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章 进化与知识之树(2/2)

    ① [G.L.勒萨热(由艾博特翻译为“牛顿的卢克丽霞”),美国国立博物馆机关的年度报告,1898年,第139-160页。](卢克丽霞是女子名,古罗马一个宁死不受辱的女人。——译者)

    ② [在原来的报告中,这一节里的两个部分放在不同的地方(在这一页的后面)。]

    达尔文主义的真正困难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即用大量十分小的步子来解释进化,进化显然是指向目标的,好比我们眼睛看目标那样,因为根据达尔文主义,每一个这样的小步子都是纯粹偶然突变的结果.解释所有这些独立的偶然突变具有生存价值是困难的。[洛伦茨遗传行为更其如此。]“鲍德温效应”——即模拟拉马克进化论的纯达尔文主义的进化理论——在我看来似乎是朝着解释这样的进化前进的一个重要步骤。

    我相信,清楚地看到这个困难的第一个人是塞缪尔.伯特勒,他把它概括为这样的问题:“是运气还是技巧?”这里的意思是“偶然的还是安排的?”柏格森的创造进化系统同样可以看作对这个困难的说明:他的生命冲动恰好是他给可以引起或控制那些明显指向目标的变化的东西的名称。这个型式的任何唯灵论的或活力论的解释当然是特设性的、非常令人不满的。可是把它归结为一些较好的解释还是可能的——如达尔文说可以模拟目的论解释时所做的那样——由此说明它们是对真理的近似——或至少是对比较站得住脚的理论的近似。(我试图在这个报告的第三部分中提出这样的理论。)

    在这里可以简单谈一下自然选择理论的逻辑形式。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题目,我本来愿意详细地说明它。但是,这里我仅能简要地提到一、两点。

    自然选择理论是一个历史理论:它构成一种境况并表明,当给定那个境况时,我们想要解释其存在的这些事情确实很可能发生。

    更清楚地说,达尔文理论是一个一般化的历史解释。这意味着,设想的境况必是典型的,而不是唯一的。因此,常常有可能构成这种境况的简化模型。

    我在这里或许可以十分简要地说,我认为作为达尔文的中心思想的东西——他企图解释遗传变化,这种变化在对单个动物或植物的生存提供较好机会的意义上导致较好的适应——近来已被弄得黯然失色,这很大部分是由于追求数学精确性的时髦,以及用实际生存的术语(基因或群体中的一些其他遗传单位)确定生存的统计价值的企图。

    但生存,或数量增加意义上的成就,可以归因于两种不同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一物种可以延续或繁衍,因为它设法改变了比方说它的速度,或它的嗜好,或它的技能,或它的智慧;或者,它可以延续或繁衍,只因为它设法增强了它的生殖力。显然,根本上依赖于遗传因素或缩短未成熟周期而使生殖力得到充分增强,可能有同样的生存价值,甚至比增强技能或智慧有更大的生存价值。

    从这个观点看,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为什么自然选择本该产生生殖率超过一般增长速度的东西并消灭所有物种而只保存下最多产的物种。①[确定生殖率和死亡率的过程可能包含许多不同因素,例如物种的生态学条件,它与其他物种的相互作用,以及两个或更多的群体的平衡。]尽管这样,我想,妨碍对物种的单个机体的成功适应进行量度的巨大困难,或许可以通过从该物种的群体增加总数(它的生存率)减去它的生殖数值(它的出生率)来克服。换句话说,我认为,所谓种A比种B较好地适应(在拉马克和达尔文的意义上),指的是,例如,虽然A比B的出生率低,它们的群体量相等地增加。在这个情况下,我们能够说,种A的单个成员平均比种B的单个成员更适合于生存,或者说,它们比种B的单个成员更好地适应其环境。

    ①

    这只是达尔文理论的无数难题中的一个,一些新达尔文主义者好象对它几乎是一无所知的。从这个观点看,特别难以理解的是从单细胞到多细胞机体的转变,多细胞机体在生殖上,特别在生殖后的生存上,有新的和特殊的困难,它把一些新的东西即死亡引入生命:因为所有多细胞个体都要死亡。

    如果没有象这样的一些区别(我们能够给这个区别以精细的统计学数据),我们就可能忽视拉马克和达尔文的原始问题,特别是忽视达尔文理论的解释能力,即用模拟拉马克式进化的自然选择来解释适应性和似乎有目的的发展的能力。

    为了结束我的报告的第二部分,我可以提醒你们一下,象早已指出的那样,我不相信归纳法。我想,休谟已经结论性地指明,归纳法是无效的;但他仍然认为,虽然它是无效的、不能合理证明的,动物和人还是普遍地使用它。我认为这并不真实。我认为,事实是,我们通过选择预想、期望或理论的方法取得进展,通过尝试和排错法取得进展,这方法常被当作归纳法,因为它模拟归纳法。我相信,归纳法的古老神话已经在生物学思想中导致许多教条,它还导致对经常被叫做“扶手椅科学家”的人即理论家的指责。但坐在扶手椅里思考本身一点也没有错。它们对开普勒、牛顿、麦克斯韦、爱因斯坦以及玻尔、泡里、德布洛意、海森堡、狄拉克、薛定谔(在他的物理学和生物学思索中)都提供了忠实的支持。

    我感慨地说这些话,因为我甚至不是一个扶手椅生物学家,而是更糟——只是一个扶手椅哲学家。

    不过,毕竟斯宾塞也是这样的人,我直率地承认,我在此并不害羞地利用他的名字掩盖我在生物学研究领域中的罪行。

    3.一种推测:“遗传二元论”

    现在我来谈谈报告的第三部分,也是我报告的主要部分——对一种推测或假说的陈述,如果它经得起批评,或许可以加强自然选择理论,虽然它严格保持在正统的新达尔文主义(或者,如果你欢喜,就叫“新综合论”)框架的逻辑界限内。

    当然,我的推测是一个一般化的历史假说,它在于构造一种典型境况,在这个境况中,  自然选择可以产生我们希望借助于它进行解释的结果。

    由它解决的问题是关于直向演化与偶然的独立的突变相对这一个老问题,亦即塞缪尔.伯特勒的运气还是技巧的问题。它产生于理解下述问题的困难之中:一种复杂器官(比如说眼睛)怎么会由独立突变的纯粹偶然的协同作用而产生。

    简要地说,我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在于这样的假说;在其进化引起我们的问题的那许多有机体中(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它们或许包括一些十分低级的有机体——我们或多或少能尖锐地区别(至少)两个明显的部分,粗略地说,象高等动物的中枢神经系统的行为控制部分和象感觉器官与四肢(连同它们的支持结构)的执行部分。

    简要地说,这是我的推测所假定的情况。它与正统新达尔文主义的这样一个假定是分不开的,即:在这两个部分中,一个部分的突变通常(虽然并不总是)与另一部分的突变无关。

    这个情况假设以一种非常类似于心身二元论的二元论为前提。可是它与机械唯物主义的最基本形式并不矛盾,也与活力论的最基本形式相符合。由我的二元论假设(我或许可以把它描述为“遗传二元论”)要求的所有一切能够系统叙述如下:

    在我们希望解释的情况下,某些遗传素质或倾向,象自我保护,寻找食物,避免危险,靠模拟获得技巧等等,可认为是易受突变的,这些突变通常不引起任何身体器官(包括感觉器官)的重大变化,除那些(若有的话)属于素质或倾向的遗传载体的器官外。

    在说明这个假设的推论之前,让我立刻指出,遗传二元论假设可能是错误的。譬如,如果控制人类眼睛的胚胎发展的基因(或可以取代这些遗传控制单位的任何东西),始终就是控制我们先天的视觉好奇心(在有足够的光线能看清任何东西的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我们的眼睛的素质或倾向)的那些基因,那么上述假设就是错误的。或者用稍微不同的说法,如果我们运用眼、耳、手,腿等等的先天趋向,始终是以跟我们具有眼、耳、手、腿等等所经由的遗传方式同样的方式继承下来的话,我的二元论假设将是错误的。如果在具有器官与运用器官之间尖锐地加以区别完全是个错误的话,比如说,如果具有和运用只是对生物学上或遗传学上同一个实在所作的两个不同抽象的话,它也将是错误的。我将把这个假定归结为遗传一元论或一元论假设。

    我相信,正是由于大家默认了这个遗传一元论,我的二元论假设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至少我没有看到)充分展开和讨论。接受一元论假设或许被下述事实所促进,即进化论的主要问题是解释物种的起源,也就是说,是解释有关动物和植物的器官变异的起源,而不是行为的特殊类型或行为倾向的起源。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借助于一个力学模型来讨论我的二元论假设的作用,更精确些,我将以一种伺服机构——机器——来替换发展着的有机体。但在这样做之前,我希望说清楚,我的假设与这个模型不是同一的东西,接受我的假设的人无论如何不需要承认有机体是机器。而且,我的模型没有包含所有相关的理论因素的机械类比。例如,它不包含引起突变或其他遗传变化的机制,原因就在于这不是我讨论的问题。

    我拿飞机(例如由自动导航装置操纵的战斗机)作为我的模型。我们假定,这种战斗机是为某些明确目的而建造的,自动导航装置配有一些反应装置,这些反应装置下达攻击较弱的敌方,支援在进攻和防御中的友方、避开较强的敌方等等的“指令’。这些“指令”所依赖的自动导航装置的机械部分,构成我所说的模型的目的结构的物理基础。

    此外,自动导航装置内还配有我的模型的技能结构的物理基础。这装置是由这样的东西组成的:如稳定机构,辨认和区别敌友的探测器,操纵控制机构,瞄准控制机构等等。在目的结构与技能结构间并没有明显区别,它们一起构成我建议叫作自动导航装置的中心倾向结构的东西,或者你们喜欢的话,就叫它的“心脏”。物理系统(开关,导线,真空管,电池等等,包括那些体现自动导航装置的“指令”的东西)可以描述为它的中心倾向结构的物理基础,或它的“心脏”的物理基础。下面,我就把这个物理系统称为“自动导航装置”。

    大家知道,把通过试错法来“学习”(例如,改进它的一些技艺)的某些倾向建成这样的伺服机构也是可能的。但开始的时候我们可能忽视这点,我们一开始假定目的结构和技能结构是固定的,完全适应于飞机的执行器官,比如它的发动机功率。

    现在让我们假定,我们的战斗机是可以复制的(自己复制还是由模制它的各种物理部件的工厂复制,这都无关紧要),尽管受到偶然突变。现在让我们把可能的突变归结为四种。

    (1)影响自动导航装置的突变。

    (2)影响由自动导航装置控制的机件(比如说,舵或发动机)的突变。

    (3)影响不在自动导航装置控制下的自调机件(比如说调节发动机温度的独立恒温器)的突变。

    (4)同时影响两个或更多机件的突变。

    现在看来很清楚,在这样的复杂构造中,几乎所有偶然突变都是不利的,大多数甚至是致命的。因此,我们可以假定,它们将被自然选择淘汰掉。对于影响一个以上机件(比方说自动导航装置和其他机件)的偶然突变来说,就更是这样。这样的突变必然是不利的,突变两者都有利,甚至两者互补的概率一定几乎是零。

    这就是我的二元论假设与一元论假设之间的最大区别之一。根据一元论假设,一个机件的有利突变,比方说一个发动机的功率增加,总是有利地得到运用,全部情况就是这样。任何有利突变都是不可几的,但它的几率未必相当少。而根据二元论假设,在许多情况下,机件的有利变化只是潜在有利的。它的作用在于,这样的改进总是会被采用,而这个新用途依赖于在中心倾向结构中的互补的偶然变化,但两个这样的独立的同时又互补的偶然变化的几率实际上必定为零。

    因此,乍看起来似乎二元论假设仅能增加纯选择理论的困难,这可能是大多数达尔文主义者默认一元论假设的另一个原因。

    现在举个例子,让我们假定,一个突变给整个发动机以较大的功率,以致飞机可以飞得更快。对于攻击敌人和逃避敌人来说,这都会被认为是有利的,并且我们可以假定,它的目的结构将引起自动导航装置充分利用增加了的功率和速度。但它的技能结构将是适应于旧的发动机功率和最高速度的,或换句话说,技能执行机构的反应将适应于旧的发动机和旧的速度,并且,因为我们已假定,该装置不能进行在改进它的技能意义上的“学习”,对它来说速度太快了,根据我的二元论假设,飞机将坠毁,另一方面,遗传一元论假定,随着发动机功率的增加,技能本身也在增加,因为它是同一东西的另一个方面(根据假定,对遗传来说,我们不必在机件和它的应用之间作出区别)。

    你们回忆一下我们的四种可能突变:(1)自动导航装置结构的变化。(2)由该装置直接控制的机件的变化。(3)自控系统的变化。(4)同一时间内一个以上机件的变化。

    情况(4)即一个以上机件同时发生的变化,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既被二元论假设忽视,又被一元论假设所忽视,因为这种有利变化是太不可能了。

    情况(3)即自控机件的变化,在这里可由如下陈述来处理,自控机件或者是一个我们必须把二元论假设应用上去的小的二元附属系统,否则就是一元论假设所适用的系统,并且它的扩展与通常理论一致。

    情况(2)即由该装置直接控制的机件的变化,可能是不利的,正如我们有关增加发动机功率和速度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即使从一元论假设的观点看来这样的突变应该是有利的。

    于是,我们剩下情况(1),即在可遗传的中心倾向结构上的突变。我的论点是,关于这个结构的有利突变不产生特殊困难。例如,在目的结构上的有利突变可以使得飞机比以前在更多的情况下避开敌人:或许相反的倾向倒是有利的(即在更多的情况下攻击敌人的倾向)。我们并不知道那一个是更有利的,但根据我们的假定,自然选择会找出它来。

    技能也类似这样。我们知道,不改变飞机的结构,飞行员也可以改进他的技能。这表明,自动导航装置的技能结构上的有利突变是可能的,而不需要其余结构上的补充变化。当然,有利突变总是不可几的。但我们知道,飞行员在不改变他的飞机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新的目的、发展新的技能,而且不使飞机坠毁,某些这样的新的目的和新的技能可能是有利的,比方说,从自我保存的观点看,因此,自动导航装置的相应的新的目的和技能可以生存。

    于是我们得出下述第一个结论,如果我们从二元论的有机体出发,在这种有机体中,施控的中心倾向结构和被控的执行结构处在严格均衡中,那么与被控的执行机件的突变相比(即使可能有利的突变),中心倾向结构的突变致命的可能性似乎稍微小一些。

    我们的第二个和主要的结论是:一旦新的目的、倾向或素质,或者新的技能、新的行为方式已经在中心倾向结构上改进,这个事实将以这样的方式影响自然选择的作用,原先不利(虽然潜在有利)的突变实际上变成有利的,如果它们支持新近确立的倾向的话。但这意味着,执行器官的改进将是被倾向或目的所支配的,因此是“受目标控制的”。

    我们可以用考虑中心倾向结构的两种有利突变为例说明这一点:改进了所谓全面的目的和技能的突变以及使这些目的和技能特化的突变。

    第一种的例子是引导目标的突变,目标只是间接有利的,比如引导目标,倾向、或希望,以改进有机体的一些技能的突变。现在一旦确立这样的突变,使技能结构更灵活的其他突变可能变得更有利,依靠技能结构这样的突变,有机体可能获得“学习”的嗜好,在通过试错法改进其技能的意义上的学习。

    再者,一旦我们得到了更灵活的中心倾向结构,执行机构的其他致命的突变,比如更大的速度,就可以变为极为有利的,即使它们以前是不利的。

    这里的要点是,中心结构的突变将是带头的。就是说,只有那些适合于中心结构变化预先确定的一般倾向的执行机构的突变将被保存。

    可以讲讲有关第二种变化即中心结构的特化变化的类似情形。环境的变化可能有利于目的结构的缩小。例如,如果只有一种食物是容易得到的(或许是原先不很喜欢的一种),口味的变化(即目的结构的一种变化)就可能是非常有利的。这个目的的变化可能导致整个有机体的特化,比如它获得食料的技能的特化和它的器官的形状的特化。举个例子,这个理论提示,啄木鸟特化了的嘴和舌头依据选择得到发展,是在它开始改变它的口味和它的进食习性之后,而不是相反。实际上,我们可以说,假定在改变它的口味和技能之前,啄木鸟已经发展它的嘴和舌头,这种变化将是致命的:它不知道用它的新器官来做什么。

    或者举一个经典的拉马克主义者的例子:长颈鹿,根据我的理论,它的嗜好或进食习性必定在它的颈改变之前已经改变了;否则,较长的颈将不具有任何生存价值。

    我现在必须停止说明我的理论,而谈谈有关它的解释能力。

    简要地说,我的二元论假设原则上容许我们不仅接受被模拟的拉马克主义,而且也接受被模拟的活力论和唯灵论:于是它把这些理论“解释’为第一级近似。因此,它原则上容许我们按一定方向上的许多小阶段,来解释复杂器官(如眼睛)的进化。这个方向实际上可以(象活力论者所断言的那样)通过心理般的倾向即由有机体的目的结构或技能结构来确定,这种有机体可以发展一种使用眼睛的倾向或希望,发展一种说明从眼睛接受的刺激的技能。

    同时,没有理由认为一元论假说总是错误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在进化过程中,不同种有机体的遗传机制的发展,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或者是一元论的或者是二元论的。用这个方法,我们或许至少可以解释一些显然受目的支配的进化变化的发生,而较少受目的支配的其他变化,可以用我们面临遗传一元论结构的进化这一假定来解释。

    或许我应该在这里承认,使我得出遗传二元论的猜测的,是对于下述情况所感到的困惑(这个情况初看起来构成对我的猜测的反驳),以及使自己弄清楚这种情况如此迷惑人的原因的尝试。这种情况即果蝇,著名的二翼果蝇的四翼突变的情况。它使我迷惑的是:为什么四翼突变不灭绝?它怎样获得运用它的四翼的技能?或许这个情况确实能驳倒我的猜测。但不能驳倒的可能更大。(或许,昆虫的翼结构大都是自调准的,或是本质上二元论的动物的一元部分,或许,突变是返祖现象——它的确被认为是那样的——并且适合于使用四翼的这个技能结构,尽管不是目的结构,通过返祖遗传从原来的、四翼到二翼的可能的渐变中保存下来。除了对这个情况的烦虑之外,使我得出遗传二元论的,主要是我对人类进化、人类语言进化和人类知识之树进化的考虑。

    我们用支持遗传二元论的一个有力观点作为终结,动物行为的研究者已经指明存在复杂的先天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对许多器官的熟练的,高度特化了的和高度协调的运用。在我看来,难以相信(如果不是不可能相信的话)这个行为只是参与其中的许多器官的解剖学结构的另一个方面。

    不管这一点以及其他反对一元论假设的论证,我认为我自己的二元论假设不可能很容易地被检验。然而,我认为它并不是不可检验的。但是,在认真讨论可能的检验之前,必须从它是否首尾一致的观点来批判地审查这个假说,如果它正确,它是否能够解决打算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它是否能够用简化和加强的办法加以改进。此刻,我仅把它作为一个可能的思路提出来。

    补遗

    有希望的行为怪物

    上面的讲演是十年前即1961年发表的。它的一些观念(行为突变的带头理论)在《论云和钟》中作了进一步的发展。虽然我对进化理论有强烈兴趣,但我根本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而一位专家劝阻我出版斯宾塞讲演。

    然而,经历那些年,对我来说,关于(1)目的或嗜好,(2)技能,和(3)解剖学上的执行工具这三者的遗传学基础的区别,似乎是对达尔文型进化论的重要贡献.我叫做“遗传二元论”(应叫做“遗传多元论”)的东西,对我来说,似乎提供了对遗传倾向或“直向演化”的解释。

    在我看来,它是由理查德·B·戈德施米特以著名的“有希望的怪物”的形式提出的理论的一个进展,并且我认为,比较这两个理论是有益的。

    戈德施米特(1878—1958)在1940年发表了一本书,《进化的物质基础》,①他在这本书里指出,达尔文的许多小变异导致了许多巨大的困难。首先,即使突变已经发生,还是存在回复到平均种群量的倾向。其次,在所有选择实验中,获得超出一定限度的变化,得经受巨大的困难:进一步的企图几乎注定将导致不育和绝种。

    ① 理查德.B.戈德施米特,《进化的物质基础》,耶鲁大学出版社,1940年版。

    这两个论据构成了从很少几个(或许仅有一个)原始生命形式进化的达尔文理论的困难。可是我们希望说明的正是这个理论,关于这一现象的现实性,存在大量经验证据。

    正统解释是,时间的巨大区间允许小变异的积聚,地理上的分隔特别经常地阻止重新回到平均种群量。戈德施米特发现这些观念是不充分的,他没放弃自然选择观念,但放弃了一切进化的变化必定可以用非常小的变异的极大数量来说明的观念。他假定,大的突变不时地发生,这些突变通常是致命的和被消除的,但其中有一些生存下来了,于是,他同时解释了各种生命形式之间的真正区别和明显的亲属关系特性。他把大的突变描述为“有希望的怪物”。这个理论有它吸引人的方面:怪物确实不时地发生。但是存在巨大的困难。通常这样的突变会是致命的(一个有机体过于纤弱承受不起意想不到的偶然的巨大变化),在这样的突变不会致命的地方,倒退到原始形式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我对戈德施米特的理论始终是很感兴趣的,①并且使伊·拉卡托斯注意戈德施米特的“有希望的怪物’,他在他的《证明与反驳》中提到它们。②

    ① 参见理查德.B.戈德施米特:《进化的物质基础》以及他的《进化的一些方面》,载《科学》,第78卷,1933年,第539-547页。

    ② 伊·拉卡托斯:《证明与反驳》,载《英国科学哲学》杂志,第14期,1968年,第24页。

    但仅在几天前,当读到诺曼.麦克贝思所写批评的新书《重审达尔文》③时,它使我想起,现在可能是以新的形式复活戈德施米特的“有希望的怪物”的时候了。

    ③ 诺曼,麦克贝思,《重审达尔文》,波士顿,1971年版;特别参见第17章。

    戈德施米特自己主要(倘若不是唯一的话)考虑解剖学上的怪物——与其亲代的构造种属具有不可忽视的甚至尖锐的差别的有机体。我主张,我们从行为上的或生态学上的怪物着手:有机体区别于其亲代的,主要在于它们正在偏离的行为。

    当然,这个行为有它的遗传基础,但该遗传基础似乎允许某个范围的行为反应,多半仅依赖于有机体对环境刺激起反应的瞬间生理状态,或者依赖于刺激的奇异组合,或者依赖于在行为倾向上的遗传变化。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尽管没有任何可观察的解剖学的新奇东西,新的和畸形的行为也能够并确实出现。新奇的东西在某些限于神经系统的特殊部分的变化中,可能有它的物质基础,但这个变化可能是创伤或一些其他偶然事件的结果,并不一定是从遗传学上确定的。另一方面,它完全可能归因于特别对行为负责的那个遗传系统的部分上的真正突变,未必与构造上的显著变化连结起来的突变。最后,产生新奇的行为可能就是由于在周围环境上即有机体生态学上真正新奇的东西。

    在每一个这样的情况下,行为怪物在它的行为上可能根本背离它的亲代。但不存在为什么背离一定致命的直接理由。诚然,奇怪行为可能破坏有机体的平衡,但它未必如此,或它可能以对有机体不一定致命的方式破坏其平衡(例如,当一只苍蝇爬过我正在写着字的纸,把它的腿弄上了墨水时,它要弄干净腿便有一些麻烦)。

    因此,比起构造上的畸形来,新奇行为和畸形的行为(在戈德施米特的意义上)致命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另一方面,经过自然选择,畸形行为对消除解剖学上的变异可能有最大的影响。

    以眼睛的著名例子为例,利用(早已现存的)光敏感区的新奇行为可能大大地增加它们的选择价值,这一价值原先或许是可以忽略的。这样,对看的兴趣可能成功地从遗传学上固定下来,并且可能变成为在眼睛的遗传进化上的主要因素,甚至在它的构造上的最小改进可能有选择价值,如果有机体的目的结构和技能结构充分利用它的话。

    因此,我提出一种达尔文主义的变异,在那里行为怪物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成功的话,畸形行为导致对那些生态学的小生境的选择,这些小生境又是选择性地起作用——即促使人们利用这些新奇行为,并且,在部分地预定了的方向上,即由某些遗传上可能未定的目标所确定的方向上,施加选择压力,例如对新食物的口味,或利用皮肤的光敏感区的感受。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终究是戈德施米特的主要问题的直向演进。

    甚至象富有朝气,幽默这样的有机体性质,可能证明在变化着的世界上即在畸形行为(变异加上可能的直向演进)能有助于生存的世界上是有用的。

    用这个方法,有可能解释目的结构的变化(遗传变化,或甚至遗传学上未定的变化)和技能结构的变化对基于遗传的解剖学结构的变化所起的主导作用。大体上说,解剖学结构仅能慢慢地变化。但正是由于这个理由,它的变化将是轻微的,假如它们不是由目的结构和技能结构的那些变化引导的话。于是,一种遗传器官的进化证明了目的结构和技能结构对于解剖学结构而言是第一位的,这一点可能按照达尔文主义的路线得到解释。

    可见,这个有希望的行为怪物的达尔文主义理论,不仅“模拟”拉马克主义,而且也“模拟”柏格森主义的活力论。

    本文根据1961年10月30日在牛津大学所作的斯宾塞讲演,很多重要的补充,包括全部新的注释,均已用方括号标出。补遗是1971年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