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礼与法(1/2)

    礼治和法治,见称为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两大潮流。依照中国国情而论,中国是一大农国,以一个中央政府统治若大一个国家,应该有一种普遍而公平的法律,才能将全国各地摄合在一起。而且农业社会比较稳定,不多变动,那一种法律,因而也必得有其持久性以相适应,因此中国政治从其客观要求论,实在最易走上一条法治的路,用一种统一而持久性的法律来维系政治。但中国思想界却总是歌咏礼治,排击法治。尤其是儒家可为代表。这里面也有一番理由。

    比较而言,礼之外面像是等级的,其实却是平等的。法之外面像是平等的,其实则是等级的。礼是导人走向自由的,而法则是束缚限制人的行为的。礼是一种社会性的,而法则是一种政治性的。礼是由社会上推之于政府的,而法则是由政府而下行之于社会的。无论如何,礼必然承认有对方,而且其对对方又多少必有一些敬意的。法则只论法,不论人。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那曾来考虑到被罚者。因此礼是私人相互间事,而法则是用来统治群众的。礼治精神须寄放在社会各个人身上,保留着各个人之平等与自由,而趋向于一种松弛散漫的局面。法治精神则要寄放在国家政府,以权力为中心,而削弱限制各个人之自由,而趋向于一种强力的制裁的。中国人传统提倡礼治,因此社会松弛散漫。不是自由太少,而是自由太多。政治只成为一个空架子,对社会并没有一种强力与束缚,往往不能领导全国积极向某一目标而前进。

    深一层言之,法的重要性,在保护人之权利。而礼之重要性,则在导达人之情感。权利是物质上的,而情感则是性灵上的。人类相处,不能保卫其各自物质上之权利,固是可忧,然而不能导达其相互间之情感到一恰好的地位,尤属可悲。权利是对峙的,而情感则是交流的。惟其是对峙的,所以可保卫,也可夺取。惟其是交流的,所以当导达,又当融通。因而礼常是软性的,而法则常是硬性的。中国社会沉浸在此尚礼的风气中,一切讲交情,讲通融,像是缺乏力量。但弱者在其间,却多回旋转身之余地,因此一切可以滑溜前进,轻松转变。若在尚法的社会,遇到权利相冲突的当口,法律虽为保护权利而设,但既是双方权利相冲突了,保护了甲方,便不能同时保护到乙方。若乙方硬要维持乙方的权利,而不能乞援于法律,便只有要求法律之改制,法律操握在政府,若要改制法律,便只有推翻政府,来另创政府。因此尚法的社会,在其演进途程中,常不免有革命,尚礼的社会,则将无法革命,而亦不需革命。因此尚法的社会常易有剧变,而尚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