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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论建议(咨议)(2/2)

或可能的后果使听取建议的人受到利益或损害)推论出来了,参议人员的适与不适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推论出来。因为经验不过是先前所见到的行为的结果的记忆,而建议则只是将这项经验告知别人的语言。建议的优缺点和知慧相同。对于国家法人说来,参议人员就是在记忆和心理讨论上为它服务。自然人和国家之间虽然有这一类似之点,但却连带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之点:——自然人的经验是从感官的自然对象上获得的,这种对象在他身上发生作用时本身并不具有激情或私利,但为国家的代表者提供建议的人却可能有、而且常常有其个人的目的与激情,使他们的建议经常受到怀疑,而且许多时候甚至是不忠实的。因此,我们便可以规定良好的参议者的第一个条件为:“本身的目的与利益不能和对方的目的与利益相矛盾”。

    其次,参议者的职务是在审议一种行为时,以能使对方更真实而明确地了解情况的方式将行为的后果明白地显示出来。因此,他提出建议的方式就应当使真理最为明白地反映出来;也就是说要在证据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运用牢靠的推理和有意义与确切的语言。因之,那些从书本上的例子里或根据书本的权威得出的、根本不能作为善恶的论据而只能作为事实或意见之佐证的轻率而不明确的推论,那些易于激动感情的模糊、混乱和含混不清的表达方式以及一切隐喻式的语言都是和参议者的职务不相容的,因为这种推理和表达方式只能用来欺骗或使对方迷失自己的目标。

    第三,由于提供建议的能力是从经验和长期研究中得来的,而任何人都不能认为对一个大国的管理所必需知道的一切事务都具有经验;因此,除开自己十分精通而又经过深入思考与研究的事情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认为是一个良好的参议者。鉴于:国家的职责在于安内与攘外,因此我们发现:它对于人类的性情、政府的权利以及公平、法律、正义和荣衔的性质等等都需要广博的知识,这一切知识不经研究是无法获得的。同时,对于本国和邻邦的国力、财富、地理情况以及可能以任何方式侵扰本国的外国的意向与企图等等也需要有渊博的认识,而这一切不具有丰富的经验是办不到的。这些事情非但是整个说来,而且是每一种细节都需要有年纪的人穷年累月的考察,与非同寻常的研究。

    正像我在前面(第八章)所说的,建议所需要的智慧是判断。在这一点上,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来源于不同的教育,某些人从事一种研究或业务,另一些人则从事另一种研究或业务。做任何事物时如果有颠扑不破的法则可循,像机械和建筑中的几何法则那样,那么所有的人的经验都抵不上学习或发现这种法则的人的意见。而在没有这种法则可循时,那么在特种业务中经验最丰富的人其判断也最好,因而也是最好的参议者。

    第四,要能够对国家提供有关他国事情的建议,就必须熟悉来自该国的情报与文献,以及两国之间的一切条约与其他国家事务的记录。这种事情除开国家代表者认为适宜的人以外没有人能做。根据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没有被召请去提供建议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就不可能提出好建议来。

    第五,假定参议者的人数能配合需要,那就最好是分别地听取他们的建议而不要聚在一起听取,其理由如下:第一,分别听取时所得到的是每一个人的意见,而聚议一堂时则许多人只是唯唯诺诺地提出意见,或是自己的手足不随着自己的意识转,而是听旁人一大套滔滔不绝的言词支配,因为他们怕提出反对意见后使已经发言的人或整个会议感到不高兴,还有些人则是怕自己显得比赞成相反意见的人在理解上更迟钝。其次,多数人聚议时就不能不有某些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相冲突,这些人由于自己的利益就会感情激动、感情激动时就会滔滔不绝地大放厥词,而这样就会吸引起他人也持同样的意见。

    因为人们的情绪在分开时是温和的,就像一根燃木之火一样;但聚在一起时就会柴多火焰高了。特别是当他们互相以言词进行攻击时,更会在提意见的名义下,使全国陷于烈焰之中。第三,分别听取每一个人的意见时,如果有必要就可以经常打断对方、提出反问,以便研究他所提供的意见的理由是否正确、或者有多大的可能性。但当许多人一起聚议时就办不到这一点。在这种场合,人们在每一个困难问题上都会因为议论庞杂而感到惊奇诧异、头晕目眩,了解不到他所应当采取的办法。此外,许多人被召聚议时就不可能没有一些人野心勃勃,想让人家认为自己口才出众,而且精通政治;于是提出意见时就会不考虑所提的事情,而只顾把一些从书本上找来的五花八门的破布碎线凑成五彩缤纷的讲词让人家喝彩。这些至少是不相干的事情,占去了认真商议的时间;但以秘密的方式个别听取意见时,这种情形就容易避免。第四,审议公共事务时常常有需要保持秘密的,许多人提建议,尤其是聚议一堂时就很危险;因此,大的会议就有必要把这类的事交付给最精通而又最忠诚可靠的少数人处理。

    总起来说,试问在儿女婚嫁、土地处理、家务管理、私人财产经营等问题上希望或愿意接受参议者为之操心的人中,有没有人十分赞成找许多参议者开大会听取意见呢,特别是如果这些人中有的人不愿看见他家道富裕时就更难说了。一个人如果由许多慎重的参议者协助办事,并全都就各人的专长分别征询意见,那就是最好的办法;正像打网球时运用能干的副手并把他们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一样。次好的办法是像那些完全没有副手的人一样仅仅依靠自己的判断。但如果一个人在事业中被一整套参议意见所左右,而这种意见则除非赞成者占多数就无法通过,其执行一般又都由于嫉妒或利益而受到反对方面的阻挠的话,那么他所用的办法就最差。就像一个人去打球一样,虽然陪同去的选手很好,但却是坐独轮车或其他本身很笨重的交通工具去的,同时驾车的人意见和动作又不协调,以致更加迟缓。这种情况插手的人愈多就愈坏,其中要是有一个人或几个人希望他失败时就坏到极点了。多人之眼胜于一人之目这话虽是确实的,但对许多参议者而言却不能这样理解,唯有最后决定权由一人掌握时才是这样。否则由于许多眼睛看同一事物时视线不同,往往会看偏到自己的利益方面去了。那些不愿意偏离目标的人,四处观看时虽是用两只眼睛,但描准时却从来就只用一只眼。

    所以一个大的民主国家之所以得以保存,或因外敌当前使之团结、或因其中某一杰出人物的声望足以号召群伦、或因少数人秘密咨商,或因势均力敌的党派互相畏惧,但从来不是由于会议上公开商议。至于极小的国家则无论是君主国还是民主国,要使它的生存超出强大邻邦对之心怀妒忌的时限,那是任何人类智慧也办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