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二章 论宗教(2/2)

教创立者一部分根据自称具有的经验,一部分根据自称具有的神启,又加上了许许多多其他迷信的占卜。他们有时让人们相信自己的命运应当从德尔菲、提洛、阿蒙及其他著名神谕所中,那些僧侣们模棱两可或无意义的答复里去寻找。这种答复被故意地弄得模棱两可,以便两头都可以说得通,要不然就被那些场所(往往在硫矿洞中)中令人昏迷的烟雾弄得荒唐可笑。有时候他们又叫别人到西比尔的书中去寻找。西比尔的预言也许有点象诺斯特拉达谟斯的预言一样,在罗马共和国时代有几本是很著名的,现在存在的断简残篇似乎是后来伪造的。有时他们叫别人到那些据说有神灵附体(称为神托)的疯人们的无意义话语中去找,象这样预言的事件则称为神谕或预言。另一些时候他们叫人到出生地的星象中去找,称为占星术,并被认为是人事星象术的一部分。有时他们叫人到自己的希望与恐惧中去找,称为反身征兆术或预兆术。有时则叫人到自称可以和亡魂交往的女巫的预言中去找,称为关亡术、唤鬼术或巫术,其实都不过是欺骗,和串通作弊而已。有时他们叫人到鸟类无意识的飞翔或啄食中去找,称为灵雀验征术;有时则是到祭祀牺牲的兽肠中去找,称为兽肠验征术;有时叫人圆梦、有时叫人听鸦鸣或鸟叫,有时叫人看面貌特征,称为相面术。还有些时候是看手纹,一般称为手相术。有时叫人从怪异或不常见的现象中去找,如日月蚀、彗星、罕见的流星、地震、洪水、怪胎等等,称为灾异验征术或灾异征兆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事物预示着将有大难来临。有时则是单纯地看采头,如扔钱币卜卦,看正反面;数筛眼、用荷马或维吉尔的诗抽签以及其他无数这类毫无用处的、稀奇古怪的想法。人们对得到自己信任的人所作的事情是很容易相信的,因此它可以巧妙地通过温和手段利用他们的无知和恐惧心理。

    因此,那些专以使人民服从及和平相处为目的的外邦开国君主们与立法者们在各地都特别注意:首先使人民在头脑中具有一种信念,认为他们提出的宗教信条不是他们自己搞出来的,而是神或其他精灵的指令。要不然就是使人相信他们自己不是凡人,以便使他们的法律更容易被接受。因此,鲁玛庞贝利乌斯便假称他自己在罗马人中所制订的仪式是从水神伊吉利娅那里得来的。秘鲁的开国君主则自称他和皇后是太阳的子女。摩罕默德创教时自称可以和化身为鸽的圣灵交往。其次,他们还留意使人们相信,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是神灵所不悦的事情。第三,他们还规定仪式、祈祷、祭祀牺牲与节日,使人们相信这一切可以息神怒。并且还使人相信战争失败、大瘟疫、地震以及个人的灾难都是由于神明震怒而来的,而神明震怒则是由于礼拜不勤,或是遗漏了仪式中某些必要之点而来的。在古罗马,虽然并不禁止人们否认寓言家所写的关于来世苦乐的说法,而那个国家有许多伟大的权威人士在他们的演讲中也公开地嘲笑这些说法,然而这种信仰还是比反面的看法更受人珍视。

    通过这些以及其他这类的制度,他们达到了为了使国家安宁起见,让一般平民在遭受不幸时归咎于祭仪不谨或有误,或是归咎于自身不服从法律,因而不那样倾向于反抗统治者,此外再加上节日的盛大仪式和娱乐、以及敬神时举行的公共竞技,于是便只要有饭给人民吃就可以免除人民的不满、抱怨和叛乱。因此,征服了当时已知世界最大部分土地的罗马人便毫不犹豫地对罗马城中的任何宗教采取宽容态度,除非其中有某种成分和世俗政府不能相容。同时,我们从史籍上也看到,除开犹太教以外也没有任何其他宗教被禁止。犹太人(有其独特的天国之说)认为服从任何尘世的君主和国家都是不合法的。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异教人的宗教怎样成为他们政策的一部分了。

    在上帝亲自以超自然的神启建立宗教的地方,他便也为自己建立了一个特殊的王国。

    他不但为人与神之间的行为定立了法度,而且也为人与人相互之间的行为定立了法度。

    因此,在上帝王国中,世俗的政策与法律都是宗教的一部分,于是世俗和宗教统治的区别在这里便不存在。诚然,上帝是全世界之王,但他也可以是一个特殊国家之王,这一点正像指挥全军和指挥自己专辖的一个连和一个团一样并不矛盾。上帝成为全世界之王是根据权力而来的,但他成为选民之王则是根据契约而来的。关于自然的上帝王国和根据契约成立的上帝王国的问题,更详细的情形在下面我还将另辟专章讨论(第三十五章)。

    从宗教的传播上看,我们不难理解它分解为最初的那些种子或要素的原因。这些要素或种子只是关于神以及超自然和不可见的力的一种看法,它们决无法从人性中根除,而将通过在这方面著名人物的培养产生出新的宗教来。

    我们看到所有已形成的宗教最初都是根据群众对某一人的信仰创立的。他们不但相信这人是不辞劳苦地为他们谋幸福的贤人,而且认为他是上帝恩准其以超自然的方式宣布神旨的圣者。由此,我们就会得出一个必然的推论说:当掌管宗教的人的智慧、诚笃或仁爱受到怀疑时,或是不能显示任何可能的神启的征象时,他们想要维持的宗教便也必然会见疑于人;如果不用世俗的武力威摄,便会遭到反对和抛弃。

    教人相信自相矛盾之说会使创立宗教的人或在已创立的宗教之上增添一些东西的人失去智慧的声誉,因为矛盾的两面不可能同时是真确的;所以教人相信这种说法,便说明自己愚昧无知,使提出这种说法的人在这桩事情上败露原形,而且还会使他宣称为得自神启的一切事物都得不到人们的相信;在上述许多事物中人们诚然可以得到超自然的神启,但违反自然理性的事却一点也不能得到。

    本身的言行表现出他们要求别人相信的事自己倒不相信会使他们失去诚笃之名,所有这种言行因之便都称为声名狼藉的言行,因为它们是使人在宗教的大道上栽觔斗的绊脚石;诸如不公、残暴、渎神、贪婪和奢侈等都属于这一类。一个人如果经常从事来自任何这种根源的行为时,试问谁又会相信他真正信仰自己在别人犯有较小过失时用来吓唬人家的那种不可见的力呢?

    暴露自私自利的目标使他们失去仁爱之名。当他们要求别人崇奉的信仰只能促成或似乎只能促成他们自己取得统治权、财富、地位或享乐时,情形就是这样。因为人们认为为自己取得利益的事情是为自己做的,而不是为了爱旁人。

    最后,人们能为天意提出的证明便只有奇迹、真实的预言(也是一种奇迹)或异乎寻常的福。因此,在那些从以往曾经做出奇迹的人那里接受过来的教义以外增加上去的教义,如不能以某种奇迹证明其为天意时,他们除了受教育的那些地方的习惯和法律所能产生的信仰以外,是不能得到更大的信仰的。因为正如有判断力的人在自然事物方面要从内心里承认以前要求自然的征象与证据一样,他们在超自然的事物中也会要求超自然的征象,而这就是奇迹。

    这一切削弱人们信仰的原因在下述的事例中的确可以明显地看出来。首先要举出来的是以色列的子民的例子。摩西原先曾以奇迹以及逢凶化吉地引导他们出埃及的事实向他们证明了自己所负的天命。但当他离开四十天后,他们就背叛摩西教给他们的真神的信仰,并立金牛犊为神(见《出埃及记》第xxxii 章,第1 、2 两节),堕落到自己刚刚摆脱其束缚的埃及人的偶像崇拜中去了。此外,当摩西、亚伦、约书亚以及曾在以色列见到过上帝的伟大事业的那一代人(见《士师记》第ii章,第11节)死去以后,便有另外一代人兴起,敬奉巴力。这就说明奇迹止则信仰终。

    此外,撒母耳的儿子在别士巴由撒母耳立为士师以后(见《撒母耳记》上第viii章,第3 节),收受贿赂,枉屈正道;于是以色列的人民便不再要上帝以异于作他国的王的方式作他们的王,因之便向撒母耳申述,要他为他们立一个王治理他们,像列国一样。这就说明公道毁则信仰绝。以至他们废黜上帝,不要上帝作他们的王。

    当基督教传入罗马帝国时,各国的神托预言完全绝迹,而基督徒人数则通过使徒和福音书传布者的布道在每一个地方每一天都令人惊讶地猛增。这种成就有一大半可以恰当地说成是由于当时异教僧侣卑污贪婪、在王公中间玩弄诈术引起人们轻视而来的。罗马天主教会的宗教在英国和基督教世界许多其他地方被废除,一部分也是由于同一原因造成的,因为他们的教士道德败坏使人民动摇了信仰。还有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经院学者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学说羼入宗教。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矛盾和荒谬之处,为教士们带来了愚昧与欺诈的恶名;并使人民或则违抗着国王的意志背离他们,或则得到国王的同意而背离他们;法国与荷兰属于前一种情形,英格兰则属于后一种情形。

    最后,罗马天主教会宣布为得救必备之事中,有许多显然都是为了教皇的利益和居住在各基督教王国的教徒们的利益;这些教义要不是由于国王们互相竞争,他们本来可以象英格兰一样轻而易举地排除外来势力;既无需动干戈、也不致有变乱。罗马教会要人相信:国王如果不由主教加冕,他的权力就不是来自基督;国王如果是一个教士就不能结婚;王子是否合法婚姻所生要由罗马教廷裁断;国王如果被罗马教廷判定为异教徒,臣民就可以解除效忠的义务;国王可以无缘无故地由教皇废黜,并将其王国交给一个臣民,就象教皇扎加利对法兰西王喜尔普通列克所做的那样;教士和修士的刑事案件不论在哪一个国家都不受国王的裁判;试问叫人相信这些事情的时候,谁又看不出到底是为了哪些人的利益呢?试问私人弥撒费、现世炼狱费究竟是归了谁的腰包、此外又还有许多其他营私利的蛛丝马迹;要是像我在上面所说的那样,世俗官员和风俗习惯的支持不超过其对教士的神圣、智慧和正直的估价的话,这一切就足以窒杀最富于生命力的信仰。

    试问这一点谁又看不出呢?所以我便把世间一切宗教的衰替都归之于同一原因,这便是令人讨厌的教士们。这不单是天主教为然,甚至在自以为主张宗教改革最力的教会中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