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五篇 续前篇内容(1/2)

    (汉密尔顿)为《独立日报》撰写

    致纽约州人民:

    在我们继续研究对联邦无限征税权的其他反对意见以前,我将提出一个总的意见:如果全国政府在税收项目上的权限应当限于某些对象,比例不当的公共负担落到这些对象身上的情况就会自然发生。由此会引起两种弊病:其一是抑制某些工业部门的发展,其二是各州之间和一个州的公民之间同样存在税款分配的不平等。

    假定,就象有人争论的那样,联邦征税权应限于进口关税,那末显然是,政府会因为不能支配其他财源而经常试图把这种关税增大到有害的过分程度。有些人认为,这种税款的征收决不会过度,因为这种关税越高,就愈加肯定会阻碍奢侈的消费,愈能有助于造成贸易上的有利平衡和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但是一切极端都是以不同方式造成危害的。过高的进口关税会造成普遍的走私倾向;这往往不利于正当商人,最终也不利于税收本身。这种关税会使社会上其他成分不适当地从属于工业阶级,给予后者过早垄断市场的机会。

    这种关税有时迫使工业离开其比较自然的渠道,进入其他比较不利的渠道,最后还压迫商人,商人往往自己必须付税而不能从消费者身上取得报酬。当市场上的需求与商品的供应相等时,关税通常由消费者负担;但是当市场存货过多,很大一部分关税就落到商人身上,有时不仅取尽他们的利润,而且还影响他们的资金。我时常想到,买方和卖方之间对税款的划分,实际上经常发生,比通常想象的次数要多。一种商品的价格往往不可能按照向它征收的每种附加费用的确切比例而提高。商人,特别是在一个小商业资本的国家里,往往为了更快地销售而需要保持低价。

    顾客是付款者这一原理,往往比相反的命题正确得多,所以把进口关税归入总的国库要比把全部利益归于进货诸州公平得多。但是要使进口关税成为唯一的国家财源,这个原则还没普遍达到真正公平的程度。当商人付税时,进口关税成为进货州的一项附加税,该州公民以顾客身份付出自己的一份税款。由此看来,这种税造成了各州之间的不平等,此种不平等会随着关税额的增多而增加。把国家税收限于这种进口税,由于另一原因会在工业州和非工业州之间带来不平等。在最能做到工业品自给自足的各州,不会象并非处于同样有利状况的各州一样,按照其人口或财富消费那么多的进口货。因此,单是以此种方式这些州是不会根据其能力的比例为国库提供税款的。要这些州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依靠国产税,其适当对象是某几种工业品。纽约州对这些意见的兴趣,比主张把联邦的权力限于他们知道的外税的该州公民要浓厚得多。纽约是一个进口州,似乎不会很快成为一个较大的工业州。当然,由于把联邦的权限限于进口商品税方面,纽约州会蒙受双重损失。

    针对进口关税有增加到有害的极端危险的说教,可以提出同这些论文中另一部分的说法一致的意见:税收利益本身就足以防止这样一种极端。我毫不犹豫地承认,只要其他财源开放,情况就是这样。但是,如果收入来源被封闭,由于需要而得到鼓励的希望,会招致用严格预防和增加罚款的办法得到加强的尝试,那些尝试暂时会有预期的效果,直到有时间设法逃避这些新的预防办法时为止。最初的成功容易引起错误的意见,那是需要以后经过漫长的过程去纠正的。需要,特别是政治上的需要,往往产生错误的希望,错误的理论和一系列相应错误的措施。但是,即使这种假定的过度并非限制联邦征税权的结果,那么所谈的不平等,虽然程度不同,仍旧会由于其他已经提及的原因而产生。现在让我们回过来研究反对意见。 如果我们可以根据其多次重复的情况来判断,看来最可靠的一条反对意见是,为了把社会各部分的利益和感情联合在一起,并在这个代表机关及其选民之间产生应有的同情,众议院没有很多能力接待所有不同阶级的公民。这种论调是以冠冕堂皇和煽动性的形式出现的,并且很想抓住听众的偏见。但是当我们郑重地予以剖析时,就会发觉它只不过是一些漂亮的言词。看来它所针对的目标,首先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就它所争论的意义来说,也是不必要的。我把众议院人数足够与否的问题留在别处讨论,在这里只要分析一下已经成为关于我们所探讨的直接题目的相反假定的特殊用途,我就感到满足了。

    由各阶级的人真正代表所有阶级人民的想法,是完全不切实际的。除非宪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