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评韩非(1/2)

    1、说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我总觉得抬高了他。

    “教民耕战,富国强兵”是法家的积极的贡献,因为历史上秦皇汉武的对内大一统、对外开拓疆土得益于此,然而韩非对此没有贡献什么。“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及废除贵族,实行二十等爵等等,是把**君主一人而外的一切人都平等化了,这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对此,韩非没有贡献什么。在“法术势”三者之中,韩非的贡献在术势两者,也许势还是他的创造发明,他的术是君主充分运用势的术,比申不害的术要厉害得多。所以他的贡献,似乎不外是:(1)君主阴险残酷的御下之术;(2)君主有权无限纵欲的说教。这两者,在法家的全部武器库中是积极作用起得最少、消极作用起得最多的东西。二千年来法家被攻击为刻薄寡恩,目标首先是韩非。这么说来,从“法家立场”来说,韩非也是害群之马。说他“集大成”,起商鞅、李悝于地下,一定坚决反对。

    2、利害关系说与君主中心说,是韩非思想的两个中心——或者说,是他的“法术势”学说的两个前提。笔记揭露他这两个前提,当然材料丰富。

    不过在这里,我倒想对他这两个前提略加分析。

    3、利害关系说不是韩非首创的。韩非的描写犀利泼辣,到了**裸的程度,然而:

    第一,他根本没有考虑人性中善良的一面,而且这是从动物式的本能中发展出来的。动物中的本能是食、色、幼小保护。两口子之间,至少有一段时期是相互依恋的。“女性弱,为母则强。”这些都是超乎利害以上的关系。有人说,人是狼,然而狼群之中还有一定的秩序,这说得很对。

    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兼论及人性善与恶的两个方面,颇可参看。

    第二,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导致了“尔虞我诈”,然而也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利害结合,这是阶级斗争学说的前提。当甲乙丙丁四个人利害一致的时候,可以结合为一个小集团。为了与利益相反的人或集团斗争,这个小集团内部还必须保持为团结所必要的秩序。韩非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事实上,利害关系并不一定导致**主义,它也可以导致民主主义。韩非的利害学说,是**君主立场上的利害学说,这是他的特点。

    我十分厌恶这点。当然,冷静一点说,这是历史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