行动团体将选择一个报酬最高的安排。在决策时,他们必须考虑以下事项:潜在收益,组织成本,经营成本,非想要决策的“阻滞成本”(如果他们的选择涉及政府)以及分配这些成本和收入的时间。如果可能的选择不止一个,那么就要花费一些时间寻找一个事实上“最好”的选择,因此,一个“选择菜单”的时滞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行选择的个数和多样性。另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在任何一个时点上,制度环境总是要排除某些潜在的选择(例如,菜单上的选择个数与法律和政治上可接受的数目之间存在一个差额)。有鉴于此,下述情形就很明显,即环境的变动将导致在菜单内的重新选择,即使现在的安排已经早在运行之中。

    一旦安排选定,它就必须作出创新。由于这种安排为团体间的合作或竞争设置了新规则,所以创新的过程同样需要时间。很可能,在个人安排的场合,创新的“启动”时滞最短,涉及自愿合作团体的长一些,涉及政府的则最长。最后,利润的取得有时可以直接来源于新安排,有时只来源于新安排产生的新制度装置的使用,有时则间接地来源于新安排建立的次级行动团体(a

    secondary action

    group)的活动。然而,一旦取得了利润,系统就复归均衡,这时,就不再有改变安排的任何压力,除非一些外在事件又产生新的外部利润,均衡重新被打破。

    L.E.戴维斯

    D.C.诺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