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八十五篇 结束语(1/2)

    (汉密尔顿)原载麦克莱恩版

    致纽约州人民:

    按照本文集之第一篇所宣布的主题分类,尚有两点未曾论及:“拟议中的政府与你们本州宪法的一致性”,以及“宪法通过以后将对共和政体、自由、财产提供的更大保证”。但以上问题在草拟前文过程中已作过充分论述,现在除重复而外不甚可能再加补充。从本文的开展与用过的时间考虑,实不宜再致力于此。

    宪法草案与本州政府组织法的相似,不仅说明反对派所谓的许多缺点,而恰好说明前者的完善,实为值得称道之处。在所谓的缺点中列有:总统得以连选连任,未设行政会议机构,未列入正式的人权法案,未列入尊重出版自由的条款。以上各点以及已在前文涉及的其他各点,均可使本州现行宪法与拟议中的联邦宪法同样受到责难。对后者大肆攻击而轻易对前者加以宽恕的人,实在难以掩饰其本身的缺乏一贯性。吾辈之中极力反对宪法草案者,一方面宣称其本人坚定拥护其所居住州的政府,一方面就本州宪法同样具有、或更易受到攻击的问题大发雷霆,诋毁宪法草案,其缺乏严肃态度与偏激情绪昭然若揭。

    采纳拟议中的宪法草案,当为共和政体、自由、财产提供更大保证,主要体现在:联邦的保持将能对地方派别和叛乱行为、个别州内权势人物的野心加以节制,以免其买通各州领导人物与亲信人等以猎取声誉,扩大影响,成为迫害人民的**者;当可减少外国因邦联解散借机进行阴谋活动的机会;当可防止各州穷兵赎武,从而在邦联解体情况下酿成州际间的战争;当可明文保证各州的共和政体;将绝对、普遍地废除贵族爵位;当可防止各州政府重复曾经使财产、债务的结构基础发生动摇的作法,致失信于各阶层公民,造成几乎遍于全民的道德沦丧状态。

    请我公民同胞鉴查,至此笔者已完成自许的任务,效果成就如何将视诸君的行动而定。笔者相信,至少诸君应能承认笔者已实践本人诺言:以原来提出的精神致力于本文件的写作。笔者力图诉之于诸君的判断,避免用刻薄语言伤害各党派的政治论争人士,虽然宪法反对派的言行颇宜以刻薄语言回敬。彼等对宪法支持者任意横加阴谋破坏人民自由罪名,其蛮横、恶毒不能不引起身受诽谤人士的愤懑;向富有者、高贵者、显赫者鼓噪不休的责难,已引起一切有识之士的厌烦;以各种方式掩盖事实真象、加以肆意歪曲等作法已为一切诚实的公民所不齿。而由于此类情况致使笔者采用某些违背本意的激烈语言非无可能,肯定笔者曾不时感觉到确有感情上的冲动与节制的斗争;前者时或有居于上锋的情况。笔者唯一可为本人开脱的是:此种情况尚非经常出现,所用的激烈语言为数不多。

    现在我辈不妨自问:在前文铺述过程中,是否已充分驳倒对宪法草案的诽谤?是否已阐明宪法草案为一值得大家拥护的文本,乃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繁荣所必需?人人均需根据本人的良知与理解作出回答,并根据本人真实、清醒的判断行事,此乃每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凡我公民均被召唤,不,均受社会义务的约束,以严肃与诚实态度履行之。凡党派动机、特殊利害、自尊心、感情或偏见均不应指使其采取愧对本人、国家、后代的不恰当行动。应警惕依附于党派的顽固性;考虑到有待其作出决定的并非关系社会的某人具体利害,而是有关国家存亡的大计;牢记待其同意或否定的宪法草案业已获得大部美国人的批准。

    笔者不拟佯做信心十足认为诸君定可采纳这一新的体制,或者无从察觉反对此一新体制的论点有任何说服力。我倾向于相信此一新体制为我国政治情况、习惯、舆论所能接受的最佳方案,胜于革命以来的任何方案。

    赞成宪法草案方面承认草案并非完美无缺使反对派大为雀跃。此辈扬言:“何以采纳不完善的方案?为何不在事前修订以至于完善,以免一旦通过,无从挽回?”此论不过似是而非。首先笔者可以提到赞成宪法草案者承认草案并非完善已被过份夸大为似乎相当于承认草案大有缺陷,如不切实改订则群众的权利与利益将得不到保证。据笔者所知,此种说法已完全歪曲原意。赞成者每人均可公开认定拟议中的体制虽非在一切方面均尽完善,但就总体而论仍是优秀的方案;是我国目前舆论与情况下所能容许的最佳方案;并且包含了通情达理的人民所希望得到的一切保证。

    其次,笔者以为继续延长目前国事危殆的状态,使联邦陷入不断试验体制以求完美无缺,乃极其不慎之举。从来笔者不曾期待由谁不完美之人制出完美之物。一切经过集体讨论制定的方案均为各种意见的混合体,必然混杂每个个人的良知和智慧,错误和偏见。将十三个不同的州以友好、联合的共同纽带联结一起的契约,必然是许多不同利益与倾向互相让步的结果。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