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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论讨论的终结或决断(2/2)

认为如此而已。

    当一个人的讨论不从定义开始时,那么他要不是从自己的另一种想法开始,便是从另外一个人的话开始,他对这人认识真理的能力以及不行欺诈的正直胸怀都没有怀疑。

    在前一种情形下仍然称为意见。在后一种情形下,讨论关涉到事情方面的少,而关涉到人的方面多,其决断称为相信和信任。

    所谓信任是指人而言;而相信则同时涉及人和他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因此,“相信”一词之中便包含着两种看法,一种是对这人所说的话的看法,另一种是对这人的品德的看法。信任或信赖相信某人,所指的是同一回事,也就是认为某人诚实的意见。但相信所说的话则只是指关于这一段话是否真实的意见。但应当指出的是“我信”一语,除开在神人著作中,是从来不用的,拉丁文中的相信和希腊文中的信也是这样。在其他著作中都代之以“我相信他”、“我信靠他”、“我信任他”、“我信赖他”等语。在拉丁文中则为相信他、信任他;在希腊文中为相信。教会方面对这种语词的特殊用法,使人们对基督教信仰的正确对象问题发生了许多争论。

    但宗教信条方面的“信”所指的不是对人的信赖,而是指教义的明证信仰和确认信仰。因为不但是基督徒、而且连各种各样的人在信神时,都是无论理解与否,完全相信自己听到的神所说的一切是真理。对于任何一个人说来,他所能享有的信任和信赖也就只能止于此而已,但这些人也并不全都是相信信条的教义的。

    根据以上所说的,我们就可以作出以下的推论:当我们相信任何说法真确时,所根据的论点如果不是来自事物本身或自然理性的原理,而只是来自说话的人的权威以及自己对他的推崇,那么,我们相信或信靠的便是说话的这个人,我们信任的对象便是他所说出而又被我们接受的话,崇信之荣也就是专归他一人了。因此,当我们没有得到上帝直接的启示,而认为圣经是上帝自己的话时,我们所相信、信任和信赖的便是教会,我们接受并默认的是教会的说法。相信先知以上帝之名对自己所说的话的人,所接受的便是先知的话,所尊敬的也是先知;有关他所说的话是否真实的问题,相信和信赖的也是他,不论他是一个真先知还是一个假先知都一样。

    在所有其他历史方面,情形也是这样。因为假定我全不相信历史学家所写的有关亚历山大和恺撒的光荣事迹,那么亚历山大和恺撒如果有灵的话,也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感到受了冒犯;除开历史家本身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这样。如果李维说上帝有一次使牛作人言,而我们不相信,那么,我们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不相信上帝,而只是不相信李维。因此就可以显然看出,当我们相信任何事物时,如果所根据的理由只是作者及其著作的权威,那就无论他们是否是上帝派来的,都只是对这些人的信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