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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讲 里比多说:自恋(1/2)

    我们最近已一再讲过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别了。第一,由压抑作用看来,我们知道这两种本能怎样地互相反抗,其后性本能又怎样地在表面上屈服,迂回曲折地求得满足,以补偿其损失。其次,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对于必要性从一开始便各有不同的关系,所以,它们的发展彼此互异,而对于唯实原则也各有不同的态度。最后,我们还深信由观察而知性本能和焦虑之感比自我本能有密切得多的关系,——这个结论似仅在某一要点上尚未完密而已。要拥护这个结论,可再举下面的一个深可注意的事实:饥渴为保存自我的两种最重要的本能,却从未转变而成焦虑,至于不满足的里比多转变成焦虑,则为很常见的现象。

    我们所以要将性本能和自我本能严加区别的理由,那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其实,说性本能是个体的一种特殊的活动,已默认二者之间的区别了。成问题的,只是这个区别究竟有什么意义,以及我们是否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区别。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看下面的两点:(1)性本能在身体的及心理的表示上,不同于自我本能,究竟到了何种限度,我们是否能加以规定;(2)由这些差异而引起的结果究竟如何重要。我们原无意要坚持这两种本能在本质上的差异,而且即使有了差异,了解也是很不容易的。它们都不过被描述为个体的能力的泉源,我们若要讨论它们在基本上究竟同为一种或分属二种,则决不能仅以这些概念为基础,而必须以生物学的事实为根据。就目前说,我们对于这方面所知甚少;纵使我们所知较多,也无济于精神分析的研究。

    荣格以为各种本能都源出于一。因此,凡来自本能的能力都称为“里比多”;这也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我们采用这个办法,决不能使精神生活中不再有所谓性的机能,于是便不得不将里比多分为性的和非性的二种。然而里比多一词却仍宜保存着,以专称性生活的本能力,象我们以前所用的才是。

    所以,我想性的本能和自我保存的本能究竟应否加以区别的问题,对于精神分析没有多大重要性,而且精神分析也没有资格讨论这个问题。由生物学的观点看来,显然有许多方面可以证明这个区别的重要。因为有机体的机能只有性这一种才超出个体之外而和物种相联系。这个机能的行使,不象他种活动那样常有利于个体,而且为了得到性的高度的快乐,或不免使生命陷于危险或灭亡。然而个体的生命仍须保留一部分遗传给后代,于是乃有一种不同于其他的新陈代谢的历程,以为达到这种目的之用。个体原自以为非常重要,以为性也象其他机能,只是用来求个体满足的一种手段,但由生物学的观点看来,个体的有机体只是物种绵延的一段,与不朽的种质(germ-plasm)相比,其生命甚短,不过暂时作为种质的寄身之所而已。

    但以精神分析解释神经病,便不必作这种深远的讨论。性本能与自我本能的区别已可用以为了解“移情神经病”的关键。这种神经病的起源已能追溯到某一基本的情境,而在这个情境之内,性本能与自我本能互相矛盾,或——以生物学的术语说吧,虽不很准确——自我以本身作为独立的有机体的资格与其本身的另一种资格,即作为物种延续的一分子,是互相反抗的。这个分立或者到了人类才开始存在,因此,总的说来,他之所以较优胜于其他动物,或许就在于他有患神经病的能力。人类的里比多的过分发展及其精神生活的异常复杂(这或由于里比多发展而来),似乎构成了引致这种矛盾的条件。无论如何,人类已明白地在这些条件之下,有了远远超出动物的进步,所以他的患神经病的能力,似乎只是人类文化发展的能力的对应面。但是这些仍然只是使我们离开目前课题的推论而已。

    我们研究的进行仍旧是根据这么一个假定:性本能的表现和自我本能的表现可以区别开来。在移情的神经病内,这种区别是不难求得的。凡自我对于自身的**对象的能力的投资,我们称之为“里比多”,而来自自存本能的他种投资,则可称为“兴趣”;我们若推求里比多的投资、变化及其终极的命运,我们就能初步了解到精神生活中各种力的进行。移情的神经病为这个研究提供了最好的材料。但是,关于自我——及其构造和机能的种种组织——仍然未能了解。我们乃不得不相信他种神经病的分析或可用来帮助对这些问题的理解。

    精神分析的概念,早就有人推用于这些其他情感的研究了。1908年,阿伯拉罕和我讨论之后,便发表了一种主张,以为早发性痴呆(dementiaprcox)以没有在外物上投资的里比多为主要的特征。〔《癔病与早发性痴呆的精神**的区别》(ThePsycho-Sex-ualDifferencesbetweenHysteriaandDementiaPrcox)〕。但是那时发生了一个问题:患痴呆症者的里比多既经离开了它的外物,那么又如何结局呢?阿伯拉罕毫不迟疑地认为里比多又回到了自我,又以为里比多的这种回复乃是早发性痴呆中夸大妄想的起源。这种夸大妄想正好比恋爱时夸大对方的身价。因此,我们由于研究精神病的情绪和常态恋爱生活方式的关系,才第一次懂得精神病情绪的一个特点。

    我要告诉你们,阿伯拉罕的这个见解在精神分析中仍保留着,而且成为我们关于精神病理论的基础。我们已逐渐了解到下面这个概念:里比多虽附着于某种对象之上,而且表现一种想在这些对象上求得满足的**,但也可丢掉这些对象而以自我本身为代替;这个观点又逐渐发展得更为周密。从前P.纳基用自恋(narcissism)一词来形容一种性的倒错,即一个成年的个体用施于爱人身上的拥抱抚摩滥施于自己身体之上。我们现在便借用这个名词以称里比多的这种应用。

    我们只要稍加思索,便足见世上如确有这种爱恋自己身体的现象,那么这个现象必不完全是例外的或无意义的。也许这种自恋乃是普遍的原始的现象,有了这个现象,然后才有对客体的爱(object-love)。但自恋的现象却也不必因此而消失。我们必须记得“客体里比多”(object-libido)的进化,在这个进化的初期,儿童的许多性冲动都在自己身体上寻求满足——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自淫的满足——性生活之所以退化,而不能学会对于唯实原则的顺从,便可用这种自淫的能力作为解释。因此,自淫现象似乎就是里比多在自恋方向上的性的活动。

    总结一句话,我们对于“自我里比多”和“客体里比多”的关系已获得一个相当的观念,而这个观念则可借用动物学方面的比喻加以说明。你们要知道最简单的生物只是一团未分化的原形质。这原形质常随所谓“假足”(pseudopodia)而向外伸张;但也可缩回这些假足再将原形质集为一团。这些假足的伸出,正好像里比多投射在客体之上,而最大量的里比多仍可留存在自我之内;据我们的推想,自我里比多在常态的情况之下,不难转变而成客体里比多,而客体里比多最后又能为自我所收回。

    用这些概念的帮助,现在就可以解释整个心理的状态,或者退一步说,也可用里比多说来描述常态生活的情况了,例如恋爱,机体疾病及睡眠等状态。就睡眠的状态来说,我们可假定睡眠状态乃是由于脱离外界而集中精神于完成睡眠的愿望。我们已知道半夜里梦的精神活动也是以保持睡眠为目的,而且全受利己主义的动机的控制。借里比多说的帮助,我们可以更进一步,以为在睡眠的时候,所有一切在外物方面的投资不管是里比多的或利己主义的,都被撤回而又集中于自我。这难道还不能使我们对由于睡眠所导致的体力恢复及一般疲劳的性质有一新的了解吗?睡眠和胎内生活的相似之点既可因此证实,又可在心理方面扩大其意义。里比多分配的原型或原始自恋的现象都可重现于睡眠,那时,里比多和自我的利益同处一堂,在自足的自我中,合为一体而不可划分了。

    这里有两种观察要附带说一下。第一,自恋和利己主义的区别何在?由我看来,自恋系以里比多为利己主义的补充。我们讲到利己主义,仅着眼于某人的兴趣。至于自恋则有关里比多需要的满足。二者在实际生活上,可为各不相关的动机。一个人也许是绝对利己主义的,但是假使他的自我要在一个客体上谋求里比多的满足,则他的里比多对于客体也有强烈的依恋;那时,他的利己主义便得使他的自我不因为对客体的**而有所损伤。一个人可以是利己主义的,同时又是强烈的自恋的(即感到不很需要客体),而这个自恋或表现为直接的性的满足,或表现为所谓“爱情”,从而有别于“肉欲”(scnsuality)。就这些情境而言,利己主义是明显而常存的成分,至于自恋则为变动的成分。利己主义的反面为利他主义,利他主义可不是以里比多投资于客体之上的一个名词;利他主义和里比多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在客体上谋求性的满足的**。但是假使爱情达到最高的强度,利他主义也可在客体上作里比多的投资。大概地说,性的客体可将自我的自恋吸去一部分,于是自我对于客体的性的估计便常常过份。假使于此之外再加以利他主义,将得自爱人的利己主义引向客体,那么性的客体就成为至高无上之物;而完全吞没自我了。

    假使在这些枯燥的科学的玄想之后,引一段诗来说明自恋和热爱的区别。而加以“经济的”对比,对你们也许有所帮助。诗系引自歌德的《东西歌女》(West氹stlicheDivan),为楚丽卡与她的恋人哈坦的对话:

    楚丽卡——奴隶、战胜者和群众们,都异口同声地承认,自我的存在乃是一个人的真正幸福。假使他不失去自己的真我,便没有拒绝任何人的必要;假使他仍然是他,便可忍受任何物的损失。①

    ①译按:此系自恋的表示。——译者

    哈坦——就算你如此吧:我来的可是另一条路,我在楚丽卡的身上,看见了人世幸福的总和。

    假使她有意于我,我愿牺牲一切。假使她舍我而去,我的自我也立即消灭。那时哈坦的一切也都成过去;假使她很快爱上某一幸福的爱人,我只好在想象中,和他合为一体。②

    ②译按:此即热爱客体的表示。——译者

    第二,是梦的学说的扩大。梦之起因是不可解释的,除非我们假定潜意识中被压抑的观念已对自我宣告独立,所以自我为求睡眠起见,虽已撤回自身在客体上的投资,然而这种观念仍不受睡眠欲的支配,而保存其活动力。只有这个假定,才可使我们懂得这种潜意识的材料究竟如何能利用夜间检查作用的消灭或减弱,而塑造白天剩余的经验,从而造成一种为本人所不许的梦的**。反过来说,这种剩余的经验和被压抑的潜意识材料本来已有一种联络,由此联络或可产生一种抗力,以反对睡眠的**和里比多的撤回。因此,我们现在应该把前讲中所有关于梦的构成的概念再并入这个重要的动力因素。

    有些条件——如机体的疾病,痛伤的刺激,及器官的发炎——显然可使里比多由客体上撤回。如此撤回的里比多又重新依附于自我而投资于身体上病痛的部分。我们简直可以说,在这种状况之下,里比多由客体上的撤回比起自我兴趣由外界事物上的撤回,更令人惊异。这似乎有助于我们对忧郁症的了解;在此症中,有些在表面上看不出病痛的器官却要求自我的关注。但是关于这一点或者其他可以用客体里比多之返回自我来解释的情境,却不拟再加讨论了;因为我此时已觉得你们必将有两种抗议。第一,你们要问我为什么在讨论睡眠,疾病等时一定要坚持里比多和兴趣,以及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别,其实,要解释这些现象,我们只须假定各人都有一种自由流动的一致的力,投射到客体之上,也可凝集于自我之中,就可以达到这方面的目的,也可以达到那一方面的目的了。第二,你们要问我怎么竟如此大胆,以至于视里比多的离开客体为疾病的起源,假使这种由客体里比多转为自我里比多——或一般的自我能力——的变化,乃是一种每日每夜所常有的常态的心理历程。

    下面就是我的答复:你们的第一个抗议听起来好象有相当的理由。由睡眠,疾病及恋爱等情形的研究,也许不足以看出自我里比多和客体里比多,或里比多和兴趣的区别。然而在这一点上你们却忘记了我们出发时的研究,其实,对于现在所讨论的心理的情境,正是用这些研究为根据的。我们既明白了由移情的神经病而引起的矛盾,于是乃不得不将里比多与兴趣,性本能与自存本能加以区别。自此之后,这个区别便常引起我们的注意了。而且若要解决所谓自恋神经病,如早发性痴呆的谜,或要完满地解释它们和癔病及强迫性神经病的异同,便不得不假定客体里比多有变为自我里比多的可能,或者换句话说,便不得不假定我们必须承认有自我里比多的存在。然后,我们才引用由此而得的不可否认的理论来解释疾病,睡眠及热爱。这些理论到处应用,看究竟在哪方面可以走得通。而没有直接根据分析的经验的,只有一个结论:就是,里比多无论附着于客体或自我,总仍然是里比多而不变为自我的兴趣;而自我的兴趣也一定不变为里比多。但是这个话仍只是表示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别;这个区别,我们已加以批判的考察,从启发的角度看来,暂时仍然有用,等到证实了它没有价值之后再说。

    你们的第二个抗议也引起了一个合理的问题,然而论点仍不免错误了。客体里比多回复到自我确未必都可致病;里比多每夜在睡眠之前撤回,醒后又复原,也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譬如原形质的微生物收回假足之后,往往即复伸出。但是假使有一种确定的,很有力的历程,强迫着里比多由客体上撤回,那结果便很不相同了。由此而成为自恋的里比多不再能找到返注于客体的途径;里比多在自由运动上受到障碍,那便不能不病了。自恋的里比多若储积到某种限度之上,似乎就变得不可忍受。我们或可推想它之所以投射于客体之上者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而自我也只得放出里比多,免得里比多的过分储积而致病。假使我们的计划要对早发性痴呆作更特殊的研究,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