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四篇 续前篇内容(1/2)

    (汉密尔顿)原载1788年1月4日,星期五,《纽约邮报》

    致纽约州人民:

    我自以为我在前一篇论文中业已清楚表明,各州在新宪法中将在税收项目上同联邦有同等权力(进口关税除外)。由于这种权力把绝大部分社会财源公开交给各州,所以不能借口断定,各州在摆脱外界控制的情况下不会拥有象想象那样充裕的收入来供应自身的需要。当我们想到,州政府提供的公共费用为数不多时,那种充分广阔的领域将会更加完全地显现出来。

    根据抽象原则就认为这种同等权力不能存在,就是以假定和理论来反对事实和现实。不管证明一件事不应存在的这类理论是多么正当,在用它们证明该事物的不存在违反事实本身的证据时,这些理论会完全遭到否定。众所周知,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作为最后手段,很久以来都是由两个不同的政治团体执掌的。这两个团体并非同一个立法机关的分支机构,而是两个不同的独立立法机关,它们当中,各有一种反对势力占着优势:一种是贵族,另一种是平民。可以举出许多论据来证明这两种看来是互相矛盾的权力是不适当的,因为它们都有权力取消或撤销对方的法令。但是如果有人在罗马试图反驳这两种权力的存在,他就会被认为是个疯子。当然,我们指的是百人团选出的罗马人民议会(ComitiaCenturiata)和部族选出的罗马人民议会(ComitiaTributa)。前一种议会,由人民通过百人团选举,安排得使贵族势力占优势;后一种议会取决于人数,所以平民势力占完全优势。然而这两个立法机关同时存在很长时期,罗马共和国达到了人类伟大的最高峰。

    在正在特别研讨的情况中,并没有上述例子中出现的那种矛盾;任何一方都无权取消另一方的法令。在实践中,没有什么理由担忧会产生任何麻烦,因为在短时间内,各州的需要自然会缩减到非常狭小的范围内,而且不久合众国就很可能发现,完全放弃某些州想要依赖的那些对象是适宜的。

    为了对这个问题的真正的是非曲直作出比较正确的判断,不妨谈论一下需要联邦政府征税来维持的对象和需要州政府征税来维持的对象之间的比例。我们会发现,前者完全是无限的,而后者则限于非常适当的范围内。在研究这个问题时,我们必须记住,我们不要把自己的视野限于目前时期,而要瞻望遥远的未来。文明政府的宪法是不能根据对当前迫切需要的估计来制定,而是按照人类事务的自然和经过考验的程序,根据长时期内可能出现的种种迫切需要的结合而制定的。因此,再也没有比从估计全国政府的迫切需要出发,来推论适于划归全国政府的任何权力范围更加荒谬了。由于未来的意外事件可能发生,所以就应该有一种为它们作准备的能力。又由于这些事情的性质不可估量,所以不可能有把握地限制那种能力。也许,的确可以相当准确地作出符合如下目的的计算:偿清联邦现有债务以及在相当时间内维持平时需要的机构所必需的收入总额。但是在这一点上停止不前,而且让受任管理国防的政府在为社会提供保护、防止将来由于外来战争或国内动乱而侵犯公共治安时,处于一种绝对无能的状态,这难道是明智的吗?难道不是极端愚蠢的吗?假使相反,我们应该越过这一点,可是除了由于可能发生突然事变而规定一种无限权力以外,我们又能停在什么地方呢?虽然一般说来很容易断定,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作出应有准备这点是有可能作出合理判断的,然而我们不妨要求那些作出断定的人提出他们的论据,可以肯定这些论据会是含糊而不定的,就象提出确定世界可能存在多久的任何论据一样。只限于预料内部袭击的意见,是不值得重视的,虽然那些预料也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推测。但是倘若我们要想成为商业人民,有朝一日它必然会成为我们能够保护这种商业的政策的一部分。维持一支海军和进行海战,将会包括一些政治算术无论如何也计算不出的意外事件。

    即使我们应该在政治上进行一次新奇而荒唐的实验——束缚政府不以国家为理由发动进攻性战争,然而我们当然不应该使政府不能保卫社会,防备别国的野心或敌意。乌云笼罩在欧洲世界的上空,已经有些时间了。如果这片乌云化为风暴,谁能向我们保证,在它发展的进程中,它的一部分愤怒不会发泄在我们身上?没有一个有理性的人会仓促断定,我们完全不在它的范围之内。如果现在似乎正在收集的可燃性物质,在尚未成熟以前就已消耗殆尽,或者说,如果火焰没有到达我们这里就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