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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序言: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1/2)

    哈耶克(F.A.Hayek)在论及自由主义时,曾对英国式与法国式的两种自由主义传统加以区别。前者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相信渐进的改良,相信社会的自发秩序,注重法制下的自由。后者则以建构理性(constructive

    rationalism)为基础,视所有社会与文化现象为人为设计之产物,强调人们可能而且应该根据某一被接受的原则或计划重新组织社会结构。

    哈耶克在讨论法国式自由主义时,小心翼翼地指出几个例外:孟德斯鸠(1689-1755)贡斯当(1767-183o)、托克维尔(180-1859)。依哈耶克之见,这几位思想家更接近于英国自由主义,而与法国自由主义传统有明显区别。

    哈耶克关于英法自由主义的区别以及他对孟德斯鸠、贡斯当与托克维尔的厚爱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自由主义者的心态。二战之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界出于对法西斯政治的反思以及当时的理论需求,开始从新的视角思考极权主义问题,并对自由主义传统进行反思。这种反思的重要理论结果之一就是把当代极权主义与西方近代思想发展中的某些思潮联系起来。当然,在不同的作者中,当代极权主义的思想渊源也许不尽相同。譬如,哈耶克强调欧洲大陆理性主义所包含的极权主义成分,塔尔蒙(J.L.Talmon)强调极权主义民主与当代极权主义的渊源关系,伯林(I.Berlin)则注意到追求积极自由可能导致对自由的否定以及对某种超越个人的集体性权威的崇拜。

    尽管不同自由主义者讨论的角度不同,批评的对象也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五六十年代几乎所有自由主义者都把卢梭(1712-1778)的学说与当代极权主义理论联系起来,大致勾勒出一条以卢梭为起点,中经康德(1724-1804)、黑格尔(1770-1831),最后发展出当代极权主义的线索。

    由于自由主义者把卢梭作为极权主义的最早先驱,曾经批评过卢梭的思想家便受到他们的格外关注。伯克(1729-1797)与托克维尔在五六十年代的复兴属于此例,贡斯当的复兴也属于此例。二战之前,贡斯当在西方政治思想界并不受重视。贡斯当的名字更多地是与他的著名小说《阿道尔夫》联系在一起。当然,历史学家在描述法国大革命之后的历史时,不会忘记提及这位著名的政治活动家、自由主义派领袖,不会不描述他与拿破仑的冲突以及与德·斯塔尔夫人暴风雨般的爱情,但很少有人把他看作一位有贡献的思想家、理论家。

    二战以后,贡斯当的地位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贡斯当对自由与代议制的执著追求、对各种压制自由的制度的无情鞭挞、对卢梭以及极权主义民主的批评在当代自由主义者那里找到了知音。从五十年代起,几乎所有论及自由主义发展的书籍都会提到贡斯当的贡献,特别是他关于自由理念的贡献。当代自由主义大师伯林《自由四论》的“导论”就是以贡斯当的著名格言作为卷首语的。伯林称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是讨论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两种概念的最好的文章。

    二

    贡斯当出身于瑞士洛桑一个法裔贵族家庭。先辈原是法国新教徒。南特敕令废除后,为躲避宗教迫害而逃到瑞士。贡斯当出生几天后,母亲便去世了。父亲为他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他接受了不止一个家庭教师的培养,并从十四岁开始,接受正规的大学教育:1782年就读于德国的埃尔那根大学,1783年至1785年在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读书。贡斯当在爱丁堡大学时期,正是苏格兰启蒙运动达到**的时期。贡斯当受到亚当·斯密(1723-1790)、亚当·佛格森等著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他在苏格兰所受的教育奠定了他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也奠定了他对英国文化与政治制度终生不渝的推崇。

    离开苏格兰后,贡斯当行踪不定地居住在巴黎、洛桑、布鲁塞尔和布斯威克。他曾在1785年至1787年期间会见过法国著名哲学家孔多塞(1743-1794),并自称是孔多塞的弟子。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他开始写作他生平最重要的理论著作《论宗教》。这部著作断断续续写了一生,直到三十年后才完成。

    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对欧洲思想界与政治界产生了巨大的震动,也对贡斯当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贡斯当一生的理论活动都是对法国大革命的不断反思。尽管贡斯当在这一时期尚未发展出关于法国大革命的的系统理论,但他后来对大革命的许多认识都已在这个时期初见端倪。像当时许多自由主义者一样,他对革命前的旧制度表现出强烈的敌意与轻蔑。他痛恨旧制度的政治迫害与宗教迫害。他认为“旧制度是一个**、专断与软弱的混合体”,推翻这种制度是完全合理的。他热情讴歌大革命的最初阶段,对大革命后期的雅各宾专政表现出无比憎恶。他在后来写道:“革命一般有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人们一致希望推翻所有人都不能容忍的制度;在第二阶段,运动被人为地继续,它已经不再是自然的了,它的目标是试图摧毁所有与少数人倡导的制度相反的东西。如果说理性的人们可以将革命中止在第一阶段,成功的机会就会是巨大的。这样的革命是短暂的、令人高兴的、是流血最少的。”英国革命与美国革命便属于这种类型。法国大革命在1791年以前处于第一阶段。遗憾的是,法国人未能适可而止,他们试图摧毁一切旧制度,建立一个全新的制度。结果导致雅各宾独裁那样灾难性的后果。

    尽管贡斯当对法国大革命有所评价,但严格地说,在1895年以前,他只是大革命的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改变这一状况的契机是他与斯塔尔夫人的关系。斯塔尔夫人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政治家内克的女儿,出色的自由主义政治活动家、文学家。贡斯当于18po年在瑞士结识了斯塔尔夫人,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四年之久的充满感情风暴的浪漫关系。这一关系对贡斯当一生有深刻影响。斯塔尔夫人不仅帮助了他的政治活动,影响了他的政治观念,而且也激发了他的文学激情。贡斯当的著名小说《阿道尔夫》在很大程度上是描述他与斯塔尔夫人关系的自传性作品。1895年,贡斯当随斯塔尔夫人来到巴黎后,立即卷入法国的政治生活。他是斯塔尔夫人沙龙里的中坚人物,该沙龙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都有巨大的影响。他与斯塔尔夫人一道,极力维护热月党人的统治,抨击反革命的保王党人以及雅各宾派从左右两方面对温和政权的威胁。从1796年开始,贡斯当相继发表了一系列政治论著。其中最重要者当属《论当前法国政府的力量和赞同它的必要性》(1796)。在这部论著中,他极力鼓吹“结束革命”。他写道,“我强烈希望结束这场革命,因为继续革命会伤害自由。这也是为什么我极力主张加强我们的共和国的原因。人类命运中所有高尚而伟大的事业都与共和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拿破仑执政初期,贡斯当对拿破仑寄予很大希望,把他看做保卫共和国与革命成果的人物。在这一时期,贡斯当被任命为立法院的委员。然而,随着拿破仑日益抛弃自由主义的外衣,走向**独裁的道路,贡斯当变成了拿破仑的反对派。他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抨击拿破仑的独裁,被欧洲各种反对拿破仑的力量视为英雄。1802年,他被拿破仑赶出立法院。1803年,斯塔尔夫人也被拿破仑勒令离开巴黎。他们两人被迫离开巴黎,开始过流亡的生活。

    在流亡期间,贡斯当以巨大的热情投入写作。1806年,他完成了一部系统讨论政治问题的著作的初稿。这部初稿后来发展为《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原则》,于1815年发表。1806年,他写作了著名小说《阿道尔夫》。1807年,他翻译了席勒的剧本《华伦斯坦》。1813年,在拿破仑政权垮台前夕,他出版了抨击拿破仑的两个小册子:《论征服的精神》与《论僭主政治》。

    1814年,贡斯当随着波旁王朝的复辟回到巴黎,成为一个很有影响的政治人物。他赞成复辟,并为争取建立君主立宪制而努力。1815年拿破仑百日政变时,他先出逃,然后又应拿破仑的邀请担任议员,为拿破仑草拟了一部宪法,并于1815年最终发表了《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原则》。

    拿破仑在滑铁卢被最终击败后,波旁王朝再度复辟,法国政治走向反动。正像贡斯当描述的那样,法国政治由一批极端的保皇党人控制。在会议中,人们看到的仅仅是“外省贵族的傲慢,王室贵族的无知以及追名逐利者的贪婪”。波旁王朝政权的目标是“逐步剥夺法国民族在1789年争来并于1814年得到进一步保障的所有权利”。面对波旁王朝的反动,贡斯当再次扮演了反对派的角色。从1815年至1830年逝世,他一直是法国自由派的领袖人物。他曾当选为议员,利用议会讲坛抨击波旁王朝的反动政策。他创办杂志,发表文章与小册子,阐述自由派的主张。他到处发表演讲,其中最重要者为1819年的演讲“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这次演讲被视为自由主义的政治宣言,贡斯当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地位与这篇演讲关系颇大。

    贡斯当在有生之年亲眼看到了波旁王朝的覆灭。1830年七月革命爆发后,他以多病之躯参加了革命。他为路易-菲力浦的上台作了巨大的努力,并与基佐一道起草了宣布路易-菲力浦为国王的《告人民书》。路易-菲力浦给他的回报是任命他为国务会议中一个部门的主席,并赠给他20万法郎以偿还赌债。

    1830年11月,贡斯当逝世。法国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国葬。

    三

    贡斯当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中的地位主要归功于他的自由观念。自由是贡斯当的最高信仰,他毕生为自由的理想而战。他在《文学与政治杂论集》的序言中曾这样写道:

    在四十年中,我为维护同一原则而战,那就是各个领域的自由,即宗教的、哲学的、文学的、实业的、政治的自由。我所谓的自由意味着个性相对于权威与大众的胜利:这里的权威指的是以**主义方式统治的权威,而大众指的是要求少数服从多数权利的大众。**主义没有任何权利,而多数只有强迫少数以维持秩序的权利。但是,所有不扰乱秩序的行为领域,所有只属于一个人内在世界的领域(诸如意见),所有表达不会引发暴力而伤害他人的意见的领域,所有允许竞争者自由竞争的实业领域,都属于个人,社会力量无权合法地干预。

    贡斯当的自由观念有其独特的自由派特征。这一特征只有在分析贡斯当对卢梭自由观念的批评时才能显现出来。在某种意义上说,贡斯当的政治理论是对卢梭著作的不断评注与反思。他的许多观点都是直接或间接与卢梭对话或争论。惟其如此,尽管贡斯当从未有幸结识卢梭,他与卢梭的“辩论”却为人们所熟知。他被当代自由主义者视为对卢梭民主理论最有力的批评者。

    应该说,卢梭理论的出发点与归宿也是自由。卢梭酷爱自由,他的最大遗憾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的政治理论的宗旨就在于“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权规则”,即可以既保障自由又切实可行的政权规则。

    “自由”在卢梭的理论中有诸多涵义,但最本质的涵义就是后来伯林所称谓的积极自由,其核心是自主。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声称,自由意味着,“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卢梭的这种自由观念与霍布斯的消极自由观念形成显明的对比。在霍布斯那里,自由就是不受权力控制。因此,人们在社会中必须作一项最基本的选择:自由或被统治。尽管霍布斯也崇尚自由,但他坚持,为了安全,理性的人们应该放弃部分自由,过一种有权威的社会生活。卢梭的观点恰恰相反,他不仅否认自由与被统治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而且断言人们只有在社会与政治生活中才能过一种最完美的自由生活。卢梭以一种极其简单的方法解决了困扰霍布斯的自由与秩序问题。在卢梭看来,人们可以同时既是自由的,又是被统治的。实现这一目标的神奇方案是采纳一种独特的社会契约。这一契约的实质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这样,“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的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种社会契约中,每个人全部转让了自己的天然自由,普遍意志是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这样,当个人服从普遍意志时,他“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契约,卢梭建立了他的人民主权理论。

    贡斯当对卢梭学说的态度是矛盾的,正如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样。在《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中,他写道:“我相信,……《社会契约论》那种狡猾的形而上学,在今天只能用来为各种各样的暴政——个人的、几个人的或所有人的暴政——提供武器和借口,使之以合法形式。或通过大众暴力实施压迫。”不过在这一段下面,他又添加了一条注释:“我不希望加入卢梭的诋毁者行列,现在这支队伍已经足够庞大的了。”

    贡斯当对卢梭的矛盾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对卢梭人民主权学说的讨论中。一方面,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原则,亦即普遍意志高于任何特殊意志的原则是不容质疑的。法国大革命之后,许多保守的以及反动的理论家借口人民主权原则在雅各宾专政时期导致暴政而根本否定这一原则。对此,贡斯当决不苟同。他同意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对强力与权利的区分,亦即对强力与合法权力的区分。他强调,“世界上只有两种权力:一种是非法的,那就是暴力;另一种是合法的,那就是普遍意志。”

    然而,贡斯当从法国大革命的实践中认识到,人民主权的原则也有可能被误用来论证某种前所未有的暴政。他警告,如果没有精确的定义,人民主权理论的胜利可能成为人民的灾难。在他看来,关键的问题在于区分政治权力的权限与政治权力的归属及行使这两个问题。人民主权所涉及的仅仅是政治权力的归属及其行使方式,而决不在任何意义上使政府能够合法地享有更大的权力。主权在本质上必须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个人的独立与存在。不论是民主的政府还是少数人控制的政府,政府都有不应企图跨越个人权利所要求的界限。如果跨越这一点,政治统治就会成为**统治。“多数人的同意并不足以使社会的行为合法化:有些行为是不可能得到任何赞同的。”

    贡斯当认为,恰恰在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卢梭犯了致命的错误。卢梭要求社会的“每一个体将自己的权利毫无保留地完全转让给共同体(community)”。共同体作为一个抽象的实体,既是成员共同利益的代表,也是他们共同意志的代表。卢梭真诚地以为,这种共同意志的外化就是主权。人们在服从主权时,实质上只是服从自己。“主权,即社会,既不能损害社会成员的整体,也不能伤害他们中具体的任何个人。”

    在贡斯当看来,卢梭在讨论主权时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任何主权都必须由具体个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