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讲 过失心理学(1/2)

    我们现在先从事实的观察入手,而不用假设。为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选取那些经常遇见而从来没有人注意的现象。这些现象一般健康人也常有,与疾病完全无关。我所要说的就是大家所常犯的过失。譬如,你想要说一件事,却用错了词〔这就叫做“舌误”①(slipofthetongue)〕;又如写字也有类似的错误〔这就叫做“笔误”②(slipofthepen)〕,笔误可以看出,也可能被忽视;又如读书念错了字〔这就叫做“读误”③(misreading)〕;又如听官本没有病,可是听错④人家所说的话。还有一组过失是由于暂时的、虽不是永久的遗忘所致,⑤譬如一个人记不起他所熟悉的见面便认识的人的名字;又如一个人忘记去做一件他所要做的事,到后来可又记起来了,可见他只是暂时地遗忘。此外另有一种过失并没有这种暂时性,例如放错⑥了物件以致后来找不到了。这也是遗忘的一种,可是略异于普通的遗忘;因为我们对于这种遗忘,感到惊异懊恼而不能理解。还有某些过失,虽也有暂时性,却可与此同类,譬如有人始终知道某事不确,有时却信以为真。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许多。

    ①德文作Versprechen.

    ②德文作Verschreiben.

    ③Verlesen.

    ④Verheren.

    ⑤Vergessen.

    ⑥Verlegen.

    这些过失的名词,在德文都以“ver”起首,由此可见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它们指的大半是暂时的,不重要的,而在生活上没有重大意义的动作。譬如遗失物件实际上没有什么重要。所以这些事实引不起多大的注意。也引不起多大的兴趣。

    我现在却要请你们研究这些现象,你们也许会不耐烦地反对,说:“在人世上及精神错乱等方面值得解释的神秘玄奥的事情多得不可胜数,对这些无关重要的过失多费气力,实在是太无聊了。假使你们能够解释一个耳聪目明的人在白天如何能看见或听到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或解释一个人如何能忽然相信自己正在受到他最亲爱的人的迫害,或者如何能用最巧妙的理由证明一种连任何儿童都会感到荒谬的幻想,那末,人们就会愿意重视精神分析了。但是如果分析仅只能说明一个演说家为什么用错了字,或一个主妇为什么遗失了钥匙等琐屑小事的原因,那么我们的时间和精力就应留以研究更为重大的事情了。”

    我的答复是:别着急吧,你们的批评是文不对题的。精神分析当然不能夸口说从来不干琐屑的事情,相反,它所观察的材料常被旁的科学讥讽为琐碎的,平凡的,不重要的事件,甚至可以说是现象界里的废料。但是你们的批评似乎认为凡是重大的事件一定常有重要的表现。但在某种条件、某种时刻,难道很重要的事件便不能借琐屑的事件表现出来吗?这是很易举例说明的。譬如这里听众中的青年们,他们是怎样知道自己已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呢?难道一定要等她给你明白的宣示,热烈的拥抱吗?难道不是只要她等别人不注意时看你一眼,给你一个手势,或和你握手一秒钟,你便心满意足了吗?或者假使你是侦探,侦察一个谋杀案,你能期望杀人犯在现场留给你一张有姓名地址的像片吗?难道你不会因为已经有了你所要找的蛛丝马迹便感到满足吗?所以微乎其微的符号也有它相当的价值,是不容我们轻视的;通过这些信号也许可能发现重大的事件。你们认为人世上及科学上的大问题有引起我们兴趣的优先权,我当然表示同意。然而你们如决定从事于大问题的研究,那也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第二步如何着手,便不免茫然了。就科学工作而言,面前如果有一条可走的路,你便照着走去。假使你不带偏见或成见,勇往直前,你或可凭借各种事件彼此之间的联系(也有小事和大事之间的联系,)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工作,而幸运地走上了研究大问题的轨道上去。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我希望你们对这些正常人的小过失产生研究的兴趣。我现在想先请问那些不懂精神分析的人究竟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他的第一个回答肯定是:“这些小事,是不值得解释的。”他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他以为小事便可此可彼,而不能和其他事件发生因果联系吗?无论何人在任何方面,假若如此否认自然现象的因果律,就不免将科学的宙宇观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宗教观也不至于如此荒谬,因为据宗教的教义,若非上帝所愿,即“一雀之微也不至于无因落地”。我想我们的朋友一定不会坚持他的第一个答案;他一定会让步说自己如果去研究这些现象,一定可以立即求得相当的解释。那一定是由于轻微的机能错乱,或精神的松懈所致,这些情况是可以找到的。一个人平日说话本来不错,现在错了,那必定是由于(一)疲倦或不舒服,(二)兴奋,(三)注意集中于他事的结果。这是容易证实的。疲倦、头痛、或周期性偏头痛常使人说错话。忘记了恰当的名词也常常发生于这种状况之下;有许多人因不能记起专名,便预知偏头痛要发作了。一个人兴奋时,也常用错了字,或做错了事①;注意分散或注意集中于他事时,常易忘记一些未曾计划的事以及许多他想要做的事。布拉特剧本里的教授可用以为例。他因为正在考虑第二卷书的问题,忘记了自己的雨伞而拿起了别人的帽子。我们由自己的经验,也知道一个人若专心注意于他事,便会忘记他的计划或信约。

    ①德文作Vergreifen.

    这些话似乎是完全容易了解,无可辩驳的,但也许不能引起多大的兴趣,也不能满足我们的期望。让我们更细心研究这个解释过失的理论吧。这些人所说的过失发生的条件是不属于同一类的。循环系统的疾病和失调是常态机能所以错乱的生理根据;兴奋、疲倦、及烦恼等,则可视为心理生理的原因,这些都容易化为理论。疲劳、烦恼和全面的兴奋可以引起注意的分散,以致不能专心从事于动作,使事情很易受到干扰而不能准确完成。神经中枢的血液循环如有毛病或变化也可有相同的结果,照样引起注意的分散。总之,由于机体的或心理的原因而引起的注意的扰乱就是各种过失的主因。

    然而这种解释对精神分析的研究没有多少帮助,所以我们要抛弃它了。老实说,对于这个问题作更深入的研究以后,便可见这个“注意”说和事实不尽相符,或至少不能由此推论一切。我们知道有许多人虽不感觉到疲倦或兴奋,一切都属常态,但也可发生这种过失和遗忘;除非是因为有了这些过失,我们事后才将这些过失归因于他们自己所不肯承认的一种兴奋的状态。同时,这个问题也不是这样简单的,因为注意加强,事情也不一定成功;注意减弱,事情也不一定失败。有许多动作纯为自动,不必注意也可以成功。譬如走路,也许不知道往何处去,但能到达目的地而不至于走错了路。这至少是我们所常见的。善于弹钢琴的琴师不假思索也能成调。他当然也许会犯些偶然的错误,但是假使自动弹琴可以增加错误的危险,那么琴师因不断地练习而使弹琴的动作完全变成自动,就会最容易陷入这种危险之中了。然而我们知道有许多动作在没有给予特殊的集中注意时,却非常有成绩,而有时渴望成功,不敢稍微分散注意力,反而导致错误。你们也许可以说那是由于兴奋的结果,但是兴奋为什么不能促进注意力集中于他所期求的目的之上,那就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了。所以一个人如果在重要的谈话中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就很难用心理生理说或注意说来加以解释了。

    关于这些过失还有许多旁的次要的特点,也不是这些理论所能解释明白的。譬如一个人暂时忘记了某人的姓名,非常懊恼,他情不自禁地努力回忆。为什么他虽感到懊恼,却总不能促使他捉住那个已经上了舌尖而有人提起便可立即记起的字呢?或者另举例子来说吧。有时错误增多,互相连锁,或互相替换。譬如有一人第一次忘记了一个约会;第二次,他特别努力记住了,却又发现自己记错了日期或钟点。又如有一个人想用种种方法记起一个已经遗忘的字,而思索时竟将那个可为第一个字线索的第二字又完全忘掉了。他若因此追求第二个字,第三个字又被遗忘,如此等等。排字的错误也是这样。这种错误据说有一次见于某一“社会民主”报上。该报记载一次节宴,说:“到会者有呆子殿下”(HisHighness,theClownPrince)第二天更正时,该报道歉说:“错句应更正为‘公鸡殿下’”(HisHighness,theCrow-Prince)。又如某将军颇以怯懦闻名于世。有一随军记者访问将军,在通信中称将军为thisbattle-scaredveteran〔意即临战而惧的军人〕。次日,他道歉了,说昨日的话应更正为thebottle-scarredveteran①〔意即好酒成癖的军人〕。这些过错,据说是由于排字机中怪物作祟的结果——这个比喻的涵义就不是心理生理说所能包括了。

    ①这是英文的例子。——英译注

    说错话也可因受暗示而引起。现在讲一个故事来加以说明。有一个新演员在《奥尔良市少女》一剧中充当一个重要的角色,他本应禀报国王说:“TheConstablesendsbackhissword”〔意即“警察局长将剑送回了”〕。预演时,主角开玩笑,有好几次对胆怯的新演员,将本文改念为“TheKomfortabel②sendsbackhissteed”。〔意即“独马车将马送回了”〕。公演时,这不幸的新演员虽屡经告诫不要说错,或者就因为受了告诫的缘故,竟照错本禀报了。

    ②Komfortabel是维也纳的一个俗语,意即“独马车”。英文中也有一个例子如下:在某剧中,正当出殡时,演剧者说:“站开去,我的大人,让牧师咳嗽”(Lettheparsoncough)吧,pansoncough盖即coffinpass〔棺材通过〕之误。

    这些关于过失的特点,决非分心说所可解释;然而我们也不必因此就证明这个学说是错误的,如果加上某一环节,也许便可使它完满无缺。然而有许多过失却可以从另一方面加以考虑。

    我们选择舌误作为最合宜的代表。笔误、读误当然也可为例。但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曾讨论的只是究竟在何处及何种情况之下说错了话;而所已求得的答案也仅以此点为限。我们也可以问为什么只有这个特殊的错误而没有其他呢?这就要对过失的性质加以考虑了。须知只要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回答,过失的结果又未经解释,那么虽然生理的理论已经提出,而在心理方面,却仍旧纯属偶然发生的现象。譬如我说错了一个字,我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说错它,我可以用一千多个旁的字以代替那个对的,或对的也可有许多变式。在许多可能的错误之中,唯独发生这个特殊的错误,究竟是有没有原因呢?或仅靠偶然的机会呢?这个问题究竟能否有合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