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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马克思的无产者与马尔萨斯的预言(1/2)

    第十五章摘自《新事态》的段落表明,拥有财产的权利是工人改善他们生活条件的手段。在整个讨论中暗含的,是对古典经济学家的生产成本的工资理论的否定。为了使财产的获得成为工人的有意义的目标,工资必须足够多,应超过确保只容许劳动力再生产的生计水平上的生存的限度。按照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的扩展,工人仍未能获得财产所有权使之成为可能的最小自由;工人仍然深陷于工业无产者的困境,受制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无情运作,这生产过程必然使全部的经济剩余都流归于“非劳动的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者。工人最容易受到“市场盲目力量”的伤害,这“盲目力量”使他们在市场失灵或崩溃时仍受到剥削。在马克思的工业资本主义模式中,工人无法获得能提供哪怕是部分的从经济关系中退出的选择权的财产,而且任何在可选择的购买其劳动力的买方中选择的能力,也不能提供任何类似市场的交换过程,因为在这里,剥削根本无法归罪于特定的雇主。

    马克思未能摆脱古典分配理论强加的智识束缚,这主要表现在,马克思没有认识到,在劳动的生产价值与工资水平间的差额中寻求利润的企业家的潜在的平衡行为。对竞争市场过程的理解本将会表明,即使马尔萨斯有关人口增长率的预言言之成理,工人也将在所有时期和极度沉闷停滞的状态中,发现获得财产的可能。不过,“马尔萨斯魔鬼”将持续作用,以减少财产所有权供给工人自由的能力。工人将会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他们自己被挤到了生存的边缘。

    整个古典的马克思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表明,它未能认识到革新、提高资源生产率及扩大收入增长幅度的潜力,这种潜力可暂时中止马尔萨斯的威力。然而,在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人口增长确实出现了,而且早期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确实导致了大规模的城市集中,这种集中使得独立个人的不动产单位不再适用于许多在范围广泛的生产过程之中的参与者。就本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