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2.自由言论经济学(1/2)

    在极端的情况下,在经济安排(作为一个方面)与自由言论(作为另一个方面)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直接的相互关系。

    我们很少认识到:要想使“信仰狂热者”有发表意见的可能,丰裕的金融支持与经济支持是多么的重要。你可知道,今天的信仰怪人可能是明天的主义倡导者,自由言论的本质,在于保持使信仰怪人转变成主义倡导者所要求的那种机会。

    经济安排与自由言论之间的相互关系,远在你们接触到成熟的社会主义国家之前,就早已是非常密切的了。我将通过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情况来说明这一关系是多么的紧密。这些国家都是我们所认为的、最突出的自由社会。例如,考虑一下特别是过去40至50年间,美国对我们社会中的各种人所施以的限制。在美国,一类被实际地(而不是原则上)剥夺了自由言论权利的人是商人。最近,我收到了一封来自一家石油与气体组织执行副主席的信。我不想提及这个人的姓名及这个组织的名称,我只是读一下他所讲的那些话:

    正如你所知道的,真实的问题远远超出了每千立方呎的价格问题(这是相对于能源立法而言的),而是宪法修正案——言论自由的保障——的继续问题。在日益增多的限制下,正如大哥哥越来越密切地注视着我们的肩膀一样,我们日渐胆怯于针对谬误与坏事而喊出真理之声,而道出我们的信念.对IRS(国内收入署)审计的恐惧,官僚主义的扼杀,或政府的骚扰等,都是对抗言论自由的强有力的武器。

    在10月31日版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告》中,华盛顿悄悄话专栏指出:

    “石油工业的官员们宣称,他们已经收到了来自能源部长詹姆斯·施莱辛格的下述最后通牒:‘要么支持政府所提出的原油的税收,要么面临更为强硬的限制,及可能出现的解散石油公司的趋势.’”

    让我再举一个更为明显的例子,来说明加之于商人身上的、对自由言论的限制。我相信你们和我一样,都从你们的银行收到过美国财政部印刷的小纸片。上面敦促你购买美国的储蓄债券。如果那个小纸片是由有关的私人商业机构印刷的,那么联邦贸易委员会很可能将其作为使人误入歧途的、不正确的广告宣传而予以斥责。我常说:美国储蓄债券运动,是历史上最大的利用顾客资金买空卖空的投机商号活动之一。政府告诉人们:“你们购买这些债券,而它将保障你们的将来。这是进行储蓄,并为你孩子的教育及你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收入的一种方法。”后来。政府改变了初衷,并造成了通货膨胀,从而使那些债券的价值不断地下降。这样一来,在过去15年或2O年间购买了债券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这样的结果:与他们最初付出的数量相比,他们所拿回的,是一个具有较小的购买力的量,即一个只能买到较少产品与劳务的量。而且,漏船又遭顶头风,他们还不得不为所谓的利息付税,而这些利息甚至不足以补偿由向他们出售这些债券,并作出这些承诺的联邦政府所导致的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

    你可能不赞同我的意见。你可能认为这些债券是一项很好的投资,然而我引入这一例证的目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你料想向你们发送这种小纸片的银行家们相信它吗?按照我的办法做。我向银行家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你认为对于你的顾客来说,储蓄债券是一项很好的投资吗?”他们的回答是一致的,“不,这是一项很糟糕的投资。”我问他们,“为什么你们到处将这种小纸片散发给你们的顾客呢?为什么你们要参与这种我认为是根本性的、利用顾客资金买空卖空的投机活动呢?”他们都给了我同样的答案:“如果我们不这样做的话,财政部会非常不高兴。来自于财政部的压力是非常强大的。”

    不久以前,我在盐湖城与某家欠企业的一位中级管理人士进行了交谈。他向我讲述了在他看来这项储备债券运动是多么的糟糕。接下来,他又告诉我,由于来自上司的压力,他不得不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在同事当中促进这件事,而他的上司依次地又反映了来自美国财政部地压力。那些银行家,或者那些管理人员,有实际上的自由言论吗?

    当然,有时的确存在着无畏的银行家,无畏的商人,尽管需要付出代价,但他们还是自由地表达他们自己的思想。但商业领导者的公开讲话,几乎永远都是温和的。他们以笼统的措辞来谈及政府限制的罪恶,来谈及自由企业的重要性,但是,一旦进入实例他们就变得非常谨慎,力争不要太具体。同样,也有一些可敬的例外情况。

    你可能会说,“这并不要紧,那些人不过是商人;商人毕竟有着足够的赚钱之道,他们不必为自由言论而担忧。”那么让我们转到我自己的领域——学术领域上来,并提出这样的问题:“学术言论自由方面出现了什么情况呢?”考虑一下我在芝加哥大学医学院的同事的情况,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其研究工作中都得到了国家健康学会拨款的支持。在进行一番反对国家健康保险的慷慨演说之前,他们中有谁会不深思再三呢?我不是在责备他们,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不是在批评任何人。我只是在试图讨论我们所采取的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方面),与自由言论(作为另一个方面)之间的相互关系。人民应该为自由言论而付出代价,然而,代价应该是合理的,而不应该是不相称的。用著名的最高法院判决中的话来说,不应该存在着对言论自由的、“令人寒心的影响”。然而,这一点几乎是毫无疑问的:在学术领域中,人们受政府资助的程度,已经对他们的言论自由产生了令人寒心的影响。

    对于医学界人士来说是正确的东西,对于那些经济系的、从国家科学基金会得到拨款的、我自己的同事来说,也同样是正确的。我仍然想到:国家科学基金会不应该存在,它是政府的一个不适当的职能。我的同事中不是很多人都愿意公开赞成这一观点,而且毫无疑问,为数不多的这些人决不会是那些从国家科学基金会得到拨款的人。事实上,我经常这样说:在现今时代拥有言论自由的唯一的一个大学教师,大约是一位接近于退休或者已经退休的、某一私立大学的在职教授。那就是我。

    让我们从学术界及对言论自由的那些令人寒心的影响引发开去,再来看着经济安排与出版自由在一种更为直接、且更为密切的形式上的相互关系。一段时间以前曾流传着关于英国的一家伟大的报纸《伦敦时报》的故事。正如人们过去经常称呼的那样,它是“伟大的朱庇特”。然而有一天,一家工会(我认为是排印工人工会)禁止了它的发行——尽管还可能是另一个机械技术工会。他们为什么要关闭这家报纸呢?因为《时报》计划发表一篇关于该工会企图影响报纸所登载的内容的文章.正如你所想到的,这是对出版自由的一种明显的、直接了当的侵犯。你可能会说:“然而,这件事并没有牵涉到政府。”当然牵涉到了!因为若没有政府的援助与支持,没有哪个工会能够拥有这样的统治地位。

    另一个来自英国的例子是同样恰当的,现在在英国存在着一个国家新闻工作者工会,它极力在那些在英国报刊上撰写文章的新闻工作者当中,形成一种只雇用某一工会会员的制度——而且在英国议会中还存在着一个悬而未决的议案,其目的在于促成这一结果。这一工会威胁要联合抵制那些雇用不愿意加入并接受他们所宣布的原则的、非国家新闻工作者工会成员的报纸。而所有这些都发生在英国,我们的自由之乡,产生大宪章(Magana

    Charta)的地方。

    为了更直接地求助于法院,象一般的知识分子一样,当处于不同的自由言论方面之间时,法官们表现出了一种精神分裂症。法院力图在他们所认为的政治言论或文化言论(作为一个方面),与他们所认为的商业言论(作为另一个方面)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感谢伯纳德·西甘教授对我的指教,我认识到:最高法院最近采取了二些谨慎的措施,以期将《第一修正案》中的权利扩展到商业言论方面。他们这样做是与下述法律相联系的:禁止药剂师大肆宣传的弗吉尼亚法律;禁止律师大肆宣传的亚利桑那法律;禁止人们在他们的财产上放置“出售”标记的新泽西法律。最高法院已经宣布:所有这些法律都是违反宪法的。但在每一决议当中,他们又都是非常谨慎,并继续坚持认为:在这两种言论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线;《第一修正案》仅对政治言论给予绝对的保护,而不是对商业言论给予绝对的保护。

    我欢迎近来的这些变革,但对待政治言论与商业言论的态度之间的差异,仍然是巨大的。例如,俄亥俄的一家法院,威胁要关闭一份色情杂志,《非法谋生者》,并判处所有者与出版者入狱。很多有名望的知识分子在请愿书上签名,强烈抗议他们所说的对自由言论的侵犯及一项审查法案。就个人而言,我看不出作为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的《非法谋生者》事件,与对广播及电视中的香烟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