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建构与进化(1/2)

    [我希望]阐明究竟是谁以及在什么背景下发现了使自由国家得以形成的真实的法律。这一发现与那些已经给其他门类的科学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法的观念极为相似。这些观念的称谓有如下述:发展、进化和连续性。[我也希望]阐明这一发现是如何解决稳定与变革之关系这个古老问题的,

    又是以何种方式确定了传统在思想进步方面的权威地位的。

    ——阿克顿勋爵①

    ①Lord Acton,

    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London, 1907), p. 58.

    我们将在这一导论性的章节中所讨论的大多数问题, 已在我所发表的一系列预备性研究论文中得到了较为详尽的考察, 而其间的大多数论文已在拙著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London and Chicago, 1967)(以下简称为S.

    P. P. E. )中重印;尤请参见该论文集中的chapters 2-6以及我于1966年所做的演讲:Dr Bernard

    Mandeville, in 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 lii(London,

    1967), and The Confusion of Language in Political Theory(London,

    1968).

    建构与进化

    考察人类活动模式的方法有两种;这两种考察方法在对人类活动模式的解释方面以及在对这样的模式进行刻意改变的可能性方面,

    会导出全然不同的结论。在这两种方法当中, 一种方法是以那些已被证明为荒谬的观念为基础的;由于这些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虚荣心,

    所以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就连那些明知它们是以虚构为基础的但却认为虚构并无危害的人也一直在使用它们。另一种方法则会在某些方面导出一些令人讨厌的结论,

    以至于没有多少人愿意自始至终地尊奉这一方法, 尽管当论者从理论上阐明了它的基本论点以后, 很少有人会对这些论点提出质疑。

    第一种方法使我们感觉到我们在实现自己的愿望方面拥有着无限的力量,

    而第二种方法却使我们一方面达致了这样一种洞见, 即我们能够刻意创造的东西是颇为有限的,

    另一方面则使我们认识到了我们现有的某些愿望确实是幻想。然而需要指出的是, 人们却因甘愿蒙受上述第一种观点的欺骗而导致了这样一种恶果,

    即人在事实上限制了自己所能够达致的成就, 因为不争的是, 只有承认人所可能成就者的限度, 人才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力量。①

    ①任何断定某件事情不可能的说法,

    在今天,

    都会受到人们的嘲笑;而且人们还会举出大量的事例来证明甚至连科学家都曾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却在后来成了可能的事情;而这两种态度完全可以说是当下的一种时尚。但是无论如何,

    科学知识的一切进步, 最终都在于对某些事件的不可能性所做的洞见。数理学家Edmund Whittaker爵士曾把这种状况称之为“无能原理”

    (impotence principle), 而卡尔·波普尔爵士也系统地提出了一种观念, 认为所有科学定律在根本上都是由禁令构成的,

    也就是由一些宣称某事不可能发生的断言构成的;尤请参见Karl Popper,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London,

    1954).

    第一种观点认为, 只要人类制度是为了实现人的目的而刻意设计出来的,

    那么它们就会有助益于人之目的的实现;这种观点还常常认为, 一项制度之存在的事实, 恰恰证明了它是为了实现某个目的而被创造出来的;同时它还始终如一地主张,

    我们应当重新设计社会及其制度, 从而使我们的所有行动都完全受已知目的(known purposes)的指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这些主张几乎都是不证自明的, 而且也似乎构成了具有思考能力的人所值得采取的惟一的一种态度。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这些主张乃是以这样一种信念为基础的,

    它相信所有有助益的制度都是人之设计的产物, 并且认为只有这样的设计才会使或者才能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