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十五篇 续前篇内容(2/2)

实是多么的容易!在西班牙或大不列颠煽动下的印第安人的敌对行动随时可能爆发。甚至可以对某个外国进行挑衅,造成想望的状态,然后及时让步,重新进行安抚。如果我们能合乎情理地设想这样一种结合已经形成,而且这个计划有成功的充分希望,那么无论用什么理由或什么借口,一旦把军队征募起来,就可以用来执行这个计划。

    如果为了事先预防这个结果而决定禁止平时征募军队,合众国就会出现世界上还未见到的最特殊的现象:一个国家在它实际上受到侵犯以前,不能根据宪法进行防御的准备。由于正式宣战的虚礼近来已经废而不用,必须等待敌人在我国领土内出现,政府才有正当理由开始为保卫国家而征兵。我们在能够准备还击以前,一定会接受打击。凡是国家用以预测遥远的危险、应付即将来临的暴风雨的一切政策,都必须避而不用,因为它违反一个自由政府的真正准则。我们只好听任外国侵略者支配我们的财产和自由,我们的软弱招致他们攫取毫无防备的牺牲品,因为我们害怕:自己选出的统治者根据我们的意愿由于滥用保卫自由的必要手段而可能危及自由。

    这里我期望有人告诉我说,我国的民兵是自由的天然屏障,任何时候都能胜任国家的防御工作。这种说教实质上要使我们丧失独立。它会使合众国付出数百万元可以节省下来的开支。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阻止我们相信这种说教的事实就在眼前,不允许我们受这类建议的欺骗。同纪律严明的正规军稳健地作战,只能由同样的军队来进行才能获胜。节省的考虑,不亚于对安定与力量的考虑,肯定了这个意见。美国民兵在最近的战争过程中,由于他们在许多场合下表现的勇敢,已经为他们的名誉树立了不朽的纪念碑。但是就连他们中间最勇敢的也深知祖国的自由不可能单靠他们的努力来建立,无论这种努力是如何伟大而有价值。战争和其他许多事情一样,是一门要用努力、坚毅、时间和实践来获得和完善的学问。

    一切极端的政策,因为违反人类事务的自然和经验的进程,往往招致失败。宾夕法尼亚此时可以为这种说法提供一种真实的范例。该州的权利法案宣称,常备军危及自由,在平时不必维持。然而宾夕法尼亚在非常和平的时期,由于其一两个县的局部骚乱而决定组织一支军队,只要还存在威胁公共安全的现象,这支军队多半会继续维持下去。马萨诸塞州的行为,在同一问题上也提供了教训,虽然范围不同。该州(没有象邦联条款要求的那样,等到国会批准)为了平息内部叛乱被迫组织军队,而且至今仍然维持一个付给军饷的军团,以防反叛精神死灰复燃。马萨诸塞州的州宪并不禁止这个措施,但这个例子仍可用来教导我们,在我国政府下面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在其他国家的政府下面一样,有时会使一支和平时期的军队成为社会安全必不可少的东西。因此不宜在这方面控制立法机关的决定权。这个例子还教导我们,在应用到合众国的情况下,一个软弱政府的权利,似乎连其本身成员也很少尊重。此外,这个例子还教导我们,文件上的条款同公众需要的斗争是多么地不相称。

    拉栖第梦国的基本准则是同一个人不能担任两次海军总司令的职务。伯罗奔尼撒同盟在一次海战中大败于雅典以后,请求以前成功地担任过那海军司令职务的吕山德指挥联合舰队。拉栖第梦人为了满足盟国的愿望,然而在形式上墨守古制,采用一种不足取的诡计,在海军副司令的名义下,将海军总司令的实权授予吕山德。这个例子是从许多事例中挑选出来的,这些事例都可以用来证实已由国内的事例说明了的事实,那就是,各国对于本质上与社会需要相反的规章和准则却很少予以注意。明智的政治家对于用不能遵守的限制来束缚政府是会慎重从事的,因为他们知道,每次违犯基本法律,虽然迫于需要,总要损害在统治者心目中必须维持的对一国宪法的神圣尊崇,并且为其他违法行为开创先例,虽然那时同样需要的口实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并不那么迫切和明显。

    普布利乌斯